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民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主要还是遵循其初始的发展理念,是一种以契约精神为理念指导的发展模式。它主要是业主在保证人的担保下委托代建单位,在相关法律和工程合同的指导下进行工程的综合性管理。代建企业的选择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出符合条件的、专业的、综合性实力比较强的企业,企业要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的设计与具体的实施方案规划,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完成,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高效落实。
工程监理是由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的有偿的服务性活动,监理单位应做到专业严谨并具有相关资质,在具体监理工作开展时,依照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方案,以及相关的合同规范等文件进行执行。监理单位除了进行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外,还应协调具体工程实施中各单位的关系,保持公平、公正、独立、负责的态度对项目进行科学的监理。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是由监理单位根据业主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监理机构从而进行项目的管理。
建筑工程在开展项目施工的过程,代建单位需要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与业主进行实时沟通,进而选择针对性的管控方案,为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提供保障。同时代建单位在开展工程施工中,业主也具有工程施工监理的权利,这就造成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较多,使代建单位难以在工程施工中确定监理主体,造成监理方的权威被逐步削弱。在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实践调查中发现,若想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业主给予监理人员充分的信任,确保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拥有足够的管控能力和管控权威。
建筑工程代建单位在开展施工过程中,会受到来自多方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影响是来源于业主方。建筑工程无论是在设计还是在施工,只要业主提出自身对工程项目的意见,代建方就需要综合考虑业主所提出的意见。同时,现阶段我国代建行业仍未制定代建单位在施工中的标准范本,这就造成代建单位与业主之间的义务与权利不明确,极容易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产生纠纷行为。若没有第一时间解决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纠纷行为,就会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例如,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在建单位并没有根据业主的要求开展施工,这极容易造成业主心生不满,责令建筑单位返工,导致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大量资源被浪费。为了完善上述问题,需要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现有代建行业中的法律法规,保证代建单位与业主在建筑项目施工中的权利与职责,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工程监理的起步相较于项目代建制度要早一些,其中很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范制定的监理制度在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项目代建制的发展受到传统建筑管理制度的影响,为解决传统模式中诸多发展性问题,代建制被引入我国,但其目前在我国的发展还比较有限,缺乏经验和制度的完善。
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的施工管理中的问题,但项目代建管理中存在很多与工程监理重叠的部分,影响着两者的发展,特别是监管职责的划分问题,进而产生很多不必要的新问题。
代建制虽然在发展的道路上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降低其自身作用,但通过其在实际施工管理中的应用可以看到,它确实能解决很多建筑行业传统的管理问题。例如,其在解决传统项目管理中的人员专业知识素养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它对于施工过程的全面跟踪也能起到很好的保障,并且能够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完成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等。
通过实行项目代建与监理一体化的管理,不仅很好地协调了两者的关系,还进一步促进了两者的发展,解决了监管重叠,职责划分不明确的问题,减轻了代建单位的管理任务负担,明确了监理机构在施工前期到后期的监管职责。
一体化的管理使代建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很好的监督,提高了建设的质量,避免了不必要问题的发生。强化监理单位的权威落实后也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管理思想,促进管理模式的进步,解决指挥混乱的问题。同时一体化的管理也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使成本管理在代建单位的科学管理办法制定下,具体实施有监督的保障,避免成本使用的不合理现象。总之,一体化管理的最大优势就是解决了代建单位与监理单位以及业主之间的职责划分问题,使得管理有序,进而促进其他各方面管理工作的开展。
作为工程经济互动管理重点的代建单位,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发挥着无法被替代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要想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下内容需要相关人员引起重视。
(1)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资质良好的企业作为代建单位,负责为工程提供管理服务,保证工程质量;(2)签订代建合同,对参与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加以明确;(3)委托方以获得批准的投资金额及建设规模为依据,提出施工要求和标准,协助代建单位完成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并参与竣工验收;(4)无论是业主还是代建单位,均不可所以更改获得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及内容,例如,提高标准、扩大规模或增加内容,这样做会导致工期延长,成本也会增加;(5)经过业主、代建单位核定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对资金进行拨付并管理;(6)代建单位应以设计方案为依据,对设计、投资和施工进行组织,加大预算控制力度,按照合同所提出要求,完成项目管理工作,为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7)代建单位应以施工范本、现行管理条例为依据,完成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接受其他部门及人员的监督。
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在正式开展之前,业主与代建方一定明确自己的职责与权力,业主要充分的信任监理,使控制与管理能够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果;业主和代建还可以相互进行监督,通过有效的交流沟通解决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进程顺利进行。
做好建筑行业的培训宣传和安全意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作业质量和安全意识,定期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职业安全检查,通过人工竞赛,减少工作中的健康风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每周进行考核,并给予前三名的奖励。为避免施工后长时间疲劳,应适当组织轮班工人进行24h施工。设流动餐厅,组织员工加班,提供后勤保障。
按照传统模式,监控已经成为支持其他站点、旅游等现场工作的一种非监督咨询服务方式,其目的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试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考虑只开展子项目;二是完成审核子项目的启动工作;三是取消施工申请制度,每天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提出一份完整的“楼宇监控”施工计划。
一体化的监理创建和监督模式减少了传统模式中不必要的报告和反馈等中介,从而避免了传统模式中部分职责的重复,以及由此造成的工作和责任的逃避。在标准化模式下,各种控制程序变得更加简洁、流畅。随着项目的实施,施工总公司结合施工管理模式的特点,明确了施工监理的工作方式,并对内外部(参与分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加强统一对新模式的理解,在日常的项目管理过程中,管理程序顺利、协调地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监理构建和监督一体化模式下,或者在验证者增强的传统监督模式下,只有监理构建提交申请,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有助于验证工作的公平性。施工监理单位注重事前、事中的质量控制,验证单位注重事后的质量控制,共同把控工程质量。
通过研究和分析,可以发现,建筑监理一体化的施工管理和监督的方法在建筑行业具有巨大的优势。与传统的建筑工程管控方法相比,建筑监理与建筑工程监理一体化在单个建筑管理项目的管理中具有以下优势: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风险评估管理等处于严密控制的状态。代建施工与施工设计监理一体化,可以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提供一次性干预,主要包括: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的所有任务都能按时完成。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理任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工程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监理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委托协议约定,足额、按时缴纳监理费用,授权和支持监理公司开展监理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理单位,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鼓励和支持监管公司为建设单位提供诚信服务,同时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积极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专业服务。落实政府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国家购买社会服务的情况,设立国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质量安全检查。适应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实施的要求,接受保险机构的信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风险分析评估、质量安全检查。
鼓励监理公司以施工期监理为基础,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咨询、招投标、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多种“菜单式”咨询服务。对于选择具有相应技术监督资质的企业进行整个工程咨询过程的项目,不再需要依赖额外的监督。为适应建筑领导层全面开放、建设项目合格的改革需求,正在测试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即由建筑师团队指导和监督施工质量,建筑师委托项目经理执行现场质量控制和技术监督,鼓励监管企业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融资方式的咨询服务内容和方式。
引导监管机构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先进的检测和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技术监管、管理、组织和流程技术,提高技术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大型监理公司实施跨行业、跨区域联营、并购等方式,发展全工程咨询,按照国际标准发展一批全工程咨询公司。
支持中小监管企业和监管机构进一步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为市场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监管服务。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在监理人员中的应用,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鼓励技监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机遇,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
技术监理公司发现事故隐患严重,建设单位拒不抢修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必须及时通知国家主管部门。实施监管企业向政府报送质量监管报告试点,建立健全监管部门报告制度。创建用于检查和动态能力验证的电子系统和公司人员资质,加强对重点控股企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整顿违法违规企业和员工。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对主管监理单位给予暂停整改、降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分,对主管注册监理工程师处以停职处分。吊销其资格证书和一定的罚款,如不按时或终生不予注册。
行业监管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监管行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认真维护监管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级行业监管协会对监管成本、服务质量、市场供求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收集和公布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和定价信息,促进公平竞争。行业监督协会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企业需求,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就行业发展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的制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通常情况下,代建单位负责管理整个过程,包括项目批准和项目批准,直到项目保修期结束和整个过程步骤。这些应该是监管部门的任务,包括手续和可行性研究、招投标、设计、施工和一些后续的业务管理任务,以及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控制。总之,在这方面,我国还需要加快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管理、金融等专业领域的人才建设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