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5 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 万m3/d;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 万t/d 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 万t/d 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意见》提出,加快补齐能力短板。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科学布局建设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着力构建一体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