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持续高温使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话题持续升温,其中包括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温保障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他们能否享受高温津贴?如何合理降低他们在酷暑天气下的劳动强度?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中暑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而得到赔偿?从现实情况看,这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旦出现中暑,工伤认定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和困难。
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性中暑工伤认定举证难。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由于工作具有灵活性,加之平台在用工方面多采用外包、众包、合作用工等形式,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复杂。与此同时,在职业性中暑工伤认定中,这些劳动者需要证明其中暑是因为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但是大多数新业态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自由,工作地点又不固定,这些都极大增加了工伤认定的举证难度。
要破解这一现实困境,就必须采取一些新的思路和举措。要突破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前提的传统思路,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障范围中。据统计,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人数将突破1亿人,已经成为支撑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现有劳动法制度下,这些劳动者却因劳动关系模糊而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这需要我们打破传统劳动关系的固定思维,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