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克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 聊城 252100)
近年,禽流感、H1N1、口蹄疫、H9N7等传染病呈突然上升的态势。根据WHO发布的研究报告,全球70%的已知疾病,至少有一种会被动物感染。近年来,由于动物疫病所致的牲畜生产下降25%以上,动物疫病问题已严重阻碍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对目前我国动物疫病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以期为我国的动物疫病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兽医法律问题日益凸现,相关法律法规严重落后,法与法的衔接不顺畅,实施主体也比较混乱。
从畜产品的初期培育到最后进入市场,国家对动物疫情的监测与监控是分段进行的,而非全过程的监控,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的特殊部门,如动物的饲养、药品的生产,都是由农业部门来管理,而肉类进入市场,则是由工商和卫生局处理。分级管理体系,易导致职能交叉,一旦发生问题,责任不明确,互相推卸责任,不仅会对动物食品的质量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且还会导致部门的负担和工作效率低下。
人们对兽医学科的偏颇和知识水平的缺乏,导致我国兽医专业人才的短缺。
在畜禽生产中,为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采用多种不同的疫苗,以提高畜群的免疫功能。目前市面上的兽药、饲料等产品都是由不同的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品质也是参差不齐,过度依赖疫苗、兽药等药品来提高动物的免疫力,不仅会引起动物对动物的抗体反应,还会引起动物对药物激素和后遗症的担心。
加快农业结构的转变,需把畜牧业作为主要产业,率先实现现代化、创新发展;从小型规模发展到集体化、规模化。农业生产模式也从单一的养殖模式转变为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和产业化。定期进行养殖场地消毒,并对其进行统一、无害化和能源化处理。充分发挥动物资源的作用,以机械替代手工,以现代科学技术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畜牧业的发展。我国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口蹄疫疫苗、兔化弱毒疫苗、禽流感疫苗等都是世界先进的,很多生物制品销往世界各地[1]。2010年,全国兽用生物产品的市场规模达350亿元。进行战略性转变,需提高科学技术的生产率。动物疫病最直接的后果是动物制品的产量下降,每年约占20%,直接损失达300亿元,间接损失达700亿元。目前,牲畜疫病已严重威胁我国畜牧业的出口。
鉴于目前农户少量、多点、散养的传统畜禽生产模式将长期存在,短期内很难改变,而我国需要建立兽医管理制度,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加强兽医防疫组织的建设,加强防疫条件和手段的建设[2]。考虑到目前我国农村散养牲畜的疫情防控工作的覆盖面比较大,乡镇兽医机构因人员短缺等原因,很难单独开展,需要聘请兽医对动物的防病知识进行宣传和技术培训。卫生工作者可以通过当地的动物防疫部门,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聘用。在全面加强村级防疫工作人员的建设,确定工作进度,制定相关的员工管理和评价制度,并实施定期和每日的考评。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疫联络员、负责人制度,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网络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快动物疫病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
目前动物防疫网络还不完善,导致综合防治措施的执行不充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或形成外来动物疫病的风险防范机制,致使我国“内防外堵”工作出现了一些漏洞,严重影响了我国的防疫工作,也存在潜在的传染病隐患。由于不同区域间的动物防疫信息资源整合不充分,传递不畅,导致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不强。在国外疫情形势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外防输入”已成为当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兽疫监测和信息网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应加强对动物疾病的预测、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才能将疫情所带来的危害降至最小[3]。中国农业、农村部已实行动物疫病公告制度,一旦有一种动物疫病爆发,政府会向社会发布,但如果没有及时的控制和处理,很可能会对本地的牲畜和产品造成很大的影响,这将对我国的畜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全面、实时的兽病监测和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发现、控制和处理,确保疾病的发生。在疫情测报、信息网建设上,建立了信息查询、信息共享、网上查控协同等工作。要进行疫情测报、监测点的筛选与定位。建立省级动物疫病信息处理中心,逐步与各市级兽疫站、点联网,加强对动物疫病的监测和监测。及时将疫情报告和监控系统及时上报,及时准确地消灭疫情。建立动物疫病信息传递和处理网络,有效地加强对动物疫病的预测和预报。
要全面、系统地进行动物疫情防控体系的建设,鉴于我国已经加入了贸易和全球化的潮流,在制度建设上不仅要顾及本国的国情,要兼顾现实问题,还要顾及与国际接轨。目前,我国的兽医管理制度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和模式,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索。但是,目前亟待整合全国各地的兽医检疫机构名称、性质及职能,与各地的探索、实践、改革相结合。国外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也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应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并结合中国国情进行研究。在这一点上,既要学习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将中国的特色和特色融合到一起。农业农村部应尽快对各级兽医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合并,确定其性质和职能,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制度建设。
要对兽医的特征与功能进行再认识。一是科学的兽医。兽医职业要求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并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的责任感,因此在很多国家中都是备受尊重的职业。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对兽医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兽医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二是保护动物是否具有正当性。兽医的行为不仅与法律法规有关,还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兽医法规的健全与执行情况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卫生水平、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三是加强兽医强制管理。兽医行政管理是为社会公益服务的一项职责,是一种对国家利益高度负责的政府行为,它拥有政府的强制执法权,而在港口进行动物的入境检查,则是一种国家的主权,兽医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受到任何干扰,如果出现失职或者渎职的情况,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四是动物群体。兽医的工作不只限于牲畜,也包括加工、流通、销售。我国的兽医在面对国际市场的时候,不仅要加大对国内畜产品的出口力度,而且要加强对国际兽医法规的研究,加强与国际的沟通和沟通。为实现我国兽医工作与世界接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目前的国力还不够强大,经济还不发达,农民还不够富裕的时候,把我们现有的科研、教学、卫生等部门的资源整合起来,就可以形成一支强大的合作力量,可以提升我们的防疫力。也有助于加快我国兽医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为今后重点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努力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制度高效运行的重要前提。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病法律制度,使动物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方面的行为和活动得到有效的控制。我国兽医法规的宗旨与宗旨应该是:确保全国或地方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不发生人为失误,以最快的速度通报、扑灭、净化、根除,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饲养者的权益,确保所有的动物产品达到相关的卫生和品质标准。在兽医立法的过程中,除了要顾及本国的实际情况,还要参考国外的实践和经验,制定相应的法规和规范。在法律上要全面兼顾,包括兽医行政、动物疫病管理、养殖业主管理等。必须抓紧对《动物防疫法》进行修改,并制订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各地要加强相关立法,建立健全健全的法律支持制度,把它变成一个完整的、上下相连的法律体系。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有效地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达到防治动物疾病的目的,保障国家财政的安全。
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投入。当前我国政府对动物防疫公益事业的资金投入还很少,要对其进行后期的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强财政投入,确保公共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保证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防病是我国公共卫生系统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政府必须承担的社会公益事业,在缺乏充足的财政支持的情况下,这是很困难的。我国要结合当前的财政状况,进行统筹、重点突出、逐步推进,严格按计划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动物疫病的爆发会导致大量动物死亡,影响农民的收入。口蹄疫、禽流感、狂犬病等是最常见的疾病,这些都会对养殖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相关部门需重视动物疫病的发展,充分认识到疫情的重要性,不断创新疫病防治手段,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率。有关单位也需重视对养殖户进行动物疫病预防知识宣传,使养殖户形成良好的动物疫病预防意识,在动物疫病爆发的过程中给予养殖户一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意识和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