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潇婉
互联网时代,非理性社会事件发生导致了处于矛盾焦点中的当事人在网络社会中失语,并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综合分析最近发生的非理性社会事件,笔者将其特征总结为:某人在网络中的形象坍塌,人设被毁,并对其现实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其个人精神产生重创的事件,它在本质上是网络暴力的一种全新表现形式。一些自媒体发声没有门槛,“把关人”角色缺失,而群体极化则是导致某个人“网络社会失语”的幕后推手。本文借助“罗冠军事件”的舆情数据,综合考量社会时代背景、文化背景、媒介技术等各方面因素,希望全面揭示反转型网络暴力事件的舆情发展阶段、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动因、阶段特征、演化态势等。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曾指出:“生活在群体中的个体容易被群体领袖通过舆情误导和左右,从而丧失辨别真伪的能力,变得情绪化和非理性化”。1976年,戴维·迈尔斯和赫尔穆特·拉姆第一次正式定义了“群体极化”的概念:“在统一的观点上,经由群体讨论之后所形成的群体态度,往往比讨论之前群体成员个人态度的平均值更趋向极端化”的现象。自媒体时代,王邈、蒋一斌将其解释为网民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网上交流后,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和行为。综上所述,笔者将“群体极化”总结为:在后真相时代,网民围绕某一公共事件,由情绪表达主导的立场、态度、言论与行为引导舆情发展,在经过网络平台的讨论后呈现极端化的一种表现,不仅包括支持与反对程度的极端化,也包括负向与正向情绪的极端化等。它主要由于“回音室”和“信息茧房”效应无限放大,最终导致“局部民意”及“狭隘民意”。从心理学领域进行剖析的学者则认为群体极化的现象是由人们普遍存在的相对剥夺感、社会不公感、信任缺失感、弱势认同感、社会焦虑感等各种心理因素相互叠加形成的心理动因所导致。自媒体时代, 群体极化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如:非匿名性、异质性、情绪化和理性化的交织、群体黏性不强、话题演化更为迅速等。虽然目前国内在群体极化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以非理性社会事件中的网络舆情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的文章数量和内容深度尚不足,缺乏基于具体案例的实证研究。
基于以上研究短板,本文将结合热点案例“罗冠军事件”深入研究自媒体时代非理性社会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发展阶段、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动因、阶段特征、演化态势等。主要讨论的问题包括:
1.随着事件的发展,舆情是否会出现多次高峰期?
2.不同舆情发展阶段,网络群体情绪的极化程度与非理性表达程度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
3.群体极化现象中的网民情绪倾向占比?
4.在舆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公众关注的角度有何不同?
近年来发生多起在互联网空间酝酿发酵的非理性社会事件,由于“罗冠军事件”在法律层面已有定论,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较为明晰,因此选取此次事件为研究案例。按照该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关键节点和百度指数的折线变化趋势,笔者将舆情演变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引爆期: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31日;延续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日;反转期(高峰期):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6日;消退期: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7日;尾部高峰期: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0日。
根据2020媒体公信力报告中排序前十的媒体平台,选取事件的发源媒体:微博,作为信息抽取平台。以“罗冠军”为关键词,选取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9月20日为时间节点进行抓取,共获得有效微博博文21717条,评论9298条。通过随机抽样共获得514条样本数据,包括微博博文样本364条和评论样本150条。
根据本文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所关注的“发文主体”“情绪极端程度”“情绪倾向”及“内容关注角度”等主要变量。按照本事件网络舆情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对比分析。“情绪极端程度”借鉴相关研究将博文内容和评论所反映的情绪极端程度以量表方式呈现,把每一条留言中呈现的情绪极端程度用数字1至5表示。“情绪倾向”根据刘丛等研究者对微博情绪的分类,结合本事件博文中的情绪倾向,将认可、恐惧、质疑、担忧、反对、愤怒、无奈、惊奇、无明显情绪九个类别作为分类指标。
主要通过对文本和评论的测量来综合判断“罗冠军事件”中网络情绪极化的程度,并将其作为事件背后群体极化现象的量化依据:一是情绪极端程度的测量;二是正、负向情绪在推动舆情发展中的占比。
2020年8月29日,梁颖发博文称自己被罗冠军强暴并被迫接受爱意。当日,罗冠军亲自发微博澄清,否认此事,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此时罗冠军已被大多数人认定为“嫌疑犯”,并遭到网络暴力的攻击。事件的百度指数在8月31日达到了第一个顶峰。随着更多证据的爆出,9月3日晚 ,梁颖清空微博或设为仅自己可见,9月4日,罗冠军@L倔强青铜10431在微博发布长文《罗冠军的自白与呼吁》,称这段时间生活受极大影响。百度指数在9月4日出现了二次高峰。9月5日晚,事件出现关键性反转,梁颖发道歉声明:罗冠军并未强暴我,是我的个人认知出现了偏差,向公众及其家人道歉。9月6日百度指数达到了第三次高峰,也是整个事件百度指数的最高值,随后逐渐回落。9月18日,当事人罗冠军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当日,百度指数出现了一次低幅度短时间的回升后,于9月19日迅速回落。
网博文和评论内容的统计分析显示,网民的情绪极端化程度最高值出现在舆情的引爆期,反对罗冠军并进行强烈谴责和辱骂的占比47.5%,非理性表达是这一阶段博文内容的明显特征。而在真相被揭露的反转期,情绪倾向以无明显立场的中立态度为主,公众的表达更趋于理性。例如“狼来了的故事多了,真正的小白兔要怎么办?”“以后你还敢相信女生发微博维权吗?”等思考性言论居多。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网民的情绪表达主要以负面情绪为主,尤其是在舆情引爆期与反转期,网民的负面情绪表达倾向最为明显,呈现出由情绪倾向的极端化所引发的群体极化现象。
在舆情的引爆期,微博博文与评论中的情绪倾向均以愤怒为首,占比分别为52.5%和40%,其次是:质疑、无明显情绪等。这一阶段,网民对罗冠军的道德和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在舆情反转期,网民的情绪倾向同样以愤怒为主要特征。对于被愚弄的网民在感到愤怒的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质疑,负面情绪的针对对象不仅是梁颖,更多的转向媒体与情绪极化的网民,并从第一次的群体极化现象中发现问题、进行反思,以质疑的态度分析多方原因。
在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第一阶段(舆情引爆期),微博博文关注角度占比最高的是道德层面。在事实真相不明的情况下,发表了以维护正义、同情弱者等为关注角度的博文内容。舆情延续期,公众的视角集中于:道德、偏激的网民和其他(包括情绪宣泄等)层面,这一阶段网民的情绪依然处于非理性状态。
事件反转期的舆情热度达到最高峰,但统计数据显示,网友并没有大量地针对事件发起人“梁颖”进行舆论攻击,而是更多地关注造成罗冠军“网络社会失语”的始作俑者:“偏激的网民”,其次是:道德和媒体。此外,大量网民关注到假借“女性/弱者”之名博取网民关注的失德行为,以及微博热搜暗箱操作、媒体舆情引导失范等。
在舆情的消亡阶段与尾部高峰期真相彻底被揭露,关于事实的争议很快消失,网络看客兴致减弱,时间迅速抚平了网民极化的情绪,关注此事的群体数量逐渐减少,关注此事的角度也更加趋于理性,在这两个阶段“偏激的群众”“法律”“真相”成为群体关注的主要层面。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对非理性社会事件中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动因作出以下归纳:
存在于自媒体平台场域的网络舆情群体极化现象主要体现出巴赫金狂欢式中全民性、平等性和粗鄙性特征,在自媒体成为主要信息获取渠道的当下,技术赋权使网民都可以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而在此类事件中,由于极端情绪和极端态度的推动以及网络匿名性等特征,舆情内容呈现低俗、暴力、非理性等特征。持统一观点网民之间沟通壁垒的消除与态度的空前统一是大众狂欢化的体现,持相同意见的网民甚至以抱团取暖的方式形成统一阵营与持其他观点的网民之间进行辩论,而最典型的表现是脱离事件本身,转移到对社会角色、人际关系、道德等领域的讨论。大众狂欢推动舆情不仅仅是狂欢的形式,更在于形式背后的诉求,根据研究呈现的统计数据发现,争取男女社会地位平等和权利意识的觉醒、要求强化媒体“把关人”角色、提高社会文明化程度是群体极化网络舆情事件中的本质诉求。
网络信息的算法推荐模式成为主要的推动力量。由于受众思维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性,不会考虑过度使用技术造成的负面效应,因此导致的“信息茧房”“过滤气泡”“回声室效应”等,将越来越多意见一致的网民聚在一起,也使一开始仅仅只是关注话题的网民接触到越来越多相关信息而不断强化其观点,尤其在自媒体平台理性情绪和态度更加容易形成网络共鸣。
在后真相时代,网络群体的主要关注角度并非事实真相,更多的是以情感宣泄为主要目的的非理性发声,直到舆情消退期和尾部高峰期,网民的关注角度才转移到法律和事实真相的层面。究其原因,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才是造成极化现象产生的根源:社会推崇的价值,人类的追求目标,正误的评判标准等是网络舆情发展的无形力量。法兰克福学派学者赫伯特·马尔库塞认为媒介即意识形态。尤其是信息时代,社交平台、信息聚合平台等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通道,基于用户行为大数据而产生的算法推荐成为网络信息推送的主要方式,统计数据呈现的极化特征背后更多体现的是一些网络媒介组织对资本的追求。承载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和价值引领责任和义务的不仅仅只有主流媒体,自媒体平台组织者和管理者更应树立榜样意识,从内容生产、信息传播、推荐方式等诸多环节凸显“把关人”角色,在智媒环境中、在法治国家视域下、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在利益与秩序的平衡中积极寻求良性发展对策,在引流与盈利的同时协助社会塑造网民正确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