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欢
(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沈阳 110000)
夏可河是新疆图木舒克市永安坝北库的主要泄洪通道,其位置位于永安坝夏可河泄洪闸和叶尔羌河岔口处,结束点位于50团夏河营境内和叶尔羌河下游交汇处,6+300~11+500段左岸为图木舒克市,河长37.61 km。夏可河0+000~6+300段、11+500~21+000段无正规的防洪堤或护岸,除自然河岸外,绝大部分堤防及护岸工程是临时性的梢木土石工程,多采用梢木卵石坝,梢料草皮筑堤或用编织袋装砂压梢坝,少数采用铅丝石笼护坝。工程标准低,使用周期短,抗洪能力差。夏可河现状利用情况见表1。
表1 夏可河现状利用情况
规划岸线边界线划分标准:(1)无堤自然河段,临水边界线以2 a一遇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划定,外缘边界线以10 a一遇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并加外缘生态控制区划定。(2)有堤河段,临水边界线以临河侧堤肩划定,外缘边界线以背水侧堤脚外护堤地(管理范围)划定。
根据2018年8月8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编制河道(湖泊)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的通知》(新水办水管〔2018〕54号)》,规划过程中底图精度一般采用 1∶5000~1∶10 000 比例尺,山区及人类活动较少区域可采用1∶50 000比例尺。平面控制系统为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控制系统一为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目前第三师测绘局仅有部分地区的1∶10 000 及1∶50 000 地形图、遥感卫星影像图及土地利用数据、航拍的1∶50 000老地形图,同时需结合奥维图及谷歌地图开展规划工作。最后采用河道大断面实测地形图复核管理范围边界线。
通过水文计算,第三师图木舒克市防洪标准为50 a一遇,对应夏可河的设计洪水分别为50 m3/s、200 m3/s。运用HER-RAS软件从河流下游向上游推求P=2%洪水水面线结果见表2(糙率0.03),典型横断面见图1,纵断示意见图2。
表2 夏可河设计水面线成果
图1 典型横断面
图2 夏可河水面线纵断面
夏可河河道位于冲洪积细土平原区。该段河床逐渐变宽,较平坦,河宽一般0.1~0.3 km,局部宽约0.7 km,河道纵坡1/3000~1/6000,农田水利设施广布,两岸多分布胡杨林、沙丘、耕地等,局部分布有盐碱荒地。夏可河河床很浅,弯曲发育,河汊增多,河道不稳定。洪水期引起泛滥,河水携带的细粒物质沉淀淤积,形成冲积、湖积平原。在中下游地形坡度更缓,风蚀作用严重,分布众多的风蚀洼地,固定和半固定沙丘,林地表面被风沙覆盖,洼地内出现有盐碱地。借助卫星俯瞰图,可见夏可河自2005年以来河道河势变化较大。
夏可河未编制防洪规划与采砂规划,也非生态保护区。河道两岸均分布农田及村庄,有已建护岸约37.62 km,目前无其他景观工程及开发建设项目。功能区划要人水和谐、协调发展、适用生态,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要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要与相关水利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夏可河近年来岸线利用发展较慢,现状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水平年与新一轮城、镇总体规划修编一致。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办河湖〔2019〕394号)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文件《关于印发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的通知》(水总研〔2008〕252号)等文件中技术要求,将夏可河分为三段,6个功能区,均为控制利用区[1]。整个河段均需避免进一步开发可能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等带来不利影响,需要控制或减少其开发利用强度。
(1)夏可河泄洪闸尾水段。 该河段河道河势基本稳定,左右重点冲刷段均有石笼护岸,河流基本无变化,本河段是保证夏可河泄洪闸正常运行的关键河段。近期,夏可河泄洪闸拆除重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该河段作为重点整治河段,该河段划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2)夏可河城区段。 该段河道属于图木舒克市城区河段,沿线分布有堤防、护岸等,河段河势基本稳定,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河道有多处弯段,存在淘刷现象,影响该河段的水利工程、农田和道路的保护,部分河段已经采用石笼护岸进行保护,部分堤段修筑有巡线道路,该河段划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3)夏可河郊区段。 该段为蜿蜒型河道,沿线两岸分布着农田及村庄,两岸有零星护岸,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河道有多处弯段,存在淘刷现象,影响该河段的水利工程、农田和道路的保护,该河段划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对于岸线控制利用区,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控制和引导,要根据河流总体的防洪布局,以及左右岸、上下游不同的防洪形式,严格控制岸线利用项目对防洪的累积效应[2],严禁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3],河道管理单位应清退破坏原始河道的砂石料厂,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研究制定岸线保护与利用制度和强化岸线综合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公众利益和人民财产安全[4]。
夏可河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正式印发后,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文件,是贯彻落实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岸线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依据。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沿河产业布局规划等各专项规划制定应与本规划相协调,建设项目立项需符合规划要求,严禁建设与规划不符项目。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水产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划定应充分考虑岸线功能分区管理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作用。
(1)组织措施。 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明确各级河长岸线管理职责,建立“一个部门统筹、一条线管理、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涵盖县、乡的“二位一体”岸线管控机制。
图木舒克市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合理划分河道管理事权,科学界定共同事权,明确责任边界和监管主体,充分发挥各级积极性。
细化升级河长制,建立岸线规划与管理示范区。以生态文明示范区、重要自然保护区等为依托,选择典型岸线区域,在设立总河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可按照管控等级、分区特点,分别设置不同等级的河长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2)管理措施。 依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岸线利用与保护相协调和统筹管理的措施及政策制度,完善法规,加强监测和管理。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 做好河势、河床变化、水流、水质的监测,及其与沿河开发利用和治理活动相互关系的分析工作,实施动态监控管理。利用遥感监测、大数据、移动互联等高科技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岸线管理保护工作[5];开展动态监测,建立岸线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适时制定出台岸线保护的法规或政策性文件。
(3)经济措施。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夏可河岸线开发、保护和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岸线边界线定桩、按步骤调整、清退非法和不合理占用岸线等项目;进一步强化资金的统筹与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依托重大项目,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地方公共财政投入,将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保障,将工程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工程建设计划安排。
开展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是合理、科学、规范、高效实现岸线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为做好夏可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本文在实际踏勘现场、多方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计算、分析洪水水面线,明确了岸线功能区划,并提出了管控与保障措施。规划对于夏可河日后开发利用具有指导意义,对类似河流功能区划也具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