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思考

2022-11-19 13:16李小飞
湖北农业科学 2022年6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金融农村

李小飞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0)

乡村振兴是党和人民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庄严要求,是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战略选择。而发展金融是现代化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要素。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必将乘风破浪,大展拳脚,同时面临着前所未遇的挑战,因此,需要站在乡村振兴的思考维度下,沉着应对,趋利避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扎实的金融支持,带来更高水准的金融服务。

1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机遇

1.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各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拓路方向和发展空间,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来说也不例外。一方面,对农直接投资规模扩大,涉农间接投资方式增多,更具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和抵押方式不断被推出,另一方面,当前的涉农信贷体量仍然远远无法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资金需求,加速壮大资金体量,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农村金融机构带来的广阔发展空间[1]。

1.2 多种创新举措共同推动综合性金融产品

为应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中国就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等专门领域提出了诸多宏观政策,为充实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保驾护航。为改变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少、创新弱的发展现状,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中保险、证券、银行等各项服务领域的合作。同时,不断丰富符合农村发展实际的信贷产品,如林权抵押贷款、农村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小额贷款。研发各类保险类金融产品和涉农证券,鼓励发展征信登记、资产评估、担保等金融中介机构,各领域和衷共济,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2]。

1.3 多种类涉农金融机构合力推动体制改革

乡村振兴带动了金融体制的改革,打开了多种类金融机构金融共存、彼此协作、功能互补的全新发展局面,也构建了更加完善的组织体系。各类涉农金融机构逐步摸索出更加清晰的市场定位,对自身发展方向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更加愿意投入到金融体制改革的队伍中来[3]。过程中各机构不断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为构建多种层次、多样分工、多个服务触手的组织体系贡献力量。

2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的全新挑战

2.1 发展缓慢,无法跟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2013年,国内互联网金融迎来发展元年,理应成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改善农村传统的市场金融格局,国家也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多次发文提出“引导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的规范化发展”。但中国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并没能顺利搭乘这股发展浪潮,在互联网金融这个发展新蓝海中显得束手束脚,落后于其他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确有其自身的条件限制,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农民对新兴金融形势的接受程度、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服务的能力水平等诸多因素,都让农村机构的发展稍显缓慢,不够积极。新浪潮下,农村金融机构若无法跟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势必会失去农村新金融发展的先机,损失农村客户。

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的支撑力度较弱

近年来,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不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身影,但它们与国有控股银行等“老资格”金融机构相比,显得力不从心,无法在支农助农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类金融机构的吸储能力较差,自身结算技术也较为滞后,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尤为缓慢,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自然也就缺乏支农助农的能力;其次,受限于农村投资项目的高风险、低回报等因素,加之缺乏完善的担保机制,这类金融机构多数存在惜贷现象,且由于自身商业化经营的发展需求,更加不愿意在一些见效慢的农村投资项目上下功夫,逐步丧失了其支农惠农的组织初衷;再次,业务层级较窄,有些金融机构越是难以在农村大范围地开展业务,越是收窄自身的经营范围,贷款业务额度越来越小,贷款对象越来越集中,业务开展的范围甚至逐步集中在非农领域,办公地点也只选择县城之中,如此狭隘的发展视野,是很难跟上乡村振兴大刀阔斧的改革的[4]。

2.3 规模有限,无法满足乡村中长期信贷的需求

很多农村投资项目周期较长,且存在一定风险,许多金融机构不愿意涉险,不以支农助农为发展方向,导致乡村中长期信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乡村在国家的倡导下,升级改造原有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增强农村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但在广大农村兴修道路、整顿村容、完善通讯、发展文卫科教的关键时刻,农村金融机构却因自身规模或业务布局,无法为农村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的支持,让新农村建设掣肘于中长期融资,农村开发自然无法持续,乡村振兴必然受阻[5]。

3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的应对之道

3.1 提档加速,解绑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政策约束

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离不开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先决条件,金融机构若想在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获得长足发展,就必须提高自身金融制度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细分领域内的市场竞争力,甚至是具备面对国际金融挑战的能力,以农村金融的发展助推金融业实现更大的发展格局。

中国农村金融的制度改革有较为传统的历史沿革,其各项政策的形成也有较强的地域性、系统性,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常常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产生设定意图之外的不良影响。各农村机构中长期贷款的审批机制非常严格,程序繁琐且贷款通过率较低,政策设定之初是为了将农村金融机构有限的融资能力这把“好刀”用到农村建设的“钢刃”上。但随着乡村振兴的发展,各村积极完善各项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自然与日俱增。但各银行机构仍受制于政策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借贷行为,无法满足农村当前的金融发展需求[6]。

想要解绑农村金融机构创新的政策约束,需将农村金融机构拉入创新发展的格局之中,由政府牵头,重视金融机制的健全和优化,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以自身发展经验和当地发展现状反推金融机制的改革方向。过去,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倡导“三位一体”,而现在,在乡村振兴的视野之下,“四位一体”更加符合发展需求。新的经济常态,需要更高质量的制度体系,理应放松各项政策的束缚,构建一个多元、合作、竞争、可持续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下,各农村金融机构都将成为创新的主体,因定位不同、功能不同,逐渐呈现更合理的市场细分方式,逐渐形成明确的、创新的、执行力强的制度安排[7]。

3.2 合力破题,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共建惠农机制

虽乡村振兴的发展势头正劲,但仍有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强调其经营性特质,利益优先,不愿意在农村投入过多的资本。针对这一现状,可从制定支农惠农治理机制和健全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两个方面加以改善,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的发展和衷共济,合力破题。

就制定支农惠农治理机制而言,第一,政府可利用财政补贴的行政手段,为办理“三农”方向贷款的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财政补贴,以宏观手段帮助金融机构平衡农业贷款与非农业贷款的收益差距;第二,政府可结合当地农村发展的实际需求,组建政策性银行,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专门的扶持,使其在服务“三农”领域时无后顾之忧,保证农村金融资金的持续性和充足性,让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的服务力度,拓展其涉农业务的经营范围;第三,政府还可善用市场之手,通过注资的方式成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股东,参与企业经营与管理[8]。进入到企业内部,能够为政府管理和监督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第一手的信息,切实推动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金融服务和更高质量的金融产品。

就健全金融政策扶持体系而言,第一,各级政府可按照县级、市级、省级三级级别,就农村金融产业发展设立专门的基金,借助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贡献“三农”[9];第二,在货币政策与财税政策方面适度倾斜,如优化再贴现、再贷款政策,或针对各级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现状,设定不同水平的存款准备金率,对于开展涉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设定较低水平的存款准备金率;第三,以灵活的奖励政策、贴息贷款制度,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涉农业务,降低金融机构与广大农民双方的融资成本;第四,将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思维纳入农村金融服务之中,指导农民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办理小额信贷业务,同时搭建起其他地域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农村当地金融机构的合作桥梁,打破时空限定,让偏远地区的农民也能享受到一线城市的在线信贷服务;最后,重新梳理原有的授信管理流程,针对不同地区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农业生产周期的特点、农村建设的完成度,合理调整贷款期限,设置更加人性化的授信合度和贷款利率,让“三农”发展不再受限于中长期信贷的“短板”,满足农村建设大额信贷的旺盛需求。

3.3 弯道超车,立足发展实情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与城市不同,城市产业类型较多,各行各业蓬勃发展,能够催生出各种各样的产品需求,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丰盈的创新土壤。但农村发展模式相对固定,又有比较规律的生产周期,在这里开展产品创新需立足发展实情,甚至是一乡一村,要深入把握农民对资金的具体需求,扩大业务范围的同时,牢牢把控好原有业务,并适度推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具体而言,需着重把握如下几个创新要点。

1)以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在省级层面组建省级资金清算中心,为省内各县乡村开通专门的资金汇化渠道,增强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产品设计需密切结合农村信贷市场的特点,针对一乡一村的实际情况进行整体规划,突出金融机构整体服务的功能。这一服务功能的落实,需要各农村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之初,就站在产业链的大视角上,主动与各类服务环节的诸多参与方沟通,把脉乡村建设产业链的各重点环节。对产业链的整体把控,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诸多参与方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挖掘出更多的市场机会,才能为各方提供真正用得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10]。

3)在求稳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成为培养民众需求的引领者。农村的产业发展模式较为单一,生产周期也相对固定,加之农民思想较为保守,投资意识较差,对很多不了解的产品不敢轻易尝试,这无疑给金融产品的创新增添了壁垒。各农村金融机构需在求稳的基础上大胆推进,与股东、银行机构等建立起专项合作的机制,根据各乡各村的实际情况,推出各具特色的保险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担保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在推行这些创新性产品与服务时,不要以推销或灌输的方式,需循序渐进,培养民众需求。目前,很多乡村网络购物发达,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网购来满足日常所需,各金融机构可针对网购推出专门的信用卡服务,为自己的信用卡升级一个类似于“购物黑卡”的功能,网购时可以享受抽奖、限时秒杀、全品类折扣、生日赠礼等多种多样的优惠政策,让农民手中原本使用率不高的信用卡,化身为处处省钱,处处赚钱的“购物卡”,培养农民使用信用卡消费的购物习惯[11]。同时,银行可联合各代理服务伙伴,扫清在线支付系统的障碍,保障农民的支付安全。

4 小结

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各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化被动改变为主动改革,立足于广阔的农村天地,不错过新农村建设带来的机遇,也不畏惧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模式带来的挑战,以更加完善的风控体系,更加优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满足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贡献力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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