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雷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130022)
随着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科技与传统产业的快速融合,不断催生出供应链金融数字新业态。我国的供应链金融起源于21世纪初,在商业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1.0 和产业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2.0 之后,随着互联网的介入,供应链金融3.0 时代已经到来。如今,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供应链金融4.0 快速发展,并为制造业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当前,信息科技推动产业链与金融链的深度融合是“数字化技术+产业生态+现代金融”的融合模式[1]。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缓解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融资难、风险高、费用高等问题,并且提升了对制造业企业高质量服务的能力。本文从复杂系统理论的视角,探讨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内涵、特点以及数字供应链金融对制造业企业发展的价值。
数字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基于数字技术发展形成的供应链金融4.0 形式。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数字供应链金融呈现出复杂系统的网络结构,参与主体及其上下游皆得到了延伸与扩展。在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中,上下游节点企业之间不再是传统的链条组织结构,上下游节点企业通过数字技术更加容易形成集群合作(见图1)。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物流企业、评估机构等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的成员之间表现出交叉的利益往来,并在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中拓展出更多的服务渠道。在复杂网络系统中,数字供应链金融作为神经枢纽,连接着供应链运营的商流、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因此,数字供应链金融具备熟悉供应链系统运作、为系统中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功能,有利于系统中各企业聚焦于发展自身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的整体竞争优势[2],同时,能够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数字供应链系统中的各主体企业提供更加广泛的金融服务。
图1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网络结构
复杂系统是具有非线性相关作用的开放系统,强调的是一种复杂适应系统,介于完全有序和完全无序的中间状态[3]。霍兰教授在1994年提出了复杂适应系统这一理论,他认为系统的复杂性是由多角度因素组成的,但适应性在其中是最重要的存在,因此,适应性主体便成为复杂系统理论的核心所在,这种适应性是指系统中的成员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互,在这种反复的交互过程中,系统也在动态地发生着变化,构建出不断学习、吸收经验、完善系统的过程[4]。其中,系统不断发展与完善,衍生出新的积极的主体、更优秀的主体,同时,主体也会出现层次和结构上的新变化。
数字供应链金融作为复杂系统,具有动态性、聚集性和整体性的特征,在数字技术的发展中,数字供应链金融呈现出精准性和智能性的特征。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动态性表现在其所处内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尤其是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如政策、经济环境的调整要求系统必须做出适应性的改变,可以通过调整系统结构、系统组成、系统功能,以适应外界的变化。当国家政策作出新的指导要求与部署时,数字供应链金融的主体企业便需要调整侧重方向与方式。因此,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并非一成不变,也正是由于数字供应链金融处在不断变化的动态状态之中,形成了其动态性的特征。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聚集性表现在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系统中各主体企业改变了传统的交互方式,越来越多的供应链企业开始使用信息手段加强交流合作。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改善了交流工具和手段,更好地促进了各主体企业的交流互动,许多企业在文化理念、工艺流程、生产管理、设计管理等职能活动领域交流日益紧密,这使得供应链系统在交流互动中变得更加完善,抵抗风险的能力越来越强,使参与企业同时受益,“抱团取暖”成为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中各企业的常见选择。同时,各主体企业为了更好地适应环境变化,需要通过协同作用来完善自身结构与组织行为,驱使数字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发展价值大于部分企业价值之和[5]。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整体性表现在通过为制造业实体企业,包括其核心成员和上下游中小企业服务,重点关注各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作用和价值,重视交易过程,提供的服务能够跨行业和跨企业。虽然在供应链主体系统中,每个企业都具有自身独特的结构模式,具有独立的发展规划,甚至完全不同的发展战略,但是供应链系统内的企业又不是独立发展的,为了整体利益及协同发展,各主体企业是相互依赖的,这便体现出业务发展的整体性、一致性特征。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精准性表现在轨迹化管理与精准融资。数字供应链金融能够实现对交易程序的轨迹化管理与控制,并且可以精准掌握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中商流、现金流、物流、信息流的匹配程度。在数字技术的助力下,实现制造业企业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的全流程监管,构建覆盖全链条的智能化监控网络,能够及时反馈大数据,解决货品控制、仓单重复、同步监管等仓储方面的问题。同时,根据企业的实时交易信息,系统能够识别出相应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质押物管理情况,据此精确预测系统内企业在各环节的融资需求。借助智能化手段为企业调整授信额度,系统内的企业通过智能化合约及时还款,体现了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高效+精准”的优势。借助大数据信息刻画、物联网可视化、区块链透明化等功能构建高精准的数据共享平台,能够实现信息的集成管理,更加高效地精准定位企业融资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方案。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智能性表现在智能化风险控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获取系统中各企业的交易数据,并对物流动态、仓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区块链加密、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融合也对预防重复或虚假仓储、套取资金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6]。数字技术增强了数字供应链金融作为主导核心力量对系统内其他部分的掌控力。在数字技术的融合作用下,基于真实交易,系统内各主体企业生成了数字化智能合约,能够防范各主体企业的风险行为。通过评估企业间质押与债务结构的真实情况,有效防范资金投放和回流风险。随着数字技术的成熟运用,智能化风险控制可以防范供应链金融系统中各结构和环节的各种风险,提升系统内整体风险防范能力。
数字供应链金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制造业企业,尤其是在传统产业链中不占优势的中小微企业,其多年来一直是商业市场中融资困难的“主角”,而数字供应链金融能够很好地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数字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银行授信模式相比,对制造业中小企业更具有包容性,通常把核心企业放在中心位置,而对于制造业中小企业将不再局限于其个体硬件评判,在供应链参与成员由整个产业链进行整体的资信评估的情况下,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数字供应链金融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加速了普惠金融的发展进展,引导金融资本流向中小微制造业企业[7]。一方面,将银行的不动产质押转向动产;另一方面,利用贸易信息对制造业中小企业的信息进行补足,对信息内容进行转换,进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同时,数字供应链金融将银行的资产质押转化为供应链中的真实交易,并引入第三方监管,提升交易过程的合规性。通过融资帮助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帮助企业转型。
随着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供应链金融在资产质押物价值评估方面带来了重大创新,根据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的特征,制造业企业在运用数字供应链金融之后,其运作流程与模式会有新的价值体现。在基于数字供应链的资产质押融资模式中,资产监控与价值评估、资产质押与货物销售收入情况是需要注意的关键点。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建立了全面的物联网系统来识别、读取资产信息详情,将线下数据转化为线上数据,以信息技术解决制造业企业资产质押物价值评估难、评估费用高等问题。通过实时监控体系对资产情况进行报警与监控,借助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将信息与企业、金融机构进行实时共享,提高资产质押融资效率,不断提高制造业企业融资速度,同时降低成本。通过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内部体系,确保资金流向正确且迅速抵达。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于制造业实体经济的广度、深度不断加大,其能够发挥资源配置效应、普惠效应,既促进制造业企业获得更长远的发展,也促进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数字供应链金融整合了传统碎片化的流程体系,使渠道更加简化流畅,在细化企业工作流程的同时,加强了各工序之间的联系,利用信息化技术减少各阶段的摩擦成本,实现了企业各产业链条与金融的完全融合,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发展能力。
通过变革传统服务模式,能够有效提升系统内各主体企业的经济能力,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由于数字供应链金融具有精准性特征,能够更加有效地扶持融资困难企业,帮助企业获得发展机会,而其智能化特征能够为企业规避风险,减少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促进参与企业更加团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支持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首先对数字供应链金融、复杂系统理论进行定义阐述,其次从复杂系统理论视角分析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的特点,最后结合经济发展情况总结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价值。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供应链金融成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数字技术引领供应链金融进入4.0 阶段,整合了物流、信息流、现金流等要素,构建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结构,涵盖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及延伸企业,并将这些主体企业整合在一起,实现整体性与协同性发展。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具有动态性、聚集性、整体性、精准性和智能性的特征,且具有支持企业改善融资模式、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价值。
为促进数字供应链金融在中小微制造业企业中的应用,要加快构建数字供应链金融成长环境,提高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系统中的主导和协调意愿,加快银行业务创新,推动系统效能的提升,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协同。因此,本文从政策、企业和银行层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5.2.1 完善政策法规,推动传统产业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激发核心企业或主体企业配合的积极性。政府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制度,鼓励和推进核心企业提高社会认识和社会定位。特别是大型国企和央企应作出表率,带头配合产业链金融中涉及的应收账款确权、核心企业信用转移等要求,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运营效率。同时,要严厉打击部分核心企业利用强势地位,不确权、肆意赖账等行为,进而保障产业链健康发展。二是推进公共数据开放。银行融资决策的可靠参考来源通常是政府各职能部门整合的公共数据,因此,加强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政府公共数据的安全有效开放,有利于部分非核心小微企业获得融资,丰富产业链上企业的征信维度。三是推动传统产业信息化转型。核心企业的数据对接往往是供应链金融系统中复杂度高、效率偏低的环节之一。由于各个行业和企业的信息化和数字化程度不同,导致数据共享的复杂度和难度增大,进而花费银行大量系统资源。因此,需要进一步推进行业、企业的信息化、数字化进程,推进银行和企业之间数据的高效互动。
5.2.2 建立产业链整体绩效观,强化产业链协同发展意识
一是核心企业应摒弃以当前自我收益为决策出发点的狭隘眼光,增强对上下游企业支持的远期发展意识,深刻认识到发展产业链对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树立长远全局观念,建立覆盖产业链全体成员的整体绩效观;二是核心企业要提高产业链管理的均衡发展意识,避免受到买方市场氛围的影响,而出现供给侧改革意识薄弱、对下游经销商和上游供应商的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产业链的延伸和强化,在核心企业外围形成目标统一、行动一致、资源共享的企业群体,通过信息互动和资源合理配置,补齐产业链弱势企业短板,增强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
5.2.3 完善银行产品架构,创新银行内部机制
一是智能化风控决策是实现金融服务高效、稳健、可持续的关键,所以需要完善科技风控决策体系。银行应加强对一系列金融科技的应用,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物联网等,建设标准化数字产业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业务开展提质增效。二是重构数字化框架体系。面对产业端大规模、异质化的金融诉求,银行需要对场景进行模块化管理,并对数据进行整合化应用,重新搭建适用于数字供应链的系统。一方面,在系统上形成客户管理、产品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数字化模块;另一方面,通过优化系统结构、抽象整合需求等方式,实现业务在线上批量开展,有效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客户体验和对客服务效率。三是实行集中运维机制。银行的数字供应链业务场景应统一标准,从“总—分—支—网点”的传统业务模式向集中运营模式转变,推动数字产业链业务高效发展。四是提高融资覆盖率。银行要建立与数字供应链业务相适应的专项或债项授信制度,对占用借款人自身授信的,可为借款人核定债项授信,同时,明确行业信贷政策,根据产业链金融管理中以需定产、以产定购的特点,对实体企业开展融资业务服务,并进一步为受行业政策限制的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放开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