李先晓 苏妙玲 陈育聪 彭海波 邱达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作为一种新发传染病,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蔓延。当前国内亦出现多点散发疫情,特别是节假日出行高峰期,疫情扩散风险进一步加大。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厦门市作为我国主要国际口岸和第三大入境城市,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抗疫形势[1]。随着病毒变异株的陆续出现,局势严峻复杂,给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感染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带来更高挑战。定点医院作为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集中收治场所,是抗疫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厦门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着重在医疗救治、院感防控等薄弱环节探索建立出一系列合理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形成了有效的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院内闭环管理;但对上述人员驻地管理尚未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闭环管理规范[2]。
因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闭环管理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类文件中,未进行有机整合建立完善的制度要求,主体责任部门也欠清晰,无法有效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在这种情况下,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在充分借鉴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纳入专班管理并设立市级协调小组,建立市、区、医院三级联动指挥体系,有序指导推动各项闭环相关工作的开展。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驻地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在制度上加强院感防控屏障,切实保护医护人员的生命健康。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多次发文,强调要加强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的闭环管理[3]。市指挥部总结国内其他大中型城市疫情防控重点、难点并结合属地特点,建立三级联动指挥体系。市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负责推进闭环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卫生感控、财务、交通、物资等综合保障事宜;属地区负责隔离场所专班配备与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入住人员管理及感控工作落实。
选择并改造符合感控要求的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集中居住的闭环管理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市指挥部医疗救治组会同卫健委、定点救治医院共同进行场所选址。在感控专家评估指导下,选择影响面小、相对独立、安全性高、与人口密集居住及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的场所,原则上场所房间规模在 100 间以上,每间房均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设置独立卫生间(含厕所及洗漱设备,必要时安装换气扇),并配备保证入住人员正常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等。尤其注意该场所不能设置在医疗机构内。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对场所进行分区改造。根据感控要求,场所分设清洁区、非清洁区、污染区,各区之间设置物理隔断;场所办公区与医院工作人员生活区设置物理隔断,并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应分别设置场所工作人员和医院工作人员出入通道;医院工作人员进入通道和离开通道也应进行区分;各功能区应有明显标示方便区分。
场所属地区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成员由场所属地区、入住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场所管理团队选派人员组成,指定专班负责人。专班下设4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小组、卫生健康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安全保卫小组。各组分工明确,互相协作,保障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与实施。
2.1 综合协调小组 综合协调小组由场所属地区负责牵头组织,入住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场所管理团队参与共同负责,成员一般为3人以上。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好对入住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流程,明确各工作组和各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工作专班和场所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并进行工作推演,切实熟知岗位职责、防疫要求、管理规定和应急处置流程等。负责与入住人员对接安排,协调办理人员转运。制订入住人员守则(倡议书),入住人员所在医疗机构要牵头督促落实,加强对入住人员的内部管理,向其说明集中居住期间的纪律和注意事项,登记所有入住人员的名单,不得探视和直接接触。组织协调集中居住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2 卫生健康小组 卫生健康小组由入住人员所在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市卫健委做好指导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入住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专班所有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入住人员或专班工作人员健康异常及时向专班负责人报告。负责做好上述人员核酸采样工作,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相应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入住人员一旦出现任何可疑症状,根据相关规程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做好入住人员的基础疾病调查,开展心脑血管、糖尿病、高血压病等基础疾病常规处置工作;关注入住人员的心理健康,及时报告和处置可疑苗头。指导场所做好日常预防性消毒、防治四害消杀工作及医疗垃圾管理工作。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场所内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2.3 后勤保障小组 后勤保障小组由场所管理团队牵头组建,属地区做好指导工作。
工作职责:安排所有入住人员的食宿,定时为入住人员送餐或提供打包好的自取餐,保证入住人员的营养和基本生活;提供一定的娱乐、通讯条件,如报纸、电话、电视、网络等。保证工作专班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为入住人员提供清洁用品,保持居住环境的干净整洁。对酒店公共区域开展消杀工作,卫生健康小组做好指导工作。保证场所的防火及用电安全。协调有资质的公司收集、清运垃圾、医疗废物,落实污水处理,对入住人员换洗的床上用品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处置。按有关要求落实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等措施;应在场所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协调卫生监测机构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负责做好酒店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2.4 安全保卫小组 安全保卫小组由场所属地区牵头组建。
工作职责:根据职能细化保障方案,酒店负责 24h专人轮班,落实好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属地公安部门合理安排警力,予以指导配合。劝阻入住人员及专班工作人员擅自外出、聚众聊天、串门等违反集中闭环管理规定的行为。阻止外来人员进入场所,保证场所的治安安全。
3.1 场所人员管理规范 包含场所内所有入住人员及服务保障人员。
3.1.1 场所入住工作流程 综合协调小组接到上级指令后,组织各工作小组人员早于入住人员到达前到岗,做好接收入住人员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综合协调小组指导场所前台负责登记入住人员个人信息资料。卫生健康小组负责对入住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并做好记录。后勤保障小组对入住人员发放房间钥匙,引导入住;记录每位入住人员的房号并报卫生健康小组。
3.1.2 场所入住人员管理要求 所有入住人员都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在场所单人单间(带独立卫生间)居住,不得混住,不相互串门、交流走访,避免堂食,避免外出购物、就餐等行为。所有人员按照场所与定点医院之间“点对点”交通车出行。对从事同一工种或在同一区域工作的人员(如:驾驶员,负责同一病区的医务人员)尽量安排同区域(楼层)单间居住。除因工作原因乘坐“点对点”交通车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统一进行管理。入住人员应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区域的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区域返回、饭前便后要及时洗手,保持手卫生。入住人员在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确保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入住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
场所内服务保障人员同样实行闭环管理,包含为入住人员提供直接服务的服务员、垃圾处理人员及安保人员等。
3.1.3 “点对点”交通闭环管理 交通车驾驶员应相对固定,并将其纳入闭环管理,同时加强健康监测。乘车做到有序上车,遵守1米线距离,驾驶员及乘车人员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
3.2 场所感染防控及消杀管理要求 人员根据岗位及职责不同按照相应标准防护;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做好清洁与消毒工作。
3.2.1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卫生工作人员:采集核酸时,采取二级防护,依次穿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防护服、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靴套和手套。离开时要摘除所有一次性用品,并放入专用的污物袋里,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处理。
服务保障人员:应穿工作服上岗。客房服务员、酒店前台、保安等工作人员应戴医用外科口罩,根据防护等级要求可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当天工作结束后应换下工作服后进行自我清洁(洗澡等)方可离开工作区域。尽量与入住人员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在递接入住人员的物品时应使用专用塑料袋,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
3.2.2 场所消毒要求 随时消毒: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定时开窗,保持自然通风,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时必须采用独立机械通风。如必须使用空调,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等措施;应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入住人员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应按医疗垃圾处理。场所布草请专业洗涤公司按照医疗布草处理。杯具、拖鞋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消毒处理。按规范要求落实污水消毒处理,原则上应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定期对总余氯、化学需氧量、pH、粪大肠菌群、氨氮、悬浮物等指标开展自行监测,其中总余氯每24h自行监测不少于2次;原则上应分别在消毒剂投放口、污水总排放口开展监测;规范消杀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消毒剂名称、加药时间、加药量、加药人签字等)及余氯自测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时间、监测数值、监测人签字等)。
终末消毒:入住人员撤离场所后,后勤保障小组应对居住的房间及携带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室内应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 30min,不必采用喷洒消毒剂的方法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地面、墙壁、衣服、被褥、餐(饮)具、诊疗用品、家用物品、家具等做清洁消毒处理。如入住人员出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应按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要求,在属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组织专业消毒机构立即进行疫源终末消毒。先对有明确污染的物品进行消毒,如患者使用过的餐(饮)具、污染的衣物、毛巾、排泄物、垃圾桶等,可相应采用浸泡、擦拭、喷洒的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凡应消毒的物品,不得遗漏。严格区分已消毒和未消毒的物品,防止已消毒的物品被再次污染;然后再对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喷雾消毒,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由内向外依次用0.3%~0.5%过氧乙酸或用3%过氧化氢,按20ml/m3的剂量进行气溶胶喷雾,密闭消毒1h。经属地疾控中心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2.3 “点对点”交通闭环管理车辆消毒 椅背、座位应便于清洁消毒,不应使用地垫、布套等不便于擦拭消毒的物品。车辆应开窗通风,不应密闭使用空调系统。每班次采用1 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门把手、扶手等车内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班车地板采用湿式保洁,每班次使用1 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地巾进行清洁。使用后的清洁工具放入1 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min后,洗净、干燥备用。
3.3 应急情况处理流程 卫生健康小组一旦发现入住人员健康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专班负责人和防疫工作人员,并按照《厦门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工作人员驻地及交通全闭环管理制度》、《厦门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工作人员驻地感染防控流程》标准执行。一旦发现入住人员或专班工作人员出现心梗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向专班负责人报告,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入住人员出现心理问题,拨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值班电话调度心理医生远程辅导,必要时由市精神专科医院负责诊治。公安部门安排专人,及时调度力量保障场所秩序和安全,及时妥善处置违反集中闭环管理规定的行为。
4.1 加强院感督导,强化院感培训 省、市卫健委定期组织院感专家团队对场所进行院感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清单并限时整改,定期组织院感“回头看”,对长期挂单的问题约谈责任单位及个人,对问题整改多次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全系统通报批评。
医疗机构定期组织院感专员对场所内入住人员及其他闭环管理人员进行院感知识培训及强化。内容包括:按照规划路线进入/离开场所,进入/离开场所流程,进入场所居住房间流程,对房间进行规范的清洁与消毒,垃圾及布草的打包与处理,取餐及就餐规范的执行,感染监测和应急处置流程等。对场所内医务人员增加穿脱防护服培训,暴露后紧急处置培训等。定期在场所内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场所内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4.2 建立远程、在线督促提醒机制 通过在场所内公共区域设置视频监控,接入厦门市“雪亮工程系统”,建立健全“物防、人防、技防”的“三防”保障体系,织紧织密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优势,一方面保障场所的居住安全,另一方面可以督促提醒入住人员遵守防疫规定。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市级相关部门及定点救治医院以各级感控专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出的问题为导向,分析查找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驻地闭环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从严从紧抓好各项防控工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已一年余,本轮疫情感染规模远超以往,在与病毒不断对抗中,我们总结了越来越多的经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优化完善的。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及规范的人员管理,将工作做实、做细,更大程度地保障医院工作人员不受感染。在2021年9~10月的福建省本轮新冠疫情中,厦门市定点救治医院、康复医院隔离病区及120转运人员,共计1 500余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闭环管理,截至2021年10月11日未发生一例新冠肺炎相关院感事件。
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一套适合本机构人员的闭环管理体系,通过对该管理体系的不断优化、推演,配合应急演练,院感反馈,多方座谈等方式持续完善,为一线抗疫工作人员筑起一道制度的防火墙,切实避免新冠肺炎相关院感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