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发生一起盗窃案,被盗的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四部手机,还有两条名贵香烟。当时,小偷留下了一张很有意思的借条。借条上说,借贵公司的贵重物品一用,3日后会返还这些丢失的物品,并呈上1000元感谢金,烦请高抬贵手不要报警,恩同再造,感谢不尽。借条上还签了名,按了手印。
失主担心这是小偷的缓兵之计,还是报了警。警方调取了公共视频,并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告知了大楼保安,请他们留意巡逻。
3天后,大楼保安向公安机关报警,抓到一个男子,跟警方通报的男子高度相似。在该公司的办公桌上,小偷确实把之前盗窃的物品如数送还了,还有1000元感谢金。
民警说,窃贼姓周,当时偷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物去抵押,套取现金后用于网络赌博,结果这一次赌赢了,于是依约送还了财物,并呈上千元感谢金。
警方在審讯中发现,周某毕业于知名大学,也在企业里担任过法务部门的高管,可惜投资失败,再加上一个“赌”字害了他,铤而走险使他走上犯罪道路。
对此,网友热议盗窃留借条再归还是否可以免于处罚。民警回应,这种做法不必然构成免于处罚的理由,充其量是判罚轻重的参考因素。
(据中新社11.2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