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继裕 郭丰荣
[提要]文化消费主义是消费主义在文化领域的现实表现,是一种更具渗透性和颠覆性的社会思潮。在资本驱动、文化霸权主义、后现代主义及技术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下,这一思潮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潜在、分散的受众。它呈现出消费理念畸形化、消费实践娱乐化、消费形式隐秘化和消费产品市场化的样态。随着文化消费主义蔓延,其危害也日渐浮现,既动摇了主流价值的合法地位,又抽空了文化的价值意蕴,并摧毁了个体的精神世界。为了有效应对文化消费主义的挑战,需要“纠”“导”并重,有效破解文化消费主义难题;“攻”“防”必备,维护主流价值的合法性地位;“刚”“柔”并济,全面遏制文化消费主义泛滥。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已经从生产型社会迈向消费型社会。随之而来的是社会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人们的消费重点由物质领域转向精神文化领域。文化与资本之间有机结合催生出文化消费主义。它体现出一种异化的价值观念,主张娱乐至上、过度消费及文化功利化等,其本质是在资本控制下,以“文化”的名义对个体进行“控制”和“绑架”,达到挑战主流意识形态的目的。在资本和技术等多种因素助推之下,文化消费主义持续发酵,最终形成一股兼具活力和杀伤力的社会思潮,不断冲击社会主流价值观和人们生活方式,挑战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分析文化消费主义的成因,洞悉其多元样态和现实危害,探索文化消费主义的纠治之策,对更好地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任何一种思潮的形成都并非“凭空而降”,而是内外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文化消费主义的生成也是由各种复杂因素相互糅合交织的结果。文化消费主义是由资本驱动、文化霸权主义、后现代主义及技术发展等诸多因素在现实空间中持续发酵所致。深入剖析其成因,既有利于了解其产生的可能性,又有利于识破其本质。
透视资本逻辑是深入理解文化消费主义形成的重要基础。资本逻辑是指资本自身本性的矛盾运动和规律。[1]资本的本性是增殖,即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压榨更多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2](P.35)为了保持资本增殖,资本持续进行扩张。起初资本扩张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开始注重精神层面的满足,而文化产品消费不但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追求,而且能够刺激资本在文化领域内不断扩张。生产者不断供给丰富的文化产品以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进而扩大再生产,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文化生产的目的指向了经济利益。尽管这些文化产品表现形式各异,但主题、内容和模式都惊人地一致,没有任何思想性可言,完全沦为资本的附属物,并成为瓦解人们精神世界的消费品。同样,部分生产者更是向文化产品注入了低级趣味、猎奇及暴力等因素来吸引人们的关注,并刺激他们消费。此时,伴随着资本与文化的有机结合,文化消费主义就出现了,它不但摧毁了文化产品的独特魅力,而且削弱了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的价值功能。
文化霸权主义展示了文化领域中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核心在于强调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带领之下,向世界各地输出所谓西方“先进文明”。实质上,这是一种殖民扩张策略,意图实现对文化和意识形态控制的目的。第一,西方国家在销售文化产品过程中助推文化消费主义。这些国家凭借强大的文化工业,肆意推销包含自身政治理念、社会价值观和大众生活方式的文化产品,从而实现自身文化扩张的政治意图。尤其是跨国公司为了销售自身产品,以尊重地方性文化为借口,不断利用产品中所承载的价值观念去改变甚至瓦解其他文化,创造出一种带有杂交性质的大一统文化。[3]经过营销改造后的文化产品具有了更广阔的市场,这不但意味着西方国家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也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当中,开始逐步腐蚀人们精神世界,而且危及本国文化发展,甚至摧毁本国文化根基,为文化消费主义的生成提供有利条件。第二,西方国家在与别国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催生文化消费主义。西方国家的对外文化交流并非单纯学术文化交流,相互学习的过程,而是带有一定政治意图。其中,西方国家通过向其他国家输出本国教师、教士或者医生等人才,或者向海外赠送杂志、录像带和图书等相关的对外文化交流,实现了自身意识形态传播。这种意识形态渗透和输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西方国家企图在政治上争夺和控制发展中国家的意图。它把文化交流或者文化作品当作一种政治工具,否定了文化交流和文化产品本身的价值意义,为文化消费主义生成奠定基础。
后现代主义是一种基于对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反思和批判而形成的文化思潮。它主张对本质的否定和对非理性的推崇,强调多元性、差异性,反对同一性,并具有不确定性、分裂性、解构性及戏谑性等特点。后现代主义在文化消费主义形成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后现代主义中的解构化、碎片化和去中心化等因素助推了文化消费主义滋生。这些因素相互交织让文化作品固有的话语方式和价值意蕴都受到冲击,否定了普遍性的、理性的和终极性的价值观念。当文化产品失去了这种价值意蕴,其存在意义就沦为了满足个人简单的快感。此时文化产品成为单纯满足个体享乐需要的消费品,难以满足个体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为文化消费主义的形成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后现代主义否定文化创新性发展,助推文化消费主义生成。在后现代主义影响之下,文化作品通常以一种赝品或者艺术家自发的、无意义的表现形式出现,文化产品的内涵得不到丰富,失去了灵魂。这种失去了生命力和吸引力的文化产品,沦为商家谋取利益的工具,丧失了教育人、鼓舞人、引导人的作用。为此,这种因后现代主义影响而失去内涵的文化产品为文化消费主义形成提供了沃土。
洞悉技术逻辑是把握文化消费主义生成的重要环节。大众媒介助推了文化消费主义蔓延,为文化消费主义的生成和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撑。一方面,大众媒介扩大了文化消费主义的影响范围。尤其是大众传播发展扩大了意识形态在现实社会中的活动范围,因为它使得象征形式传输给广大受众。[4](P.20)其中,以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为代表的大众媒介为文化消费主义输出提供了更为宽阔的舞台,并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如贪图享乐和过于注重感官刺激等一系列负面影响,再加上这些正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三观”尚未成熟,更为文化消费主义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大众传播媒介深刻嵌入文化消费主义的生长版图。随着如今抖音、微信、微博和大数据等新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整个社会逐步呈现出多元化和去中心化的生态景观,一个热门话题被引爆之后往往会被无限放大或者过度娱乐化,甚至产生一系列负面信息充斥民众话语空间,为文化消费主义生成提供了有利契机。[5]因此,新兴大众传播媒介在融进文化消费主义生成过程当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文化消费主义在当代中国呈现出多元样态。从表面上看,文化消费主义是文化与资本相互碰撞与激荡的产物,实质上是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较量与交锋。文化消费主义从不同维度考察可以表现为文化消费理念畸形化、文化消费实践娱乐化、文化消费形式隐秘化和文化消费产品市场化等不同症候。
文化消费主义向人们传递一种异化的精神观念,导致个人价值观扭曲和精神世界的坍塌。其一,消费至上理念控制。文化消费主义遵循的消费逻辑是“我所占有的和所消费的东西,即是我的生存”。[6](P.8)在文化消费主义影响之下,消费主体越来越受控于外在物质世界,所有需要和满足都通过占有文化产品来实现。消费逐步成为人们的精神“补偿”,成为身份建构的重要方式及逃避现实的避难所。每个人都想在盲目消费中寻找自己的人生意义,正如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所言,“人们在他们的商品中识别出自身:他们在他们的汽车、高保真度音响设备、错层式房屋、厨房设备中找到自己的灵魂”,[7](P.76)但这种并非基于合理的消费似乎成为美好生活的悖论。在不断膨胀的虚假消费欲望刺激之下,消费主体逐步沦为物控制的附属品。其二,个人主义理念支配。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在享受文化产品带来乐趣的同时,把追求时尚和标榜自我作为消费的目的。因而,消费者购买文化产品往往是从其象征意义角度出发,并非基于其质量“好”“坏”,而是基于自我“喜欢”与否。部分人们更是通过“秀”“晒”“炫”文物古董、珍贵邮票、名人字画和时尚品牌等文化产品来标榜自我,展现自己独特品味和审美情趣。当人们沉醉于这种形而下的卑微愉悦之中,就会仅仅看到自我而忽视了社会责任。其三,享乐主义操纵。文化消费主义更关注人们较低层面需要的满足,很少追求信仰、道德、精神等具有一定深度的需要的满足。文化产品消费者把物质享乐和消遣当作人生中的最大幸福和意义,不考虑享乐动机和行动善恶,只会加剧个人享乐的非道德主义。实质上,以享乐为目的的文化消费主义是对人生存状态完整性的否定。完整个人是在追求高尚精神世界和合理物质享受过程中实现的灵魂与肉体有机结合。然而,文化消费主义只注重“愉悦的身体”(感官享乐),放弃了“沉重的精神”,即不要崇高,远离道德、使命和责任;不要深度,放弃追求永恒、理想和真挚。
文化消费的本身功能在于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提高人们的文化修养。而在商业化浪潮冲击之下这项功能逐步淡化。文化消费过程存在明显“泛娱乐化”倾向。首先,娱乐化手段被用于文化消费过程。诸如历史、经典、英雄等一切承载着重大价值与意义的文化产品往往通过恶搞式、调侃式或者炒作式等娱乐化手段吸引人们消费,最终使沉醉于娱乐盛宴中的个体丧失精神、丧失责任感、丧失理想和失去信仰,与灵魂相隔,并日益呈现出“娱乐至死”的趋势。其次,娱乐化元素充斥文化消费过程。为迎合市场需要,商家在人们消费过程中,借助娱乐节目、娱乐活动或者明星代言等娱乐化元素来推动文化产品销售。如在艺术品展销会现场加入了文艺演出活动;在新书发布会上请来明星助阵等。因此,在资本逻辑驱动下,带有娱乐至上、全民狂欢等特质的泛娱乐化倾向逐步出现在人们消费领域。“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8](P.98)娱乐已经不再是生命本体发展、丰富和完善的有益补充,而是贯穿于文化消费过程帮助商家谋取利益的工具。最后,娱乐至上理念渗透于文化消费过程。为满足消费者的口味,是非可以被颠倒,历史可以被虚无以及经典可以被解构等。近年来出现了接二连三的名人恶搞事件,背后是经典被过度娱乐化的重要体现。文化消费过度娱乐化让消费者获得了短暂感官满足和精神快感的同时又让商家赚得盆满钵盈,反过来又进一步刺激了文化作品改编中“另类”“前卫”的走向,艺术审美变成了娱乐性消费,成为文化消费过程娱乐化的外在表现。
文化消费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存在,而且通过隐秘化传播方式影响人们的认知,进而影响其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一方面,文化消费主义通过与其他社会思潮相互交织来传递自身意图。文化消费主义不是以孤立的主张呈现在人们面前,而是与恶搞、戏说的历史虚无主义、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的消费主义和主张“西方文化中心论”的文化虚无主义等不同社会思潮融合在一起。这使文化消费主义成为一种符合网络传播特质的思潮,实现隐性传播。同样,在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人人皆可以是“剪刀手”“麦克风”,成为难以精准辨别的视频文字的发布者和传播者。部分人借用互联网技术通过戏说、调侃等形式对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行解构和包装,巧妙地向人们兜售娱乐至上、过度消费等观念,秘密传播文化消费主义。另一方面,文化消费主义藏匿于其他话语体系而实现隐形传播。为了以“合理”“合法”身份呈现,文化消费主义围绕社会就业、教育、医疗和收入差距等社会民生问题,采用吸引人眼球的标题和图片视频等舆论传播手段,或者由大段陈述转为反讽暗喻、娱乐恶搞等话语表达形式,以掩盖其真实面目,避免被舆论“管控者”发现,使得其呈现爆炸式传播。最后,“制造反差”的手段隐蔽地传播文化消费主义。部分文化产品“言必称西方”,把中西文化放置一起进行选择性对比,通过褒扬和赞美西方文化优越论,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从根本上动摇中国人民的文化自信。因而,正是通过这种“制造反差”的对比,隐蔽地向人们输出文化消费主义观念。
市场化是文化消费产品大众化的自觉追求,也是文化消费主义的动力根源。一方面,文化消费产品目的在于获取更大市场利润。文化消费产品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增长和个人获得物质利益的工具,丧失了其本身所特有的培育人和涵养人的重要价值功能,成为资本扩张的秘密武器。为了实现文化产品商业价值,生产者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消费者需要生产他们所需的文化产品,有时为了迎合低级趣味消费者需要而生产出一些饱含审丑、猎奇、色情、暴力等因素的庸俗化文化品。这就使得人民币充当了文化产品的总编辑,酒、财、色成了出版物的主题,文化产品失去了其本来的纯洁和高尚,成为金钱的奴隶。另一方面,“碎片化”的文化消费产品制造商业噱头。碎片化用意在于迎合消费者需求,获取更大商业利润。内容丰富和视野宏大的优秀传统文化作品通过一个表情互动、一句动态话语、几张图片展示、几分钟短视频与微电影等碎片化操作,既能符合快餐式消费者需求,又能带来相应经济效益。如各类相亲节目或者综艺节目等,以奇装怪行、只言片语吸引眼球,或者以窥探隐私为噱头,谋取看点来迎合市场,谋取更多流量和收益。此外,网络中文化消费产品会带来市场连锁效应。在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背景之下,个人或者集体只需上传作品就能实现文化传播和获取收益。如网络写手创作的《庆余年》《凰权》《东宫》等网络小说,经过改编后成为影视剧,不但在社会价值和艺术品质与体验方面都得到较大提升,而且扩展了市场受众,产生了巨大经济收益。
随着文化消费主义不断蔓延和渗透,其现实危害也日益浮现,不容小觑。文化消费主义不仅冲击主流价值,否定了主流价值的合法地位和削弱人们对其认同;抽空文化价值意蕴,使得文化陷入枯萎化、肤浅化和虚无化的状态;摧毁个体精神世界,使得他们成为注重享乐,忽视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的一代。
消解主流价值是文化消费主义所带来的首要危害。在文化消费主义冲击之下,对我国主流价值建设造成了巨大危害。其中,主要包括了挑战主流价值的合法性地位和削弱人们对主流价值的认同等。一方面,否定主流价值的合法地位。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文化消费主义可以理解为一种“文化霸权”,是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在文化领域中的具体表现,通过强制性手段输出自身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理念,实现文化殖民目的。如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借用学术形态、文艺作品形态和生活方式形态等手段向世界其他国家推销本国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推崇西方价值理念的至上性、唯一合理性,达到入侵、弱化甚至否定其他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目的。如在苏联解体过程中,西方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价值观念肆意传播,不但瓦解了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信仰,而且否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最终结果使得苏联解体成为事实。另一方面,文化消费主义削弱了人们对主流价值的认同。社会凝聚力蕴含于主流价值当中,历史上中华民族的主流价值始终是凝聚各族人民的核心力量。当前文化消费主义已经渗透到人们心理层面,影响人们愿望和感觉,其危害也正在浮现。文化消费主义通过文化产品的话语表达和内容选择两个方面来解构主流价值,弱化其认同。第一,在话语表达上,文化产品以现代化、娱乐的和诙谐的及话语表达经典作品,打破了以往传统的、严肃的和庄重的话语权桎梏,给人们营造一种欢快和娱乐的感觉。在这种氛围影响之下,一切正式的和严肃的政治生活似乎也开始变得不正式和随意,淡化了人们的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加剧了政治冷漠,不利于培养人们对主流价值的认同感。第二,在文化产品内容选择上,通过“穿越”“调侃”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歪曲历史事实或者颠倒是非黑白,干扰人们正确认识历史真相,影响人们形成有关正确的价值判断,严重消解了人们对于主流价值的认同。[9]
文化消费主义对于感官享乐和经济价值等方面的追求超越甚至取代了文化价值追求,最终会导致文化价值缺失。第一,文化消费主义的娱乐化导致文化枯萎化。正如尼尔·波兹曼所言,“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10](P.25)当前我国文化消费市场上正出现后一种迹象。为迎合大众趣味,部分文化生产者采取一种寂寞和反叛的写作姿态,通过欲望宣泄、都市情调及享乐主义等主题来激发人们兴趣。由此而创作的文化产品趋向于娱乐、享受,而拒绝科学的挖掘、精准的提问及理性的推理和有效的创新,最终让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都陷入瓶颈,难以获得进一步发展,呈现出停滞不前甚至枯萎状态。第二,文化消费主义的功利化致使文化肤浅化。为实现文化产品的商业价值,文化产品已经不再是个人生命体验和人生感悟的结晶,而是大工业操控下的简单模仿,日益成为机械化、复制化的文化工业。文化产品的原创性逐步式微,成为不断重复的作品。最终这种固定化、重复化的后果让文化产品沦为庸俗和毫无创新性的商品,剥离了其深层次的文化底蕴。同样,为了更好吸引消费者,大部分生产者过分注重文化产品的包装、宣传、推广等外在形式,而忽略了文化产品应有的艺术价值和精神内涵,使文化产品成为“徒有其表”的复制品。第三,文化消费主义的碎片化引发文化虚无化。文化消费主义以碎片、裁剪的历史史料代替历史研究的实事求是和整体性原则,随意篡改经典人物和历史史实,向人们传递个人主义和虚无主义价值取向。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只是把简短的话语、情景以及图像直观表达出来,导致文化传承断裂,让文化产品成为没有精神内涵的消费品和单纯的客观存在,否定了文化产品的内在价值,引发文化虚无主义。
随着文化消费主义进一步发展和蔓延,出现了二律背反的状况,即文化产品发展得越来越丰富,而个体精神世界却变得越来越贫瘠,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并没有充实和丰满个体精神世界,反而演变成个体精神发展的一把枷锁。首先,文化消费主义的庸俗化致使个人审美精神缺失。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生产者可能生产一些低级趣味的文化产品以迎合民众口味,损伤了个体审美精神。具体而言,部分文化产品违背生活规律、是非不分、美丑不分、搜奇猎艳,沦为感官刺激的‘摇头丸’和追逐利益的‘摇钱树’,[11](P.25)让文化产品的美变得庸俗化。人们在消费这种文化产品的同时也开始逐步失去了对于美的判断和评价。特别是今天许多人沉醉于抖音、微信和微博等平台所推送的以丑为美的视频内容,导致人们审美水平逐步下降。其次,文化消费主义的低质化导致个体理性精神缺失。当前部分低质量的文化产品对民众认知产生了负面影响。如一些微信公众号为提高点击率而传播健康谣言,网络教育充斥大量游戏广告,影视作品传播错误历史知识等。虽然这些文化产品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众对于感官享乐的生理欲望,却使文化失去了价值引导功能,不利于培养个体理性反思精神。[12]长此以往,更会压抑个性,使人缺乏活力,成为“单向度的人”。最后,文化消费主义的自私化致使个体集体主义精神瓦解。文化消费主义运作过程中带有强烈自我中心意识。为了满足对经济利益追求的目的,部分文化产品生产者自主选择文化产品的话题和内容,对于文化产品审查和整治表现出抵制的心理状态。为了博取眼球、刷流量,文化产品生产者甚至会做出违背道德要求的行为,只顾自身利益而无视社会责任,成为精致利己主义者,却忽略了集体利益。同样,部分文化产品消费者通过戏谑、调侃、解构等方式来满足自身享乐,“先驱者的崇高与超越,殉道者的悲壮与执着,思想者的深沉与睿智,一切似乎与自己无关”。[13]这种自我行为更折射出个体集体主义精神危机。
治理文化消费主义对主流价值的冲击,既要考虑其兼具“娱乐”“消费”等多重特征,又要充分考虑文化消费主义生成的多方面原因,单一的引领范式或者批判范式在应对文化消费主义挑战时,难免会失效。因此,需要提出系统性、综合性治理范式来有效纠治文化消费主义。
文化消费主义存在过度“娱乐”“消费”等错误倾向,对人们的审美和精神造成了极大冲击。对此,要纠偏与引导并重,科学治理这个问题。首先,充分发挥思想宣传工作者和主流媒体的纠治作用。对于过度“娱乐”“消费”的问题,思想宣传工作者和主流媒体要占领舆论制高点,敢于亮剑,宣传正能量,做到主动发声、正确发声、善于发声,全面揭示其谬误,深刻剖析其危害。这样及时纠正和正确引导,有利于防止错误思潮被过度炒作,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帮助人们形成正确认知。[14]其次,积极引导文化产品生产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文化产品生产者不但要考虑自己的盈利,还需要充分考虑文化产品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的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坚持追求真善美。尤其是网络公司不能为了迎合民众口味而生产无意义的文化产品,要注重提升文化产品的内涵和创新,并非通过包装、宣传来吸引民众。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难以有效实现文化产品中有关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的功能。同样,合理引导文化产品生产者坚持艺术真实性和历史真实性的统一。这要求在艺术真实中还原历史真实。尽管历史不能重现,但是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要尊重历史背景、历史情节和历史人物等,不能肆意戏谑、调侃历史人物甚至颠倒历史史实。或者说,实现两者统一还需要在尊重历史前提下,对文化产品展开合理想象,进行适当创作,能够使其内涵更丰富,并非仅仅是文化产品简单重现。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文化产品培育人和涵养人的功能。最后,努力倡导消费正义以提升个体消费品位和情趣。消费正义立足于人的生命尊严和存在价值,是对人们消费行为合理性的反思和追问,包含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主体道德高尚的价值理念。[15]实现消费正义需要贯彻绿色消费原则。在文化消费过程中要注意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人从单纯的物质消费中摆脱出来,注重人的精神、文化、生态等全面的满足,使得消费成为促进个体全面发展的有效工具。同样,实现消费正义还需要培养自制的消费原则。家庭和学校通过知识传授和组织文化实践活动等方式,培养个体的高尚趣味,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摒弃不健康低俗文化消费,促进消费者形成理性思考能力和崇高道德品性。
文化消费主义中娱乐至上、享乐主义及个人主义的价值主张,使沉迷于感官享乐的人们在无意识中排斥主流价值,消蚀了人们对共产主义、理想主义与奋斗主义的精神追求。为此,要采取攻破与防守并举的措施,维护主流价值的合法性地位。一方面,破除文化消费主义否定主流价值的危害。这需要从理论上揭露文化消费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即承载着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主要包括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与主流价值观相对立。除了理论上剖析之外,还需要从实践上全面探讨文化消费主义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个人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深化人们认知,增强人们自觉抵制文化消费主义的定力,并不断提高对主流价值的信心和认同。另一方面,解构文化消费主义话语,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权。为避免文化消费主义的娱乐至上、个人主义等观念对主流价值的僭越,维护好主流价值的安全,形成有效抵御文化消费主义的防线。有效维护维护主流价值的关键在于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口号式”宣传难以有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需要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拉近民众与抽象理论话语之间的距离,让民众想听和听懂;又需要借用具有明显地方色彩的文化元素,建立起亲民化和通俗化的话语表达;还需要依托符合人民群众审美程度的文化产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6]因此,思想宣传工作者要致力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话语大众化、通俗化和时代化,并利用转变后的话语对文化消费主义引起的热点主动设置议题、阐释议题,在与文化消费主义斗争过程中抢占舆论制高点,有效维护主流价值的合法地位。
任何意识都不能仅仅依靠精神批判来消灭,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彻底把其消灭。[17]因此,有效治理文化消费主义离不开“刚”“柔”结合的治理方式。
刚性治理是实现文化消费主义善治的重要途径。如今文化消费主义已经渗透于社会生活每个领域,并让人们沉溺于过度文化消费和娱乐享受之中而难以自控自拔。破解这一难题可以采用刚性治理方式,即采用法律法规、行政法令等直接硬性命令方式对文化消费主义以及受文化消费主义影响的社会现实进行治理。一方面,健全网络法制,依法治理乱象。目前,国家所实施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已经成为建立良好网络生态环境的制度保障,但是网络空间还存在很多真空地带,需要不断加强网络法制建设,进一步制定和细化由文化消费主义引发的网络乱象条例。针对网络上出现的调侃、戏谑和解构历史文化的错误言论,及时开展“秋风”“护苗”“净网”等专项治理活动,防止文化消费主义进一步发酵,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文化产品的市场准入制。针对质量内容参差不齐的文化产品,国家要出台更详细的审查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制,控制数量,保证质量。尤其是对于涉及历史和革命等题材的文化产品,要加大审查力度,从源头上切断文化消费主义传播途径,防止出现过度娱乐化或者歪曲历史事实的现象。
柔性治理是实现文化消费主义善治的重要环节。所谓柔性治理强调以文化人,以文化自身内在力量丰富人们精神世界,增强人们抵御文化消费主义入侵的能力。柔性治理的实现是一项系统化工程,需要国家、学校和公民等多元治理主体努力和合作。首先,国家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以优秀文化作品丰富人们精神世界。国家既要加强对传统文化挖掘和转化,又要不断发展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向人们提供优秀文化产品以提高人们精神境界。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文化消费主义,戳破文化消费主义的不良企图和杜绝文化消费主义的影响,以崇高的精神塑造人,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促进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同时,宣传部门也可以采用以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让人们在了解中国价值观念、理想情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形成强烈文化认同感,树立起文化自信,积极应对文化消费主义。其次,学校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增强学生辨别能力。为应对文化消费主义思潮,教育工作者要表明自身立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地位,还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向同学们分析这一社会思潮的本质和危害,提高同学们辨别和抵御错误社会思潮的能力。同时,教育工作者还要密切关注市场的动向和生产者制造的消费热点,及时向学生分析文化消费主义的隐蔽性传播和多种传播形式,帮助学生形成正确消费观。最后,公民坚持以文化己,不断提升自身精神境界。个人要在深入学习传统经典文化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精神世界,并吸收其精华,内化于心,形成正确价值观,从而有力抵抗文化消费主义入侵。除了注重理论知识学习之外,个体还要积极参与艺术节和文化展览等实践活动,避免过度沉浸于文化活动的感官享受,不断提升自身鉴赏能力和审美能力,培养自己高雅情趣,防止文化消费主义对自我精神生活异化。
文化消费主义借助新媒体技术隐秘宣扬过度消费、娱乐至上等非主流价值观,挑战主流意识形态。从政治层面而言,文化消费主义是文化霸权主义扩张的产物。部分强势西方国家在向世界各国输出自身文化产品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也凭借文化产品所承载的价值观念去同化甚至支配别国民众,实现文化殖民目的。这既会使人们的理想信仰和价值取向发生偏离,又会导致人们国家认同感缺失、产生自卑心理而对未来缺乏信心。有效应对文化消费主义的消极影响需要明确这两点:一是文化产品消费的底线是“无害”。人们消费文化产品的行为是有底线的,不能因过分追求娱乐化而肆意解构、调侃、戏谑文化产品,或者采取极端行为,不顾社会和他人影响来满足自身感官享乐。因此,人们在消费文化产品时不能给他人和社会发展带来危害。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创作优秀作品。文艺工作者要立足于现实,倾听时代声音,回应民众需求,把音乐、舞蹈、绘画、电影等艺术作品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创作出人们大众所喜欢的艺术作品,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和价值观,以此来防范和应对文化消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