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有利于破除各类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树牢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理念,坚决破除各种显性和隐性的行政壁垒。市场经济的根脉在企业,对各类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过多行政干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加强顶层制度框架设计,推进公平竞争制度与产业政策相衔接、相协调、相统一。坚持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组合效应,用足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对新出台产业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避免滥用地方性产业政策造成市场分割现象。
完善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强化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增强运用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实操能力。大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内外贸监管规则衔接,实现两个市场相互支撑、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