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托管促农转 提质量促增收
——齐齐哈尔市推进农业托管带动小农户发展的调研报告

2022-11-24 12:00王长海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农办
黑龙江粮食 2022年3期
关键词:社会化全市农户

□ 王长海(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农办)

一、农业生产托管情况

(一)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逐年上升

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流转土地多数集中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主体手中,主要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从2016年的237万亩,增加到2021年的2055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50.4%。

(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5546家,其中省级示范社96家,国家级示范社55家。全市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35个,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231万亩,服务小农户4万余户。据统计,2020年底,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2000万亩,其中:流入种养农户497万亩,流入合作社973万亩,流入其他经营主体530万亩。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进行大规模机械耕种,从而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目的。

(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水平成效显现

托管形式灵活多样,主要有“全程托管、多环节托管和关键环节托管”三种模式。全程托管:以农业生产的耕、种、防、收等生产作业环节,交由受托方完成,土地委托方(农户)向受托方订购耕、种、防、管、收等全套农业生产服务项目,整体交费。多环节托管:主要是农户根据需要,向受托方订购耕、种、防、管、收环节中的部分农业生产服务项目,按服务项目交费。受托方可以是综合服务类的农业公司,也可以是单向服务合作社,类似于“按需点菜”。关键环节托管:在生产环节中,一些农户依靠自身拥有的设备和技术可以完成大多数生产作业,但个别生产环节不完备,需要通过开展托管才能补齐生产环节短板。

(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成效显著

依安县2020年筛选出太东乡山湾大豆生产专业合作社、一重集团土地代耕示范公司等19个实施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农作物面积16.82万亩。龙江县超越玉米种植合作社是一家专业的农业服务机构,依托大型农业机械、专业技术人才等,为小农户提供了耕、种、管、收、防及秸秆回收利用等各环节的综合性服务。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增强互动能力

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国家政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统一干群思想,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制定文件,强化工作指导

市里先后下发《齐齐哈尔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工作指导力度。明确要求农村土地流转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防止了土地流转非粮化、非农化倾向,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激活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活力。

(三)搭建平台,优化服务水平

全市紧紧围绕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各县(市)区成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主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解读、土地托管信息发布等业务,目前已形成“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工作机制,为广大群众、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提供了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交易平台。市级成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9县(市)和梅里斯区单独建立平台,6个区由市统计建立市、区级平台。全市通过平台累计受理交易信息3万条,完成交易2.3万条,成交金额4.5亿元,成交面积155.2万亩,有效推动了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激发了农村发展的活力。

(四)加强培训,规范行业秩序

全市坚持每年开展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和职业农民培训,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品牌意识和规范化运作能力。2020年,全市共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培训4次,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职业农民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等1266人次。通过高强度、大范围的培训,既宣传了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各项政策,又提高了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范化发展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一)集中连片经营有待加强

据行业部门统计,全市农户99.03万户,36.98万(37.34%)农户经营耕地10亩以下,经营耕地10-30亩的农户15.73万户,占比15.88%;经营耕地30-50亩的农户16.58万户,占比16.74%;经营耕地50-100亩的农户15.82万户,占比15.97%;经营耕地100-200亩的农户9.53万户,占比9.6%;经营耕地200亩以上的占比较小,全市仅有4.39万户,存在地块小、且分散等土地细碎化现象,不但耕种防收管理费时费力,还存在生产成本过高的问题,制约着农户在现有条件下无法参与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来。

(二)服务组织实力相对较弱

总体来看,全市农业产业链短,产业基础不够厚实,集约化、现代化水平不高。传统种植模式普遍存在,农业靠天吃饭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大部分农民合作社存在着实力弱、运行不够规范、信息来源和传递单一、带动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龙头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但在质量认证、品牌创建上不突出,发展后劲不足。与小农户的关系仅仅是“你种我收”的简单买卖关系,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关系,对小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大。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市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县级人员变动频繁。乡村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断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技术、人才、资金严重不足,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多样化需求,社会化服务组织难以满足。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较弱,自身发展和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农户参与度不高。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链接,农民在合作中利益最大化难以保障。

(四)市场化服务法治意识不强

农业托管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法律政策意识和水平普遍不高,社会化服务大多数仍是口头协议、“君子协定”,利用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意愿不强,随意违约现象较多。特别是部分社会化服务组织重产前产中、轻产后服务,过分强调自身效益,轻视合作对方利益,导致农业托管服务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

四、工作建议

一是创新农业生产托管模式。积极总结现有农业托管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小农户利益新型主体利益均等化。同时要探索将遥感网、传感网、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等,应用到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全产业链环节,实现精准化种植、互联网化销售、智能化决策和社会化服务,形成以数字化、自动化、精准化和智能化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新业态。

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县(市)区整合项目资金,对耕地进行宜机化改造。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特别注重现有农机具的使用。要加强农业防灾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农田节水灌溉面积,加快食品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的水、电、路管网建设,为农业规模化托管服务创造条件。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中连片耕种,解决土地分散化问题,扩大社会化服务有效需求,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生产效率。

三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主体。继续抓好农业公司、农业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带动能力,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组织化水平;同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地理标识认证、产品宣传展示等活动,提升档次,提高服务带动农户能力。

四是加强托管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发改、财政、金融、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农业托管服务中来。重点加强县、乡政府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府引导能力和服务功能,发挥政府“风向标”引导作用。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力度。要充分利用农民普遍关注的媒介社交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国家、省在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扶持政策、发展方向,以及各县(市)区在托管服务中总结出的典型经验,对发展前景好、农民获利高、农业发展快的经验做法重点推广,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服务模式的创新,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理事长到托管模式成功的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并结合各自实际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托管服务模式。

六是明确职责助推适度规模经营。县、乡级政府要落实好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三权政策,明晰各自权属关系,建立起新型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农业托管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依托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切实抓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为农业托管社会化服务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从而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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