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中等收入群体培育路径探析

2022-11-22 21:26:52吴高强
智慧农业导刊 2022年13期
关键词:农村居民城乡群体

吴高强

(湖南科技大学,湖南 湘潭 411201)

1 培育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党在新时代提出的关乎农业、农村、农民关系问题的重大战略构想,是解决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的关键举措,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现阶段,我国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还尚未形成理想的“橄榄型”结构,突出表现在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较小,造成这种情况的一大重要原因正是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过大且在不断扩大,加上长期受城乡二元制度体制和城市户籍制度的制约,广大农村居民迈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道路异常艰难。因此,如何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减少低收入群体比重,是当前扩大我国中等收入群体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科学合理地利用乡村的各种要素资源,激发乡村经济活力,带动农村相关产业尤其是特色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兴、农民富、农村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体现。所谓农民富就是指农民的收入要达到一定的富裕程度,能够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这种追求不仅包括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改善,更重要的是充实自己的精神生活。此外,培育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离不开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相关福利保障制度的扶持。近些年,党和政府一直十分关注农村问题,大幅度增加了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不仅大大节省了农民在教育、休闲娱乐等方面的花费,而且享受到了和城镇同等的教育资源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体验,使农民获得了幸福感和满足感。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广大农村居民是培育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最大潜在人群,属于中低收入群体,要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培育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品,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从而进一步稳定和提升已经处于中低收入水平人群的收入水平,使其逐步向中等收入群体迈进。

2 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对实现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2.1 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共同富裕不是绝对平均,而是在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所谓中等收入群体,是指收入处于社会中等水平、就业相对稳定、生活相对富裕的群体,他们既有消费意愿,又有消费能力,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是拉动消费需求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中坚力量。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的整体劳动力素质和消费能力,持续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农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2.2 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改善收入分配格局

构建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题的橄榄型社会,是现代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格局正逐渐由金字塔型向葫芦型转变,距离橄榄型仍然具有较大差距,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群所占比例较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潜在人群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他们的主体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二是农村地区的中低收入人群,他们占据了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应该紧紧抓住这两大人群,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帮扶,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使他们早日迈进中等收入群体行列,从而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善收入分配格局。

2.3 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地区犯罪案件日益突出,集中体现在盗窃、抢劫等方面,犯罪的人群多数是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低收入人群。他们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没有名誉地位,缺乏教育,为了解决温饱铤而走险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以中产阶层为主的政体是最符合正义原则的,是最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是经济发展的稳定收益者,通常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是社会秩序和道德法律的坚定拥护者,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代表。其次,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可以有效防止贫富差距拉大,有效弥合社会裂痕。因此,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充当着社会结构的“稳定剂”、社会矛盾的“缓冲层”,具有重要的政治功能。

3 乡村振兴战略下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路径探析

加快农村产业升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党中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任务。我国经济发展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业农村的发展也随之进入新的阶段,农民依靠传统产业和手段来提高收入变得越来越困难。此外,由于受到城乡二元制度体制的制约,在很长一段时期,城镇居民所享受的诸如社会福利、教育医疗资源、就业信息等都要远远优于农村居民。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下,要逐步从城市发展导向转变为优先乡村振兴发展的战略重点,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顺应城乡融合大发展,重塑城乡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构建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此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不仅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城乡二元经济一体化,真正有效扩大农村中等群体比重,实质性推进城乡全民共同富裕的现实途径。

3.1 加快农村产业升级,以信息化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构建高水平且稳定的农村中等收入群体结构,最关键的是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促进农业向规模化和精细化发展,提升农业产出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使农民获得稳定的收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数字乡村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所谓数字乡村,就是要着重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和转型。首先,要努力缩小城乡“信息鸿沟”。要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移动物联网和城市同步规划,提升农村信息化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加工和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乡村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保证了农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外部市场信息和农业发展经验、政策,实实在在地让广大农民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和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实现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奠定了充实的基础。其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业农村生产现代化,实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气象、区块链、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深度融合。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全方位地深入“耕、种、管、收、售”各个环节,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从而根据农业大数据有针对性地改变以往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速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此外,人工智能的运用还可以使原本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被智能化的机器设备取代,从而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和成本,也可以让农业生产过程更加节能和环保。总体来看,数字信息技术与农业各个环节实现有效融合,对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和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推动农业生产高度专业化、系统化,而且有利于构建完善的农产品全产业链体系,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民增收。

3.2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种方针,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增加农村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现阶段,要把握好人口城镇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第一,要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居民市民化进程。进一步放宽农村居民落户城镇的门槛和限制,扩大随迁落户范围,确保各类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灵活就业的农民工能够落户。第二,要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和相关福利政策,确保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地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各方面的资源,切实有效地解决好农村居民进城后首要担心的过不好、回不去等顾虑。第三,加快推进农村自身的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要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要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工业等其他非农产业,将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与农业相结合,构建种养加、产供销、农文旅等多元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3.3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现阶段,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在于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产权基础、投资渠道及知识技能不明确和不健全。对农民而言,土地是重要的资源,不仅具有创造财富的经济功能,还有社会保障功能,是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关键。首先,要坚持守住土地公有制及公有产权的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积极推动土地要素资本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在改革和发展中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其次,深入推进农民股份合作制度,鼓励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权、住房财产权等折资入股创办专业合作社,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3.4 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挖掘经营性产业收入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旅游业是经营性产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是惠及广大农村地区的富民产业。要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城带乡,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等向周边乡村优先延伸,打造特色旅游线路,赋能乡村旅游发展。其次,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也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具有广阔前景的特色产业。塑造特色产业品牌,诚信经营,努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严格把守产品质量,深入挖掘产品的核心价值,以核心价值来吸引和维持客源。

3.5 提升农民自身素质,鼓励农民返乡创业

农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承担了重要的使命和责任。扶贫不是直接给予钱财和物资这种简单的慈善救济,更重要的是要扶志,要注重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教育、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帮助广大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以及其他生存技能。其次,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就业,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召,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出台帮扶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搭建优质的平台和提供优越的创业环境。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只有保证各项惠农政策更加精准有效,才能让农民工对返乡创业充满信心,培育更多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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