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立山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以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从创新制度保障入手,着力破解事业单位党建难题,让加强党的建设与事业单位改革同频共振、同步推进,确保事业单位改革中党的建设得到加强。截至目前,市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配备率由不足60%上升到100%,班子成员年龄、学历、班子结构实现“一降一升一优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党组织200 多个,设立党委的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纪委,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行政负责人“一肩挑”达90%以上。
优化组织体系,着力破解“经脉气血”不畅通难题。针对济南市级机构改革后,原来由党委直接领导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划转机关党组织管理,出现的领导体制不顺畅、部分事业单位组织设置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从理顺领导体制、规范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着手,全面提高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质量。理顺领导体制方面,鼓励支持党委改设党组或所属党员超过500 人、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多、党建任务重的市直部门(单位)成立直属机关党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统一领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工作,形成了层级明确、权限清晰、运行高效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规范组织设置方面,推动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列入事业单位章程,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对事业单位成立党组织、纪检组织严格审批备案,要求设立党委的事业单位同步设立纪委,有效解决了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各自为政”不规范、未成立纪检组织的问题。
创新制度保障,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针对大部分事业单位受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限制,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足、“小马拉大车”问题,在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缺乏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在全国率先联合组织、编制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务干部配备的意见》,为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提供了政策保障。一是配强领导班子。结合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明确规定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及纪委书记的职数设置、职级要求。建立新任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制度。二是健全工作机构。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推动事业单位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和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写入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支持在编在职职工200 人以上的事业单位设置独立的党务工作机构,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建强党务力量。推动设立党委的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保证有专人负责,确保配备的党务工作力量能够承接相应的党建工作职能。四是严格选拔培训。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干部到党务工作岗位上培养锻炼,对因特殊情况达不到配备条件的,由党委(党组)做出说明。
强化党建引领,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难题。针对部分事业单位“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坚持以党建为引领,通过定期研究、督促检查、清单管理、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等五项制度闭环推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粘合剂”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体发展。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制定完善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三级”党建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层层负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党建责任体系,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改进评议考核。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推动党建和业务联动式评价,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建工作与活动正常开展,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党建活动阵地,并给予一定的党费支持。四是丰富活动载体。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公开承诺践诺、“三亮三比”“争做强省会建设先锋队”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工作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