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柏松,汪称意,张 宁
(1.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江苏 常州 213139;2.常州大学,江苏 常州 213164;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区域一体化水平最高、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1]。党的十八大以来,长三角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活跃、特色明显,成立了一批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为代表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多地积极探索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模式,总体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形成了较好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多年以来,常州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重大产业技术需求,引建了一批以中创新航技术研究院、天目湖先进储能技术研究院、中汽研(常州)汽车工程研究院、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为代表,由国内重点央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知名高校院所牵头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完善研发平台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在支撑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常州市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前身是“公共创新平台”,引进建设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具有非常好的基础。为增强常州市产业发展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2006年以来通过“走出去”开展“科技长征”,“请进来”举办“5·18”科技展洽会等产学研活动,着力引进建设了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公共创新平台。2006年11月,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术研究院成立,这是常州市首家由政府与高校联合共建的校地产学研合作平台;2007年1月,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成立;2008年9月,北京化工大学常州先进材料研究院成立;2009年9月,西南交通大学常州轨道交通研究院成立;2011年10月,江南石墨烯研究院成立;2013年10月,中科院与江苏省政府签约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苏中科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这是常州市首家省属科研机构。通过不断的建设发展,公共创新平台实施了一批高水平科技项目,转化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引育了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打造了一批高质量研发平台,推动了一批高规格特色学科,超前布局了一批高起点战略产业,为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2021年,常州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常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创新政策文件,鼓励海内外知名科学家、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著名科研机构在常州设立专业性、开放性、公益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全面提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社会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6月,常州市已累计建设了46家新型研发机构(见表1),其中省级36家,市级10家。从区域分布来看,平台覆盖了常州市所有行政管辖区域,其中,科教城18家,占比近40%。从共建单位分析,与中科院共建9家,与知名高校共建10家,与央企共建12家。从机构属性分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16家,企业性质的机构29家,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机构1家。
表1 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清单
2021年12月7日,常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常州市创新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常州市创新委员会,负责全市创新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高位协调、重要决策。常州市创新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主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22个市级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创新发展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市委编办为常州市科技局增设创新发展处,作为常州市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机构,为推动全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辖市、区也积极响应,配套成立了创新工作机构(机制),进一步助力常州市创新工作的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构建高位统筹、高效运行、高质推进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
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起步较早,在江苏省居于第一方阵。在空间布局上,以科教城、常州高新区为先锋,各辖市、区稳步推进;在服务对象上,以常州市十大产业链为主轴,逐步覆盖各主要产业;在建设水平上,以高层次、高起点为目标,兼顾数量和质量;在运行模式上,以民办公助为主导,强调自主式发展;在扶持政策方面,逐步明确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2018年专门出台了《常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给予最高5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2021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每年建设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0~20家。
围绕常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5G通信等先导产业以及新材料、智能制造、智慧能源等主导产业的创新需求,结合各辖市、区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建设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创业投资和创业孵化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截至2021年12月,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已累计获得江苏省科技厅支持32家,获得省级以上建设经费支持累计超7亿元。其中,2019年,常州市获得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科技重大创新平台)专项资金项目16项,争取省项目建设经费近6 200万元,项目数全省第1,经费资助总额全省第2。2021年,常州市9家新型研发机构获江苏省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1 460万元,列全省第2。
2017年12月,常州科技局组织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路演评审会,对当年新申报的新型研发机构项目,首次以项目路演的形式进行答辩评审[2]。项目涵盖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常州市重点产业领域。辖区政府负责人首次担任项目答辩人,进行项目推进建设表态发言,为有序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2017年,常州市共认定了安泰创明、中航锂电、中汽研、长江智能首批新型研发机构4家,市级财政支持经费1 600万元,实现了以重点央企、行业龙头企业为建设主体的新突破。截至2022年12月,常州市累计认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0家,已成为常州市推进创新中轴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引擎。
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好,涌现出一些成功案例,并初步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效,但是与南京、苏州等兄弟城市相比,尚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新型研发机构缺乏整体性、系统性规划布局,在数量规模、发展质量、功能定位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辐射带动效应不够明显,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部分机构甚至还面临生存的压力,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级层面缺乏对新型研发机构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2020年,常州市出台了《关于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对象仅面向2020年9月25日之后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而符合本项注册时间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很少,大部分符合新型研发机构基本条件的都无法参加此类项目申报和认定。南京市目前已建有400多家新型研发机构,而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目前有46家,只有南京的1/10,其中市级仅认定了10家,数量上明显偏少,集聚效应还没有形成。
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中事业单位性质的较多,管理体制较为滞后,用人机制不够灵活,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不到位,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足,无法有效激发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动能[3]。因此,亟待打破传统科研机构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建立与国内先进城市接轨的新型研发机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内生动力,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构建创新生态体系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创新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地位仍不够突出,技术、人才、金融等创新要素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已成为制约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关键瓶颈,主要包括创新服务意识还不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较低,创新人才团队不足,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不高,科技金融与区域发展的结合度还不高,新型研发机构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
4.1.1 充分发挥常州市创新委的创新引领作用
强化常州市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结合常州市“532”发展战略、“两湖”创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集中优势资源,饱和式投入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强化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协同推进。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链共性技术联合研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协同创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打造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一区一名片”,为更多优质国际科创资源导入落地搭建通道。推动创新政策持续迭代升级,优化支持方式、精简兑现流程、提升政策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科技服务业企业集聚,努力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创造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优质环境。
4.1.2 加强对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引导
通过机制创新、政策宣传等手段,打破完全依靠政府投入和扶持的传统治理观念,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发展模式,实现自我造血功能[4]。进一步破除制约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帮助新型研发机构解决有关项目申报、投融资等方面的问题。探索投资多元化、管理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新型机制,组建新型研发机构理事会,负责统筹规划、章程制订、人事及薪酬管理等重大事项,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可由首席科学家、高层次创新创业人员担任,全面提升平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创新能力。
4.1.3 建立“科技研发+产业孵化”的发展模式
加强各新型研发机构间的协调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和技术特长,承接技术水平更高、集成度更高的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努力提升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开发和技术攻关能力。开展股权激励、项目经理等创新制度,提升现有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水平。持续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一所(院)两制”改革,形成基于目标任务和利益捆绑的建设机制,推进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探索推进紧缺人才“编制周转池”“双落户”等灵活用人机制。推行“双聘制”,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中优秀的科技型企业家,分别与高校院所和企业签订聘用协议,校企共引、共育、共享高层次人才。
4.2.1 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促进新型研发机构组织形式的多元化发展,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民间组织等不同类型的单位都能成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主体,逐步形成校地合作共建、校院(所)企共建、企业自建等多种建设模式。同时赋予各类投资主体更多选择权,扩大新型研发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自主权,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形式的比较优势。实行投管分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市场化运行机制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打通科研开发和产业应用链条,不断发展壮大科技创新主体,极大释放科技创新活力。
4.2.2 创新企业化管理机制
在管理模式上,探索新型研发机构无主管部门、无行政级别,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形成体制上的“四不像”,享受各种政策红利。在决策机制上,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主任)负责制,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在人员编制上,设立“三无”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无编制、无级别、非财政补助,自收自支,独立运作。对研究人员采用聘用制,以事业部制代替课题组,以聘用制打破终身制,集聚培养一批具有原创精神和源头创新能力的研发人员和团队,逐步形成综合创新、跨界创新、交叉创新的人才队伍体系。
4.2.3 创新市场化激励机制
支持常州市新型研发机构采用合同制、动态考核等市场化管理制度,打破传统研发机构固有的薪酬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化的机制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在薪酬机制上,高层次创新人才是推动知识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发展的骨干力量,按较高的市场化薪酬水平吸引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在用人机制上,打破常规,英雄不问出处,大胆启用创新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青年才俊。
4.3.1 多方联动推进,完善政府服务体系
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加大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力度,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多方联动推进机制,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做出成效。各辖市(区)结合重点和优势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为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办公和研发及产业化用房、科研仪器设备等科技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常州市本级财政对经辖市(区)培育、高端人才集聚到位、研究方向明确、运行机制良好、造血功能强大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政策配套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采用无偿拨款、股权投入、科技金融贷款等“组合拳”进行扶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
4.3.2 开展精准对接,深化科技金融服务
进一步打通银企沟通渠道,以银企对接、园区送政策、项目融资路演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推广宣传。结合常州“国际智造”创新创业大赛,重点面向竞赛优胜、发展潜力大的项目提供有效的融资解决方案。依托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加速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推动高等院校专利资源和创新要素向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实现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维权、导航预警协调联动。推进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助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化解新型研发机构融资难题。
4.3.3 优化政策体系,构建创新人才高地
瞄准科技竞争前沿和未来发展制高点等“高精尖缺”领域,围绕新型研发机构创新需求,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按需支持”的方式,加快集聚未来产业战略科学家,打造“硬核科技”的“硬核力量”。充分释放中以常州创新园、中德创新产业园品牌效应和通道效应,加大力度引进国际一流人才,常态化开展“创业之桥”“引凤工程”等活动。出台“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给予生活、租房和购房补贴。建立系统集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平台协作的人才服务体系,帮助解决人才关心的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等问题。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机遇,高质量推进常州市“532”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着力打造长三角创新中轴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常州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培育建设一批以股权结构多元化、研究开发核心化、人才团队高端化、机构设置企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政企共建一体化为核心内容的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引领作用,为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