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十年,绿了青山,美了生活

2022-11-15 04:14
浙江林业 2022年10期
关键词:公益林林场浙江省

编者按:

2022年是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筑牢共同富裕绿色基底,持续建设生态文明新优势,走出一条具有浙江智慧的“绿色共富”之路。本期特别策划将带领读者重温十年来浙江省国土绿化美化、林业资源保护、富民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建设成效,回顾浙江林业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以激励广大林业工作者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凝聚强大合力。

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绿色森林,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之基。十年来,浙江林业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谱写出一篇篇森林浙江的时代华章。

聚木成林,以如椽之笔描绘国土丹青。十年来,浙江深入实施造林绿化和资源保护系列重大行动,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不断提升林业固碳增汇能力,逐步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不懈地守护青山、厚植绿色,全力打造因林而美新图景。

破茧为蝶,以改革之举蓄积发展动能。十年来,浙江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国家级示范平台纷纷落户浙江,木本粮油、花卉苗木、竹木加工等传统产业蓬勃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兴产业方兴未艾,林业科技富民模式深入推广,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全力打造因林而富新图景。

春风化雨,以文化之魂弘扬生态文明。十年来,浙江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关注森林活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进古道保护修复,深化建设生态文化基地,高质量完成世园会、绿博会、花博会等参展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意识,全力打造因林而文新图景。

勇立潮头,以昂扬之态打造整体智治。十年来,浙江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深入推行林长制,高质量推进林业数字化改革,着力打造林业现代化、林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示范,全力打造因林而兴新图景。

国土绿化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浙十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浙江林业遵循“八八战略”,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持续开展国土绿化,久久为功。

森林系列居前列。截至2021年底,全省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8个、省森林城市75个、省森林城镇703个,其中,国家森林城市个数位居全国首位,实现了省森林城市和省森林城镇中心镇创建全覆盖;参加义务植树累计2.33亿人次,植树7.05亿株;联合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连续14年录播关注森林“国土绿化书记访谈节目”,共邀请了73位市、县(市、区)委书记畅谈国土绿化的理念、思路和成功经验;连续15年开展关注森林活动,积极筹备关注森林15周年系列活动。

“一村万树”再推进。2018年,经省政府同意,以“一村万树”为载体,开展了“一村万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到2020年底,完成“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1216个、推进村1.05万个,超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精神,持续加强国土绿化美化,经省政府同意,开展新一轮“一村万树”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到计划期末再建成示范村1000个以上,2021年完成“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266个,2022年已落实示范村建设地点264个。

森林碳汇开新局。高标准实施国土绿化美化,大力推进森林提质增效,森林植被碳储量从2.4亿吨提升至3亿吨;全国首个完成《浙江省林业碳汇中长期规划》编制,全面构建行动体系,明确建设全国林业碳汇先行示范区目标;牵头推进固碳增汇能力提升试点,创建首批浙江省林业增汇试点15个,率先出台《浙江省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建设管理办法》;创新浙林碳汇(浙江省碳普惠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机制,开展首批项目开发试点,首批开发面积超5万亩,预计形成碳汇量5万吨左右;创新“浙里种树”、林业碳账户等数字化应用,大力推广安吉县竹林碳汇收储交易机制,以林业碳汇积极助力杭州亚运会实现史上首届“零碳”亚运赛事。

湿地生态保护

十年来,浙江省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严格保护、科学修复和合理利用等机制,不断增强湿地生态功能,有力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打造了湿地保护管理“浙江样板”。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建成国际重要湿地1个、国家重要湿地2个、省重要湿地80个,湿地保护率达52%。

多方协作,共护“地球之肾”。与11个设区的市签订湿地保护责任书,将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纳入“美丽浙江”“五水共治”“森林浙江”等重点工作考核,突出湿地保护率、湿地保有量等指标,严格落实1500万亩湿地保护红线管护职责。成立各级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等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严格保护,夯实湿地根基。率先在全国完成《县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综合运用遥感技术等手段,建成湿地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绿盾”、保护地大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其间共核查1000多处湿地动态变化图斑。开展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落实“占补平衡”要求,稳定湿地面积。创新湿地生态奖补机制,实施省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绩效评价工作,对生态保护绩效考核达标的省重要湿地,按每亩30元的标准进行生态补偿,近两年省财政兑现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约6600万元。

科学修复,彰显湿地活力。加强湿地生态建设,实施一批重要湿地生态修复项目,补植、种植湿地植物5000多亩,清淤155万立方米,护坡护岸100公里,栖息地改造1万多亩。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等工程,“东方宝石”朱鹮种群数量从最初引进的10只增加到571只,“神话之鸟”中华凤头燕鸥全球种群数量从最初30多只增加到近150只,约占全球种群数量的90%。

合理利用,共享湿地绿意。充分发挥全省湿地公园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观光等功能,完善湿地观鸟屋、游步道等公共服务设施,让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打造湿地旅游品牌。杭州西溪、宁波杭州湾、德清下渚湖等湿地公园跻身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并依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所等科研院所,组建湿地研究技术团队和湿地专家库,大力开展湿地生态修复、红树林保护、湿地碳汇等技术研究。

广泛宣传,传播湿地之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施行之际,在2022年4—6月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省“湿地保护法宣传月”活动。活动线上线下同进行,主要包含“一次主题学习、一次专题培训、一周一市集中推文、一系列主题活动”。2022年6月,在中国湿地博物馆组织开展“珍爱湿地有法可依”主题展览,通过普及“一法一条例”等湿地法规知识,提升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共有1.3万人观看主题展。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地108个。目前,全省共建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11处,其中自然保护区27个,风景名胜区59个,森林公园128个,湿地公园67个,地质公园15个,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15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1处,世界地质公园1处,世界自然遗产1处。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1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9.7%以上;海域面积0.4多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国土面积的8.9%以上。全省生物多样性、自然文化遗存和自然景观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建立自然保护地集中统一管理体制。2018年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全部划入林业部门,实行统一管理,解决了自然保护地多头管理“九龙治水”问题。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和边界范围,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块牌子”的目标,有效解决了历史矛盾问题,尊重历史合理调整城市、镇(村)的建设边界,率先科学确定永久基本农田调出斑块标准等“浙江做法”,得到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肯定。

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修订了《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颁布了《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率先下发《浙江省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编制《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制定《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规范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事项的通知》,《百山祖国家公园林地地役权补偿收益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国家公园“三员管护”制度》《钱江源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等。

创建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新模式。首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一园两区”创建模式,建立“垂直管理、区政协同”管理体制;开展集体林地和农村承包土地地役权改革,颁发全国首本集体林地地役权登记证书;建立护航国家公园生态安全五大机制和跨区合作保护协议,实现省际毗邻镇村合作保护模式全覆盖;首创国家公园GEP生态核算体系,创新国家公园范围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钱江源国家公园集体土地地役权改革的探索实践”成功入选“生物多样性100+全球特别推荐案例”。

推进自然保护地与村镇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利用保护地的独特资源优势,指导地方推进名山公园建设,制定名山公园行动计划和名山带富方案,实施生态保护修复、优化基础设施、挖掘文化资源等重大项目,截至2022年6月完成投资共计120多亿元。开展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建设,制定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建设指标体系,通过“地方推、专家评”,引导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深度“融合”“共富”,2021年新建融合发展镇(村)20个,2022、2023年将分别新建30个、50个。

打造自然保护地“天空地网”一体化监测体系。建立以遥感、地理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为主体的“天空地网”一体化监测体系,实现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和生态变化情况监测全覆盖。建立自然保护地综合监管和服务系统,实行“数据一个库、资源一张网、管理一平台”综合监管,开创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新格局。

国有林场建设

国有林场是中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根基,对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国有林场大多地处江河源头和生态脆弱地区,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重中之重。截至2021年,全省100个国有林场分布于全省11个市65个县(市、区),其中51个国有林场在山区26县,与502个乡镇、1667个乡村接壤,经营总面积385万亩,森林覆盖率92.6%,森林蓄积量2638万立方米,以全省3.76%的林地面积贡献出超过7%的森林蓄积量,职工年均收入从十年前的4.2万元,达到现在的14.72万元。现在,国有林场已成为全省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景观最优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生态功能最完善的区域。

第一个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2013年,浙江省作为全国第一批7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之一,开展了具有意义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第一个高分通过国家验收,探索出了一条“生态得保护、民生得发展”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之路。通过改革,全面完成国有林场“三定”工作,明确了公益性质定位。浙江省有力保障国有林场职工待遇,切实解决了社会保障;进一步夯实国有林场发展基础,改善了基础设施,发展活力明显提升;切实强化国有林场资源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由改革前的91%提高到目前的92.6%,森林蓄积量由改革前1860万立方米提高到目前的2638万立方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文通报表扬浙江改革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率先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战略目标,经省政府同意,2016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明确了“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备、林区富裕和谐”的建设目标,纳入“美丽浙江”“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制定出台首个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省级地方标准——《现代国有林场评价规范》,填补国内空白,编撰出版全国首部省级国有林场志书《浙江省国有林场志》,研究成果荣获国家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为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提供政策和理论支撑,现代国有林场建设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创成现代国有林场41个,有效提升全省国有林场整体发展水平,现代国有林场量质齐升。

全面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2018年,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国有林场全部脱贫的省份。2019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国有林场改革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国有林场在生态旅游、良种培育、林下经济、自然教育、合作造林、林业碳汇等六大绿色富民产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通场公路全部硬化,万亩以上林区公路全部通达,科研、生产、生活用房需求和安全饮水得到有效解决,启动新型智慧林场建设试点工作,有效夯实了国有林场发展基础。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刊发《省林业局找准“三个支点”撬动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专报,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的充分肯定。2020年,全国国有林场主体改革收官之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持续巩固改革成效。浙江做法再次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探索全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根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求,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启动国有林场深化改革试点示范,金华市婺城区东方红林场列入全国两个试点林场之一,浙江制订的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同意。在全省100个国有林场建立绩效考核激励制度,实现绩效制度全覆盖。浙江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连续两年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表扬。

未来国有林场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委、省政府打造“未来国有林场”的决策部署,浙江在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先后批复台州市黄岩区大寺基林场、长兴县林场、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开展公益一类、二类和企业性质的3种不同类型的试点,全力打造生态安全、智治管理、绿色发展、和谐共享的“未来国有林场”。2022年,“未来国有林场”被列为浙江林业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八大标志性成果之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会议、专题简报和网络学堂方式向全国推广,介绍浙江未来国有林场建设试点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做法。《未来国有林场建设导则》获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未来国有林场”建设试点是浙江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致力共同富裕的又一创新之举,将为全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经验,绘就浙江省国有林场新图景。

天然林保护修复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浙江省历来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出台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意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和停伐管护,加强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强化天然林保护宣传,推动天然林保护向更广、更深、更高层次发展。天然林保护修复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成果之一。

截至目前,全省天然林面积5043.3万亩,占林地面积的50.01%,其中3192.79万亩已纳入省级以上公益林管理,占天然林面积的63.31%,初步构建起了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有效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6年起,浙江省在《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采伐天然阔叶林的基础上,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和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同时取消了天然林主伐指标。2020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提出3方面1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明晰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发展方向。

圆满完成天然商品林补助任务。浙江属于2016年起新纳入天然林保护的省份,2016—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全省天然林补助资金5.82亿元,其中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3.66亿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16亿元。参照公益林区划落界和保护管理协议签订技术标准,全力推进“纳入中央财政补助的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工作,全省已区划落界和签订协议天然商品林273.09万亩,其中国有11.31万亩、集体和个人261.78万亩,在全国率先完成“落地上图”。

有序推进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省委编办批复在“浙江省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加挂“浙江省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牌子,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将公益林天然林监管职责落实在同一处(科)室,统筹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建立完善护林组织、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护林员、构建网格化体系,公益林天然林实现统一全覆盖管护。深入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把符合区位条件的天然林纳入公益林管理,全省近三分之二的天然林与公益林同步落实补偿资金。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天然林公益林在保护核查、绩效评价、稽查审计等方面实行统一考核、统一监管。强化数字赋能,打造形成“浙江省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应用场景”,在全省推广应用,提升公益林天然林规范管理水平。

率先开展实施方案编制试点。2021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市县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试点工作。目前,金华、台州、开化、庆元、景宁等试点市、县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实施方案编制充分考虑先行先试的要求,提出了强化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提升天然林数字化管理水平、科学开展天然林抚育修复等目标任务,确定了天然林全面保护、科学修复、绿色发展、严格监管等内容,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重要作用。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加强宣传。多措并举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宣传,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中国绿色时报、今日头条、浙江发布等媒体上及时发布天然林相关政策信息和权威解读。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政策面对面”栏目播出专题访谈《浙江省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简报专刊发布信息,肯定浙江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摄制完成《保护天然林,绘就浙江绿水青山底色》宣传片,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天然林的浓厚氛围。

公益林建设

公益林是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依据生态区位重要性划定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是国土生态最重要的绿色屏障。1996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2001年全面启动公益林建设,2004年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公益林建设规模4567.1万亩,占国土面积的29.2%,林地面积的45.4%,累计发放补偿资金202亿元,其中近十年来发放补偿资金159.9亿元。公益林建设已成为浙江林业建设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惠农最广、功能最全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

优化布局保生态。自公益林建设以来,经过5次区划界定和新增扩面,全省公益林建设布局逐步优化,规模较建设初期增加1600余万亩,其中近10年增加500余万亩,有效保护了钱塘江、瓯江等八大水系源头及其两岸,铁路、国道、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大中型水库周围等一大批生态区位重要地区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资源,构建起群落结构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功能强大的公益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通过封育保护、抚育修复、质量提升等系列行动,公益林质量显著提高,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比重从建设初期的30%增长到55%。监测数据表明,全省公益林发挥生态效益4630亿元,平均每亩1.02万元。全省公益林年涵养水源197亿吨,相当于1400多个杭州西湖的蓄水量;固定二氧化碳1225万吨,相当于净化了420多万辆小汽车年二氧化碳排放量。

提高标准惠民生。2012年至今,6次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最低补偿标准从每亩19元提高到33元,源头县、加快发展县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40元,省级补偿标准位居全国前列。部分市县根据财力状况和区位重要性等因素,探索开展分类补偿机制,如德清县按水源地保护区域建立了180、130、100、60、40元/亩的五档补偿标准。全省公益林补偿资金惠及林农255万户、817万余人,覆盖国有单位303个。2021年,各级财政投入公益林补偿资金18.69亿元中有7.57亿元直接补偿到1.68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医疗、养老保险等公益事业快速发展。

拓宽通道促共富。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公益林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农家乐、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拓展了广大林农的收入来源。2018年颁布实施的《浙江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有效破解了林农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难题。目前,全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累计发放额超过5亿元,重点林区县已实现全覆盖。通过招聘管护人员和带动绿色产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人口31.35万人,万亩公益林平均增加就业人数69人。真正实现将“绿叶子”变成“金票子”,达到保生态与促共富的双赢。

数字赋能强监管。近年来,围绕强化生态保护、维护林农权益、防控监管风险等管理需求,聚焦公益林区划界定、资金补偿、保护责任、变更调整、成效评估等核心业务,在原浙江省公益林地籍管理系统基础上迭代升级,形成“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应用场景”。通过多跨协同、流程再造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实现资源数据精准落图、补偿清册协同关联、管护协议同步归集、资金发放统计监管、变更调整在线办理和建设成效评估发布等公益林管理六大主导功能,系统重塑全省公益林监管体系,确保实现“地、图、人、钱”闭环协同管理目标,不断提升公益林规范管理水平。

科普宣教扬文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公益林法律法规、管理政策。2019年省政府召开“浙江省公益林建设与效益”新闻发布会;公益林建设6次被列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开设“公益林和天然林”专栏;录制公益林天然林专题采访、摄制公益林专题宣传片、开展公益林“十件大事”“十强村集体”“十个微故事”评比等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在交通要道、镇村显著位置及公益林建设区竖立大型宣传牌865块、公示牌和管护标牌1万余块,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

依法行政保安全。2018年3月12日,《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颁布实施,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围绕《条例》有关条款和要求,省林业、财政等部门相继制定公益林资金管理、变更调整管理、抚育采伐管理、档案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制度体系。全省配备护林员1.77万名,设立350余个重点乡镇、国有林场的公益林管护站,公益林区森林火灾、林政案件明显减少,有效促进了林区安全和社会稳定,打造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管护新格局。

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

森林公园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社会公共产品,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物质基础。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各级森林公园274处,总面积46.3万公顷,占全省陆域面积的4.44%,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4处、省级森林公园84处、市县级森林公园146处。

近十年来,浙江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等战略部署,切实加强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发展森林旅游,全省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有效保护森林风景资源,提供生态产品能力不断增强。

近十年来新建省级森林公园14个,晋升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新建首个国家林木(花卉)公园——浙江常山国家油茶公园。2013—2021年,全省128处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累计用于生态建设投入26.4亿元,累计植树造林1.04万公顷,改造林相4.47万公顷,森林公园森林景观质量显著提升,环境日趋美观。累计建设投入160.68亿元,完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与2012年相比,新增游步道达1678.1公里。至2019年底,全省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床位总数9.9万张,餐位总数约17万个,车船1643台(艘),导游1473人,社会旅游从业人员7.81万人。

推动出台森林公园法律法规规范,建设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从2003年以来,浙江省就积极谋划和推动森林公园立法工作。在立法资源极其紧张的条件下,先后被列入省人大2015年二类立法计划(优先序列)、2016年二类立法计划和2017年一类立法计划。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18年3月12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使浙江省森林公园建设发展摆脱了无法可依的局面,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了省级森林公园命名和总体规划审核办事程序和材料要求。积极推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下放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浙江省成为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实施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的唯一省份。

积极推进生态旅游发展,森林康养异军突起。浙江森林公园已成为老百姓休闲旅游、健康养生、陶冶性情的最佳选择地。近十年来浙江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速度近11.5%,森林公园旅游收入稳居全国第一,年旅游接待人数约占全国8%,创造了全国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总旅游收入28%的佳绩。2013—2021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5.5亿人次,旅游收入1774.58亿元。其中,2019年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共接待国内外游客7508.51万人次,旅游收入296.53亿元,与2012年相比,分别增加115.84%、142.78%。近十年,各森林公园积极开展森林康养设施建设,申报康养基地,在浙江省已认定的4个国家森林康养基地、5个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国家重点建设基地、5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和104个森林氧吧中,森林公园分别占了2个、4个、21个和41个。

创新森林公园宣传工作,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积极打造微信公众号平台,全面宣传浙江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编辑出版《浙江森林公园》图册,制作“走读浙江森林公园”宣传视频,全面宣传浙江省森林公园建设成就。联合省摄影家协会和东阳市林业总场举办“走‘两山’路 赏森林风景——‘甑山映像’杯”主题摄影大赛,共收到摄影作品5849幅,提升了浙江林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组织全省森林公园参加中国森林旅游节、浙江省森林旅游节、浙江省森林休闲养生节和“五百”森林康养目的地宣传推介等活动。积极推动旅游景区建设,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已创建或参与创建3A级以上旅游景区72处,其中5A级旅游景区就有淳安千岛湖、乐清雁荡山等8处。

完成全域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评价,为科学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奠定基础。从2017年启动浙江省全域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形成了《浙江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成果报告》,此项工作涉及全省11个市82个县(市、区),共调查记录1.88万个森林风景资源单体,确定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三级至五级)单体合计7030个。编撰出版《浙江省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名录》。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完成全域范围森林风景资源普查的省份。通过调查,摸清了全省森林风景资源家底,全面掌握浙江省森林风景资源现状,为实现科学管理和正确引导全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随后开展的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

森林资源保护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管理力度持续加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管理成效日益显现。

“稳增长”的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持续推动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森林覆盖率从60.97%提升到61.24%;森林蓄积量从2.41亿立方米提升到3.98亿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从57.94立方米/公顷提升到91.14立方米/公顷。全省森林资源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呈现出总量持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生态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严管林”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建立涵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林长制管理体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压紧压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目标责任。加强立法保护,颁布施行《浙江省公益林与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改革创新林地保护管理,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全面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实施“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占补平衡管理机制。规范森林采伐管理,制定《浙江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明确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数字化”的治理平台全面建立。全面完成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系统整合林业调查专题数据,全面汇集形成全省森林资源本底数据库。建成浙江省森林资源“一张图”信息管理平台,森林资源展示发布、数据更新、业务管理、监督监管、移动采集五大系统全部在线运行,“浙江林业监测”微信公众号面向全社会推广应用。强化森林资源考核评价,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26县发展等实绩考核,率先实现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全覆盖。稳步推进林地审批、采伐审批、造林更新、森林抚育管理数据“落地上图”,基本实现森林资源增减变化实时动态更新。

“促发展”的利用格局更加优化。围绕稳增长、促转型、补短板、惠民生等中心工作,统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保障地方发展合理用林需求。积极调整优化采伐结构,积极引导森林抚育经营和松材线虫病除治采伐。积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临时用地审批、长期占用林地的部分权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枯死古树名木和省市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的采伐审批、公益林变更调整部分权限下放或委托至各市县,合并简化使用林地、松材线虫病除治、森林抚育经营等项目采伐作业设计,推进林地、采伐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实施林木采伐全流程网上办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林木采伐数字化审批服务被列为全国数字化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试点。

“零容忍”的执法监管持续强化。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全面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森林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卫片判读和实地调查,实现森林资源执法监管从被动式、运动式检查向主动式、常态化督查转变,森林资源执法监管权威性明显提升。对森林督查发现的违法案件实行台账管理、“一案一销”,推进违法案件及时查处整改,社会各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等实施情况检查。开展绿盾、绿卫等多项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案件,有力震慑了涉林违法行为。

古树名木保护

十年以来,浙江省坚持全面保护、科学养护、依法管理、促进健康的原则,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摸清古树名木家底,精准实施复壮救治,全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存活古树名木27.5万株,其中一级保护(500年以上)13408株,二级保护(300—499年)50545株,三级保护(100—299年)210829株,名木147株、千年以上的古树有649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高位推动,专项立法从无到有。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相继出台认定办法、认养办法、健康诊断技术规程和保护技术规程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古树名木撑起制度“保护伞”。启动实施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行动,累计投入保护资金3.4亿元,保护救治古树3.8万株。

多方聚力,共护机制趋于完善。以政协提案、公益诉讼和专项打击为载体,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多跨协同,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办案活动和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业监管、司法监督和民主监督齐抓共管的共护机制趋于完善。

数字赋能,古树家底一图尽览。完成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以此为基础建立“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监管平台”,开发完善古树名木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数字赋能,实现古树名木信息一表管理、一图尽览、一键查询。在全国率先开展征集浙江省古树名木形象标识,并统一设计制作了全省统一式样的古树名木铭牌,实现虚拟挂牌全覆盖,实体挂牌102421块,新树牌及其他宣传标物54131个。

一树一策,救治复壮精准到位。扎实推进古树名木“一树一策”救治工作,开展“森林医生”“健康体检”“古树义诊”“专职护士”等活动,对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实施诊断救治,全省累积出动23.5万人次,健康诊断古树名木13.5万株次,修建护栏3.2万米,树池4.3万平方米,修补树体4000余株,施肥1000余吨,一些濒危或长势衰弱的古树得以重新焕发生机。

全民参与,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出台《古树名木认养办法》,组织开展认养活动,社会各界参与度高、反响强烈。开展全省最美古树评选活动,评选十大树王、十大古树、十大名木和古树之最等古树名木109株。充分发挥古树名木生态、景观和宣教等作用,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名木文化公园200余个,成为基层群众感受古树文化、共享古树福利的重要载体。

生物多样性保护

目前,浙江省记录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790余种,约占全国总数的27%,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92种。浙江省是极危物种“神话之鸟——中华凤头燕鸥”最主要的繁殖地,是濒危物种华南梅花鹿和黄腹角雉的最重要栖息地;浙江西部和西南山区是濒危物种黑麂全球两个分布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有高等植物6100余种,约占全国总数的17%,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15种,浙江特有种超过200种,其中包括全球仅有3株母树的百山祖冷杉、地球独子普陀鹅耳枥、全球5株母树的天目铁木等明星物种。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浙江省先后开展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率先在全国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重点对32个珍稀濒危物种实施了抢救保护工程,通过栖息地修复、人工扩繁、野化放归等措施,促进了濒危物种种群扩大或重建。如朱鹮从2008年引进的10只成功扩繁到669只,初步实现了野外种群自然繁衍;华南梅花鹿野生种群数量达350多只,实现了人工扩繁和野化放归;中华凤头燕鸥监测到的种群数量超过130只,占全球的85%以上;百山祖冷杉培育子代4000余株,建立3个苗圃和4处回归实验点;普陀鹅耳枥、天目铁木都成功繁育了子代。

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率先在全国开展县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已部署推动20多个县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全省第二次野生动物、植物调查。连续6年开展迁徙水鸟同步调查,记录鸟类168种,累计数量77.2万只。开展中华穿山甲等重要物种专项调查监测。“十三五”以来,浙江省新发现动植物全球新种105个,省级以上地理分布新记录364个,数量居华东地区首位。在持续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历时8年编撰出版了新编《浙江植物志》,《浙江野生动物志》也将于2023年正式出版。

全面加强重要物种的栖息地保护。通过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在全省建立了1处国家公园(试点)和311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1.4万平方公里,有力保护了重要物种的主要栖息地,全省85%以上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深入开展疫源疫病巡护监测和收容救护。建立了19个国家级、29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5个野生动物消毒隔离场,全力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护和主动预警工作。截至2022年6月,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开展巡护监测1.25万人次,共监测时间2.63万小时,监测里程4.14万多公里。强化收容救护管理,提升收容救护能力,全省共建有1个省级、8个市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年均收容救护野生动物5000只(条)。

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依托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野生动植物,提升保护意识。2022年向公众发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倡议书,推出3D云展厅,在生物多样性日当天启动中华凤头燕鸥慢直播,全网播放量达到6520万人次。

依法治林

十年来,浙江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历年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等部署,高质量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着力提高依法治林的能力和水平,夯实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

积极建章立制。十年间,浙江省出台涉林地方性法规2部,地方政府规章4部,修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8部,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百余件,至今仍生效的有78件。这些地方规定与中央政策法规一起,使浙江省林业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有制可守、有章可循。

重视普法宣传。十年间,浙江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利用各种手段方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政策,提升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水平。每年按照普法规划制定宣传教育清单,抓住植树节、“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面向全社会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等方式震慑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树立并加深公众的守法观念。

优化政务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一网、一门、一次”的重要载体。十年间,采取数据共享、减少材料等方式,推动多个事项实现数据共享和减少申报材料,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打通政务服务堵点,提升林业系统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印发《浙江省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实施办法》《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办法》,实施范围由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面至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完善依法行政。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及时公开和备案。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每年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对必要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机关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复议答复制度和行政诉讼应诉制度,尽力避免复议失败或败诉案件发生。

严格规范执法。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汇编9种主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文本,规范41种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样式,出台《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监管事项库基础工作,开展掌上执法。每年编制全省林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不断扩大监管范围。三是提升执法水平。每年组织开展两期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林业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每年开展林业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有效促进公正执法、规范办案。

森林防火机制建设

这十年,浙江省积极适应森林防火新体制,坚持推进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主动作为,常抓不懈,森林火灾发生数量、受害面积基本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森林防火各项指标控制在历史低位。

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机构改革后,全省10个设区的市、59个县(市、区)单设防火机构,13个县(市、区)挂牌设立森林防火内设机构,明确承担森林防火职责。制发《浙江省森林消防责任书》《浙江省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管理办法》,修改并完善《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强化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和运行。自2011年起,各级各地政府每年签订森林消防工作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将考核结果与“平安浙江”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融合应用,实现一年一考核。

队伍建设走在前列。依托“百县千支万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工程”基础,保持各类森林消防队伍1497支、共计成员3.89万人。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形成“市—县—乡—村—护林员”网格化责任体系,全省护林员约达1.77万人。2021年出台《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2022年起,全省实施护林巡查能力提升行动,精细划分巡护网格,普遍运用护林巡查应用场景,提升巡护质效。2013年,全省启动引水灭火工程建设,各地均组建了“以水灭火”专业队伍,引水灭火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2014—2021年已完成富阳等56个区县“引水灭火”示范建设。注重队伍培训演练,切实提高队伍扑救能力,2013年至今先后多次举办森林消防指挥员、队长、教官、骨干队员等培训班,并组织开展全省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实战应急演习、全省高压接力水泵灭火技能比赛、全省空—地联合扑救森林火灾实战演练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浙江省森林消防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战斗力,为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起,全省实施火情处理能力提升行动,依托乡镇、村社以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既有力量建设森林火情早期处理队伍,在全省开展“一月一演练”活动。

基础支撑建强夯实。在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的基础上,加强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的统一规划建设,加快防火应急道路和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形成“闭合”的林火阻隔网,实现了快速输送扑火力量、有效阻隔重大森林火灾。加快配备森林消防水罐车、远程森林灭火装置、高压接力水泵、风水灭火机等森林防灭火装备,推动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升级换代,确保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持续推进引水灭火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利用林区山塘、水库等自然资源,合理布设森林防火水池、水箱、水桶。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2020年10月—2021年4月,在临安区、苍南县、遂昌县等5地开展先行试点。2021年5月,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全面推开,当年底完成森林可燃物、历史森林火灾、森林野外火源、森林火灾减灾能力等4大方面野外调查任务。2022年上半年完成数据质检工作,启动评估区划。

数字防火高位推进。全面推广“防火码”,在固定检查站、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出入口设置扫码点1016个,实现进出管理全链条,火点火因可追溯。积极探索新时期下的数字化赋能防火工作新机制,搭建省级“护林巡查”场景应用,全省护林员均纳入管理,明确护林责任范围,初步实现了在线可视、位置可视、轨迹可视、事件上报查看的“巡护一张图”,直观化展示护林巡查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对森林早期火情处置数字化管理水平,启动“林火智治”应用场景建设、引水防火评价指数测算。宁波市、绍兴市、建德市、淳安县、柯桥区、温岭市、景宁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认为森林防火无人机示范单位。通过有力举措,森林防火实现了传统人防向现代技防的转变。

防火治理刚柔并济。将森林防火纳入法治轨道,协同应急、公安、农业等部门,开展野外用火专项治理和打击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制定全省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围绕“一月一主题”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通过组织“3·19”森林消防宣传日专场活动、开展“森林智眼”数字防火监控系统网络直播、举办森林防火知识有奖答题、展示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板、播放森林防火公益视频等多种形式活动,全面掀起森林消防宣传热潮,进一步提升了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松材线虫病防治

松材线虫病是森林生态系统中极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是重大植物疫情,具有传染性强、致死率高、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等特点,被称为松树的“新冠肺炎”。1991年9月,松材线虫病在浙江省象山县首次发现,已经对浙江省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目前,疫情分布全省70个县(市、区),全省每年因灾致死松树超过700万株,是全国受灾较重的省份之一。

近年来,浙江以林长制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落实“六个森防”发展思路,强化防控理念“十大转变”,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趋势。全省病死树率由1999年的8.05株/亩下降到0.56株/亩,减少松树死亡5亿株以上,挽回木材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亿元,超过20亿株松林得到有效保护,每年固碳超过800多万吨。据2021年秋普查结果显示,全省病死松树为390.11万株,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近130万株,降幅达25%;30年来首次实现松材线虫病疫区数量、疫点乡镇、疫情面积、病死树数量“四下降”。

首开先河立法防治松材线虫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推行“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模式。浙江省颁布全国首部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并于2014、2017年对条例进行了修订。2021年,省人大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地方落实防治责任,推动和改进防治工作。

构筑疫情防控“数字防线”。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搭建一体化智能化森防管理平台“数字森防”,通过构建疫情普查、疫木除治、打孔注药、抽样检测等模块,实现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对疫情防治数据的挖掘分析和综合应用,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智慧支撑,推动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

扎实开展“即现即清”。开展疫木“即现即清”是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创新举措,是认真总结三十年来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经验,摸索出的具有浙江特色、行之有效的防控方法。“即现即清”是在集中除治的基础上,开展的常态化清理,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实现疫木“动态清零”,从源头上解决疫情扩散。

积极开展“打孔注药”。浙江省每年打孔注药600余万瓶,保护松树超过300万株,数量居全国首位。浙江研制出国内最早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注射保护类药剂,广泛应用在九里松等著名景区的古松大树上。2017、2018年江北区和镇海区通过打孔注药等有力措施成功拔除疫区。2019年,浙江出台了国内最早的《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打孔注药防治技术。

扎实开展省级质量抽样检测。在全国首创松材线虫病防治省级抽样检测机制,连续四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疫区除治质量实施跟踪检查,全省疫情防控成效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省林业局委托4支抽检队伍,开展为期8个月的9轮省级除治质量抽样检测,累计抽检乡镇1112个,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1.05万个。

积极探索“林长+检察长+关长”的协同监督机制。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机制和保障。各级林检机构积极开展联合督查、联合巡查,科普宣传,扩大“林长+检察长”联动的影响力。与宁波海关签署了《关于引进林草种子、苗木隔离试种监管协作的合作备忘录》并合作开发“数字森防-检疫监管”应用模块,在全国首次实现林业、海关数据实时共享。

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

近年来,浙江林业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为目标,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股份制合作经营,创新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率先破解林权抵押贷款难等问题、率先创新推出各类惠农金融产品、率先探索商品林政策性支持保险等改革,为全面深入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保驾护航。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有集体林地面积8912.05万亩,确定林权面积8628万亩;积极探索完善三权分置机制,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累计流转林地经营权面积820.62万亩,发放经营权证1985本;累计培育林业专业大户4496个、家庭林场2330个、农民林业合作社5232个。

通过持续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盘活林业产业资源,推动了浙江省竹木制造、木本粮油、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康养等五大千亿主导产业的发展,为构建一产优、二产强、三产兴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夯实基础。2021年浙江省林业行业总产值达5560亿元,在新冠疫情防控和全球经济衰退影响下,林业行业总产值实现逆势增长,同比增长10.8%,以全国2%的林地面积创造了全国8%的林业产值,初步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代林业发展路子。启动“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建设100个示范村、3万亩示范基地,认定省级林下道地中药材基地25家。增强木本油料生产保供能力,年度新种油茶7.6万亩,年产油茶籽9.2万吨,折茶油约2.5万吨。实施竹产业振兴计划,累计建设竹材、竹笋相关初加工小微园区16个。推广“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行动,建设示范基地99.2万亩。加快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体系建设,当年命名省级特色产业示范县2个、省级特色产业强镇8个、森林休闲养生城市2个、康养名镇7个、省级森林人家75个、省级森林氧吧95个、省级康养基地19个。成功举办中国义乌国际森林博览会、浙江森林旅游节、金华·南山竹文化节等活动,其中第14届森博会到会客商10.2万人次,实现成交额18.5亿元。

林业种业振兴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浙江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种业、建设种业强省的目标,大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持续推进品种创新,全力做好种苗保障,进一步引导花卉产业发展,为林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做出了重要贡献。建成了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32处,其中国家级14处,累计收集保存种质资源2.5万份,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数量全国第一。选育品种通过国家审(认)定13个、省级审(认)定212个,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权新品种334件,居全国前三。构建了完备的省、市、县三级林业保障性苗圃体系,累计供应近2亿株优质造林绿化种苗,保障公益性造林苗木质量,油茶、松杉、浙江楠、木荷等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0%。花木产业提质增效,花木种植面积保持在200万亩以上,产值2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768家,均居全国前列,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致富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搭建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率先在国内启动第二次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重点掌握乡土林草植物种质资源家底,并加强阔叶树种、经济林和花卉等育种急需的种质资源收集。马尾松、竹类、山茶、油茶、山核桃、香榧、楠木、木荷、桂花、无患子等种质资源收集数量居国内领先水平。建成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3个、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9个,总面积达3万余亩。构建林草种质资源数字化平台,推进重点良种基地数字化管理。

激发自主创新提升种业活力。杜鹃花属、紫薇、山茶属、含笑属、木兰属、桂花等育种走在全国前列,如杜鹃花属授权量110件,占授权总量的70%,紫薇授权量43件,占45.3%。涌现出了金华市永根杜鹃培育有限公司、浙江森城种业有限公司、杭州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等一大批种业自主创新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授权量占58.7%。主推良种增益明显,如杉木杂交种子园良种的材积增益达46%;105号杉木无性系速丰林20年生每亩产出规格材达到普通种子造林的3倍;马尾松多世代改良达到国内最高的2代种子园水平;选育出亲和性砧木的“太秋”甜柿品种,盛产期亩产值可达5万元;选育的长林系列油茶良种已成为全国主推品种,推广全国14个省区,面积近1000万亩,占全国新造林的60%,7年生亩产油可达86千克。

推广珍贵树种优化森林质量。先后实施了“珍贵树种进万村行动”“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一村万树三年行动”等,在全省上下掀起了创建森林城市、种植珍贵树种优化森林质量的热潮。通过开展以“我为亚运种棵树”等为主题的赠苗植树系列活动1000余场,带动全省种植浙江樟、浙江楠、松柏、乌桕、红豆杉等珍贵彩色树种超过1亿株。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建成了各级林业保障性苗圃60家,构建了完备的林业保障性苗圃体系,全省年度容器育苗能力从2010年的3.5亿株增长到2021年的10.3亿株,容器育苗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全国领先,有效保障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等重点工程用苗需求。

发展花木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推进花木产业提质增效,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湖州等六大花木主产区各具特色,协同发展。杭州的花灌木小苗与盆栽花卉、宁波的红枫樱花大苗与杜鹃工程苗、嘉兴的鲜切花与杭白菊、绍兴的传统国兰与玉兰樱花小苗、湖州的绿化大苗、金华的茶花桂花精品苗与大树盆景以及新品种杜鹃,均享誉全国,代表了国内领先的嫁接繁育技术、修剪造型技术和种植养护水平。建成了萧山花木城、长兴花木城、金华漓浦苗木交易城等全国性花木交易中心和物流中心,打造了中国(萧山)花木节、中国(金华)花卉苗木博览会、中国(长兴)花木大会、世界花园大会、嘉善杜鹃花展等品牌展会。精心打造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浙江馆、浙江园,充分展示浙江水平、浙江特色和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花卉产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参展工作获最佳组织奖,展园展区获最高荣誉。

林业科技创新

近年来,浙江林业科技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高质量“森林浙江”和林业现代化建设,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标准化+”行动,强化科技服务和科技普及,较好地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推动浙江林业改革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

创新平台竞相涌现、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新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40余个,在生态保护修复、森林扩面提质、珍贵树种培育、木本粮油加工、竹木加工利用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主持和参加国家、省级重点研发项目240余项,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150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8项,省科技进步奖87项,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98项。

新品种量价齐增、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十年累计植物新品种申请量572件,授权量342件,总量居全国第三;授权新品种以观赏植物为主,其中杜鹃花属100件,居全国第一,其抗寒性研究取得新进展,使杜鹃花北移成为了可能;紫薇43种,居全国第二,经二次开花技术攻关,国庆节仍可观赏到紫薇花;山茶属、桂花、梅、槭属、樱花、蜡梅、乌桕属等品种创新跻身全国前列,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不断推动浙江大花园建设、乡村振兴和林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新品种育、繁、推一体理念,不断探索线上线下“新品种+转化(许可、转让等)”模式,仅杜鹃花属和山茶属新品种每年产值达上亿元,惠农强林工作深入推进。

科技成果加速推广、兴林富民成效凸显。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实施“一亩山万元钱”林业科技富民行动,依托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累计建立示范基地403.4万亩,推广新品种615个,推广新技术995项,实现总产值319.9亿元;持续推进林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发展,聘用首席林技推广专家221名、林技指导员634名、责任林技员939名、林业乡土专家331人,42人受聘国家级林草乡土专家,数量位居全国首位;累计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380人次,2人获得省“突出贡献科技特派员”称号。

标准体系持续完善、产品质量逐步向好。构建林业地方标准体系,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主持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9项、国家标准112项,行业标准233项、省地方标准95项、“浙江制造”团体标准62项。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5项、省级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29项、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3项,25家林业企业被授予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2.38万批次,其中食用林产品1.98万批次,合格率98%以上。率先启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生产单位339家。引导林业品牌培育,2家林业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林产品品牌获评中国名牌产品5个、浙江名牌产品287个,“冠军”香榧、“茶之语”山茶油获首批中国森林食品示范品牌,16个林业品牌入选首批浙江知名农产品品牌百强榜。

林业科普创新发展、林农科学素质不断提升。以林业科技周活动为品牌,大力普及林业科普知识,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累计举办学术报告会、研讨会150余次,培训林农10余万人次,参加活动总人数超过30万人次,发送各类技术资料400万余份,新增各类林业类博物馆、科普馆及生态文化基地、林业科普基地和自然教育基地等464个,省林业局科技处被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授予全国科普先进集体称号。

林业技术推广

近年来,浙江省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始终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高质量生态林业、高效益富民林业为目标,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不断完善林技推广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林业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力度,探索林技推广数字化改革,充分发挥林业技术推广在助力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打造林业现代化先行省中的支撑作用。

实施“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行动,不断拓宽山区致富路径。围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等高质量绿色富民产业,深入实施两轮“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行动,建立分产业省级专家服务团队、专家联系制度,推动主导产业经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452万亩,参与企业或合作社近1.3万个、农户数近21万户,新增产值近百亿元。及时总结挖掘基层涌现出来的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认定“一亩山万元钱”高质量基地两批99个,提炼“一亩山万元钱”成功典型案例390例,打造“一亩山万元钱”十大共同富裕创新示范样板10个,编制《“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模式技术》系列丛书,进一步让“一亩山万元钱”照进现实,成为浙江共同富裕的新亮点、林农增收致富的新路径和高质量建设“森林浙江”的新样板。

健全新型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持续提升林业科技服务能力。聚焦精准帮扶,建立健全林技推广专家联系企业、行政村、农户和示范基地的“四联”服务机制,引导300余名林业技术推广专家(团队)以高质量的服务最大限度地解决林业生产一线最需要、山区发展最迫切、基层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出台《浙江省林业乡土专家遴选管理办法》,遴选聘任331名省级林业乡土专家,推荐42人受聘国家级林草乡土专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实施全省万名林技推广主体培训工程,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十年来,全省各级林技推广部门累计举办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8496期,培训林农70余万人次,开展送科技下乡2.85万余次,现场指导林农25万余人次,发送各类技术资料250万余份(册),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科技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较好破解科研生产“两张皮”难题。共向社会推介发布林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机械)287项,其中林业新品种122个,主推技术140项,新机械25种,加快了优秀林业科技成果转移和落地转化,帮助基层不断解决制约“百千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业碳汇产品开发、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绿色富民产业发展等方面技术瓶颈问题。创新“科技兴林奖”评选方式,新增推广应用奖,同时积极推荐梁希奖评选,全省各类推广应用成果获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66项,科技兴林奖43项。以项目为抓手,建成一批技术成熟、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示范基地,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显著提升了现代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让林业科技成果真正在山林地块开花结果。

探索数字化改革,逐步织密林技推广“线上”网络。加强林农用户端、推广站工作端和林技专家端小程序与“林技通”平台的集成应用,每年发布典型示范案例约150个、空中课件约30个、通知公告约50条,进一步拓宽林农与专家沟通交流渠道、林技信息供求渠道、林产品销售渠道。针对林农群众“找专家难、找基地难、找方向难”三大痛难点问题,围绕“专家一张网、基地一张网、线上服务一张网”三张网为中心,打造“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应用场景,建立智慧物联网+卫星遥感立体感知体系试点,探索产量产值分析研判等功能,进一步发挥高质量基地带动效应。

生态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森林不仅具有良好的生态功能,在改善生态状况、美化人居环境方面作用突出,而且也是人类文化的源泉,是传承和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全省林业部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挖掘生态文化资源,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打造生态文化示范精品,发展高品位人文林业。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省级生态文化基地401个,其中50个行政村被遴选命名为全国生态文化村,数量位居全国之首,提前完成了省政府《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中“林海诗原”的建设任务。

开展绿色宣传,传播生态文化。大力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全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达814万人次、植树2074万株。开展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松材线虫病防治30周年等主题宣传,评选出“最美林业人”10名,弘扬生态人文精神。以“红船百年,花开浙江”为主题,突出红色文化和花卉园林特色,精心打造第十届花卉博览会浙江园、浙江馆,展园展馆和组织工作均获最高奖特等奖。

保护古树古道,弘扬“乡愁”文化。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深入实施古树古道专项保护工程,通过制订“一树一策”保护方案、统一标识标牌制作等措施,投入近5亿元对一级古树和重要森林古道进行重点保护,打造古树名木主题公园181个,完成200多条森林古道修复,着力发展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的“乡愁”产业。

创建生态文化基地,提升全国影响。深入挖掘全省生态自然资源和生态人文资源,遴选命名高质量、有特色、有创意的省级生态文化基地401个,其中50个行政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不仅提升了浙江生态文化在全国的影响力,而且在推进美丽浙江和大花园建设上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拓展教育形式,增强综合素质。以科普助力“双减”工作为重点,丰富科普活动载体,依托77家省级自然教育学校(基地),持续开展中小学生自然笔记大赛、湿地主题绘画大赛等多项林业科普公益宣传活动,全方位、多领域推进生态文化入脑入心,寓教于乐,寓教于美。如科普大本营活动每年组织千余名青少年以“童眼”观生态,从不同视角展现浙江的生物多样性和森林文化特色。

弘扬生态文化、共建生态文明既是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也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力保障。下一步,省林业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保护、继承、发展”为基本方针,系统整理、深入挖掘森林文化内涵,不断推出公众参与性强的森林文化产品,努力打造森林特色的品牌节庆活动,积极探索森林养生、疗养等新业态的扩展,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文化在养成良好生产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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