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经营业务相关增值税问题分析

2022-11-23 19:53赵志霞北京淘车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研究 2022年21期
关键词:经销二手车增值税

文/赵志霞 (北京淘车科技有限公司)

从当前我国二手车交易的主要环节来看,当前二手车环节体系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即收车、评估、流通、销售、售后服务[1]。

在这些环节中每个环节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在进行二手车交易的过程中,涉及一系列税收政策,其中经营业务的增值税在二手车交易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优化的问题,而优化二手车经营业务增值税问题,对于保证整个行业中合理增加税收,优化行业结构等诸多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才能够保障二手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现行的二手车增值税政策

(一)现存几种不同情况

针对二手车经营业务中的增值税,有不征收增值税和征收增值税几种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签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对几种不同的情形进行了明确:

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的相关主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即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以及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价款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贷款,并另收取手续费的。

征收增值税的情形,主要有不同时具备上述征税条件的,应当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要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情形,才能够免收增值税;其二,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的相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过户到自己名下销售时按照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规则征收相应增值税[2]。

(二)造成目前市场畸形发展的原因

一是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卖方市场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当前我国的二手车交易主体越来越多,而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信息传播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对于二手车消费者来说,他们可以从任何渠道接受二手车信息,但实际上二手车市场本身鱼龙混杂。越来越多的二手车经营主体以次充好,如将事故车或泡水车拿来在二手车市场上交易,由于卖方和买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对二手车市场信任大打折扣。

二是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新车性价比越来越高,二手车开始在价格上不具备优势。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二手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价格更加便宜,但近几年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汽车市场迅猛发展,新车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厂商在价格和配置上不断地下功夫,以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获取了大批的消费者。以往汽车作为一项稀缺资源,由于产品的稀缺性,价格走高,但随着当前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造车成本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市场中拉低了价格,这样的价格变动使得二手车市场不具备价格优势,对于二手车经营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三是消费者自身固有的观念束缚。对于消费者来说,大部分消费者初次拿到驾驶证后,总希望自己能开上新车。而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中,人们总认为买新不买旧,总觉得买了旧货丢人。

加之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如今再买一台新车,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能负担得起,这使得消费者更加趋向于买一台新的汽车,而不是买一台二手车。

(三)二手车经销与经纪增值税差额

二手车经销与经纪增值税之间存在一定的差额。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是二手车在流通环节中将二手车作为商品,对生产、流通、劳务等各个环节中的新增价值和商品附加值征收相应的税收。而二手车经纪增值税是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代理等经营活动而收取佣金征收的相应税收。

二、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改革的意义

(一)合理增加税收

随着我国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针对二手车的经营业务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也在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二手车市场的税收政策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通过这一系列的政策变化,能够对原有的二手车经营业务税收进行合理的调整,在保障市场的基础上,通过增值税改革能够合理地增加税收,从而在确保市场稳健发展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促进二手车经销商规模化、品牌化运作

如今二手车市场稳健运行的三个先决条件已经形成。第一是市场容量即是汽车保有量。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截至2020年12月,中国汽车保有量已达2.81亿辆,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统计,2014-2020年中国二手车交易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3.1%,处于稳定增长阶段。其中,2019年中国二手车交易量为1492.28万辆,相比 2018 年增长了7.96%,二手车累计交易金额为9356.86 亿元,相比2018年增长了8.76%。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国二手车交易量为1434.14万辆,略有下降。2021年已强势恢复,2021年1-9月,全国累计交易二手车近 1296.7 万辆,同比增长 35.3%,相比新车市场,二手车市场增长率高出近27%。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预计,2021年二手车交易量预计突破1600万辆,增长率达到15%左右。

第二,政策环境得到改善。2021年2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同时,还就扩大新车消费、发展二手车消费、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培育汽车后市场等方面给出具体建议,为进一步激活汽车产业、二手车市场,保证我国汽车产业稳健增长,提供了关键的产业政策操作指引。此外,中央还在研究制定二手车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共享信息平台,修订二手车管理条例,汽车市场的政策环境正经历着巨大的变化,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正逐渐形成。而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汽车市场的活力一定会持续增强。第三,市场环境改善。要改善市场环境,还需全行业齐心协力。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于2015年根据国家标准启动了“行”的认证,其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车辆的不透明性,建立行业信用制度。有国家标准做后盾,有全国行业协会做后盾,“行”不仅为消费者解决了购买的疑虑,同时,伴随着二手车增值税征收率的下调,也有助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品牌形象。

(三)刺激旧车交易,促进新车销量

有利于车辆经销商开展二手车交易,增加旧车的交易率,从而带动新车的销量。通过刺激旧车交易,促进新车销量,最后针对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进行了结构上的调整。当前,我国的汽车市场已经进入了以新增置换为动力的阶段。通过对旧车的存量进行盘活,从而通过置换、交易来拉动新车的增量就变得尤为重要。充分激发我国汽车市场的内在活力。

三、经销企业增值税计征方式的调整

(一)确认增值税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经营二手车经销业务,从原来的简易方法,按3%的征收率,减按2%的税率,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如企业放弃执行以上公告0.5%征收率,则仍然按照13%商品购销增值税税率执行。

(二)确认增值计计征基数

1.增值税一般计税计征基数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采购额×13%

2.增值税简易征收计征基数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0.5%。

(三)一般计税及简易征收税收筹划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即同一纳税主体的同一应税行为不可同时适用一般计税及简易征收,假定采购时均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根据对项目利润预测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假定项目毛利 率 为 X。13%*X=0.5%*(1+X) 求 解X=4%即当毛利率大于4%时,增值税纳税方式选取简易征收,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当毛利率小于4%时,增值税纳税方式选取一般计税,可以降低企业税负。

四、经销企业开具销售发票需要解决若干问题

(一)明确各种行为,区别对待

首先,对于经销企业以及经纪企业来说,向出售方预付车款,并且向购买方收取车款以及符合税务局和其他认定方式的,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该公司从事经销行为,因此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纳税。

其次,经销企业和经纪企业联系购买和消费双方收取中介费用,同时车款由买卖双方自行支付的,以及符合国家税务局其他认定方式的,应当认定为经销企业和经纪企业的经纪行为。

最后,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只能将属于自己名下的车辆销售给其他自然人或者其他纳税人,不是法人企业不得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

(二)经销企业如何取得成本端发票

经销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只能销售本企业已购入的二手车,不得为其他交易的车辆代开发票。因此,经销企业需要取得进项发票。从当前经销企业取得进项发票的方式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其他经销企业销售的二手车,由其他经销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另一种则是自然人销售自己的二手车在交易评估检验完毕之后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三)二手车价格合理评估

由于区域经济的不同以及区域生产力的不同,二手车的保值率差别相对较大,并且车辆的配置、车况甚至车漆的颜色,也会影响二手车的保值率。由于汽车原本的价值不同,因此在进行二手车评估的过程中,保值率也各有不同,这是二手车企业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问题,针对这样的现状需要建立一套客观且科学的二手车评估体系。

首先,应当确定好折旧确认方式。以一般的小型非营运乘用汽车为例。二手车市场采取的折旧方式,主要以平均年限或双倍余额递减法,也有一些二手车在折旧确认时,前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5~14年采用平均年限,第15年确认残值和5%。而其他类型的车辆应当根据其特性的不同重新加权在汇总后,按照速算方式列出相应的明细表[4]。其次,按照自主申报的基本原则,销售方在进行纳税申报的过程中,凡在评估价格合理的误差范围内,主要以自主申报为准,但如果差额较大时则要以评估价格为准,对于有争议的情形,应当以第3方评估机构的报告为准。最后,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税务机关应当基于互联网建立起二手车发票全国联网系统。在这样的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每一辆车的历史交易记录,一般情况下汽车的每次交易金额应当呈现递减趋势,这一特点可以为核定增值税计征基数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二手车每次交易金额变动较大,或者下一次交易金额高于上一次交易价格的要缴纳增值税。

(四)成本费用的抵扣方式

二手车经销商在收购了二手车之后,需要对每一辆购进的二手车进行检查、整备、维修、美容等,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二手车能够达到原厂标准或者正常使用的折旧标准。同时,自有或者租赁房屋场地所承担的固定资产折旧、租金,以及其他经营所带来的成本,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抵扣。

(五)对售后责任的鉴定

针对售后责任的鉴定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如果是经销企业销售的二手车,那么应该由经销企业作为售后服务责任的主体,承担二手车的售后服务责任,如果经销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那么需要经过消费者同意后经销商依然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如果是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三年或6万公里”以内的二手车,那么就需要向消费者提供不少于三个月或者不少于5000公里的质量保证,与此同时,应当鼓励经销企业扩大质保范围,延长质保期限[5]。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获得消费者的信赖。第三,针对二手车质量保障的范围应当包括汽车发动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等各个部位的主要零部件和非损坏部件,在质保范围内经销企业应当承担费用,而在质保范围外应当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费用。第四,经销企业可以对二手车提供保养、救援、保险等各种服务。第五,为了更好地明确买卖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对于经销企业来说要建立销售档案。第六,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之后三日内未交付过户的可以无理由提出退车换车。保持原车况,且未影响企业经营销售的双方在协商之后可以原价退车换车等。如果车辆出现损毁或者影响了经销企业再次销售的,消费者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二手车购买三日之后,或者已经办理交付过户手续的消费者,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给予赔偿及车价补偿。第七,经销企业,如果在销售二手车的过程中存在欺瞒消费者的情况,并且消费者举证充分,则经销企业应当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措施,或者无条件退车换车。如果在销售之前已经向消费者说明了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且列入销售合同的,应当除外,而消费者对于在使用车辆中造成损伤的或维修的,双方应协商进行,如果消费者主张维权的应在诉讼时效内提出。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多,使得我国的二手车市场朝气蓬勃。在二手车行业稳健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针对二手车经营业务相关的增值税问题进行分析,能够更好地明确行业发展的现状,找到促进行业改革的方向,通过有效的税收与改革政策,能够更好地规范市场运行,使二手车市场焕发生机与活力,为市场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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