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爱
引言:随着不断推动发展的经济体制,我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力求有机体系的构建更具完整性,促使我国企业有统一的行为和标准,以此推动各企业能更好的实现经济的发展进步与建设能力,并帮助解决我国企业在收入准则中存在的一些滞后性的问题,同时,对收入准则的改革也是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对新收入准则应做到全面的解读与认知,将其更好的应用在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中,并早做好使用规划,对企业受影响的程度进行评估,着手做好实施新收入准则的准备,从而满足监管方以及企业利益发展的需求。
新的收入准则在交易上是以合同方式来代替,运用资产负债观的方式,将收入确认标准确定为对控制权的转移。对建造合同实行统一的收入标准,包括在确认方面、计量方面和列报方面,不包含在除外的项目中。建造合同中收入确认的步骤可分为以下5 个方面,分别为:①识别建造合同的内容;②识别企业需要进行履约的义务;③进行确认交易价格;④对分摊的交易价格验查确定;⑤收入确认时间点。
建造合同,指的是企业为了某项数据资产或是某项建造工程所签订的合同。同其他工业产品不一样的是,建筑产品具备一定的特别性,包括其投资上面的额度比较大,建设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等。建造合同是采用合同的方式,对各方的权利在事前进行规定和约束。在建造工程没有完工的前提条件下,建造合同是不能进行取消的合同,对其享有的控制权通常来说也是属于客户方的。
因此,建造合同的财会管理与一般的企业是不同的,建造合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企业自身状况和建设的项目方面,企业要做到进一步的分析与规划,对财会方面的管理形式要合理且科学,才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得以实现。
1.收入模式统一性,提升财务指标可比性
市场经济业务呈现出越加的趋势,在实际运用中,对建造合同及收入准则两者的边界越来越模糊,难以进行明确的判断。而新收入准则也将劳务和商务方面的边界限制给打破,除了包含的项目外,对其使用范围也不再包含建造合同,为不同行业和交易的形式,在财务指标可比性方面提供了保障,使报告使用者能有更为准确的决策依据。
2.建造合同控制评判标准
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是采用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来确认,这主要是依据建造合同与现行收入两方面的准则和规定来实施的。通常情况下,对于完工进度所采用的完工百分比法,主要是通过财务人员专业的职业判断,在操作的方法上比较快捷简便,并且对收入的利润也比较容易把控。传统的交易形式由新收入准则中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代替,控制权转移作为判断的标准,按照合同规定的确认收入量来反映控制权是否转移,报酬和风险则是一项继续存在的指标,从而进行判断转移控制权的存在是否发生改变。在后期相类似的经济业务中,在对不同的收入确认时间点以及方法问题时,企业能有效的避免相关问题发生,有利于对建造合同中工期进度的工作进行合理调节,更避免人为调节建造合同、操作利润、完工进度等情况的出现,从而促使会计核算数据信息的质量和频率得到较好的提升。
3.财务管理人员需具备更高职业判断水平
在新收入准则中,第一次提出合同资产与负债的新概念,企业在签订相关合作的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履约义务对协调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对企业进行定期汇报工作进度的时间期限内,汇报人要把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方面的数据以列报表的形式向相关上级领导提交汇报,其中,对合同、成本、收入确认等相应的资产数据进行明确标注。将合同是否规范作为依据来确认项目的收入,这也是体现契约精神的具体表现方式,是能使企业合同管理达到规范化的重要前提,对企业业务和财务管理两方面的有效融合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从而推动企业管理体系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对新收入准则的确认及实施,是企业在财务指标方面有效发展的强大驱动力,为企业在后续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支持。
1.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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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约建造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客户主要把控的是对在建商品的控制权利,针对收取的客户利益方面,施工企业在具体实施时,应做到双方达成共赢的局面,如果不是因为时间的原因致使取决权利受到影响,施工企业就应要以合同来作为依据,按照合同中对施工进度的规定来权衡应收取的金额额度,从而来确定在该时间应该收取的费用是多少。合同资产没有无条件收取款项的权利,除了时间方面的因素以外,合同中其他履约还需履行,且还需将承担信用风险以及履约风险考虑在内,包含其他需履行的履约义务等,收款不能无条件进行。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该科目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对建造合同会发生资产减值的问题进行提前预防,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企业就应进行贷记该科目;等到建造合同资产的减值有好转的现象时,应该对该科目进行借记。
3.合同负债
对合同负债的核算,需要在施工企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前进行,施工企业收取或是支出金额交由客户。
4.合同履约成本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履行相关合同规定时候,对相关成本需要进行核算清楚,对未来履行义务资源也是一样的,并且对预计成本科可以采取回收的形式进行回收,这也是属于企业资产成本方面的一部分。在对成本进行核算的期间,在进行开展工作时,需按照合同相关规定、施工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等方面出发,按照相关严格规定执行与开展工作,结算工程的主要开展方向便是以主营业务为主。在工期到达末尾时期,企业建造合同没有结转的成本和借方余额相对来说是相对等的。
5.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项目
6.合同结算
企业建造合同的施工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投资的额度也比很大,在实行履约的过程中,施工企业所消耗使用的资金可以及时得到补偿,对合同的进程款项要进行定期的结算工作,而要对其进行结算和验收的话,还需等到建造合同工作彻底完成并结束后再实施,并且验收过程也要做到细致准确。在进行资产负债结算的时候,借方合同结算余额仍然有没有结清的,企业必须要将其做一个详细的记录,并将记录登记备注到资产负债表当中;如果结算余额受是在货方这边的的时候,企业也应用相同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1.财务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
在新的收入准则之下,一些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还没建立完善的相关体系,这对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的质量没有保障。企业为保证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管理两者的规范性与透明性,且对这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能及时掌握,就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体系,但很多企业还存在并未落实的情况,甚至在一些施工企业内部,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工作还是让财务人员来完成的情况,这种形式对监督效果与质量无法起到有效作用。再者,施工企业还存在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与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这对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阻碍。而这种情况的存在,也是因为大多施工企业对财务的考核机制与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建立完备的考核和培训机制等,没有把对财务管理队伍的培训与管理落实到位而形成的结果。一些企业在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开展工作的时候,在工作的流程以及规章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完全,导致施工企业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杂乱无章的情况,尤其是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完全没有方向、没有计划性的在进行,这不但使管理难度系数被提高,工作效率上面也很低下,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2.财务信息化能力还有待提高
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之前相比,工作内容需要处理的地方增加了很多,面临这许多新的挑战,施工企业要想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做好,财务信息化水平是必须要保证的,但许多施工企业在财务信息化方面的水平是达不到要求水平的。首先,部分施工企业对财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并没有重视或者是注重去建设,无论是在硬件设施还是软件上面都没有做好。譬如,许多施工企业长期使用的财务软件都是保持一成不变的,并没有做到及时针对工作的变化和需要而将财务软件实时更新等,这使工作效率不仅得不到保证,还会对财务管理增加了不必要的风险。其次,在对财务信息共享上面的能力达不到效果要求,财务信息共享系统没有建立或是建立不完备,存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各自独立的情况,使信息无法实现及时传递到位,对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工作开展完全没有帮衬,间接造成信息资源的浪费,也阻碍了财务管理等工作的更好开展。
3.对新收入准则的解读还未落实到位
新收入准则之下,施工企业要想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得当,对新收入准则中关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细则与规定就必须要弄清楚明白,但许多施工企业对新收入准则的解读工作并没有做好,未能使其在第一时间下达至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处。并且许多施工企业单位的相关负责部门人员也是只有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后,才会对新收入准则进行认真详细的研究,采取亡羊补牢的方式,但这无疑是没有多大作用的,临时抱佛脚就算能暂时性的解决当前问题,对企业后期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也是不利的。在对新收入准则的解读上面,部分企业没有对财会人员制定相关明确的要求与规定,在对财会人员的绩效考核中,也没有将新输入准则的解读列入其中,这就导致“上级不重视,下级不在意”的情况出现,从而使得新收入准则不能被有效解读以及认知和应用。
1.增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目前而言,在我国经济体体系建设当中,建造业方面的发展还在处于中期发展阶段,在这过程中,经济业务的类型也在不断进行变化和改善,这一变化之下所呈现出的经济形势也存在变化多样的情况,当中的复杂程度也在不断加深强化化,因此,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化也在逐步实现当中,社会对财务管理方面专业水平的需求比重也在不断的提高。对企业发展来说,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就是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所以,在专业素养和职业素质方面,企业财务人员必须不断实行自我学习与提升,将学习的不懈精神贯彻到底,将自我职业判断能力不断加强与提升,从而使自己能在专业的工作岗位上具备一定的竞争能力,成为一个有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型人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2.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完善
施工企业在对合同收入进行确认过程中,前提基础便是新的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在对时间、金额加以确认时,《合同法》的作用至关重要,而就合同管理制度而言,施工企业只有从自己实际的情况出发,对合同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与完善,且要想对一些不必要的损失能做到有效避免的话,就需要做好管控工作,尤其是在事情开始前、事情进行中以及事情完工后阶段,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将自身所寻求的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状态。
3.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施工企业在进行生产和运营的过程中,每个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管理这块,可以说财务管理就是企业管理过程中最核心的内容部分。我国现在在经济方面的发展是比较快速的,这也使得市场经济方面的竞争也变得日益激烈起来,而施工企业若是想在竞争越来越大的经济市场中占据有一定的发展之位,对财务管理就必须要不断的加强改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与体系,将内部的管控工作做好,为企业在财务运作方面的加强与开展提供夯实的必要基础。
4.将财会制度的创新水平加以提升
关于新收入准则相关影响的贯彻与实施,施工企业应做到与其及时相结合,调整和创新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的制度,并进行总结传统的交易形式以及收入确认,保证施工企业总体上的发展能与才会工作的规划设计彼此适应,从而使对收入确认管理相关准则的构建所需能得到满足。除此之外,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方面也需要加强重视程度,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的干预措施实行系统系统性的价值分析工作,从多方面对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因素进行加以调整,以此对财会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创新。对施工企业建设的财会工作制度,还需对企业管理主要的工作内容实现制度上的分析,并与现下国内市场经济的形式特点相结合,推动财会工作制度的建全与创新。
对新收入准则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对施工企业在财会管理以及核算方面起到的作用是关键性的,提升企业在前期的融资方面、投资方面、决策方面以及税收规划等方面都从新收入准则中得到较大的效益。对新收入准则的规章制度企业应持严谨且重视态度,其中,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收入确认以及计量原则都提供了重要的科学理论依据,将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收入准则相结合,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使企业在决策与发展方面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从而将企业效益提升至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