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凯宁 杨奇华 编辑/韩英彤
创新商业银行出口信保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当前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优势,解决传统信保融资存在的问题,对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以下简称“出口信保融资”)是指出口企业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保单赔款权益转让至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短期融资的业务。出口信保融资能够有效帮助中小企业更快回笼境外应收账款,加速企业资金周转,但同时也存在业务办理手续繁琐、商业银行风控管理严格、推广力度不足、企业接受程度不高等情况。创新商业银行出口信保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当前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优势,解决传统信保融资存在的问题,对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虚假贸易背景识别困难。对比一般贸易融资,出口信保融资虽然引入了中国信保作为第三方主体,但融资风险因素仍然存在。一是目前监管各方及银行等所采集的数据未建立关联关系,难以有效进行数据核对;二是中国信保对于短期贸易险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并不承担实质性审查责任,某些不法出口商可能通过虚假贸易、伪造保单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资金。
境外回款路径锁定困难。出口信用保险为企业回收出口应收账款提供保障,保险责任在买家支付货款后立即终止,但买家付款和卖家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并非同时进行,存在脱保风险。为保障融资安全,银行一般会要求出口企业事先提供境外回款账户,通过账户监管锁定第一还款来源。但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回款路径往往由贸易中的强势方(多为境外进口商)指定和变更,银行可能面临既无法锁定回款且无法向信保公司索赔的潜在风险。
免责条款、履约瑕疵造成索赔困难。出口信用保单对免责条款有着详细界定,约定的免责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汇率变动、故意违约、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欺诈、关联公司交易、单据不符或传递过程中遗失等具体情形,商业银行可能无法获得保险赔偿,从而造成贷款的全部或部分损失。除免责条款外,信保保单还明确了对于赔付金额存在履约瑕疵的扣减情形。出口企业作为被保险人,需按照保单约定承担履约责任,如果发生申报履约不足、未申报或未及时申报损失等情形,中国信保有权降低保单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而形成商业银行的风险敞口。
当前的出口信保融资模式并不能完全适应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互联网大数据方面的探索应用,有效解决中小出口企业的融资难题。
出口信保融资业务的传统推广方式主要依赖于商业银行网点的线下营销,通过客户经理线下走访或银企对接等形式进行对客宣导。该模式效率较低,难以有效对接和服务庞大的中小企业客群。银行在开展中小企业出口信保融资业务时,应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对接中国信保网站、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政务平台等,通过线上引流与线下网点服务相结合的立体模式获客,积极优化传统信保融资产品的推广。一是商业银行要选择有公信力的平台,在客户引流的同时强化用户授权管理和数据保密工作,确保合法合规。二是商业银行要做好客户融资申请的及时跟进,提升客户线上服务体验。当客户线上发起融资请求后,银行系统应联动线上授权、大数据交叉验证、反洗钱监控和风险测算模型等,及时向中小企业反馈与其进出口贸易规模和资信状况匹配的可融资额度和融资利率,引导客户至附近的网点办理开户,有效做好线上线下工作的衔接。三是要转变传统商业银行网点“等客上门”的服务理念,将线上获取的中小企业信息自动分配给就近网点,做好分片区、分时段的营销规划,进一步提高线下工作质效。
一是跨境电商供应链场景下的出口信保融资模式探索。跨境电商市场潜力巨大,该领域的经营者中个体工商户居多,交易多为小额包裹,且缺乏报关数据支撑,因此长期以来中小跨境电商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近年来中国信保在多地联合推出了“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的新模式,如宁波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中国信保联合推出的“易跨宝”、湖州商务局和中国信保联合推出的“跨信融”等,但上述产品目前仍属地方试点,难以满足快速扩张的跨境电商融资需求。现阶段,跨境电商主要依托于境外的亚马逊(Amazon)、易贝(eBay)等大型平台,其境外的交易明细、物流数据和海外仓储存货等均可直接从上述电商平台的官方渠道获得,借助这部分实时电子数据可实现跨境电商项下信保融资业务模式突破,将境外的电商平台视为境外采购商,通过分析境外店铺历史销售、境外库存等数据,以信用的方式核定出口信保额度,为国内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利用规模较大的国内跨境电商商户普遍在境外设立有分公司与国内建立采购关系,中国信保可通过授权直接获取该类境外分公司在境外电商平台的销售数据,结合现有模型做好资信调查,有效核定信保额度,间接为国内关联公司的货物出口提供信保增信,便利其与境内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的开展。
二是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外综服”)代理模式下的出口信保融资模式探索。外综服平台信保融资模式可分为集中式和导流式两种。集中式融资模式适用于综合实力较强、长期稳健经营的外综服平台,银行可为其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平台在额度内依靠自身对行业的熟悉程度,对其所代理中小企业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上下游环节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导流式融资模式则适用于实力较弱的小型平台或新设企业,银行可将此类外综服平台视作数据供应商,对其所代理的中小企业进行独立的风险评价,进而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的融资支持。商业银行与外综服平台开展业务前,应充分了解外综服平台的经营策略,评估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深入了解供应链上下游市场情况和其所代理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有效识别外综服平台的风险特征,合理核定风险敞口,视情况采取风险隔离措施,防止信用风险向所代理企业进行传导。
一是运用大数据对企业精准画像,把好准入关。商业银行首先要认真分析企业历史报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进出口分类、年度出口总额、商品利润、主要出口国、货运方式和结算方式等数据。其次,银行能够主动对接工商、税务、法院等政府部门数据,准确获取企业经营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在做好外部数据对接、建立内部风控模型和客户评价标准三项工作的基础上,银行可搭建自有数据撮合平台,为企业精准画像,完成对出口信保融资业务的贷前准入管理。
商业银行在做好对境内企业经营状况分析的同时,还应充分了解其境外交易对手的情况,采集境外企业查册信息、业务规模、国别风险、与国内企业的合作历史、履约记录等要素,运用大数据分析境外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银行只有通过技术手段的运用,才能切实提升尽职调查水平,对虚假贸易和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的识别与防范。
商业银行需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大数据分析结果,在融资发放前自动核定该企业的贸易融资额度,包括核定单笔提款上限、单笔融资期限等子项,结合不同境外交易对手的历史交易数据进行差异化设置,有效实现对风险的精准管理。
二是搭建数字化的交易风风控管理机制,做好对业务的实时监控。近年来,海关总署推出的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功能日趋完善,能够提供较为全面的跨境交易大数据分析。商业银行应在企业充分授权、做好数据保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单一窗口提供的“成交方式、成交数量、最终目的国(地区)、运输方式、提运单号、启运/运抵国(地区)、启运日期、经停/指运港、商品名称、总价、境外收发货人名称”等重要字段,对企业提交的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查,完成业务最高融资金额和融资期限的自动核定。遇到与企业历史报关信息不符或数据偏差较大的交易,银行应暂停受理,转线下客户经理进行补充调查。
外汇局于2019年运用区块链技术创新推出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并在2021年5月新增了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通过搭建政府、中国信保、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有助于解决商业银行面临的企业重复融资、超额融资等难题,为出口信保融资业务提供安全保障。登陆该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企业可以和中国信保、银行三方线上签订《应转—赔转协议》,办理包括小微企业信保易融资、中小企业险和综合险等多项产品。平台同时还可提供中国信保企业经营信息查询、企业承包通知书和限额信息查询等功能。商业银行内部可建立起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与单一窗口的信息校验机制,做好放款环节的真实性核验,合理控制单笔融资金额上限,防范重复融资、超额融资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运用船讯数据和电子化手段,把好贷后管理关。商业银行应建立系统化的自动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理机制,解决传统模式下存在的监控滞后问题。银行借助数据接口,对接船公司或物流网站,可达到以下两项目的:一是核实提单等重要物权凭证的真实性,比对报关单和提单所记载货物品类、数量、运输工具、船名、箱号等信息的一致性;二是实时跟踪船讯,了解货运物流情况,及时与企业在单一窗口提交的信息进行比对。如发现不按照约定航运路线交货或卸货后长期未实现回款的情况,应及时预警,并通知经营机构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同时,商业银行应建立贸易融资与境外回款一一对应的关系,运用贸易融资自偿性的特点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一是银行与出口企业签订的协议中需锁定收汇路径,不允许其随意变更。二是应用大数据做好对境外回款的时间分析,根据历史回款周期情况,设定业务的最长融资期限。三是银行应加强与监管合作,通过涉外申报数据与收付款信息比对,第一时间掌握信保融资对应的回款情况。
出口信保融资业务将进一步获得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强调,我国要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中国信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发挥积极作用。各地区也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如江苏省商务厅推出的“苏贸贷”等。未来,监管部门、中国信保、银行可加强协同合作,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如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项费率优惠活动、扩大投保范围,使其涵盖外汇衍生品和表外业务,并适时引入政府补偿基金等。
出口信保融资将进一步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出口信保作为构建我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在积极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持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从金融业务实践出发,联合推动“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可有效促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快速成长,并可探索将承保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相关核心企业所在产业链上下游的配套企业,以便更好运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