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苗
用身份证办张银行卡,再配套办理电话卡和U盾,转手将这“四件套”卖出便可轻松获利!据了解,在不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出售一张卡的收益在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不等。
2022年9月6日,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办理情况、案件特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打击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检察白皮书(2020—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会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赵琪昊介绍了检察履职的主要情况,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网络犯罪检察办案团队负责人谈颖颖介绍了典型案例。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犯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互联网介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推广等情节严重的行为,最常见的类型是为他人提供银行卡或者微信账号等用于收取违法所得。随着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随之升级。
低经济投入、低体力投入、快速回报……庄某曾因开设赌场被判刑。后在朋友的介绍下,下载了某手机App并加入指定QQ群,想通过“跑分”接单的模式赚点“零花钱”。他根据QQ群客服的要求,通过“上分充值”操作,将自己的钱变成App中的虚拟分;之后利用其注册并实际控制的“空头”商铺进行电子收款,将“经营”收入抵扣虚拟分,从事非法“跑分”活动。
据承办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沈怿昕介绍:“在资金的循环下,庄某可以从中不断赚取佣金。根据平台规则,庄某从事的‘跑分’派单接单模式,佣金比例为3‰,也就是每‘跑分’1万元,可以赚取30元佣金。”据庄某交代,他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来身份证,并使用这些身份信息办理了多张营业执照,然后使用营业执照在电子支付平台上申请收款码,拿到多份收款二维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庄某先后使用自己妻子、岳父、小舅子、表哥及多个朋友的身份信息办理了约80个商户电子支付账户。
在该起案件中,检察机关抽丝剥茧追溯QQ群聊天记录,查微析疑发现线索,交叉印证夯实交易证据。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庄某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庄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从“年龄”来说,帮信犯罪还很“年轻”。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中新增了此罪,从当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但帮信犯罪法律条文在设立之初一直很“安静”。根据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2019 年之前,关于帮信犯罪的文书不足百份,2019年有所增多,达到百份。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了帮信犯罪以“情节严重”作为入罪要件。之后,帮信犯罪的适用迅速扩大,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12.93万人,同比上升 8.43 倍,帮信犯罪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第一罪”,同时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三低”现象突出,“9 0后”“00后”系高发人群。据静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赵琪昊介绍,“目前帮信犯罪案件作案人员中‘三低’现象突出,即低年龄、低学历、低收入人群占比较高”。据《白皮书》数据显示,其中“90后”“00后”占65.48%,无业人员占31.55%,初中及以下学历占59.52%。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在办理帮信犯罪案件中也发现,用于实施诈骗的电话卡、银行账号等,有一部分来自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已年满16周岁,但由于年纪较小、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少及缺钱等特点,容易被“买卡卖卡”犯罪团伙教唆。
小华是一名16岁的少年,因缺少家人管教,经常流连于酒吧等地。在此期间认识了不良朋友黄某。2021年2月,黄某建议小华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贩卖给他。虽然,小华隐约知道银行卡将会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小华还是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分别以一套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黄某。2021年3月,小华名下的银行卡牵涉一起网络信息诈骗案,涉及全国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6万余元。6月22日,小华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民警抓获,经检察机关讯问,小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小华初次犯罪且主要源于法律知识浅薄、社会经验不足等原因,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法律精神,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经综合考虑,最终作出相对不捕决定。
第二,帮信犯罪轻刑化。据静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赵琪昊介绍:“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静安区检察院积极打击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批准逮捕129件166人,提起公诉110件147人,帮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49%。”据了解,人民法院已判处刑罚的人员中,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及以下刑罚的人数占帮信犯罪案件总判决人数的57.23%;适用缓刑的人数占帮信犯罪案件总判决人数的8.8%,总体呈现轻刑化。
第三,作案手法隐蔽,易形成“黑灰”产业链。初期,上游犯罪团伙多在通信组群等发布“兼职广告”招募人员办理“四件套”。后期,犯罪分子使用加密聊天软件,以办理贷款等名义招揽供卡人,事后删除聊天记录;现金支付好处费,让供卡人亲自送卡至指定地点,或者事先统一口径以逃避侦查等,作案手法不断升级、隐蔽。
此外,部分案件使用“跑分”模式。犯罪嫌疑人根据上游犯罪人员指示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充值”,继而为犯罪分子“跑分”走账,从中赚取“手续费”。部分案件使用“错配”模式,将网络赌博赌资等违法资金与正常用户购买手机充值卡的资金实现“错配”,经层层转账、交易后,最终以虚拟币形式流入境外。上述模式使犯罪赃款被打散后快速转移,隐蔽性更强,资金转移更快速,易形成“黑灰”产业链。
针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广泛发动,强化宣传引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灵活运用多种手段进行普法宣传。拍摄反诈“微电影”提升辐射力,“云直播”检察官公开课等扩大覆盖面,打好普法宣讲“进社区”“进校园”“进楼宇”组合拳。
静安区检察院还录制《法眼看天下》广播节目,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犯罪的危害与防范等社会关注热点,开展针对性宣讲,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对未成年人采取“预防为主”的教育宣讲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针对犯罪手法的变化趋势,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社会公众予以风险提示,提升公众对于此类犯罪的“免疫力”。
大数据时代,面对帮信犯罪手法更新迭代,资金转移快速隐蔽,跨区犯罪态势上升的情况,检察机关不断提升素质,深化专办机制。比如静安区检察院会同区公安、法院组织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重点围绕帮信犯罪及电信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罪名,对相关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深入学习,增强办案人员知识储备。
电子支付平台也不断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遏制。当电子支付平台发现存在某“空头”商户的收款二维码资金流动异常时,会冻结相应账户的收款功能。比如在庄某“跑分”过程中,就不断出现支付宝账户收款功能被永久限制的情况,这对犯罪分子作案设置了一定的障碍。
据了解,帮信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名对类似犯罪的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斩断非法买卖链条,对打击网络犯罪具有积极意义。而且除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外,实施帮信犯罪的行为人还会被施以信用惩戒,5年内不能进行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且不得开立新账户。
千万记住:向他人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等账号,等同于成为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提醒各位,勿贪蝇头小利,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