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电商扶贫困境与突围路径研究

2022-11-13 14:07张兴琳
市场周刊 2022年8期
关键词:政府部门贫困人口精准

张兴琳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辽宁 丹东 118009)

在我国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战略发展措施的过程中,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精准扶贫。 作为我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手段,电子商务不仅能够促进农村地区脱贫攻坚目标的有效实现,而且还能确保乡村振兴与农村脱贫的目标高度契合。 在此过程中,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电商扶贫下达的重要指示与号召,采取一种与传统粗放型扶贫方式不同的措施,以各个地区农村贫困原因以及发展现状为基础,对贫困人口的生存现状进行实地调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定位,确保各项帮扶措施以及科学管理方法得到有效落实,为农村贫困现状的进一步改善提供积极帮助。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无论是贫困县数量,还是贫困人口,都呈现出明显的降低趋势,使农村扶贫研究与发展成为我国反贫困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的重大转折点。 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计算机技术得到了广泛普及与应用,在“互联网+”与计算机技术的共同辅助下,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使我国国民经济以及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开展农村扶贫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 我国农村电商扶贫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面临的困境

第一,农村电商扶贫目标缺乏精准性,主要表现在扶贫对象缺乏精准识别能力以及各项扶贫措施具有的针对性较弱。 扶贫对象缺乏精准识别能力主要是指,在开展农村电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制定的扶贫对象筛选制度以及确认制度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并未对所有贫困人口建立追踪档案,因此,无法对贫困人口进行重点管理;扶贫措施具有的针对性较弱主要是指,在对农村贫困人口展开精准筛选、建立档案、严格管理的过程中,并没有始终围绕当地农产品发展特色以及农业特色,因此,无法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具有较高可行性和科学性的电商帮扶。 在开展电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受农产品加工困难这一因素的影响,农产品加工销售渠道不通畅等问题始终无法得到充分解决,再加上在电商扶贫工作中,政府部门通常会采取统一帮扶手段和方式,导致精准扶贫目标难以实现。

第二,农村电商扶贫对象缺乏积极的参与意识。一部分农村地区受教育、地理、经济、环境等基础条件的约束,贫困人口缺乏对电子商务以及扶贫工作的充分了解与认可,难以确立电商扶贫的主体意识,导致参与积极性较差。

第三,农村电商扶贫的基础有待提高。 在开展农村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农村地区的交通发达程度较低,村落与村落之间的距离较远,导致通信网络的辐射范围难以扩大。 而网络不通畅会使电商工作的开展受到严重制约,影响我国农村电商扶贫效果。

第四,农村电商扶贫缺乏专业人才。 农村地区电商模式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在培养电商人才的过程中,结合针对性的发展策略,能够为农村地区实现本土化电商发展提供积极帮助。 然而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农村电商发展现状极不理想,相关工作缺乏创新性的同时,难以保证电商发展的持续性。

第五,在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农产品的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 在全面落实农村电商扶贫各项措施的过程中,特色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通常以中、小农户等个体经营为主,导致农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监督管理体系有所缺失,无法对电商中农产品的数量、品质、重量提供保障。 与此同时,农产品消费者作为农村电商的终端,难以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农产品质量进行评价,导致部分农产品消费者放弃农村电商购买渠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村电商中农产品的购买率。 不仅使农村电商农产品的品牌形象以及社会口碑遭受重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降低了电商扶贫工作的开展质量。

第六,农村电商扶贫采取的工作机制缺乏创新性。 具有较高创新性的农村电商扶贫机制主要是指通过各种有效改革方式,不断强化农村电商扶贫模式和方法具有的作用,能够充分满足农村电商市场实际发展需求,从而为农村电商扶贫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制度支持。 农村电商扶贫缺乏创新机制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农村电商扶贫模式创新水平较低、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无论是农村电商市场,还是农产品,具有的应变能力难以应对市场变化需求;农产品电商具有的内在发展动力严重不足。

二、 我国农村电商扶贫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采取的突围路径

将互联网具有的优势与价值充分发挥到农村电商扶贫工作中,积极借鉴成功的电商发展经验,对经验的不断吸收与内化,制定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扶贫路径。 通过对扶贫目标的明确建立,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定位的精准性,确保扶贫对象具有的主体意识得到不断增强,使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得到建立健全。

(一)建立明确的农村电商扶贫目标,提高电商扶贫精准度

农村地区开展电商扶贫主要以电子商务渠道为基础,采取多元化措施,积极鼓励农村贫困人口加强对农产品销售量的重视,确保提高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的目标得到有效实现。 精准扶贫主要是指采取的各项扶贫措施能够针对贫困人口发挥作用。 在对农村地区落实各项电商精准扶贫措施时,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

第一,要建立明确的扶贫目标,确保扶贫政策的宣传渠道更加多元,使农村电商扶贫信息的覆盖面积更广,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充分了解、认可电商扶贫的作用和意义。

第二,各地方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样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体系,使精准扶贫的识别指标更加规范、完善,进一步提高农村电商队伍精准扶贫的专业识别水平。 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够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的措施更加多元、有效,而且能使农村贫困人口在政府部门积极帮扶、电商渠道的大力宣传下,将自身贫困问题彻底解决。

(二)积极树立电商扶贫主体意识,激发参与对象的主动性

第一,在全面落实农村电商扶贫各项措施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不仅要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积极树立电商扶贫的主体意识,而且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农村人口参与电商扶贫的主动性得到全面提升。从农村贫困人口的思想意识层面入手,将其靠政府、等援助、伸手要的错误理念彻底改变,由政府部门带头,针对贫困人口定期开展“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教育活动,积极鼓励贫困人口树立自身主动脱贫的信心,使其参与扶贫工作的主动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此基础上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持续、有效、科学的电商知识技能培训,使农村贫困人口的电商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电商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家庭经济收入,彻底摆脱贫困现状。

第二,在开展农村电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单纯依靠政府一方面的努力无法实现脱贫目标,而是需要由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农村电商脱贫共同体,确保农村内部贫困人口具有的内生性脱贫意愿能够与贫困地区外部资源扶贫政策措施充分结合,以此为基础,不断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综合发展能力,在积极夯实外部扶贫效率的同时,通过各方面的通力协作,使农村地区贫困人口摆脱传统思想的桎梏,消除思想中的贫困元素,有效实现脱贫目标。

(三)完善精准扶贫人才建设,提高扶贫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一,各地方政府要制定吸引力较强的优惠政策,加强对高端人才的积极引入,使其具有的作用与价值充分发挥到管理工作中,利用高端人才具有的商业敏锐性以及市场前瞻性,确保农村地区农产品结构朝着良性方向改善。 从而为农村电商扶贫提供切实可行的生产和加工建议,使农产品结构能够充分适应市场与消费者的需求变化。

第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本土电商人才的积极培养,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电商教育培训、重点帮扶等形式,培养一批能够促进农村本土电商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 从而使农村贫困人口在电商专业人才的积极帮助与专业指导下,能够对电商基本技能充分掌握、实时了解农产品的市场行情、学习并灵活运用电商运营和管理经验,通过参与农产品电商活动,使自身的贫困现状得到有效改善,充分实现农村电商扶贫目标。

第三,在开展农村电商扶贫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利用互联网主动查阅扶贫政策以及学习农村电商操作流程时存在的困难,实时掌握扶贫工作的动态。 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还应该定期召开农村电商扶贫激励大会,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得到全面激发。

(四)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品牌效应

想要确保农村电商扶贫目标得到有效实现,必须不断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水平。 只有在这些条件共同满足的情况下,才能使农产品标准生产基地和设备得到建立健全,促使农产品逐渐朝着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在开展农村电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农产品具有的标准化程度越高,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就越高,在此基础上,从多元化角度入手,确保农业的品牌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不仅能够使农产品的销路更加多元,还能使农产品消费群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业市场化需求的高度关注,加大营销宣传力度,使农产品的知名度不断提高。 通过促进农业品牌化发展,使农产品的品质不断提升,从而建立一条品牌培育产业链,不仅能够全面促进农业和农村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发展进程,而且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和扶贫目标。

(五)加强对扶贫创新发展机制的建立健全,充分整合扶贫资源

第一,政府部门要通过对全国各农村地区成功扶贫经验的详细分析与总结,采取多元化措施对扶贫机制进行创新,在集体经济扶贫机制环境下开展的“公司+农户+村集体经济收入+电商”形式,能够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公司与农户相结合的村集体经济制度,由企业负责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指导,确保农户的种植规模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利用电商途径,对农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使企业和农户实现共同致富的“双赢”目标。

第二,政府部门要将扶贫资金和扶贫人才等各类扶贫资源进行充分整合,确保农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同时,保证农村贫困人口拥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 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还应该建立农村电商扶贫长效机制,使各项脱贫措施的永久性得到保障。

三、 结束语

在“互联网+”全面普及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在我国国民消费结构体系中的占比越来越高,甚至有望成为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形式。 电子商务凭借自身具有的多元化优势,目前在城市市场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大,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必然会将目光转移到农村地区。 这一转变不仅能够使我国农村电子商务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而且还能为我国农村扶贫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积极支持。 因此,政府部门要在发展中不断探索,积极鼓励农村贫困人口主动加入农村电商队伍,通过对市场发展规律以及政府政策职能的充分利用,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工作的“基准线”,结合实际需求为农村扶贫工作提供大量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存在的缺陷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在此基础上,利用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准,加强对农产品的积极建设,为全面开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道路指明方向,利用乡村振兴战略计划,确保农村电商扶贫工作彻底走出困境,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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