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特约通讯员钱开胜)8 月29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经审核评估,确定第一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72 个,其中包含24个水果类种质资源圃,分别是国家桃草莓种质资源圃(北京)、国家枣葡萄种质资源圃(山西晋中太谷)、国家梨苹果种质资源圃(辽宁兴城)、国家山楂种质资源圃(沈阳)、国家李杏种质资源圃(辽宁营口鲅鱼圈)、国家山葡萄种质资源圃(吉林)、国家寒地果树种质资源圃(吉林公主岭)、国家桃草莓种质资源圃(南京)、国家果梅杨梅种质资源圃(南京)、国家龙眼枇杷种质资源圃(福州)、国家核桃板栗种质资源圃(山东泰安)、国家西瓜甜瓜种质资源中期库(郑州)、国家葡萄桃种质资源圃(郑州)、国家猕猴桃种质资源圃(武汉)、国家砂梨种质资源圃(武汉)、国家荔枝香蕉种质资源圃(广州)、国家热带果树种质资源圃(广东湛江)、国家杧果种质资源圃(广西田东)、国家柑桔种质资源圃(重庆)、国家云南特有果树及砧木种质资源圃(昆明)、国家柿种质资源圃(陕西杨凌)、国家枸杞葡萄种质资源圃(银川)、国家新疆特有果树种质资源圃(新疆轮台)和国家野生苹果种质资源圃(新疆伊犁)。
据悉,农业农村部确定首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和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名单,旨在打造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国家队”,加快健全我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下一步,将落实省级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和保护主体三方责任,强化指导服务,加强考核评估,充分发挥种质资源库在普查收集、安全保存、共享交流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种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创新优势,筑牢种业振兴的种质资源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