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丙容
(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贵州 黔西 551500)
近年来,我国税收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与此同时,2021年我国开启了“金税四期”工程,并不断拓展其企业信息全程追踪、开票软件增加商品编码、信息全面互通、风险预警提高和企业资产全面监控等功能,有效实现了税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加之2018年国地税合并和2020年以后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税收环境的影响,我国的税收大数据环境不断优化,信息公开透明度要求更高。因此,在强监管的税收环境影响下,合理做好税收筹划并防范风险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有助于企业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企业利润,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国内学者宋航等[1]从有效税收筹划视角出发,以2008-2016年沪深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避税能够提升企业价值而税务风险会损害企业价值,且税务风险的增加削弱了避税与企业价值之间的正向关系。可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合理避税并节税,从而增加企业的净利润。此外,当企业在外部融资受到约束的情况下,节税产生的内部资金可以作为一种内源性融资,对此,有国外学者也认为有效的税收筹划可以降低税收成本及现金流出,增加现金持有量并降低外部融资需求[2],这样可以有助于企业充分获取良好的投资机会,增加企业的价值。
不仅如此,某些行业对税收筹划更为重视。据煤炭行业测算的成本构成可知,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税收成本在税费成本占比中所占比例较大,一般为40%~50%。所以,煤炭企业对税收筹划有很大的需求。谭庆美等[3]基于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2009-2016年数据,通过实证检验客户依赖对企业税收筹划程度的影响,研究发现客户依赖对企业税收筹划程度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客户依赖度越高的企业税收筹划程度越高。煤炭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也有这方面的情况。进一步而言,也有研究者从企业价值角度研究税收筹划。理论验证上,陆海焕和朱乃平[4]以我国沪深两市A 股2013-2017年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深入研究政治关联、税务筹划战略与企业价值三者之间的关系,其研究显示税务筹划战略在政治关联对企业价值影响中发挥着中介作用,揭示了企业税务筹划战略行为是政治关联影响公司价值的一个实现路径,能够为民营企业提供新思路和技术支撑以谋求其发展。
煤炭企业与其他制造型企业有所不同,因其自身的特点,如该类型企业投入资金量大、成本较高、生产规模较为集中、产量和销售量都比较大,由于这种生产经营特点,导致其涉及的主要税种侧重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及耕地占用税等几项税种,这往往导致其在税收上也面临税收检查多、涉及税种复杂、涉税风险多“三多”问题。随着国家对煤炭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库存和成本不断上升,与此同时,也有很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因此,煤炭企业很重视税收筹划工作,但也需要做好如下的涉税风险分析和管理,这样才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
国地税合并产生的大量税收相关数据,它们不断被整合和统一集中将优化税收征管环境。企业若再按照传统的税收筹划方法和政策,可能在税务大数据环境下存在着潜在的巨大涉税风险,如煤炭企业的资金拆借,其方式主要有企业间直接拆借、企业通过财务公司进行委托拆借、企业通过第三方银行机构进行委贷拆借、统借统还等。以统借统还为例,2018年9月之前,企业集团如果想享受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只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集团证明》。然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 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从2018年9月1日起取消《企业集团登记证》行政许可和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同时,集团母公司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该政策尽管对发展中的煤炭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如果税收筹划运用得当,能有效地为企业节约资金使用成本。否则,可能给其带来税务风险。
前述已提到煤炭企业有其自身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销售模式等不同特点,在涉及税种计算和缴纳方面会有很多税收筹划方法和技巧:第一,在煤炭资源获取和开发建设阶段,需充分考虑煤炭资源取得方式、合作模式、如何组织运作项目等,并把煤炭资源所在地的税务政策和环境、是否有环境补偿方面特殊事项、建设单位的选择、发票管理、项目分期、合同订立与执行等都纳入综合权衡的范围之内,做好税务测算;第二,在煤炭不同销售阶段,要充分考虑销售形式、销售定价、收款方式确认等因素,掌握并熟悉运用税法上收入确认时点,统筹选择收款方式,既有利于企业资金安全并及时回流,也避免税务风险;第三,在煤炭开采结算和销售阶段,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以上都是涉税的风险点,如果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没有进行风险管理,往往会被税务稽查预警并关注,这将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税收风险。
西南地区煤炭企业涉及的税种往往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其中以企业所得税为例,根据税法规定,在研发结束后若未能形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并将发生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若最终形成无形资产,则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加计扣除。根据煤炭企业延伸的化工产品,可以据此充分运用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煤炭公司若加强部门间沟通,及时申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因未形成无形资产,根据优惠政策的规定,可在税前扣除600×75%=450万元,2021年可以节省的税额为450×25%=112.5 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若聘用残疾人员,每位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按100%加计扣除。煤炭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自己企业的岗位情况,将部分劳动能力不全的残疾人员,填补到他们可以工作的岗位上,一方面帮助政府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享受国家在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间接起到了纳税筹划的作用。总之,通过挖掘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要加深对财务基础数据的价值挖掘,这样既通过节约利息形式增加了企业投资机会并创造价值,又有效地规避了税收风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 号)中明确,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的鼓励类产业以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的西部地区产业,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2020年4月23日,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延续政策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 号)将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占比由70%调整为60%。同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也历经多次修订,具体产业范围有所变更。由此可能导致企业不再适用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例如,贵州某能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第一类第三项“煤炭”第二条“120 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并且取得贵州省发改委认定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相关文件,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每年可以节约企业所得税近千万元。但是《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已删除“120 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公司财务人员研读相关政策,发现公司的煤炭智能化开采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项“煤炭”第十七条“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项目,及时申请认定并取得贵州省发改委批复,确保了公司能够继续享受15%优惠税率,在公司逐步实现稳产高产和煤炭市场高位运行的情况下,每年可以给公司节约所得税近3 000 万元。
可见,财务人员应当及时掌握政策调整信息,并根据政策争取相关税收优惠,规避涉税风险。
金税四期工程的不断升级,税务大数据能有效衔接工商、统计、社保、财政等监管数据,贯穿企业的发展过程,如开票、申报、退税、缴纳等涉税环节涵盖了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银行信息、供产销研环节信息,并与其相关管理部门分享和交换企业涉税环节数据,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企业的税收监管环境。作为煤炭企业涉税种类和环节众多,要充分认识到税收征管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应组织企业财税相关人员,不断更新金税四期操作系统和政策的知识学习,加强税务风险意识,熟悉业务操作过程中的税务稽查的关注点和可能的业务逻辑,进而合理有效地强化税务风险管理。同时,也要不断完善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实现企业内部与外部的有效沟通和及时对接,形成企业与税局的良性互动沟通机制,这样既有利于企业遵从税法的纳税意识,又可以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减少税收筹划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定差异,做好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
煤炭企业的财会核算工作尽管没有制造企业那么复杂,但是由于该行业性质特殊,财会核算需要结合项目开发的情形和商业模式,如新业态、新技术和新业务在企业发展中不断涌现,因此,要采用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财会核算方法。此外,采用已有的传统财会核算方法会稍显滞后,涉税成本控制也不严格,对此,要加强煤炭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如凭证管理、发票管理和报销规范问题等,并在此基础上,还要重点梳理煤炭企业在不同业务流程中的涉税优惠政策,把握好尺度,及时关注企业税负率、行业税负率差异、重点税种申报时的特殊事项、金税四期预警指标等事项,优化内部控制,并适当运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通知》明确,煤炭开采过程中生产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而且产品燃烧含95%以上,可享受增值税100%退还政策。对此种政策,作为企业要想享受这种税收优惠,就要早做税收筹划,以避免损失后续应享尽享的税收优惠收益。
煤炭企业涉及税种较多,汇算清缴也较为复杂,自然税务风险管理难度较大。已有企业建立了税务信息化平台,如前述中国联通以及国家电网,它们将基础业务、财务、纳税进行了有机融合,实现电网企业的财务数据集约化,并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便利[5]。同样,煤炭企业更应该充分运用新技术搭建税务信息化平台,针对企业不同的项目开发流程建立系统化的税务风险预防和预警机制,使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有章可循,并据此开展对企业税务风险情况的有效分析,形成不同环节涉税风险管理方案,以避免风险扩大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煤炭业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它带动着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从事该行业。相对而言,部分工作人员对财税知识掌握不够,但他们从事该行业的管理经验较为丰富,如果加强对他们的财税知识培训,让他们在工作中更多地运用财税知识,将对煤炭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为此,煤炭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的潜在价值,并有层次、分步骤地加强煤炭企业不同管理人员的财税意识提升,尤其要组织煤炭企业财会人员财税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涉税专业技能运用能力,优化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业务流程价值挖掘,充分有效地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并在合同和发票等基础业务证据链上保证完整性和准确性,以降低税务稽查风险,强化企业的涉税风险管理。
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产业政策调整升级,国家的税收管理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税收筹划和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不仅煤炭企业应重视,其他企业也不容忽视。受此启发,我们今后要紧跟国家税收政策,提升企业财会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深入企业内部优化业务流程,挖掘其潜在的税收筹划战略,有效规避其涉税风险,实现税企良性互动,共建企业发展的税收营商环境,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