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4 月,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矿山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煤矿存在人为移动和蒙蔽瓦斯传感器,督导帮扶组将案件交由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办理。经贵州局现场核查,该举报内容属实,贵州局决定给予举报人30 万元奖励,这是近期贵州局对核查属实举报给予的最高一笔奖励。
2022 年3 月,贵州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群众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行为的公告》,鼓励群众举报发现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进驻贵州后,贵州省部署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贵州省政府安排2000 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同时,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制定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发放办法,分两级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对查实与举报的煤矿重大隐患的事实和地点基本相符,且煤矿重大隐患发生之日起3 日内举报的定为一级举报;对查实与举报的煤矿重大隐患的事实和地点基本相符,且煤矿重大隐患发生之日起3日(不含)后举报的定为二级举报。最低奖励3000 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 万元。贵州局对举报核实和奖励发放流程制作了流程图,并要求在核查过程中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据悉,2022年3月以来,贵州局共受理举报案件16 件、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移交举报案件11件,共受理举报案件27 件。截至目前,已完成现场核查19件、正在核查6件。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13件,查实重大隐患5条,一般隐患31条,举报隐患罚款合计731.1 万元(包括矿井、个人)。核查举报线索时,贵州局同时对相关矿井进行全面核查,排查出的其他隐患罚款共计587.75 万元。核查发现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贵州局积极推动行刑衔接移送公安部门处理4人。
近期贵州局已发布公告对已完成核查程序属实或部分属实举报的9起案件举报人给予奖励共计685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