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宽 周亮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下称《课程标准》)的印发,标志着信息科技首次被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纳入国家课程体系,明确了信息科技课程的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和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小学信息科技課程呈现出全新的概念、内容特征与课程实施标准。基于《课程标准》,正确、全面地认识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概念、内容特征,并规划其实施路径,显得尤其重要。
一、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概念的初步建构
从课程性质来看,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科技伦理,提升学生的数字素养与技能。从课程理念来看,小学信息科技课程重视引导学生在数字时代及信息科技的架构中,学会知识积累与创新方法;重视按照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构建逻辑关联性强的课程结构体系;重视遴选并创设科技并重的课程内容;重视学习过程、情境创设的真实性与评价方式的多元化。从课程目标、学段目标来看,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是围绕核心素养形成的,关涉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方面内容,并以此概括出数据、算法、网络、信息处理、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六条逻辑主线。此外,小学信息科技课程还特别强调跨学科主题实践,以“大概念、项目式、综合化”为课程组织形式,驱动教学形式的深度变革。
由此可见,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是为适应育人目标,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与科技伦理,提升学生数字素养与技能而产生的,以“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以“数据、算法、网络、信息处理、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为基本逻辑主线,以“大概念、项目式、综合化”为主要课程组织形式,重视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坚持评价的多元性与素养导向性的科技并重性课程。
二、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特征
1.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具有科技并重性
科技并重性是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根本属性和重要特征。一方面,科技并重性体现在课程目标上。《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围绕核心素养阐述,就第三学段目标而言,要求体验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深度融合的环境,感受应用信息科技获取与处理信息的优势;要求学生在学习作品创作的过程中,利用恰当的数字设备规划方案、描述创作步骤。实质上,这就是科技并重性在课程目标上的体现。另一方面,科技并重性体现在课程内容的遴选上。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在遴选内容时,强调其时代性、发展性和实践性特征,注重科学原理与实践运用并重,为此设置了数据、算法、网络、信息处理、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六条逻辑主线,帮助学生理解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全然体现了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科技并重性。
2.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具有真实性
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真实性体现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与评价上。其一,无论是课程目标还是学段目标,皆重在提升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以及信息社会责任。因此,各学校教师需以课程目标为依据,真实有效地开展教学。其二,课程内容的逻辑关联性强、内涵丰富,利于学生数字素养和技能的形成,便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科技伦理。因此,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落到实处,真正为促进学生发展产生实际效用。其三,课程实施与评价需真实发生,课程实施是指从课程内容出发,为学生创设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真实情境,而课程评价起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作用。因此,各学校教师需对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实施与评价的重要性予以重视,监测其真实性。
3.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具有综合性
信息科技课程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独立出来,本身内涵便指向综合性。不仅如此,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课程目标、课程组织形式以及课程评价同样具有综合性。其一,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目标指向核心素养的培养,而核心素养又分化为数字素养、科学原理与实际运用等方面,旨在通过基础培养、综合培养,为数字时代下形成信息科技新人做准备,这表明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具备内容上与育人价值上的综合性。其二,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组织形式多样,涵盖自主与合作探究相结合的形式、开放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跨界教学组织形式,以期完成协同设计、协同实施。可见,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具有组织形式上与协同实施上的综合性。其三,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课程评价具有综合性。《课程标准》强调要着力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就要加强过程性评价,完善终结性评价,并且过程性评价遵循多元化原则,在评价过程中适时引入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家庭乃至社会评价,综合全方位评价,最终形成学生总评价。
三、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实施路径
1.国家层面
(1)国家应加大课程资源的开发力度
小学信息科技课程资源的开发,是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不可或缺的一环,是正式投入课程的基本条件。但课程资源的开发不是依据教育部下发的《课程标准》直接产生的,更不能借助某一学校的闭环努力生成,而是需要调动各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加工,以期开发的课程资源聚焦核心素养培养,落点于学生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的提升。
(2)国家应注重对教师上岗的再培训
《课程标准》的颁发,对教师信息技术水平、数字化胜任力、学科知识的掌握力等方面有了更严格的考查要求,因而国家注重对教师上岗的再培训是势在必行的。国家层面要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培训机制,构建培训项目体系,并对培训进行动态监管。此外,国家层面要重视信息科技专业人才的纳入,不断充实中小学信息科技教师队伍,针对欠发达地区,积极构建“双师教学”模式,实现对课程实施的辅助。
2.学校层面
(1)协同完善教师培训机制
教师水准是小学信息科技课程良好开展、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但仅仅依靠国家的重视与建构完全不够,学校层面更应起监督与补充作用。一方面,各地区的师资水平有所差异,基于国家层面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应针对教师情况适当予以补充和完善,弥补教师薄弱环节,发挥教师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国家层面的教师培训项目较为系统化,在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教师敷衍了事、学习效果不佳等情况,因而各学校应建立独立的监测方案与体系,动态监测教师的学习情况。
(2)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
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有利于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实施。一方面,学校应重视教学设施环境的创设,提供软硬兼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学校应关照互助环境的创生,譬如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会,让教师相互交流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教学心得和感悟等。由于小学信息科技课程是新型独立学科,创生互助环境十分重要。
3.教师层面
(1)实施与时俱进的教学组织形式
为更好地开展小学信息科技课程,凸显其特色与优势,教师必须在教学组织形式上进行创新。《课程标准》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组织形式涵盖自主与合作探究相结合的形式、开放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跨界教学组织形式。教师在实施新教学组织形式时,遇到的问题可能包括无法关照全体学生、无法得到家长的支持、个人知识水平无法支撑、尚无法和其他教师形成合作关系等。针对这些难点问题,教师应尽快提升个人专业水平和课堂组织能力,加强与家长、同事、学生的沟通,提高理解度,以期在课堂上实施与时俱进的教学组织形式,创生新课堂。
(2)遵循“教—学—评”一致性原则
“教—学—评”一致性原则是指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以及学习评价必须始终保持一致。《课程标准》强调课程评价的真实性和综合性,这一特性指向评价必须在真实情境下产生,必须加强过程性评价,完善终结性评价,且必须综合多方评价,这也意味着教师应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学段目标为指向、学科内容为依据综合展开评价过程,评价过程应与学生的学习过程、成长过程相契合。要实现这一点,教师需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评价,带领学生真实地进行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同时需组织家长参与课堂教学,实现多角度评价。
信息科技的发展能促进时代的发展,信息科技的学习将助力学生挑战未来。新时代信息科技教师应该准确把握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的概念和特征,并深入探究其实施路径,以便更好地开展小学信息科技教学,为社会培养具有数字素养和技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