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扬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1
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刑法运用方面的技能,主要是让学生在刑法的知识学习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把刑法的专门知识转化成为法律实务方面的技能。在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中,大多数的学校都对刑法课程的知识进行分析,重点是分析我国《刑法》中的基本条文和政策,要求学生对这些相关的文字知识内容进行精准记忆。在传统的高职院校教学过程中,刑法学也是重点以知识讲授和面授课程为主,对于刑法的执法技能和司法实务等方面的演练相对较少,这样对于学生刑法学的实际技能提升没有好的效果[1]。要重点重新思考刑法学技能化教学的一些手段,对于传统刑法学科在高职院校的灌输式教学方式或者学术研究式的教学方式进行改革。这样对于学生而言,才更能够掌握到一些具有实用性的知识技能更加侧重于高职院校法律实务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学生的司法操作技能,对学生的全面成长也有比较重要的帮助。对于这种教学方式的改革与重新建构,是需要全面结合高职院校刑法教学的实际状况,打破纯粹知识理论型教学的方式,以教学的互动与资源的互相对接为主,推动高职院校教学再上一个台阶。
高职院校的刑法学教学采取技能化的方式进行教学,从本质上是适应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刑法学课程在改革的过程中的一种必然需求,更加符合高职院校的教学实际,这对于高职院校学生全面提升技能而言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帮助。因此在高职院校的刑法学技能化教学的基础上,要重新思考当前高职院校刑法学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对这些问题探索相关的成因,从而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刑法学技能化教学的建构,形成更符合实际教学状况和更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教学方式[2]。
第一方面,建构刑法技能化教学的模式,是为了更加适应当代社会的现实需求。大量人才需求调研情况表明,目前的社会更加需要的是具备一定的文化学历,又有比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的综合性人才,更加受到社会欢迎的也是这种类型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因此在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中,不仅仅要侧重于学生的知识基础,而且也要关注这些学生的道德品质,既重视学生的知识文化程度的提升,同时又需要兼顾其实践能力板块的综合提升,这样才能够形成复合型人才的群体。高职院校本身的教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就与普通的高等院校之间有一定的差别,它更侧重于实践操作能力的提升,而且高职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初次就业率方面也比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生更高,这是因为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会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欢迎。因此在这一基础上可以看出,在传统的刑法学课程教学过程中,也需要关注到学生的实践技能。传统的刑法学教学过程中对实践技能的建构,重点就在于让学生能够充分地掌握和运用刑法学中的各种法律知识,而且也更能够贴合当前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这是对当前社会所出现的需求和转变的一种重要回应。因此在知识的建构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方面,也就是要从刑法学的实践技能建构的基础上,调整对高职院校学生在学习刑法学知识过程中的方向,在客观上要提升高职院校学生在刑法学方面的实践操作技能,更符合当前社会人才的需求规律,也能够打破原有传统灌输式的刑法学课程教学方式,尽可能地加快高职院校的教学改革,从传统的知识灌输型的教学模式转变成为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基础的模式。
第二方面,高职院校的刑法学课程本身就是有实用性和技术性的内在需求。刑法学课程本身是一种非常看重司法实践的学科,作为其他法律的保护法,我国《刑法》在日常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应用的领域相对比较广泛,而且队伍相对比较庞大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群体,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也按照其不同的职责,从不同的角度上或者不同的程序上去推动刑法工作。在《刑法》的日常运行过程中,本身就是面向于不同的法律程序或不同的角度执行的法律,有比较强的实践性。而且《刑法》本身就是一门技术性的法律,这种技术性的法律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主要是受到社会分工所催生的一种新的法律形态,在人类社会的演变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刑事法律本身的立法基础也会影响社会功能的实现。因此针对《刑法》的教学也是需要执法者对于刑事法律的政策进行准确把控,特别是对相关的条文的理解,对执行程序也要相对熟悉,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这也意味着在法律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必须坚持以技术型为主导的方式,促进法律相关学习者对于执法技巧的掌握,这也是对当前社会发展以及刑事法律本身产生机制的一种契合。
第三方面,促进刑法课程教学的实用性技能的发展,也是高职院校在教学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要求。我国教育部制定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方面的一些指导意见,也明确地指出了,高职高专的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当前生产建设一线的需要,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出更加优质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在当前充满了社会竞争的市场经济社会之中,高职院校与其他的院校进行竞争,需要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同时也要促进高职院校本身的发展,要维持较高的就业率,这也就意味着在各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偏重于技术型的教学,强化学生的实用技能提升,这样才能够在一定的知识基础上形成专业性比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刑法技能化教学本身就是面向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的一种目标定位,也是为社会输送出具有良好知识基础的应用型人才。这从学校的教学定位和本身课程的设置特色可以看出,高职院校一定要强化知识与实践技能之间的沟通,强化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这样才能够与以纯理论为基础的法律理论研究有一定的区分,提高高职院校教学的竞争力。
高职院校的刑事法律课程教学技能化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建构路径,这种建构路径应该着重于对功能模块的实现,也就是在教学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法律的理论基础知识,也需要关注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这是由当前教学的实际以及学生发展的实际引申而来的一个重点[3]。高职院校的刑事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对资源的有效调配和运用,特别是如何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则是刑事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需要针对性提升的一个重点。因此刑法课程的教学应该是着重于对理论条文的解析以及结合实际的刑法应用场景,对有关的教学功能模块进行构建。
第一方面是对知识进行记忆的教学功能模块。实用性的《刑法》条文和相关政策需要对相关的技艺进行构建,这是学生进行技能化掌握的知识基础。高职院校对于刑法课程的教学,应该着眼于学生在记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政策过程中,是否能够形成准确记忆,这一角度对于文科的学生而言,记忆与其能力的构成是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只有对相关的知识进行记忆,才能够在有必要使用的场景中对相关的知识进行运用。目前刑事法律的整体结构包含了基础理论和法律条文,以及有关刑事处理等方面的政策内容,如果不计算特别刑法或者附属刑法,仅《刑法》相关的条文内容就多达四百五十二条,如果仅仅是以死记硬背等方式进行记忆,那么很可能就无法真正达到技能的有效运用。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如何帮助学生形成高效记忆是一个极为关键的教学模块,高职院校的教师就是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指导学生对相关的刑事法律的条文与政策进行联系与理解,构建起自身的知识结构,这是其实用性技能形成的基础。
第二方面,在高职院校刑法教学技能化的过程中,形成知识内化的功能模块,也是一个极为关键的教学模块。高职院校在开展刑事法律的教学过程中,运用我国《刑法》相关的实用性条文囊括了一些基本的刑法理论解说,还有一些实际的刑事法律案例,这些都是学生转化形成专业性技能过程中的一个中间环节。学生在接触《刑法》的过程中,如何理解相关的条文和理论,这是需要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进行关注的重点。有一些教师认为,在教学的过程中,如果学生对于相关的条文和理论能够进行记忆,就标志着刑法课程的教学任务基本完成。但是如果从技能这一角度上看,知识的记忆其实并不是其技能形成的一个终点,而是技能形成的基础,学生在理解《刑法》运用过程中的一些特殊的要件过程中,也需要重新考虑知识如何转化成为能力的问题。技能的运用与知识信息之间是有一定的中介转化的过程,如果没有把相关的知识进行理解,高职院校的学生也只是临时将这些知识进行堆积,没有办法随时进行使用,在学生经历了这个课程的学习之后,往往就会把这些知识大量遗弃,没有真正意义上转化成为实用性的技能。因此在功能模块的设置上,高职教师必须要通过系统性的案例分析,让学生对一些关键性条文的内涵以及知识的外延有清晰的认知,对《刑法》涉及的知识能够充分的理解和消化,从而逐步地形成自己的专门性知识。
第三方面,在技能的形成模块上,高职院校的教师要进一步促进学生在刑事法律的执法能力的构建上,能够逐步地形成实践性的能力结构。因为学生要把这些内容转化成为自身知识结构的刑法知识,变成其在日常执行法律过程中可能会运用到的一些实际技能,是需要一定的实践场景,这些实践场景会增强其对于《刑法》的感受和体验。律师和法官这些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之所以有比较高的法律运用能力,主要是因为其在日常的法律工作过程中,有比较多的实践机会及技能的培养,其实也是高职院校本身教学的过程中的重点所在,对于其相对比较强的一些实践操作能力,也是需要这些学生在日常的学习过程中进行培养的重点。因此在整体的教学过程中,实践操作环节的强化是其刑事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提升实践操作技能的重点功能模块。
高等职业院校要进一步解放自身思想,而且要形成教学的创新意识,注重用相关的教学理论去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思想上的开放,从而提高刑法教学的技能化发展。在教学的过程中,高职院校的管理层以及刑法课程的教师要进一步地解放教学思想,彻底地转变原有传统的社会科学教学方式中灌输式的教学模式,特别要根据高职院校的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当中的基本定位,从根本上要牢固树立技能教学和实用性教学的教学理念,强化教学改革方面的全面发展理念[4]。
第一方面,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要有意识地运用一些比较好的记忆方式。我国的传统教学方式,对于记忆方面的一些规律的探索,实际上还是相对比较少,但是刑法课程中要把知识转化成为技能,就必须要掌握好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因此教师要帮助学生逐步地掌握快速记忆的方法,而且还应该把快速记忆作为一个重要的教学模块。教师要去参加一些与快速记忆有关的培训,掌握一些记忆规律相关的知识,从而把这些快速记忆的技能传授给学生。
第二方面,高职院校的教师要精心设计一些案例方面的教学,从而提高实践方面的能力。高职院校的刑事法律课程需要侧重于案例教学,特别是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对案例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设计。高职的刑法课程教师一定要把握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要紧密地结合教学的内容,再精彩的案例,如果与教学的痛点没有联系或者不符合课程的教学实际就要予以剔除,一定要侧重于告知学生在能够理解的角度和层面上,选择一些合适的案例,或者对案例进行适度的改造,从而为学生提高基本理解奠定案例教学的基础。
高职院校的刑法课程必须要按照相关的需求进行教学,强化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紧密地结合刑事法律课程的教学大纲,迅速地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之后应该侧重于学生实践性技能的提升。此外高职院校还应该完善学生对于刑事法律技能方面的认知,具体而言,就是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来考核学生是否掌握实践性的技能。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能够提高高职院校在刑事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充分地提升学生在《刑法》方面的应用技能。因此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提高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性,让刑法课程更具有实践性,从而真正意义上使教学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