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民法律素质势在必行

2022-11-11 23:34姚继虎
支部建设 2022年22期

□ 姚继虎 赵 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农村社会环境的状况如何?治安形势是否得到根本好转?人们的法律意识是否提升?有了矛盾纠纷能否寻求村“两委”班子解决?……近几个月来,太谷法院第五党支部的党员带着这些问题分赴侯城乡各个行政村进行“点对点”式地走访调研,就农村的法律知识普及和矛盾纠纷化解,了解掌握了一些情况。

侯城乡共有20 个行政村,74 个自然村,人口36000 人,常住人口32000 多人,以农业收入为主,外出打工为辅。在今年的“两委”班子换届中,除3 个村没有完成换届选举,其余的都已换届并运行正常。

从调研情况看,近三年来,全乡没有发生过大的恶性刑事案件,只有一些酒驾、醉驾案件发生,没有出现行政案件,民事纠纷每年发生120 多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居多。村民有了民事纠纷和矛盾能够主动找村委解决的占到了发生问题的90%以上。村民们了解掌握法律的途径主要是通过看电视、微信群、村委宣传等方式。

总的情况是,全乡社会治安形势良好,经过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的安全感得到保障,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理念逐渐由“进法院打官司,丢人”转变为“有事找法、办事靠法”“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发生问题和纠纷找乡村干部,成为了大家的普遍共识。在此过程中,乡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越来越强,能力越来越高,有纠纷用法律维权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时尚”。

但是,调研中我们也感到,不可否认的是还存在不少问题,且不能回避,应当正视并将此作为今后较长时间内着重解决的重点。譬如:新形势下乡村振兴所需要的依法治村的客观需求,与农民对法律的认知能力和法律知识的掌握差距较大;有了矛盾纠纷农民们朴素的心理要求和预期与现有的法律规定有较大的偏差,从而导致一些人找法用法又不信法,缠诉闹访问题时有发生;农民们学习法律的途径和方法比较单一,仅通过听听广播、看看电视来了解一点,对于有了矛盾纠纷如何去维权,行使什么样的维权方式知道的比较少;村“两委”班子不健全、基层党组织软弱、村干部自身形象不好导致村里的矛盾纠纷较多,问题也比较突出,影响了农村的发展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经过大家的讨论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的普及率和覆盖面还不够,村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主要以自己学习了解为主,而村“两委”班子的宣传教育力度和方式方法创新不足,比较单一,还停留在有了事情讲一讲,没有事情或不发生纠纷则不闻不问、不管不顾,放任自流。从中也反映出村干部自身的法律素质不高,要想以村干部队伍为普法主体去提升村民的法律素质,无疑是很难的事情,达不到目标。

二是现有状况下,村民的文化水平特别是法律知识水平普遍偏低,接受法律教育的能力有待提高。立法体系不断健全,新的法律制定的较快,大量的旧的法律或废除或修改,而大部分村民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意识还停滞在原有的水平或朴素的乡规民约之中。

三是部分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不强,自身形象不好,说服力不够,化解矛盾的方法不足,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提高。有的还存在“家长式”作风,简单粗暴。在乡村振兴中,村干部是“领头雁”、带头人,他们的素质、能力、形象直接关系到这个村的发展与振兴,村干部的法律素养与农村振兴的要求存在差距,会影响到“三农”工作的发展,阻碍乡村振兴的步伐。

四是基层组织不够健全,有个别村长期缺少村委主官,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缺乏,老百姓对村干部存在不信任感,因而造成村里的矛盾纠纷比较多,干群关系紧张,问题突出。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篇全面振兴的大文章。在这一战略中,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总目标,坚持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乡村文明和治理有效作为坚持总要求的紧迫任务和重要保障,需要我们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这条路,不断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在“正”字上讲方向

农村的法律普及教育首先要讲政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不能脱离这个根本。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乡村振兴的“根”与“魂”。在对全民进行法律教育,提升法律素质的过程中,必须讲政治,坚持党对农村农业工作的全面领导,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必须长期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

二、在“做”字上讲实效

全民普法是一个长期而艰辛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选齐配好村委班子是前提,没有好的班子去组织带头,就是一盘散沙。要充分发挥村调解主任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热情,提高能力素养,去自愿做调解工作。组织发动平时在群众中威信高、素质高、善于说理的人,参加到矛盾调解、化解中来,达到调解一件影响一片的效果。对于做的好的同志要给予肯定、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去影响带动全体村民的法律素质的提高。

三、在“宣”字上讲方式

普法宣传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人人都是宣传员,都是“正能量”的宣传者。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大舞台,如何宣传发动好群众,首先要因时因地结合好当地的特点。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又要讲求鲜明导向、喜闻乐见,真正融入到群众中去。其次要发挥好“家庭单元”的阵地作用,用好的“家教、家风、家训”,结合法律规定,形成适合本村的风格与特点,在寓教于乐中教育和影响身边人。第三要讲究方式切合实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做到事半功倍。

四、在“实”字上做真功

搞普法教育要实实在在地去做,拿出实际的办法和方案,实实在在地行动起来,发动村民群策群力,形成“群雁”效应,汇聚整体合力,以点带面,全社会共同参与,做永恒之功。根据国家普法规划,乡里制定具体计划,村“两委”认真抓好落实。坚决克服图形式、讲渲染、不讲实际的做法,切忌“宣传来了一阵子,宣传过后没影子”,实实在在地抓起来、做下去。

五、在“用”字上抓持久

普法教育是为了提升农民的素质,是为了助力乡村振兴。学法就要用法,而且要用好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用?什么时候用?要讲究用得适时,用到关键时候,用法去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正当权益。社会舆论正确的引导,立法的针对性和严肃性,执法的正当性和及时性,司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守法的自觉性和有效性,这些都是“用”的功用,最终都要落实在乡村和基层。在乡村,对于普法要抓持久,持久抓,把法律用对了,用好了,用出效果了,没有无理缠诉闹访了,乡风清正,民风淳朴,村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乡村振兴指日可待,民族复兴一定会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