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防控路径

2022-11-16 09:12陈丽丽
法制博览 2022年30期
关键词:受害人个人信息诈骗

陈丽丽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近年来,随着固定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我国电信用户与网民数量已经位于世界前列。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繁发生并且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电信网络诈骗隐蔽性强等特点实施犯罪,已成为侵财型犯罪中增速较快的犯罪类型。因此,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的治理已迫在眉睫,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刻不容缓。

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类型

当前最为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如下:

(一)网络贷款类诈骗

此类诈骗的套路通过开设虚假网站等途径,放出“无抵押贷款”“低息贷款”“免息贷款”的诱饵,待受害人与其联系后,谎称可以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贷款。得到受害人的信任后,让受害人预付利息等费用,从而达到诈骗目的。主要是抓住了贷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以及对金融服务知识不了解的弱点。

(二)刷单返利类诈骗

受害人在网上购物平台为网店进行刷单等操作后,店主称不仅给受害人退还货款还会给其支付一定酬劳的行为。就是先给“甜头”,取得受害人信任。然后受害人被眼前的利益迷住了双眼,对店主言听计从,加大资金投入。最后店主会以出现故障等借口不予返利,诱导受害人继续投入资金并将其拉黑。当受害人继续刷单或察觉被骗后,诈骗分子已将其拉黑。最终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受害人多为年轻群体。

(三)杀猪盘类诈骗

此类诈骗是以谈恋爱的手段获取诈骗对象信任后实施诈骗。直到受害者倾家荡产甚至背负巨债,诈骗才结束。是当前最常见、破坏性最大的一种诈骗手段。骗子会准备好完善的人设和受害人慢慢周旋,培养感情,放长线“养猪”。直到获取足够信任,才会利用感情控制受害人到假投资网站或博彩网站借贷投资充值,迅速“收割”。此类案件受害者女性比男性多,目标多瞄准单身女青年,特别是30岁以上具有一定积蓄的女性。

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一)非接触性犯罪,侦破难度大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非接触性犯罪,是利用手机和电脑等移动设备,在互联网服务器中用技术手段修改诈骗使用的电话号码和IP,随机拨打诈骗电话或发诈骗短信,对“上钩”的人员实施诈骗,以虚构事实诱骗作案目标向指定账户转账汇款,接着诈骗团伙会将骗取的钱财转移到其他多张银行卡,再到多处自助提款机上提现,因时间短暂、空间广阔、对象不特定,侦查人员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能够获得的大都是电子证据,而这些电子数据都存在于一定的电子载体之中,易被修改、删除或者遭到不可抗力的损坏,并且犯罪嫌疑人都是假冒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等,跨地域甚至跨境作案,空间跨度大,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这种诈骗手法极大地增加了案件侦办难度。

(二)犯罪手段更新快,迷惑性更强

该类案件的作案手段从最初的电话欠费、中奖等传统手段,逐渐向刷单返利类等诈骗演变。随着通信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诈骗形式也在不断翻新。据公安部调查统计,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已有300多种,可分为48种类型。犯罪活动也更隐蔽、更具迷惑性,更容易使人上当受骗。

(三)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空间跨度大、涉案人员众多,团伙化、专业化、信息化程度较高。2011年“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00多人。诈骗团伙内部分工非常明确,团伙主犯是组织策划整个诈骗计划,一般不露面,有时隐藏在境外,主犯幕后单线遥控远程指挥。中层管理人员主要执行头目的指令,内部层级严明,上线对下线的情况了解,而下线对自己上线的情况知之甚少。其中话务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按照培训的模板,扮演相应的角色,主要负责与受害人进行直接交流实施诈骗,团伙内部分工明确。

(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因分工精细化,催生大量黑灰色产业链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的精细化,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从中获利的黑灰色产业链,下面以在整个黑色产业链中的核心环节个人信息买卖为例进行分析:首先诈骗分子需要获取个人信息,如可利用互联网商家等缺乏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能力,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变卖的渠道获取信息,也可通过黑客技术等来窃取个人信息。买卖信息的可能是黑客,也可能是机构、企业内部人员和数据“二道贩子”,这些渠道都太隐蔽,难以被发现,而且“数据黑灰产”的产业链条长、环节多,难以准确锁定交易的参与人,为侦查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出了新的挑战。

(五)受害群众面广、经济损失大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依托于电子通信、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在短时间内完成作案过程。为了降低风险、逃避法律,联系工具不断变换,留给警方的电话和涉案账户全是假的。一旦诈骗成功,会利用便捷的转账工具在极短的时间内将骗取的涉案金额快速转移,团伙内的取款组10分钟就能把钱分转多个账户,有的取款之后迅速挥霍,给警方追赃带来很大难度。即使受害人报案,也难以挽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害群体广,如上述“9·28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涉及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金额达到2.2亿元。目前东部沿海省份以及经济发达城市已经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重灾区。

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控路径

(一)迅速反应,建立线索快速落查机制

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犯罪催生了网安机构的诞生,电信网络诈骗催生了止付平台的出现。武汉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实现了“秒级反应,分钟止付”可以做到短时间内就可以把骗子收款的账户冻结。实现接警录入、止付冻结、侦查办案一体化操作。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必须与时间赛跑。我国有的省份警方已创建了线索快速落查机制,以“五快”为核心,即受理快、立案快、侦办快、破案快、宣传快。该线索快速落查机制有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侦办效率,抓住战机侦破案件。一方面迅速整理涉案银行账号的开户信息、交易明细等电子证据;另一方面对于抓捕到的犯罪嫌疑人及时进行讯问,从中获取资金流向等重要信息,对于已有证据进行确认,补足缺少的证据。其中有一点需要格外注意,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存在大量的电子数据,所以在现场侦查取证的侦查人员务必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手段,且要严密看守保护现场,避免证据遭到损坏。迅速反应,小心取证,完善证据链条,以便侦查活动的下一步进行。实践中诈骗分子实施诈骗到诈骗成功的这个时间段,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侦办的黄金时间,因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必须从快处理,建立线索快速落查机制。

(二)公开惩戒,力斩“产业链”

电信网络诈骗背后有一个庞大的“黑灰产业链”,各个环节勾结、上下游联手,成为作案的温床。在利益驱使下,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服务的黑灰产业更是五花八门。以个人信息买卖为例,电信网络诈骗与个人信息泄露关系紧密,黑灰产业也常在个人信息上做文章,在整个黑色产业链中是核心环节。因此,守护个人信息安全是关键,要加强信息的保护,就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条例,还需要设置长远有效的保护体系,需要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泄露出卖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如公安机关可以联合其他部门对侵犯公民隐私行为进行管控。各地区内企业进行自检,对涉及到采集公民信息的业务部门自查,对发现有违法交易公民信息行为的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应进行严厉惩罚。互联网运营商要从技术手段上来优化保护效果,真正落实对公民信息的保护。大数据时代,相关企业平台需提高责任意识,严守用户个人信息,避免泄露风险。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非法交易的“两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水源”,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最重要的载体就是银行卡和手机卡。规范“两卡”能有效阻断诈骗渠道。犯罪分子利用买来的实名电话卡实施电信诈骗,而涉案资金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可见这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要充分认识到“两卡”是嫌疑人作案的必备工具,打击“两卡”非法买卖就是有效阻断诈骗渠道。“断卡”行动打击的对象是“两卡”违法犯罪团伙,是要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作为公安机关要采取防范、打击、治理、惩戒四方面工作举措,努力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开、不敢收、不敢卖,公开惩戒,力斩“产业链”。[1]

除此之外,还有利用伪基站发送信息等等。目前各方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惩治力度,推进社会共治,共同织牢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护网。

(三)完善侦查协作机制

电信网络诈骗大多是跨区域作案,各地公安机关要树立“大侦查意识”,要强化整体作战意识,消除地域界限,打通电信、银行等部门与公安机关合作之间的制度性壁垒。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应并肩作战,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反馈信息情报,实行资源共享,形成协作配合、联手打击的合力。事实上,如果银行等部门都能从实际出发扛起相关责任,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通过行业自律真正构建起防范犯罪发生的有效屏障,建立起能够主动发现、识别违法犯罪活动并主动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运行机制,这样肯定会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的。

目前我国缺少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门化打击队伍,只有建立专门化的打击队伍,才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职能,进而实现线上和线下双管齐下的同步整治。在实践中我国有些地方已开始重视专家团队的作用,专门建立了来自通信、银行、院校、互联网企业等的专家顾问团队和业务骨干团队,通过以“师傅带徒弟”“与专家团队跟班学习”等方式培养后备力量。这样会使其业务素质有进一步的提升,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各类技战法的专业能手,提高队伍的整体作战水平,可扭转专才短缺现象。

(四)加强国际合作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布广泛,遍布全球,是一种“无国界”的犯罪行为,网络空间是互联互通的,各个国家之间唇齿相依、休戚与共,当今世界的人类是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独善其身。[2]因现在较大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和其他重要组织成员都是隐藏在国外的,而且网络服务器也大都位于国外,这些因素都给侦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困难。我国应该更加积极地与其他政府和国际刑警进行沟通与合作。[3]但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制度、办案手段等存在着一些差异,所以要共同建立一个打击跨国电信犯罪的平台,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无处可逃。打造犯罪案件协作网络平台,实现情报信息互报互通、资源共享,也需要加强立法,从多个方面入手,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国际合作。

(五)加大宣传,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应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作为警方要深入居民群众身边开展防骗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反诈格局。可结合辖区实际发案特点针对特定群体,采取逐一上门、签署责任状等方式开展定向宣传;工作中要确保反电信诈骗宣传入门到户、全覆盖。这样群众了解后我们的预警劝阻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如武汉警方2021年一季度已经成功劝阻潜在受害群众8万余人,保住可能被骗资金高达2.1亿元。[4]为顺应全国反电信网络诈骗大趋势,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开发并推出了“国家反诈APP”,能够在每一位用户的手机上时刻监控可疑APP,及时提交涉案内容与线索,该软件包含丰富的防诈骗知识,还可以随时向平台举报各种诈骗信息。除此之外,还要做到家校联防联控,狠抓学校引导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考试范围”,强化学生诚信守法意识,从源头上拔除电信网络诈骗“毒瘤”。作为公民要增强保密意识,不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不在不明网站注册填录个人信息等,公民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泄露,一定要及时固定证据,立刻报警。并且不要出租、出借、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等,将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出租、出售微信号、QQ号用于帮助诈骗犯罪,情节严重的也涉嫌犯罪。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在日常生活中要多了解和学习反诈骗知识,切实提升识骗防骗能力,避免财产损失。

总之,依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作为公安机关要随时关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势变化,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出现的诈骗手法,要探索更多更符合形势的侦查对策,提升侦查效率,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压下去,保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利益。当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也不能仅靠公安机关,还需要各个部门协同配合,更需要公民的积极配合,提高诈骗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犯罪,控制犯罪,才能共同打赢这场电信网络诈骗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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