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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稿件不存在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和拆分发表。
2)稿件不存在任何剽窃、伪造与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文中引述他人的内容均已规范标注。
3)稿件不存在政治或学术、技术性错误或失实情况,文责自负。
4)稿件及其相关增强出版内容(音视频、图片、文字等)均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不涉及保密事项。
5)稿件署名及机构标注应按照对论文研究工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少或惯例排序,同时所有署名作者对研究结果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道德责任。
6)稿件资助项目信息真实可查,不可标注与该稿件研究无关的资助项目。
7)尊重审稿人和编辑的修改意见。
1)审稿是同行评议的主要内容,审稿人应了解期刊的定位及审稿要求,以维护学术诚信、尊重学术自由为原则履行审稿的职责。
2)审稿人应在规定审稿时间内将审稿意见反馈给编辑部。如无法按时履行职责,应说明情况并退回稿件,或者推荐他人评审。
3)审稿人应对稿件的选题意义、理论水平和写作质量进行公正的评价,尊重作者的思想独立性和科学创新性。
4)审稿人应客观、科学地对稿件进行评价,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和涉嫌攻击性的言辞。
5)审稿人应对所审稿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稿件的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得违规使用稿件作者的研究成果。
6)审稿人应判断与所审稿件之间的学术竞争及利益冲突,主动回避可能存在争议的评审。
7)明确审稿不仅仅是对稿件水平的评价,也包括科研伦理的审查和把关,应当对稿件可能存在的漏引、错引、抄袭、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充分关注,并指出未被正确引用的相关重要文献。审稿人即使不确定也应提醒作者和编辑该稿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作者和编辑进行进一步核实或给出必要解释。
1)维护科学道德规范和正常的出版秩序,保证出版过程的公正和独立,遵守国家对期刊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期刊的各项制度规范,认真履行发表科研成果的责任与义务。
2)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处理所收到的稿件,严格遵守编辑出版规范对稿件进行编辑加工,保证符合期刊出版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科研成果及时发表。
3)评价稿件是否可被录用刊发的标准应为稿件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不应与作者的单位、职称、民族、国籍、性别等相关联。
4)遵守保密原则,对作者和审稿人的信息保密,对稿件的研究内容保密。
5)严格遵循论文评审过程的客观与公正原则,尊重作者和审稿人的工作,尽可能地向作者提供稿件的详细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如存在异议,允许作者提出申诉。
6)为了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当作者要求回避某些审稿人时,应当充分考虑。当稿件与期刊的办刊宗旨和报道范围不相符合时,可以不经过同行评议而直接退稿。
7)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应对稿件进行退稿或撤稿处理,并根据情况在教育科研领域内以及期刊范围内对该稿件以及相关作者进行实名通告批评,或通知有关单位对相关作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