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海幸
(河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最早提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融合是将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结合起来共同发展,即与制造业、工业产业、服务业等进行有效融合,取长补短、相辅相成,延伸产业链,扩展业务范围,并对相关的技术、商业模式、商业管理进行改革创新。乡村产业融合的主体在乡村产业融合进程中起着引领支撑作用,积极参与产业融合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具有引领性、融合性、根植性等特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河南省是中国第一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截至2020年底,河南省有近4429万乡村人口,占河南总人口的46.8%,但农村地区收入仅占总收入的31.0%。河南省要实现乡村振兴和中原崛起,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是关键。随着城乡产业融通的不断发展,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且规模日趋壮大。
根据《河南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报告》,截至2019年底,该省累计建立起9.2万户耕种专业大户和2.9万户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土地已达1295.6万亩,相当于耕地总面积的12.6%。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至2019年底,共有8.5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约是2012年依法登记合作社数量的3倍,自2012到2019年这八年间,合作社的数量以年均21.60%的速度增长,且目前实际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人数已超119.4万户。
龙头企业一方面可以引进优秀的技术人员、先进的技术来为农村产业发展助力,另一方面可以将农民、市场两者联系起来,可以帮助农民分析市场消费品的发展需求,生产出适合市场发展现状的产品,在满足市场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在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的耕作积极性,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等问题上发挥积极的作用,更好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目前,河南省以本地特色农产品为主体的龙头企业发展良好,因此,河南省的特色农产品产量一直都位列前茅。在2019年河南省发布的最新调整后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中,双汇集团、三全食品有限公司、博大面业集团、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司等800家企业名列其中,同时,在此前河南省规划的产业集群有500多个,其中涉及农业众多领域,比如全省特色农产品产业等都包含在内。这些企业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产业扶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带动作用。
从2019年底综合托管系数计算所得的结果来看,河南省的农业生产托管面积已达166.67万公顷,承担农业生产托管业务的机构总数超过76000家,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程度高达80%。这表明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出现与兴起不仅符合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正在不断满足其在农业生产性服务方面的需要,还丰富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内涵,展现出巨大的活力,为农业规模经营开拓了新的发展路径。
第一,农村产业链条短。河南省农民合作社、家庭作坊等中小型企业经营主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较低、科技力量明显不足、与农户和市场的联系不够紧密,难以实现经济规模效应。第二,经营主体资金融资困难。资金缺乏依旧是农村企业发展的瓶颈,融资渠道多但是安全性较低。第三,各种意外状况频发。农业生产靠天吃饭,遇到水灾、干旱这些情况,农民的收成会受到影响。在河南,农业保险较少,再加上农民本身保险意识的缺乏,在面对天灾时,只能独自承担;加上金融系统对农村企业扶植机制不健全,导致农村企业发展面临重重困难。
第一,河南省农村企业多处于家庭小作坊的起步阶段,企业的发展资金有限,导致企业加工生产能力受到限制。第二,宣传意识不足。许多企业经营者只注重经济效益,没有对企业的发展做科学合理的长远规划,虽然勇于尝试新营销方式,但是营销水平有限,销售效果不佳。第三,市场信息不灵敏。农村企业规模小,为了节约成本,经营者一边当老板一边当工人,再加上市场上对产品的需求量变化快,企业经营者无法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无法及时地调整产品结构;第四,销售手段缺乏创新。因为缺乏专业人才,农村企业产品的销售方法缺乏创新。
根据国家以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三产融合发展规划,河南省已经全面开展起三产融合工作。但由于河南省农村分布广阔,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各不相同,因此,必须结合当地特色因地制宜地发展三产融合,不断提升农业产业专业化水平并逐渐形成规模,这是实现产业融合的重要路径。然而调研结果表明,河南省部分地区未能基于资源禀赋制定发展规划,未能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将产业做大做优,而是跟风模仿,造成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等问题,无法实现高层次的产业融合,缺乏竞争优势。甚至有些区域没有从实际需求出发,因而导致供过于求,引起原材料价格下降,使农民受损。此外,一些地区由于缺乏资金与专业技术,无法产生规模效应,导致产品价格较高,竞争力不足。
根据河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状来看,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带头人发挥着领导作用。但从全省发展状态来看,多数经营主体处于成立初期,基础设施发展不完善,没有紧密联系当地实际情况,导致不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有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结构单一,产品加工多样化能力不足,并未形成特色品牌,从而形成挂牌经营。还有一部分经营主体缺乏创新能力,仅仅依靠原有的自然资源,开发农家乐、休闲采摘业等不具当地特色的产业,相关地方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等特色文化项目开发十分稀少。
在促进河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作发展的过程当中,涉及多个产业部门,因此政府和市场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相关机制建设不全的问题。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进行宏观调控,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如若建设设施不完整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办事效率、阻挡产业融合发展的步伐。同时因为各地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不同,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引导,因而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总体规划、布局等方面引导力不够,未能很好地进行目标市场定位,造成一部分目标消费者流失。
目前,在河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过程中高能力、高素质人才十分缺乏。一是因为河南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存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问题,无论是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还是农村的生活工作条件都难以满足现代青壮力的各项需求,从而导致河南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本地青年人才纷纷选择去大城市谋求更好发展,因此留不住、引不进人才是阻碍河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二是河南很多农村地区没有健全精英回流机制,缺乏对青壮年人才的激励措施,因而到基层乡村进行建设工作的人才很少,难以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和推进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
一是拓展循环农业发展新路径。发展循环农业是以种、养两种方式相结合,包含了粮-畜、菜-畜、果-畜等循环模式。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最好是种植、养殖两者平衡发展,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使生产朝良性方向发展。二是进行产业结构改革和优化。目前,河南省农村的主导产业有花卉、中药材、养殖等,接下来还需集中力量发展特色农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让更多的农民受益。三是推动特色农产品产业示范园的建设。加快农产品产业示范园建设,建造综合的一体化田园,有利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更好地协调互助发展。四是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建立观光采摘园、特色农家乐,建立传统民俗村等一系列休闲与观光为一体的综合型现代农业旅游观光区,促进农业与工业的融合,拓展农业功能。
一是增强农产品项目扶持力度。对农村经营企业制定合适的扶持资金额度以及奖励政策,但是必须建立在财政投入稳步增长的基础上。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可以通过民间资本的投入、银行贷款等进行资金支撑。三是应用先进技术。重视农业发展中科技的力量,有计划地创新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模式;鼓励种植、养殖企业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强化农业加工企业对新工艺的推广,推动科研成果向田间地头的转化。四是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根据每个农业区域农产品的不同,保险公司可量身定制农业保险产品,并选择河南省覆盖率比较大的农业产业,如茶叶种植、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进行试点尝试,取得效果后可在各农业区域大力推广,可以帮助农业从业者减轻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亏损,有利于农村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河南省来说,立足区域资源优势是制定战略措施和综合规划的前提,是在突出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实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必要举措。河南省必须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在由豫西的山地丘陵区向黄淮平原的过渡带上,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乡企发展方兴未艾,也推动了专业村的建立,打破了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传统的产业结构,应对该地区加以政策支持,推进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繁荣发展,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黄淮平原以及南阳盆地地区土地平整,多为农业耕地,产业结构单一,阻碍了农民增收,因此应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产品精加工产业;豫南桐柏—大别山地区,耕地匮乏但林业资源丰富,应给予政策支持以壮大林业经济、推动旅游产业和打造生态农业。
当前河南省农业发展存在着从业者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的情况,因此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关键。第一,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对于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农业科技、农业创业理念、农业文化、农场经营管理知识、市场定位策略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第二重视从业人员培养。进一步开展涉农大学生的委托培养,为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以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作为经营骨干,让其进入农业院校接受系统性的农业知识、实用技能及创业实践培训,以此为辐射带动其他农民。多层次培养农业农村人才,努力打造一支覆盖各行业领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专业人才支撑。
健康的产业融合资金保障制度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坚实后盾。形成财政投入作为先导、金融机构作为支撑、企业为主力、农民为补充的农村产业融合资金保障新格局。加强对农业的财政性支出和财政倾斜的力度,对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经营大户等给予财政补贴。对相关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对象上要涵盖所有种类的经营主体,要精细化,比如水、电、气费的优惠、贷款利率优惠等都可以纳入支持的范围。健全农村金融体制的创新,拓宽商业银行对农村信贷业务范围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积极开展类似“农贷”“粮农贷”等金融贷款项目,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资金政策支持和服务。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创新并完善农村农业产业链与农民利益紧密相连的机制体系。河南省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形成激励和竞争鼓励机制,以此增强成员间合同力;同时要健全农业产业利益反向补偿机制,在各环节要合理分配利润,使农村农民能够在各个阶段获得红利,共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各项增值收益。
“互联网+”农业是指要实现新媒体互联网与农村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进一步融合。“互联网+”农业能够利用互联网时空性和便捷性的优势,保证买卖双方信息对称共享,同时也进行规模化集中化经营,使消费者在线购买到更加客观符合自己意愿的农产品。另外,通过互联网和物流企业的深入应用,农产品能够实现从种养到销售到物流配送一体化操作,缩短时间,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切实保障了农民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政府相关政策是维持农村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相关产业融合相互渗透合作发展的关键。当地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并且尽可能提供政策优惠,保障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与协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户与企业之间进行严格监管,保障两者之间的合作更能实现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相关涉及企业也要健全风险规避策略,在融合后要进行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共同监督,同时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