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工作,有效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于2022 年1 月24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支持和鼓励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企业等组织和个人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相关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并对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此外,该《办法》从监测网络建设、监测与信息报送、预测预报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办法》指出,农业农村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别编制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规划或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共建共用、聚点成网原则,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
监测与信息报送方面,《办法》指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实行定期报送和紧急报告制度。其中,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区域站、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重点站应当及时收集汇总本行政区域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按照要求定期报送。其中,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关键时期,实行一周一报制度。
预测预报方面,县级以上植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会商制度,及时组织相关专家综合分析监测信息,科学研判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应当包括农作物病虫害发生以及可能发生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度以及预防控制措施等内容,并注明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等。
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分为长期预报、中期预报、短期预报和警报。长期预报应当在距防治适期30 天以上发布;中期预报应当在距防治适期10天至30 天发布;短期预报应当在距防治适期5 天至10 天发布。农作物病虫害一旦出现突发、暴发势头,立即发布警报。
此前,农业农村部还公布了《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包括草地贪夜蛾、飞蝗、草地螟等10 种虫害和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稻瘟病等7 种病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