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中自媒体的道德失范及引导研究

2022-11-22 09:45陆锦泓
新闻传播 2022年17期
关键词:舆情突发事件舆论

吴 越 陆锦泓

(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 230601)

现代互联网络使得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自媒体。自媒体,即一种大众借助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与全球信息及知识系统连接后所展现出来的大众如何提供、分享他们自身的信息、新闻的渠道和方式。[1]“每个人都能出名15 分钟”[2],这让自媒体在舆情传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自媒体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失范现象,危害社会秩序。尤其在突发事件中,其制造的特殊信息环境和传播生态,不但使特定类型的信息和平台的作用得到全面凸显,也同时令一些原本或多或少处于隐藏状态的传播失范现象更加可见[3],使得自媒体失范现象更加明显。因此,我们需要对突发事件中的自媒体道德失范现象加以关注,促使分析其产生原因和引导路径成为重要议题。

一、主要表现

(一)虚假信息爆发

突发事件在短时间内出现,常超出人们的预期。而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和自媒体传播快的特点,大量信息随着突发事件的产生出现在自媒体平台上。这些信息纷繁复杂,其中包含着不少虚假信息,整体呈现出爆发的态势。2021年7月强台风“烟花”给我国诸多地区带来了狂风暴雨,导致城镇路面积水严重、交通堵塞等问题,在网络上也出现了众多视觉冲击力大、情感带入强的视频。在此之中,存在不少旧闻重抄、恶意拼接的视频、图片和段子,比如浙江出现道路积水问题,抖音、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上相继出现“水漫金山”“将停水停电”的所谓现场视频和内部消息,实则是用往年的受灾图片加上捏造的文案制成。诸如此类的虚假信息一时之间在网络上肆虐,严重扰乱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耽误救灾的第一要务,社会影响恶劣。

在流量至上的网络环境中,部分自媒体倾向于摒弃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博取更多的曝光量,换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突发事件发生后,自媒体一哄而上,争抢舆论热点,制造一些吸引人眼球的虚假新闻,甚至触犯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营造出混乱而失序的舆论传播氛围。

(二)话语暴力频发

话语暴力是指诉诸于口头或书面话语的暴力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对他人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或歧视性的话语,使对方的人格尊严、精神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损害[4]。在突发事件中,自媒体凭借持续不断地对突发事件进行报道、互动的模式和聚众能力,成为民众获取信息、参与讨论的重要途径。由于突发事件突发性、紧迫性、潜在危害性等特征的影响,特殊的信息环境使得民众的情绪一时难以得到疏导,加上互联网提供了一个较为隐蔽的话语空间,自媒体上发言相对具有随意性,为网络话语暴力提供了温床,话语暴力的现象层出不穷,包含污名化、地域歧视、道德绑架等。

广州一黑人肺炎患者打伤护士事件发生后,网民感到非常愤怒,部分网民不理性宣泄情绪,辱骂黑人称之为“黑朋友”,就是污名化的表现,其次生危害不容小觑;在河南郑州暴雨救助事件中,部分网民认为明星收入高就应该多捐钱,捐少则要被骂,在知名艺人的微博下留言辱骂,则是一种道德绑架的表现。这些自媒体上的话语暴力严重影响了网络空间秩序,干扰突发事件治理进程。

话语暴力带来的消极影响如果不能及时消解,将推动恐慌、愤怒等情绪的蔓延,伤害部分群众,造成不同群体之间的对立,且会让形势变得更加混乱,偏离突发事件治理本身的方向,加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难度。

(三)引导群体极化

群体极化是指群体比起单个人来说更容易向某一极端倾斜。由于突发事件在较短时间内发生,公众难以冷静思考,极其容易被带节奏,偏离理性思考。正如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说的:“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5]

在突发事件刚刚暴露时,公众一时难以形成对事件全面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而这一特点常常被有心之人利用,最典型的就是“反转事件”。2020年6月,山东一中年女子苟晶声称自己高考被顶替,失去了大学求学的机会。大量自媒体“一边倒”地为其声援,有的自媒体不知全貌就故意夸大事件本身,事件不断发酵,苟晶本人因此获取了民众的大波同情。但经调查发现,苟晶被顶替事件有一部分取材于编造煽情,违背了事实,被拆穿之后更是发言称“就算我夸大其词,你们又失去了什么”。正是由于苟晶本人行为言论和部分媒体的有意引导,公众对其夸大事实的行为义愤填膺,苟晶也从受害者变成了消费公众同情的撒谎者,遭到了舆论的反噬。苟晶利用群众的同情心理是真,自媒体的群体极化也是助推力之一,多数人支持苟晶,少部分怀疑的声音被淹没,让公众丧失理智。

在突发事件初期,受到自媒体的引导,群体极化现象时常发生,群体的意见让个体无法冷静思考,影响事件的正常进展,而当群体极化的浪潮退却之后,公众才发觉自己被欺骗、利用,真相才浮出水面。在此过程中,群体极化不仅让突发事件初期变得难以控制,还大大消耗了公众的道德情怀,也让公众对于下一次类似问题出现时的做法产生犹豫,导致真正的受害者蒙冤更久。

(四)引发社会恐慌

社会恐慌,可以理解为某一个事件和信息引起社会大部分人的极度不安[6]。此处特指严重违背公共道德的行为,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的恐慌心理和对社会的不信任心理。当自媒体进行虚假报道时,或者将关注点转移到突发事件的其他方面时,往往会传播一些不良的言论,违背基本的公共生活准则。2020年杭州杀妻案中,尽管官方对于案件信息的披露力显克制,但分尸、弃尸等等词语仍然引发人们的联想。不良自媒体利用该事件制作成段子、编造“走进科学”视频,恶意玩梗,留言戏谑,某购物平台上甚至有商家借势做起了宣传。在案件真相大白后这一系列行为可谓是极力挑衅了公序良俗,传播了恐慌;2021年5月一起南京肇事司机开车撞死前妻事件,事发当晚即有自媒体传播案发现场的血腥视频,一时间人心惶惶。披露过多细节不仅容易把平台变为传播的帮凶,引发模仿犯罪,还会激起部分人对社会的恐慌。

事实证明,突发事件在吸引公众注意力的同时,也给不良信息提供了温床。作为舆论的风向标和晴雨表,网络舆情也是最能反映出舆论中各种动态的一方。在自媒体信马由缰的当下,一旦不良信息产生,将会快速地传播开来,对公共领域的道德提出挑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会引发二次伤害,给经历过此事的人带来心灵创伤。

二、产生原因

突发事件传播过程中,个体行为受到自身能力和外部环境的制约,外部环境又包括传播媒介和管控主体。因此,出现道德失范现象的原因离不开个人、自媒体、有关管理部门这三个主体。要想对道德失范进行引导治理,必然要先厘清这三个主体方面的原因,才能更好地找到症结,对症下药。

(一)个人认知偏差,辨别能力匮乏

首先,网络上的个体并不都具备良好的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上网,任何时候都能接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面对这些纷繁复杂的信息,很多人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基础和独立的判断能力,难以区分信息真伪,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且往往在不辨真相的情况下急于表达,比如断章取义、随意脑补等,这让舆论表达秩序变得混乱。

其次,信息茧房让人失去了解不同事物的机会和能力。人本身就有接受自己喜爱的事物的倾向,其关注的信息领域会习惯性地被兴趣所引导,当浏览更多个人感兴趣的话题时,算法则会在网络上给浏览者推送更多同质的话题,久而久之个人会被禁锢在信息茧房中,观点呈现定式化、固定化的特点。这种情况表现为个人将自己的偏见等同于真理,排斥其他合理的观点,容易发表情绪化的言论,难以接触到事情真相,自以为是在为真相发声,实则使错误信息广泛传播。突发事件中,信息茧房造成个人认知的偏差,阻碍真实信息的传播,扩大舆情负面影响,不利于稳定网络舆情秩序。

(二)网络群体极化,个体理性消退

当个人处在群体之中时,群体的想法代替了个人的理性思维能力,赞同某观点的人越多,就越能不断吸引更多人参与进来,扩大该观点的影响力,群体极化随之产生。突发事件发生时,很多人被具有导向性的信息牵引,其情绪被无限放大,感性占据了上风,导致盲目相信、跟随群体,用群体的观点代替自己的观点,丧失了自己的理性思考。尤其当意见领袖,即拥有一定粉丝数量的自媒体红人等出现时,这种群体极化将表现得更为明显。

而自媒体传播中的“开源化”特征明显,传受双方的身份差异渐趋模糊,评论和讨论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评论者、当事人等也成了新闻的创造者[7]。这使得群体极化在互动交往之间不断加强,短时间内难以被改变,也让公众难以认识到事情真相,致使错误信息传播更为广泛,出现谣言满天飞、事件妖魔化的情况。

(三)媒体责任丧失,工具属性明显

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自媒体可以凭借自身账号的粉丝数、阅览量等来获取商业收益,但是由于部分自媒体缺乏责任意识,倾向于报道更多劲爆的新闻、吸引更多的阅览量,实现捞金的目的。遵循这样的商业逻辑,部分自媒体以金钱至上为宗旨,恶意报道新闻,糅合虚假信息,成为“标题党”,恶化了舆论环境。

除此之外,自媒体的工具属性也很明显。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自媒体是以账号的形式存在,由个人或者团队来运营该账号,存在注册者和运营者不一致的情况,不易管理。网络发言与现实生活中的发表观点不同,一个人可以拥有多个可供发言的账号,账号更多的是成为发表观点、传递舆论的工具。自媒体账号可以通过议程设置,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左右人们的关注点,影响人们的想法。突发事件中,对某一话题的集中报道,更容易聚集起公众的普遍关心,成为舆论中心焦点。

(四)顶层设计缺失,监管制度需完善

由于网络环境本身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自媒体发布错误、恶意信息的代价很小,不容易被处置,也就容易出现道德失范问题。以谣言为例,往往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以很小的成本就能造成广泛的影响。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判定自媒体的违法违规问题,相关问题的处理也只能参照国家其他法律条款,而当事人获得的相关赔偿一般都是微乎其微的,职业道德缺失的新闻从业者受到的惩罚也较轻[8],当下的监管制度还无法全面打击到不良自媒体。对于这部分自媒体的纠正不够及时,对于平台的约束力度不强,导致自媒体能肆无忌惮地传播不实言论,助长自媒体道德失范风气。

而相较于其他主体,政府有关部门掌握的信息明显更加真实有效,公信力更强,因此有必要及时传递信息,稳定人心。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是最有力量控制突发事件进展,治理突发事件带来的问题的主体。政府的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应该控制舆情中的失范问题,纠正虚假信息,鼓励正向的转发传播,有效避免后续带来的一系列不必要的恐慌。

三、引导路径

基于上述分析,可见道德失范现象带来的危害不小,原因错综复杂,对其进行引导治理绝不能只关注某一个方面,需要多方面共同发力,主观和客观、他律和自律相结合,共同构成完整的综合治理体系。

(一)增强个人辨别能力,提升舆论素养

第一,个人要全方位提升自身辨别能力。随着突发事件的产生,网络信息鱼龙混杂。个人面对突发事件首先要保持冷静的态度,对网上的信息不要一概全信,让“子弹飞一会”,不必急于下结论;要学会加以判断,一方面是要判断自媒体的可信度与传播内容的真实性,以官方媒体发布信息为准,做好自己这一环节,另一方面要提高网络检索能力,筛查信息真伪,不做助力错误信息的传播者。

第二,提升个人舆论素养,维护舆论秩序。每个人都需要认识到网络是一个公开的场所,其传播能力与影响范围远超于现实生活环境,而每个人的言行都会影响突发事件中舆论传播的秩序,需要更为理性和严谨;面对虚假信息,保持不信谣、不传谣的态度,阻断信息的传播;学会规范自己的表达,提升表达能力,减少传播中的错误或偏激的意见,共同维护网络秩序清明。

在正确辨别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地表达,有助于减少突发事件舆情传播中个人这一环节的失误,缩小自媒体道德失范的空间,营造理性的舆情环境。

(二)强化媒体责任意识,促进行业自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准确、权威的信息不及时传播,虚假、歪曲的信息就会搞乱人心;积极、正确的思想舆论不发展壮大,消极、错误的言论观点就会肆虐泛滥。”[9]尤其在突发事件中,自媒体的信息传播更迅速、广泛,引人围观和讨论,对舆论场有着很大的影响。稍有不慎,消极、错误的信息将引起动荡,不利于突发事件中的社会秩序稳定。

第一,作为自媒体应当履行传播责任和义务,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报道新闻事件,拒绝传播有害信息,防微杜渐于传播源头。因为自媒体行为进入了社会领域,与他人和社会发生联系,且传播虚假新闻给现实的人带来不可避免、真实存在的冲击,自媒体传播就不可能是该主体完全自主的行为,就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和规范的制约,增强对于基本道德规范的认同,形成道德自律,坚守媒体道德;提升媒介素养也是强化自媒体责任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自媒体需要从传播内容、方式等等方面下功夫,避免传播断章取义、望文生义等类型的有误信息,在遵循事实的基础上,快速、准确地为公众传递信息。

第二,需要设立把关人角色。仅凭自媒体的自觉不足以维护舆论清明,还需要外界力量引导行业自律。对于有一定流量的自媒体账号,平台要建立健全内容和账号安全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导向性、真实性、合法性把关,加强文章信息发布审核,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发挥官方媒体在舆论场上的引导作用,引导自媒体不做利用舆论的主体,而是做好新闻传播者,让信息更快更准确地传递到个人,保证舆情畅通,更有助于提升公民的参与感,在网络空间合理地释放情绪。

(三)强化制度顶层设计,优化舆情监督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法律法规。部分自媒体借助突发事件爆发时的混乱状态,肆意报道错误信息,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带来阻碍。但互联网并不是法外之地,需要通过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让不良自媒体受到应有的惩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对不法自媒体的言论进行查封和纠正,即使当下无法立即处理这些自媒体,在澄清解决之后,仍然要积极查封这些账号,逮捕负有刑事责任者,交由法律审判。

第二,政府有关网络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优化舆情监督。首先,需要政府部门舆情管理小组收集准确的资料,及时通过官方媒体向公众报道事件进展情况,掌握舆论主导权,保证沟通渠道畅通,科学传播信息。在公众的信息需求得到满足后,仍应继续调查传播信息,对后续工作进行持续报道,并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其次,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舆情管理经验,汲取别国长处。美国、法国等国家采取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路径,法治把关、协调管控和引导自律并行,充分发挥各个主体的作用;新加坡、加拿大等采取政府主导的监管治理,建构了完备的网络舆情监管治理体系,构建先进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强化政府的作用。[10]

(四)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多方协同

解决自媒体道德失范问题,仅仅做好某一主体的工作,或者仅依靠某一主体的力量来开展治理工作,显然是不够的。基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治理自媒体道德失范需要多元主体共同的努力。

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起综合治理网络:第一,个人在舆论场保持理性的态度,主动维护健康的舆论环境;第二,主流媒体负责引导,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抢占先机,并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给公众参考,稳定人心;第三,自媒体则负责提供话题引发围观和讨论,妥善利用评论资源,将网络评论引向更具建设性的方向,共同做好新闻的忠实传播者;第四,政府有关部门承担好服务者和监督者的角色,打击不良自媒体等,引导公众合理表达诉求,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围绕以上主体,在全社会形成多方联动、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等强制措施,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素养,练就一套控制、运用、引导媒体的本领,共创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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