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雷生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经国务院批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更新公布,标志着新一轮建设正式启动。扎实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需要准确把握几个重点和发力点,从而有效赋能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要准确定位高等教育的服务导向,不断强化高等教育服务功能和能力建设。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四为服务”是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双一流”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制定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标准时,要面向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现实与长远发展需要,面向建设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与贡献度导向。在提高大学竞争力和教育研究水平的同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技术,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新成长动力。
要正确处理好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强调“双一流”建设的反哺功能和自身造血功能,摆脱资源依赖型发展模式。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不应再走传统意义上资源依赖的路径,一味依靠教育财政专项拨款,而应充分发挥高校自身优势学科的学科辐射、引领和反哺作用。客观来讲,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正是当年“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理念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因此,高校里面的优势学科在获得专项经费资助和政策倾斜照顾的同时,更应激活自身的造血细胞,不断激发学科建设的活力与创造力。学校和学院层面也应对这些学科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关键环节大胆改革创新,突破体制机制制约,助推这些优势学科发挥资源投入的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从而带动整体学科系统的优质发展。
要明确构建本土化和国际化相统一的高等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议加快构建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动态监测体系,构建一体化网络技术平台,采取批判借鉴的眼光,组织专业人士遴选和开发设计出既符合国情实际和高等教育发展内在规律,又符合国际上通行规则要求的评价和遴选指标体系。将动态调整机制用好用实,用健全的制度和良好的运营机制来消除学科建设目录增减动态调整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因素。在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的同时,保证评选指标体系和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提升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战略相匹配的现代化、信息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要正确处理好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学科建设理念,处理好学科水平与学校实力、中国特色与世界一流、国内评价与国际评价、单项指标与综合指标、交叉学科与传统学科、急需学科与一般学科、人文社会学科与自然理工学科和交叉创新学科的关系。相信随着新一轮建设名单的公布,各高校将迎来新一轮学科布局与优化高潮,建议加快转变学科建设理念从重规模数量扩张回归到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学科建设与学科布局既要以学科水平为基础,还要综合考虑学校整体学科生态体系,与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紧密衔接,加快建设对接区域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先进制造、生态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在优化学科布局的过程中,高校应全面分析不同学科发展态势,敏锐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着眼学科建设生态体系,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科建设的内在规律,完善学科新增与退出机制。
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广泛利用公众媒体平台,组织专业人员科学、客观、理性、认真、负责地解读好新一轮建设名单出台的真实初衷,帮助和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真正淡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身份标签,正确看待入选和落选新一轮建设名单。社会媒体尤其需要发挥公众舆论的积极引导作用,一方面要尽量淡化和冷处理入围名单目录的报道,还高校和学科一个安静发展的环境氛围;另一方面要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常识普及,避免将经费、招生、排名等挂钩打包传递给社会公众,过度消费社会公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和希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