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出新空间 节出新天地
——潢川县以节约集约用地服务发展纪实

2022-11-10 19:02匡晓伟
资源导刊 2022年9期
关键词:节地集约闲置

□ 匡晓伟

“2017 年以来,我们累计实施拆旧复垦项目20 个批次,腾退建设用地指标4.5 万亩,既节约集约了土地资源,又拓展了发展空间。”近日,在潢川县拆旧复垦项目现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潢川县将节约集约用地贯穿土地管理全过程,以规划管控为引领,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精打细算,用好用足每一块土地,不断提升全社会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规划管控

潢川县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及布局安排,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后再开工建设”要求,该县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修编,编制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发布《潢川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城市用地管理规定,不断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充分发挥规划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

目前,潢川县委、县政府本着“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的理念,高质量编制“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其间,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现代公司等单位,用前瞻30 年、编细15 年的眼光,坚持“守底线、谋发展”,统筹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严格划定落实“三区三线”,实现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优化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从源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约集约

潢川县立足用地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努力转变用地方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用地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强度以及产出强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地技术与节地模式,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严控建设用地增量。该县要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污染程度低的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项目以及不符合相关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着力盘活存量土地。该县通过盘活存量用地方式保障各类项目用地,引导重点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积极挖掘农村土地资源潜力,以“空心村”“危旧房”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为重点,推进农村宅基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积极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将每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污染排放、单位产出等使用要求和标准明确,实现“拿地即开工”。

大力推广先进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该县将自然资源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第一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第三批)》结合实际进行借鉴。在城市建设中推进土地地上地下综合开发,发展城市综合体、商业综合,推进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运用节地技术,减少非主体功能设施用地,进一步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与高质量发展。

严格供后监管

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之一。为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潢川县发布《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工和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

对于供后监管发现的问题,该县严格实施处置措施,对涉嫌构成开工和竣工违约以及闲置的项目,及时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调查,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对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经县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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