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4月10日发布。《意见》要求,要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管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要点》提出,要加强农村资源要素信息化管理。健全国家、省、市、县等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探索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点》要求,要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探索推广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拓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指引》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农业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对外合作等重点产业和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探索通过全产业链开发、区域整体开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建立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等模式,稳妥有序投入乡村振兴。
日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严格准入、系统培育、综合支持、示范引领”的培育思路,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左右“头雁”,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农业农村部已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项目启动培训。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的通知》,决定面向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免费培训,计划在2022年至2024年,线上培训100万人、线下培训10万人。《通知》明确,“耕耘者”振兴计划的培训对象年龄应在18~5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乡村治理骨干培训重点面向村“两委”干部,也可将乡镇干部等纳入培训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的对象以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为主,要求其从事当地主导或特色产业,且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农户达到一定数量。
日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则》在修订思路上突出绿色发展理念,统筹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突出科学适用性,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在修订设施建设指标的同时,着重补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指标,按建设内容详细划分具体工程类别,每一类别详细制定建设标准,既确保地方开展各类工程建设都能有所参照,也为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提供有效技术参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村务管理》系列国家标准。《村务管理 基础术语与事项分类》界定了村务管理的基础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村务管理事项的分类;《村务管理 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指南》明确了村务事项运行流程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内容;《村务管理 村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指南》提出了实施村务流程化管理的有关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