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呷热哈莫
“读书有用”如今已成为大部分农村家庭所认可的教育观念。有不少农村父母在县城租房,供养孩子上学就是一例证。然而确认“读书有用”并不代表其教育选择的行为遵从这一逻辑。在观念上认识到读书有用,但仍然有大量的辍学群体,究竟基于什么缘由?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了解农村学生及家庭如何看待读书,了解他们的读书观念。简言之,了解他们将读书看作是一种规范还是一种对个体生命有意义的过程,如果他们认识到读书对个体生命的价值,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困难,借助内外的有利条件,创造一种获得实现读书最大价值的可能;但如若仅仅将读书看作为一种规范,则可能在规范之外会选择放弃,因为人们也可以不接受、不承认规范。
其次要思考的是农村学生是如何认识自己,如何判定自己是否是“读书的料”的。辍学的部分孩子是不是威利斯眼中的“家伙们”?在威利斯的《学做工》中,那些“家伙们”发出这样的感叹:“我知道我很蠢,所以我下半辈子就应该待在汽车厂里把螺母一个个拧到轮子上去,这公平合理。”如此,农村学生,他们也会在一定的学习时段之后,判定自己或者被别人判定是否是“读书的料”,这个别人可能是家长、可能是老师,也可能是那些与他无关的人。如果被判定不是“读书的料”,他们可能就进入了潜在的辍学群体,在这之后他们开始逐渐接受所谓的命运安排,缺乏了想要突破阶层的内驱动力。
再次要思考有多少辍学行为来自于同伴的影响。阿玛蒂亚·森曾说,辍学打工的“挣钱”行为是靠自己的感觉与先前经验做出的“感性选择”,属于理性化的“傻子”。然而,这一“傻子”的行为却可能具有“传染”性,在社会压力、社会规范和从众心理的影响下引起更多的儿童辍学。因此有不少学生是在这样的影响下,可能还没有来得及发现自己是否是读书料的情况下就已经做出了这样的选择,而在选择之后,即使回来复学,已经回不到当初上学的心境。
但总的来讲,在读书的问题上,只有大家接受读书是好的,而不是因为“我”应该读书,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接纳和赞同读书有用的价值判断。因为应该读书,只说明了必须遵守什么,但却不能表明人生值得做的是什么。我们并不关心某人是否在思想上这么想,而关心是什么使得他这样想。他们接受这样的命运安排,缺乏想要突破阶层的内驱动,外出打工是他们将来的职业归宿。因此在学校里,什么才是他们应该掌握的真正的知识,有多少比例的学生将从学校提前离开进入打工者大军,他们是如何接受这样的命运安排的,关于这些问题的思考需要我们大家一起来做长期和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