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花儿”的保护与传承研究*

2022-11-24 13:32陕锦风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民歌花儿民族

陕锦风

(青海民族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7)

分布在青海省的撒拉族是我国28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因自称“撒拉尔”,简称“撒拉”而得名。据史书记载,撒拉族是古代西突厥乌古斯部撒鲁尔的后裔,撒拉族祖先尕勒莽、阿合莽与部落首领产生分歧后遂率其部众,于13世纪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出发,一路向东迁徙,最终定居在今天的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地区。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撒拉族总人口数为10.45万人,主要聚居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及周边地区,聚居比较集中。撒拉族先民带着中亚的文化,定居青海省循化县街子地区后,与当地世居民族——汉族、回族、藏族等多民族杂居,共生互融,深受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及宗教文化的影响,形成了撒拉族文化兼容并蓄的特点。

“花儿”是流行于广大西北地区、多个民族共同演唱的一种民歌,也是世界上极为罕见的由多个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民俗文化的民族共同创造,却主要用一种语言——汉语演唱的民歌。清人吴镇曾说:“花儿饶比兴,番女亦风流”,可见,西北花儿的流传时间之久,演唱民族之众。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区是“花儿”的主要流行区域,演唱民族有汉、回、土、藏、东乡、保安、撒拉、裕固等八个民族。“花儿”流行区域广阔、历史源远流长、歌词曲令丰富,是西北地区诸多民族的地方性口头传统。获得多个响亮的美誉,如“大西北之魂”“活着的《诗经》”“西北的百科全书”等,并于2006年、2009年分别入选中国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般情况下,“花儿”被视为情歌,但也有不少的“花儿”作品反映民众的现实生活及思想感情。数百年来,“花儿”一直流传在大西北的乡村、田野、深山,反映或表达生活在曾经广袤而又贫瘠的这片土地上的各民族或欢乐、或忧伤、或苦难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西北“花儿”在民俗圈中既体现出这些民族的精神气质、文化心理、演唱艺术等方面的共性,又反映出各个民族习俗的个性。但是在当下,作为“花儿”重要组成部分的撒拉族“花儿”,处于濒危状态。本文通过对撒拉族“花儿”现状的调查分析,探讨撒拉族“花儿”的传承与保护路径。

二、 撒拉族“花儿”现状

撒拉族“花儿”丰富了西北“花儿”的内容和风格。它来源于撒拉族民众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实践,成为撒拉族民众表达爱情的主要媒介,也是表达对生活的感受和思想感情的重要手段。

(一)撒拉族“玉尔”

“玉尔”和“花儿”是撒拉族民歌的两种重要类型。“玉尔”是撒拉语,由突厥语转化而来,原意是“诗歌”,也被称作“撒拉曲”,是用撒拉语演唱的一种民间传统情歌。据青海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张莲葵教授研究分析,认为撒拉曲的旋律和乌孜别克、土库曼等中亚民族的民歌没有联系,所以“撒拉曲”并非产生在撒拉族先民东迁之前,而是在定居青海之后[1]。笔者认为,在使用突厥语的中亚民族中,有“叶尔”“依里”等名称的传统情歌,由此可以推测,撒拉族“玉尔”应是撒拉族先民迁居中国后,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形成语言上保持本民族语言,形式却是受到当地其他民族民歌的影响的独具特色的演唱形式。

撒拉族民众用本民族的突厥语演唱“玉尔”,一般是男女对唱或独唱,大多表达撒拉族青年男女对婚姻自由和幸福生活的追求,以及与封建礼教抗争的精神。因受到宗教及封建礼教的约束和禁忌,所以“玉尔”的演唱场合受到很严格的限制:不准放声大唱,只能小声哼唱;也不能在家中、村宅中及有长辈和晚辈同时在场的场合演唱,只能在田间、野外、磨房等背人处演唱。

撒拉族“玉尔”和其他民族的“花儿”一样,也采用“花儿”常见的比兴手法。用生活环境周围的花草、飞禽、走兽及日常生活用具等,借物抒情,借物喻人。并先言他物,形成起兴句,以引起所咏之辞。比如下面这首:白土滩滩里,榆树叶儿展,河滩地里吆,麦苗绿油油/拔草的艳姑们,好像大雁排成行,右手拿的拔草铲,左手贴脸唱玉尔。这些修辞手法的运用,使得撒拉族“玉尔”表达生动鲜明,增强了韵味和感染力。一曲“玉尔”一般由数首构成,多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语言富于口语化特色。“玉尔”的曲调一般为一歌一曲,演唱时可以即兴编词,反复演唱,旋律可随唱词不同即兴改变。每首又有三句、四句或五句之别,唱词的基本形式是五言,也有六言、七言。撒拉族“玉尔”传世之作数量不多,现存的仅有《巴西古溜溜》《尕格尕耶乃安》《阿依吉固毛》《撒拉赛西巴尕》等几首。其中,《巴西古溜溜》是最具代表性的一首:(女)巴西古溜溜①,白号帽哈斜戴上呀,腰儿细溜溜,腰带系上胡都好②/腿儿粗杆杆,裹腿裹上多带劲,你这个阿哥呀,只有尕妹来陪衬/美俊的阿哥呀,你若听得来,话出我心坎,你若听不来,话出我舌尖/(男)皇上阿吾尼 ,吹的竹笛杆,节节奏妙音/你这个艳姑呀,身材象翠竹,生来就干散/皇上阿吾尼,走马的黑尾巴,挽成一咕嘟蒜/你这个艳姑呀,头发赛过马尾巴,辫子梳成两条龙/热情的艳姑呀,你先要甭着急,你先甭熬煎,阿哥定娶你/若是阿哥不娶你,阳世三间里没活头,活着世上也不甜。这首“玉尔”表现了撒拉族青年男女互相赞美对方的姿容和装束,表达相互之间的爱慕之情。运用了比和兴的表现手法,用“翠竹”和“黑马尾”比喻“艳姑”的身材和头发,并用“竹笛杆”和“黑马尾”起兴,引起“艳姑身材像翠竹”和“头发赛马尾”。随着社会的发展,撒拉族传统情歌“玉尔”已逐渐被“花儿”取而代之,目前传承处于濒危状态。

(二)撒拉族“花儿”

“花儿”这种民歌之所以有如此美妙的名称,是因为歌词中经常把女子比喻为花朵。撒拉族“花儿”也称为“撒拉少年”,也叫“野曲”,多为情歌,也有抒发对现实生活的感受等主题。不同于“玉尔”的是,撒拉族“花儿”是用汉语演唱,有独唱、对唱、合唱等多种演唱形式。有学者研究认为撒拉族大约在元代初期迁入青海,所以撒拉族“花儿”产生的年代可能是在明代中叶,因为只有在撒拉族民众普遍掌握了汉语之后,“花儿”这种用汉语演唱的山歌才可能在撒拉人中广泛流传[2]。 据张连葵教授调查研究,撒拉族“花儿”(少年)曲令多样,最常见的有“撒拉大令”“清水令”“孟达令”“三花草令”“水红花令”“大眼睛令”等[1],每种令都别有韵味。撒拉族“花儿”的篇幅可以用分节的形式任意增加,能表现更加丰富的内容。因此,撒拉族“花儿”分长调子和短调子两种形式。长调子由若干节组成,篇幅较长,曲调缠绵婉转、徐缓悠长,形象生动;而短调子篇幅短小,曲调抒情欢快、平和流畅,结构规整,节奏鲜明。

撒拉族“花儿”的歌词受到其他民族“花儿”的影响,一般也是四句或六句一首。四句式最常见,即由四句歌词构成两对上下句,每句字数基本一致,分为上下两个乐句,也称为“头尾齐”式。如:大力加垭豁里过来了,撒拉的地方上到了;撒拉的艳姑是好艳姑,脚大(么)手大者坏了/大力加垭豁里过来了,撒拉的艳姑(哈)见了,脚大(么)手大的甭谈嫌,走两步大路是干散/白庄(么)清水里过来了,艳姑们走下的正了,端溜溜身材大眼睛,尕模样咋这(么)俊了/青缎子号帽哈斜戴上,紧身的夹夹(哈)套上,不走大路串塄坎,要唱个“花儿”么“少年”。这是由四首构成的一段长调子,每一首四句,结构形式基本固定,与汉族、回族的“花儿”基本一致,每首的句数固定,节奏也相似,与汉族、回族的“花儿”基本一致。除了四句式以外,撒拉族花儿也有六句式。六句式则是在四句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在四句式的每对上下句之间,加进一个3至5字的半截句,形成一四句、二五句、三六句两两相对,被当地民众形象地称为“两担水”或“折断腰”。如“三间的大房立起了,油漆上,花槽(哈)啊时候按哩;我俩的事情现成了,放心了,一搭里阿时候到哩?”又如“上天的梯子你搭上,我俩人上,天上的星星(哈)摘上;豁出个命来刀山上,紧跟上,五尺的身子(哈)舍上。”“两担水”句式增加了歌词的容量,并且使节奏富于变化。

撒拉族“花儿”的演唱技巧,受到青藏高原历史悠久的世居民族——藏族所采用的一种古老的歌唱传统的影响。游牧民族特殊的生存环境造就了藏族民歌高亢悠扬的风格,撒拉族“花儿”也有相似的特点。再加上当地方言的运用,使其演唱风格形成独特的个性特征,相比其他民族的“花儿”别有韵味,独具一格。

三、多种因素对撒拉族“花儿”的影响

一个民族的歌谣风格的形成与该民族的地理环境、历史演进、语言、宗教信仰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撒拉族先民于元初从中亚撒马尔罕(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迁徙到达青海省循化县一带定居后,与当地的世居民族——藏、回、汉等民族长期杂居,交流互融,深受游牧文明、农业文明等影响,逐步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撒拉族。因此,撒拉族文化是多元文化的聚合体,既有中亚先民的文化元素,又有回族、藏族等民族的文化因子,体现了撒拉族文化和其他周边民族文化的共生性、融合性和兼容性。撒拉族“花儿”作为撒拉族文化的一种表现方式,也同样体现出多元文化融合的特点,形成独特的风格与音乐特征,使其成为地域标志性民歌。

(一)撒拉族“花儿”受到传统情歌“玉尔”的影响

可以从仅存的几首“玉尔”中看出撒拉族“花儿”与“玉尔”之间极密切的联系。撒拉族“花儿”是用汉语演唱,以青海汉语方言为基础,但在唱词中出现部分撒拉族词汇或在句中加“哎西”等有撒拉族特色的衬词,体现为“玉尔”的影响。如:“(哎吆)刀枪(吆)矛子(者)甭害怕(呀,哎西),没犯(个)法(呀),九龙的口里站下;尕妹是宫灯(者)阿哥是蜡(呀,哎西),大堂上挂,红灯的口儿里把蜡照下”。这首六句式“花儿”,为了便于歌唱加了衬字“哟,者,呀”,这是“花儿”的常见特点,衬词“哎西”是撒拉语中常用的语气助词。这里的“甭”读作“bao”,这里的“站下”读作“zhanha”,“照下”读作“zhaoha”,体现出青海方言的特点。撒拉族“花儿”具有独特的艺术特色,富有表现力,表现出浓郁的民族韵味和乡土气息。婉转悠扬的撒拉族“花儿”是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的一种重要手段,把姑娘称作“花儿”,小伙子叫作“少年”,合起来就是“花儿与少年”,随着撒拉族的发展历史世代流传。

(二)撒拉族“花儿”受到汉族、回族文化的影响

撒拉族初到循化地区,受到当地同说汉语的汉族、回族的影响,逐渐掌握汉语,使撒拉族民歌演唱由只用撒拉族演唱的“玉尔”演变创新出用汉语演唱的“花儿”。宗教信仰的一致和风俗习惯的相近,使回族文化成为补充撒拉族文化的重要来源。另外,伊斯兰教是撒拉族的主要信仰,对其历史发展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产生深远影响,撒拉族“花儿”就是在这样的多元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撒拉族在自己母语的基础上还吸收糅合进了阿拉伯语、波斯语等语言成分。因撒拉族没有保留下本民族的文字,所以常借用汉语词汇,撒拉族“花儿”的歌词结构与汉、回族“花儿”大同小异。这些语言特点使撒拉族花儿的风格显示出独特之处,并在调式上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如下面这一首《孟达令》,因主要流传在孟达乡一带而得名,歌词如下:(哎吆)前川后川(哎吆)川套(了)川,下川里(嘛)驮来了果(呀)子;(哎吆)你唱的舌焦(哎吆)口又(了)干,尕妹妹(嘛)润上个嗓(呀)子。这首四句式花儿,这里的衬字“嘛、了、呀”是为了在演唱时便于声音的过渡,口语化明显,这些衬词对花儿曲令的演唱特色都造成了影响。

(三)撒拉族“花儿”还受到藏族民歌的影响

撒拉族先民初到青海省循化地区时,与当地的世居民族——藏族通婚,与藏族有过交往甚密的关系。因此,由于和周围藏族的频繁交往,很多撒拉族民众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藏语,语言中自然出现一些藏语借词。撒拉族“花儿”的风格具有各族“花儿”的共性之外,还具有藏族民歌奔放悠扬和善于抒情的风格,这是因为撒拉族花儿吸收了藏族山歌“拉伊”、藏族酒曲“勒”的特点。“拉伊”是青海藏族表现爱情的山歌,歌声婉转抒情,优美动听,给人以柔和、亲切的感觉。“勒”是藏族一种独唱形式的民歌,高亢悠扬、奔放自由、抒情优美,极富高原特色。撒拉族“花儿”吸收了藏族民歌的特色,显得独具韵味。

四、 撒拉族“花儿”的保护与传承路径

2009年9月,“花儿”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可以让“花儿”获得更好的传承和弘扬,进一步加大对西北“花儿”的保护、传承及对其传承人的保护与扶持。“花儿”是我国西北部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间文化多元一体的典型案例。换言之,多民族“共创共享”正是“花儿”的显著特点。所以,西北各民族必须要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意识,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价值观念,使“花儿”在新时代进一步得以传承与弘扬。撒拉族“花儿”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需要对其进行相适宜的传承与保护。当前,撒拉族“花儿”传承面临的困境是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撒拉族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生态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改变了作为原生态民歌的撒拉族“花儿”生存空间,使之失去了生存的文化土壤,传播受到了影响和阻碍,生存空间逐渐萎缩。根据撒拉族“花儿”的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保护和传承路径。

(一)重视活态传承

长期以来,人们把对包括撒拉族“花儿”在内的西北各族“花儿”做了大量的搜集、整理、拍录、研究等工作,看作是最主要的保护措施。这对于活态的民间文化而言,只是一种“博物馆式”的保存,是僵死的保存方式。“花儿”作为一种活形态的民歌,应该以活态的形式传承,让它在民众生活中反复出现,才能真正实现传承和弘扬。

“花儿”作为民间口头传统,其传承路径主要是民间“花儿”歌者的代代口耳相传。在传承与保护过程中,“花儿”传承人的重要地位与积极作用是举足轻重的。而在当下,口头传统类非遗面临的最大危机就是传承人后继无人。所以,保护和传承撒拉族“花儿”,首先要保护与扶持那些今天依然健在的、为数不多的撒拉族“花儿”传承人——真正的民间老歌手、老唱把式、原生态“花儿”创造者,因为他们是撒拉族“花儿”文化的“活化石”。目前,撒拉族民歌传承人只有韩英德一位,是一位省级传承人,其他的撒拉族“花儿”歌手大多已故或年事已高,而一些喜欢唱“花儿”的年轻人,又忙于外出打工挣钱,无暇顾及“花儿”的传承与保护。对传承人的保护,主要是提供生存、生活方面相关的保障,政府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生活方面的帮助,让他们能后顾无忧地为传承本民族的文化遗产做出贡献。

非遗的世代相传,不是同一种文化以同一种方式永远不变地传下去,而是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成为不断演进的民间文化的重要形式。“花儿”本身具有浓郁的原生态性、民族性和地域性,撒拉族“花儿”的歌者,用发自内心的歌声歌唱出不同风格、不同曲令的优秀作品。因此,撒拉族“花儿”在新时代,要创造出与时代相符的新曲目。

(二)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

“文化自觉”概念是由费孝通先生于1997年首次提出,其基本内涵指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的人对自身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换言之,文化自觉就是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费先生进一步指出“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只有在认识自身文化,理解并接触到多种文化的基础上,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然后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多种文化都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连手发展的共处原则。”[3]

对于“花儿”的传承与发扬,一方面需要国家的保护机制和政策法规保驾护航,广泛传承与积极保护,努力提高这项文化遗产自身的社会地位,使更多的各族民众能够乐于接受和重新喜爱这项珍贵的文化遗产,并重新找到它在现代社会的多元价值及其深远意义。中国于2010年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各级政府部门也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使“花儿”等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有了国家层面的保障。另一方面,各民族的每一个成员才是这项文化遗产真正的主人,每一位成员,尤其是年青一代都有关注和自觉传承文化遗产的责任。2005年,时任中国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强调,非遗保护首先应该是全民的一种文化自觉[4]。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使文化遗产持有者在遗产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权利得到进一步重视。因此,文化遗产持有者的文化自觉才是遗产保护的最重要的根本因素。撒拉族“花儿”传承至今留下了不少原汁原味的“花儿”作品,是历代撒拉族民众的思想和智慧的结晶,它记录的不仅是撒拉民众的传统风俗,更是表现出他们特有的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所以,只有每一位撒拉族成员保有对“花儿”的喜爱和认可,认识到“花儿”对撒拉族文化的重要意义,自觉去传唱,才有可能将撒拉族“花儿”传承下去。如果作为撒拉族花儿的传承主体——撒拉族民众主动放弃对“花儿”的喜爱和传唱,只靠政府的外围保护,那么撒拉族“花儿”的传承会举步维艰,甚至很快断代。通过“让花儿进校园”等形式,进入中小学音乐课堂,让撒拉族儿童从小接触花儿,学习花儿、喜欢花儿,使得撒拉族“花儿”代代相传。

(三)通过舞台表演进行传播

非遗的传承与保护还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需求,与时俱进。开发利用撒拉族“花儿”的文化价值,来促进撒拉族“花儿”艺术的发展与繁荣。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要逐步将一些撒拉族“花儿”经典曲目和艺术元素经过艺术家加工、创新和再度创作,使古老的民间“花儿”艺术走出田野山林,产生一些类似流行歌曲式的通俗曲目,让它得以快速流行和传播,让更多的民众接受和喜爱。若在撒拉族地区举办大型花儿会,因宗教和传统观念的原因,困难较大,但可以通过利用影剧院等场所,举办“花儿”演唱会、“花儿”演唱比赛等形式,将其搬上舞台,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进来,可以使爱好”花儿”的年青一代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增强对“花儿”的热爱和传承。

撒拉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是其在漫长的发展演进历史中形成的独具民族特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风俗习惯和社会文化的总和,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撒拉族地区而言是极具吸引力的民族地方旅游资源。因此,可以借助一些大型活动或场所为平台,将撒拉族“花儿”与当地的旅游业结合起来进行舞台表演。比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每年承办“国际黄河抢渡赛”,从各地来观赛的各族群众人数众多,这是一个很好的可以通过舞台形式表演和传播“花儿”的机会。还有在国家对人口较少民族扶持的背景下兴建的“撒拉尔故里民俗园”成为循化县重要的景点,也可以在此进行“花儿”的舞台表演,使其成为撒拉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四)数字化保护

在活态保护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于“花儿”的静态保护,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原创性的花儿音乐及其唱词。撒拉族“花儿”中的不少曲调是由撒马尔罕迁来的先民们带入并流传下来的。目前,撒拉族聚居地区的传统情歌“玉尔”已逐渐被汉语演唱的“花儿”取而代之,陷入濒危境地,主要传承人年事已高,大部分曲目面临消失,所以用视频、音频形式将它记录下来尤为重要。近年来,当地政府日益重视对撒拉民歌的搜集、整理及数字化保护工作,出现了一批关于撒拉族“玉尔”的数字化成果。据青海省委党校杨明委教授调查统计:2009年,央视音乐频道的“民歌中国”栏目录制的《民歌经典》《民歌·发现》等节目中,通过访谈和民俗歌舞演示的方式,将撒拉族“玉尔”部分经典曲目进行数字化展现;2013年,循化当地政府收录和翻译了《阿丽玛》《巴里巴加》《摇篮曲》《连枷号子》等19首撒拉语民歌,其中一部分是濒临消亡的撒拉族“玉尔”作品[5]。

撒拉族“花儿”的数字化保护不仅仅是对歌词、曲目的数字化,还要保护与其相关的文化空间。同时,也要对现存的撒拉族“花儿”进行数字化保护,可以通过唱片录制的形式传播,并且以现存的这些曲目和曲令为参考,在以后的撒拉族“花儿”的传承创新中发挥借鉴作用。数字视频既包含音频,也包含图像,配上字幕可以让人们了解视频内容的同时,也保留了原汁原味的撒拉语唱腔,多个角度的拍摄还可以弥补局部的细节,相比于文字和图像的数字化方式更具有直观性。撒拉族“花儿”的数字化保护不仅仅是对歌词、曲目的数字化,还要保护与其相关的文化空间。除此之外,互联网也是撒拉族“花儿”传播和传承的重要媒介。可以利用互联网无可匹敌的大众传播的能量为口头传统创造全新的生存空间,它可以迅速扩大公众关注度,使区域性的口头传统逐渐走进公众视野,也为口头传统的可持续性传承准备了良好的文化土壤。

五、结语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在全球化背景下,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要关心自身的身份建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文化的个别性和地区的差异性,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撒拉族“花儿”既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又富有深刻的思想价值和珍贵的史料价值。它不仅丰富了西北”花儿”的内容和风格,具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而且是研究撒拉族地区的历史、信仰、民俗等方面重要的口传资料。因此,保护和传承撒拉族“花儿”的意义至关重要。

对撒拉族“花儿”的保护和传承,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其流传地区社会各界的力量,包括政府部门、文化部门及其相关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民间歌手、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方面的综合力量。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遗产传承主体的文化自觉,即传承主体能够在自我认识的基础上进行主动自觉的文化实践。同时,要注重撒拉族“花儿”的活态传承,保持它的原汁原味,以及与撒拉族民众的民俗生活密切联系,能及时反映当地民众的生活方式、思想感情,为当地民众所接纳,并创作出新的“花儿”曲目和曲令。重新找到它在现代撒拉族社会中的文化价值及现实意义,诸如在繁荣民族民间文化事业,或者形成地方品牌旅游资源等方面的潜在优势和积极作用,使之在新时代得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注 释]

①撒拉语,意为“圆圆的头”。

②撒拉语,意为“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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