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凤琼
人类学家Howard Morphy 将人类文化分为观念、行为、物资三种范畴,仪式是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为满足个体发展和群体交往而逐渐形成的一种行为体系,是在生物本能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超常态生活现象[1]。在此基础上,特纳将恩登布人的仪式分为两种主要类型: 生命转折仪式和困扰仪式。 入会仪式、成人礼、葬礼等属于生命转折仪式,此类仪式借助语言、物体、肢体动作等仪式符号进行形象的表演,目的在于通过仪式活动展现个体身心发展的转折期以及个体与群体关系的转变。人类早期的狩猎祭仪、妇女的生殖祭仪以及祭祀神明等祭仪等都属于困扰仪式,此类仪式与人类生活困境相关,是个体和群体希望通过祭祀的手段解决生存困境而举办的仪式。 通过查阅文献发现,早期的人类仪式活动多以祭祀活动为主, 如中国古代典籍《周礼·大伯宗》记载,周人祭祀天神的仪式有三项,分别是祭祀昊天上帝,祭祀日月星辰,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等。 三种祭祀方法也是类似的,都是通过燃烧柴火,在火上加牲畜或玉帛,希望通过祭祀获得神明保佑,化解生存中的困难。 祭祀地祇的仪式也有三项,分别是用畜生之血滴于地上,祭社稷、五祀、五岳;将祭品埋于山川河流,祭祀山林川泽;以磔裂之牲体祭祀四方之小神。 此类早期的困扰仪式以祭祀活动为主, 祭祀对象包括神与自然,目的是祈祷神明保佑风调雨顺、自然提供生存之需并减少灾害,因此有大量学者认为仪式起源于人类早期的祭祀活动,起源于人类的生存需要。 但人类早期的这类仪式在生物学家Ronald L.Grimes 看来并非是仪式的起源,他认为人体的这一切动作起源于动物本能以及动物情感的流露,是源于人类的生物本能,是由人类的四肢类的仪式行为演化的。 随着人类四肢类仪式行为的演化,人类逐渐出现声音和动作的传播,随后才出现人类早期的祭祀、庆典等活动,并在庆典仪式上出现歌舞等仪式符号。
通过查阅人类早期的文献资料和其他动物行为可以发现,人类某些仪式符号与动物的某些本能行为是相似的,例如无论人类还是动物都会通过欢呼、哭泣等行为来表达情感或状态,以及胜利者会通过伸展四肢等行为来表达权威或发起攻击;在人类的不断进化过程中,人体的机能也不断延伸与发展, 仪式的行为也随着这一变化逐渐发展丰富,由人类的基本行为发展成为固定的行为模式,再演化成为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舞蹈姿势,语言也从日常交流发展到歌曲,甚至人类使用的演奏乐器也是从早期的人类敲打石器和木器等发展演化而成的[2]。这一观察确实证明了Grimes 认为仪式起源于生物本命的看法, 在某个场合所实施的一套行为体系,手势、身体姿势、动作和符号等仪式活动的基本单元确实源于个体的生物本能,但仅有生物本能还不足以发展成为仪式。仪式行为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发展需要密不可分,仪式是由于人类社会为保障群体的有序交往以及安全的生存环境而建立的一种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的行为体系与规范,以及暗含个体在参与群体的某种仪式时所接受的群体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 如《西方礼仪集萃》中记载的“表面上礼仪有无数的清规戒律,但其根本目的在于使世界成为一个充满生活乐趣的地方,使人变得平易近人”。人类通过遵守礼仪和仪式规范,使人类建立的组织能够给个体提供安全的生存环境。
通过上述分析,少先队仪式中的升旗、行队礼、唱队歌以及鼓号队奏乐等行为即是源于动物本能基础上的情感表达,同时也是少先队组织内成员为促进个体和群体的发展构建的一套为组织成员所共同接受的行为规范。 例如通过行队礼、对国旗行注目礼等行为表达少先队员的对党和国家的尊敬以及向往之情。 在少先队员行队礼时,双手举过头顶这一动作既展现了少先队员对党和国家的敬仰之情,同时队员在做这一行为时身体的伸展动作能够让队员产生对自我的控制感,通过身体语言向少先队员传达其作为小主人公的信息;同时仪式举行中利用各种符号所传达的价值观念与行为规范也被少先队员所认可与接纳,例如少先队员在加入少先队组织时进行宣誓,虽然是在老师和前辈的带领下宣誓,但也暗含了少先队员自身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 除了肢体行为外,少先队员积极参与也暗含其接受并认可组织的行为准则、价值标准,并且愿意接受组织的教化。
少先队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儿童群团组织,是中国最大的儿童教育组织。仪式是少先队组织生活中重要的组成成分,仪式教育是少先队教育的重要途径。少先队组织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儿童群团组织,其历史较短,但少先队所采取仪式教育的方法却历史悠久。 在中国历史上未曾直接提出过“仪式教育”这一概念,但与之密切相关的概念“仪式”“礼仪”以及“礼仪教育”等内容比比皆是。 “仪式”是指某些重要时间节点时为表示重视按一定程序和规则举办的活动,其中蕴含了一定的规章制度和礼仪规范,因此“礼仪”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可被视为“仪式”的基本单元。
我国关于“礼仪”的起源有五种说法,分别是天神生礼仪;礼是天地人的统一体;礼产生于人的自然本性;礼是人性和环境矛盾的产物;礼生于理,起源于俗。 虽然“礼仪”的起源说法不一,但其起源的决定因素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礼仪”源于人类社会发展需要;二是“礼仪”源于宗教祭祀需要。但我国典籍《诗·小雅·楚茨》中记载有“献醻交错,礼仪卒度”,明确表达出仪式与祭祀紧密相连。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是对儿童进行政治启蒙,促进儿童的政治社会化,由此可见少先队仪式的功能在于对儿童进行政治引领。 在中国早期历史上,已有明确典籍记载仪式与政治密切相关,如《诗·周颂·我将》中,“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其中“仪式”意为“法度”,推行法度与政治安稳密切相关。
此后,由于“仪式”具备显性和隐性的教育作用,能够对受教育者在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等方面产生影响,因此“仪式”推行与传播受到知识分子和统治集团的关注[3]。统治者将其视为政治治理手段,开始推行“礼仪教育”,如西周时期的“六艺”教育,“礼”则作为“六艺”之首,随后春秋时期的著名教育家孔子编纂《礼记》,并在《礼记》中记载和论述先秦时期的社会交往的礼仪制度、行为规范以及社会的礼制秩序等内容,并将“礼”看作是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础。 统治者和教育者不仅在学校中将“学礼、知礼、懂礼、讲礼、行礼”等作为礼仪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还有开学典礼和结业典礼等重要转折阶段的仪式活动,并且古代开学典礼流程清晰、程序规范,每一步骤都有明确的目标,如开学典礼分六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正衣冠”,《礼记》中记载“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
中国古代历史上“礼仪教育”的目标、方式与功能以及中国古代以“礼仁”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体系与文化背景为探究少先队仪式教育的历史渊源和价值提供了线索。根据中国古代“仪式”的使用场合及目的可知,不同场合的仪式承载着特殊文化传统和含义,并且由一系列具有特殊意义的符号和行为聚合组成。 少先队组织主要依托学校建立,因此少先队仪式教育与学校的仪式教育密切相关,并与学校仪式教育是相融合的。学校仪式教育是由学校专业的教师根据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仪式活动的特点以及仪式教育目标设计的一系列可操作性、可复制性的行为模式。少先队仪式教育具备一般仪式教育的特性以外, 还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具备其他特性。首先少先队组织以儿童为教育对象,其次少先队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组织, 政治性是其基本属性之一,因此少先队仪式教育还应当具备儿童性和政治性。学者段镇认为少先队仪式是少先队组织特有的一种集体仪式,是少先队组织在重大集会活动时举行的一套系列化与程式化的模式,包含队歌、队旗、队礼、各级队伍、鼓号与呼号等内容[4]。
2004年, 国务院颁发文件指出要重视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随着相关文件的发布,众多学者开始研究养成教育,其中关鸿羽认为养成教育等同于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5]。 少先队员的素质通过其行为表现出来,引导少先队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因此少先队组织通过培养少先队员良好的行为习惯能够提升少先队组织的整体素质。少先队仪式是少先队组织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以其特有的符号、行为等内容传递着少先队组织的精神,能够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 就儿童的发展阶段来看,少先队员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首先应当正确认知行为规范,其次从情感上认同行为规则,最后将其付诸实践。少先队仪式教育便是通过日常的仪式活动使少先队员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并通过各种仪式氛围从情感上接纳自我的身份,同时产生践行自身使命的意志与情怀,最终在日常的仪式行为中付诸实践,并且通过实践更进一步筑牢主体认知。 通过仪式行为对儿童的认知进行引导,能够提升少先队员的仪式感, 增强少先队员的情感体验,塑造正确的价值观。
德国学者Jan Assmann 在20 世纪90年代提出了文化记忆的概念,他指出文化记忆就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集体的记忆力,是其共同拥有的过去[6],并指出文化记忆传承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与仪式有关的集体交流和与文字有关的集体交流。因此少先队仪式教育是少先队组织内部对共同价值观、道德观以及文化内涵的集体交流与文化传承活动。少先队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儿童群团组织,作为培养红色接班人的大家庭,其重要职责之一是汇集所有的儿童向其传扬红色文化。因此少先队组织应当有效利用仪式开展红色文化传承活动,通过不同重要时间节点举行各类仪式营造隆重的仪式氛围,以歌唱、舞蹈等各类形式重现重要历史事件,并伴以语言、动作等媒介向儿童介绍历史事件,传播先烈的光荣事迹,强化少先队员的爱国热情,如国庆节的庆典、学雷锋日活动等。 不仅通过开展专门的庆典渲染组织氛围,还通过开展某些日常的仪式教育活动,如少先队组织在清明时节组织队员前往烈士陵园纪念先烈,通过扫墓祭祀先烈的活动告诫少先队员中国人民曾经浴血奋战的历史。 此外,还有在党领导下建立的各种红色纪念馆、红色革命圣地,都是在以不同的形式传承红色革命文化。
学校教育中仪式的真正功能在于为道德教育目标服务[7],少先队组织主要依托学校建立,少先队仪式教育与学校的仪式教育密切相关,并在一定程度上融合了学校仪式教育。 因此,少先队组织的仪式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行为准则、组织规范以及文化内涵等是在儿童组织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少先队员逐渐接受并认可的少先队组织的隐性规则。通过少先队仪式建设良好的集体氛围,增强少先队员对组织的认同感,使少先队员从心理上认可少先队组织,从行为上践行组织的宗旨。有学者曾指出,个体置身于某个群体,由于喜欢模仿,更容易受到情绪感染。 因此通过仪式教育这种隐性的教育手段能够让大部分队员潜移默化地接受并认可组织内的社会道德要求,并且通过渲染氛围强化队员的道德认知。 此外,少先队教育活动中的仪式标志和仪式行为也在潜移默化地对少先队员进行价值观塑造与道德引领,例如队员在唱少先队队队歌时明白自己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身份,明白身份背后所蕴含的“爱祖国,爱人民”的责任,并且通过歌曲高亢的旋律激发队员的热情,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在少先队员日常生活中的内化。
综上所述, 基于仪式教育的重要作用与价值,少先队组织应当充分利用从入队仪式、 检阅仪式、成人礼、队长就职仪式以及各类庆典仪式、竞赛仪式等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培养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加强少先队员的心理建设。除此之外,还应当注重日常仪式,重视日常仪式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尊重儿童认知规律,优化仪式流程,充分发挥日常仪式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