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庶,向 俊,李卫东,向何龙,瞿 勇,胡百顺
(1.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 宜昌 443000;2.恩施州农业科学院,湖北 恩施 445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写入党章,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1]。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特别是农业产业振兴的关键要素,农业科技在推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2]。近年来,作为地市级农业科学院的恩施州农业科学院以鲜明的科研特色,在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积极探索,为推动脱贫攻坚奔小康、特色产业绿色崛起方面作出重要贡献[3]。本研究以湖北省恩施州为例,对特色产业地区在实施乡村振兴中农业科技政策进行调研,为实现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1.1.1 农业科技的重要地位日益突出近年来,中央、湖北省一号文件中均强调,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发挥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恩施州一号文件明确要坚持发展山地特色农业、推动全域绿色生产,以科技助推区域特色产业跨越式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1.1.2 多部门协同引领农业科技创新2017年6月,16部委联合印发了《“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2019年1月,科学技术部印发《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2020年11月,科学技术部“十四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国家绘制蓝图、多部门协同发力实现农业创新驱动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1.1.3 农业科技创新保障政策逐步落地实施2018年3月,湖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9号),为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给予了全方位政策指导意见。立足恩施州,恩施州农业科学院先后印发《“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2021年度加强科技转化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并启动三期青年创新基金项目,对接特色产业门类,以对接县市需求、明确科研任务、对接市场主体、开展科技培训,专家结对服务为核心,以清单化、任务化、考核化确保农业科技创新保障政策落实落地。
1.2.1 农业科研创新平台制度建立健全2017年9月,农业部等12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2月,科学技术部等6部委出台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2020年6月,科技部等6部委发布了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1.2.2 立足特色产业跻身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十三五”时期,恩施州农业科学院承担马铃薯、玉米、茶叶、水稻、薯类、农产品风险评估等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的创新任务,成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排头兵。
1.2.3 实现科技创新的“硬件”升级恩施州农业科学院有1个高新技术示范园和4个科研核心基地,但现有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仍无法满足需要。得益于恩施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恩施州农业科学院“农博园”项目一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动工建设,总投资1.8亿元。
1.3.1 政策指导指明方向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于国家层面为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指明了方向。2013年,湖北省政府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明确了支持创新和成果转化等10条意见(简称“黄金10条”),于省级层面在政策举措上予以细化。
1.3.2 人才激励促进科技创新为促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促进种业人才培养。2016年7月,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湖北省出台了《种业人才发展与科技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鄂农计〔2016〕42号)。恩施州农业科学院作为全省三个试点单位之一,也制订了《恩施州农科院种业人才发展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1.4.1 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成果满满近年来,恩施州农业科学院积极推动实施“农业科技100项重大项目研发、农业科技进100企、农业科技进1 000村、农业科技帮10 000户、农业科技培养1 000名科技精英”等“五个一”行动。“十三五”期间,恩施州农业科学院累计服务企业200家。
1.4.2 农业科技特派员成为农民的好帮手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2017年6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46号)。为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恩施州每年向基层委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选派马铃薯、茶叶、畜牧、蔬菜、水稻油菜、硒资源等农业专家来到田间地头,成为了农民朋友的好帮手。
1.4.3 人才计划发挥“造血”功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是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实施的一项西部地区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每年从西部地区选派一批中青年科研骨干到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项目从2004年启动,每年选派200人。恩施州自2017年被纳入该项目以来,先后派出农业、医疗、教育等35名中青年干部,其中来自恩施州农业科学院选派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共计8名。为加快建设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2018年湖北省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共选派435人到“三区”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其中恩施州共选派159人。可以看出,“三区”人才计划为恩施州进行了政策倾斜,也为恩施州基层科技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恩施州印发《恩施州在外人才“凤凰归巢”计划实施方案》《恩施州柔性引进“候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实施“硒谷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实施一揽子计划吸引外来人才来恩施州创新创业。
“十三五”期间,恩施州农业科学院承担国家、省、州各类科技项目200余项,获专项资金支持7 000万元,科研涵盖作物育种、畜禽、食品、微生物、天然产物、绿色防控、无抗养殖等20多个领域;获国家和省部、州级科技奖(含合作)17项,获奖数量大幅度增加;审(鉴、认)定农作物新品种(系)22个,制订或修订各类技术标准40项,发表各类学术论文138篇,出版科技著作7部,鉴定成果10项,科研技术成果不断得到行业认可。在服务恩施州乃至武陵山区茶叶、马铃薯、硒资源、藤茶、中药材、蜂产品、魔芋等特色产业发挥重要作用[4-14],助力“恩施硒茶”“恩施硒土豆”“利川莼菜”等特色产业品牌走出恩施、走向世界。
恩施州农业科学院在驻村精准扶贫中,在利川市谋道镇四合村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提升、基础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尤其在发挥科技优势方面,开展茶叶、魔芋、香菇、蔬菜、畜牧等特色产业示范种植,带动村民由自给自足生产逐步向特色种植、商品化生产转变。经过4年的精准施策和精准帮扶,四合村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产业基础稳固,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5]。
恩施州农业科学院作为全国百强农业科研单位,是国家、省、州重点支持的市州级农业科研单位。“十三五”期间,已拥有中国南方马铃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硒生物食品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富硒产业技术研究院、硒应用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硒食品精深加工中试基地、国家食物营养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等国家、省级科研平台。
恩施州农业科学院现有在职职工135人,其中正高职专家有20人、副高以上专家有42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56%。职工学历结构显著提升,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职工有72人。从职工年龄结构来看,“70后”的职工人数超过了在职职工总人数的50%,青年科技人员逐渐成为农业科研领域的骨干力量。
恩施州农业科学院作为地市级农业科学院,在实现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要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率,需紧扣区域自然禀赋、产业定位、现有基础条件特点,立足恩施州具有独特的特色资源优势和特点,强化“产业要什么、研究做什么”的导向,融入农业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的关键要素,避免出现“产业需求急、而成果应用难”两难局面。结合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订区域特色产业专项规划,要建立产业项目论证与农业科技学科设置互联互通的常态机制,同时,建议科技管理部门在预设科研项目选题范围、确定申报指南过程中更具针对性,加大对“小而精”特色产业科研课题的支持力度。
2020年,恩施州农业科学院“农博园”第一期项目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动工建设。地方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促进恩施州、武陵山区以及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农业科技转化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业科技创新园区(基地)落地,涉及农业农村、规划、国土、住建、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农业科技创新园区(基地)的基础设施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必须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统筹谋划,打通各环节的堵点、难点,将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项目后续工程的尽快落地。恩施州农业科学院“农博园”项目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一期项目正处于规划建设过程中,后期项目落地仍需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才能使“农博园”真正成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作为激励科研人员、孵发产业的重要抓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恩施州农业科学院出台有《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案(恩州农科字〔2018〕6号)》《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分配实施细则(试行)》《种业人才发展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等激励政策,以保障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应有权益。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的落地,建议财政、编制管理、人社、科技等部门在预算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的政策制订过程中统筹考虑薪酬设置、职称评定、科研项目评审中明确相关执行细则。恩施州农业科学院对2018—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权益进行了分配,涉及全院122人次,共计283万元(税后)。
恩施州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短缺,现有人才作用发挥不够的现象仍然突出,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的力度。在全国均在出台英才引进计划的大背景下,恩施州引才的难度很大,应重点放在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上。州委、州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政策鼓励现有人才读研、读博,开展定向培养,提高已有人才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对分散在各地的恩施籍高学历人才,要以更包容的情怀“筑巢引凤”,不拘一格引人才。
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对促进农业科技对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但随着特色产业规模和生产能力的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公益性服务侧重于区域科研创新及应用示范,社会化服务侧重于农业技术推广和产业应用服务。现有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和职责与公益性服务存在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在客观上也不利于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的效率。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职能。建议在农业科技服务人才管理过程中,在职称评定、晋职晋升方面予以认定和考虑,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职责范围,激发农业科技服务活力,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