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芳 梁巍 曲春燕
言语语言障碍是儿童期常见的问题之一,若缺乏良好的康复教育,不仅影响儿童的基本生活、正常学习,甚至影响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1]。
不断发展的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实践证明,及早、规范的专业治疗、康复与支持性指导是言语语言障碍儿童获得身心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对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投入与支持力度的加大,尤其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伴随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颁布、贯彻与落实,言语语言障碍儿童的康复需求与专业化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很多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设和扩展了针对言语语言障碍儿童的康复服务内容。然而,由于缺乏规范性服务标准,不同层级机构间的服务条件差异较大,技术人员执业要求不一,服务流程精细性不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2,3],不仅难以保障言语语言障碍儿童的康复权益,还会阻碍现有机构服务效能与作用的发挥,短期内难以形成康复服务供给的合力,同时还会导致新建机构或新开展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业务建设缺失规范指引,长期低效运转,造成资源投入浪费。
本标准是解决当前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与康复服务效能质量提升的依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完善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以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指导,不断增强机构建设与发展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进而改善康复服务机构整体效能,提升言语语言康复服务质量与水平,保障言语语言障碍儿童权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来源于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2021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订计划。在标准的起草过程中,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历经2年时间收集国内外资料、走访基层了解需求和现状,数易其稿,多次修改、讨论,并根据立项审查专家意见和标准化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同时也发给全国31个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征求意见。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结合儿童言语语言康复服务专业特点和需要再次进行修改,形成了报批稿,并于2022年1月1日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面向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康复及支持性服务的原则、条件、内容、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为0~18岁言语语言障碍儿童提供言语语言康复服务及支持性服务的机构。
该标准结合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实践中的经验,从服务原则、条件、内容和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在服务内容环节提供了详实可操作的服务模式,旨在规范言语语言障碍儿童的康复服务。
服务原则方面,秉持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原则;开展康复服务必须统筹考虑儿童多种能力发展,遵循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评估结果应准确、真实可信,确保康复计划科学可行;针对每个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明确干预目标,制订干预计划,选择干预内容、形式及方法;应有医学、康复、教育、心理、社会等多学科专业团队共同参与、实施康复教育;家长作为康复的主体,与专业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协作。
服务条件方面,规定了开展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和社会责任。儿童言语语言障碍康复服务机构应为儿童和家长提供康复及支持服务,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消防及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相应要求[4],并设有个别化、集体及户外场地,配置基础的康复设备、材料及玩教具等。人员要求明确了业务管理人员、专业康复团队的岗位从业背景、职责、人员配置要求,确保机构满足服务需要。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应为儿童、家长和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双向指导与服务,宣传言语语言障碍康复基本知识,并持续定期开展追踪指导。
服务内容是标准的重点内容,对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的主要内容即服务流程、档案、评估、制订康复计划、选择干预形式和内容、实施康复计划以及随访指导等方面均做了规范性要求。在档案收集时,工作人员应向家长介绍服务的宗旨、政策,收集并填写儿童的基本资料,初步了解儿童的康复需求,并建立联系。评估应由接受过培训、掌握康复评定相关知识的康复人员执行,根据儿童不同的言语语言障碍情况针对性选择评估项目。评估结束后,在制订康复计划的同时,应告知儿童监护人康复计划相关安排与注意事项。干预内容和形式做出了适度定义和区分,根据每个儿童的发育水平,结合具体目标和儿童自身状况,合理选择不同的干预形式,包括个别干预、小组干预、集体干预及家庭干预。儿童接受个别或小组干预时,主要由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活动;儿童接受集体干预时,以班级教师、家长为主实施康复;儿童接受家庭干预时,专业人员除线下指导外,可采用远程方式定期提供家庭康复指导,解答家庭康复中的疑问。对曾在机构就诊的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应进行定期随访和康复指导,及时了解儿童现状,确保长期康复效果。
服务质量从评价体系、评级活动、评价方式、持续改进方面对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质量评价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机构应设立康复质量评估体系,根据自身条件参与评级活动,评价方式包括自评与第三方评价,包括满意度调查、现场评估和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提出服务持续改进建议,如向相关部门反馈,制订整改措施,并与激励制度相结合,以改进服务质量。
针对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不断进行规范化建设,是保障这项服务持续、有效、优质发展的必然进程与重要举措。团体标准《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规范》明确了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康复服务的原则、条件和内容,为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机构的标准化服务提供了科学依据。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以服务规范为抓手,对言语语言障碍儿童康复服务从业机构实施有效监管。该标准具有实用性、专业性、前瞻性,对保障、维护言语语言障碍儿童的权益,提升康复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