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流域水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

2022-11-08 19:23张新贵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
珠江水运 2022年7期
关键词:屯河河道流域

◎ 张新贵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

1.头屯河概况

头屯河发源于天山山脉的喀啦乌成山北坡,是乌鲁木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和昌吉市行政界河,东与乌鲁木齐河相邻,西与三屯河接壤。头屯河全长190km,流域总面积2885km,其中三区流域面积为1638km,流域最高峰海拔4562m,地势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依次为:高山、中高山区、山前倾斜平原区以及沙漠区。头屯河径流补给来源,冰雪融化,降水为主,多年平均径流2.47亿m。东岸属于乌鲁木齐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管辖,西岸属于昌吉市行政辖区,在流域下游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的行政辖区。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头屯河一直在乌昌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沿河两岸从上游到下游采矿业、工业、农牧业和旅游业开发并存,村、镇、城市、团场等就地建设,且各属不同的行政管辖,呈现面不广、线不长、相对集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流域内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多民族聚集,自然资源丰富,是自治区重要的粮棉基地、副食品基地和钢铁生产基地能源基地。

2.头屯河流域水环境存在问题

2.1 水城岸线管理保护问题

(1)由于之前没有系统地编制河道岸线管理和保护方面的相关工作方案,河道岸线确权划界工作未完成,河道岸线利用管理工作中缺乏具有法律效率和可操作的依据,《头屯河河道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也未编制。没有在统筹行洪、输水、河流生态与环境要求的基础上对岸线资源实施科学、合理配置,致使在河、湖岸线利用管理工作中缺乏具有法律效率和可操作性的依据,造成河道岸线开发利用过程中,没有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河道岸线利用管理工作方案,各岸线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各自为政,出现了诸多问题和岸线利用与管理上的混乱。头屯河沿岸企业无序侵占河道岸线资源,随意在河道倾倒废弃料、排放污水,导致该区域生态环境和水环境质量遭到严重破坏,加之河道砂场超量、超深开采砂石料,造成河道部分断面不断坍塌,水土大量流失,严重破坏头屯河水质和河道生态系统,而各个单项河道线开发利用项目仅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造成河道岸线利用随意性大,利用位置及方式等不尽合理,不仅浪费岸线资源,还对环境和河道岸线资源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影响到河道岸线资源的后续利用。

(2)对河道管理法规宣传不够,群众保护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头屯河河道两岸民众缺乏河道管理法规方面的了解,导致群众的河道保护意识淡薄,部分民众甚至对河道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有抵触心理。

(3)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多头管理,自行其是,未形成合力。岸线的开发利用管理涉及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部门间、行业间、流域间、行政区域管理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缺乏对岸线的防护。

(4)环境保护以及开发利用功能缺乏统筹,导致政令不一、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等现象,岸线利用管理体制不顺,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给河道湖泊岸线资源的利用管理带来困难。

(5)由于长期以来河道岸线确权划界工作未完成,沿河河岸存在无序开发的现象。清水泉度假村、清水湾度假村、香草园度假村、江盛度假村等度假村存在旅游项目和水上运动设施侵占河道现象;硫磺沟镇新疆硫云花海农业观光园规划图标识水上运动在河道内,侵占了河道;南山牧场八一林场桥上游段、谢家沟社区、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农家乐、南山种羊场乌鲁木齐草原检查站段河道存在私建防洪堤侵占河道现象。

(6)未经批准建设建筑物。经实地探勘,伍怡天宇建筑有限公司砂厂段存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建设取水口和引水渠道等非法建筑物的现象。

(7)采砂监管粗放,占用水城岸线。头屯河河道内有鑫元源砂厂、冶金建设公司砂厂、兴虎砂厂、硫磺沟镇通泽清淤场、阳光永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砂厂等,虽然目前多处砂厂已被关停,但部分废弃采砂厂弃料推放河道内,占用了水域岸线,主要包括硫磺沟镇通泽清淤场、冶金建设公司砂厂、头屯河东岸伍怡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砂厂等,且伍怡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砂厂附近还存在围垦导致河道束窄问题。

(8)违法养殖设施侵占河道。阿什里乡金涝坝村、南山种羊场、谢家沟社区等存在散养户在河道两岸设置牲蓄圈舍、侵占河道现象,六工新庄上村在河道洼地修建渔场,使河道流向变道。

2.2 水环境问题

2.2.1 水污染问题

1)头屯河沿岸排污工业企业目前大部分均已搬迁和关停,兖矿新疆矿业硫磺沟和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工业园生产污水经过工业污水处理后排放。经实地踏勘,兖矿新疆矿业硫磺沟煤矿、头屯河东岸伍怡天宇砂厂污水虽经处理,但排放未能达标,对头屯河河水造成了污染。

2)两岸村庄较多,人口稠密,部分农村所处地区落后,污水管网在农村覆盖率相对较低,沿河部分居民环保意识不强,生活污水随意倾倒,直排入河。经实地踏勘调查,新疆农业大学实习林场工程区、原庙尔沟乡居民点等均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对头屯河河水造成了污染。

2.2.2 处理后的污水仍有发黑发臭现象

经走访调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昌吉市六工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均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但根据实地踏勘,其排出的处理后水体颜色发黑,仍有刺激性气味,且有少量泡沫。此外,乌鲁木齐市永红针织厂现有1座生活污水渗井,渗井位于头屯河河道边,与河道距离过近,渗坑内污水易进入河道,影响头屯河水质。

2.2.3 农业面源污染

头屯河下游属于乌鲁木齐周边重要农业生产区,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废弃农膜残留是农业面源污染产生重要途径之一,农药、化肥通过灌水、空气、土壤散逸入农业生产环境中,造成污染,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农药瓶,肥料袋在田间随意堆放,农民不重视施有机肥,只是图省事,导致过量使用农药,污染土壤和周边水体,对下游头屯河产生重大威胁。

目前流域内测土配方施肥比较率依然较低,有机肥使用也较少,存在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三工镇南头工村头屯河沿岸区域。

2.2.4 家禽养殖污染

目前头屯河流域畜禽养殖大都为散养户,依河两岸的溪流河沟而建,分布散,且大部分未办理有关手续,基本属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未有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通过溪流河沟或者河道岸坡汇入头屯河道中,对头屯河河水产生较大影响。

2.2.5 水产养殖污染

水产养殖所产生的废物主要有鱼类未食用的饵料、排放粪便及其他排泄物,直接排放入河污染河水水质。如头屯河下游五一加气块场鱼塘和昌吉市六工镇段河道沿岸两侧大面积鱼塘的养殖用水基本都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入河,造成了河水污染。

2.2.6 生活垃圾入河

头屯河沿岸绝大多数城镇区域生活垃圾均经收集后集中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但经现场调查,目前仍存在部分沿河城镇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入头屯河河道内的现象,如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八一林场桥附近、谢家沟社区、昌吉市庙尔沟乡居民点等。

2.3 水生态问题

2.3.1 水土流失

头屯河沿岸人类活动较多,长期的人类活动对头屯河流坡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头屯河沿岸有多家煤矿,现大多数已经关停,但经实地调查,发现头屯河泰和通达煤矿虽然已关停,但因其对开挖造成的矿坑未进行恢复,加之硫磺沟镇段砂厂采砂等活动,均造成引起河道下切,改变河道走势,冲刷河岸,且砂坑和矿坑回填及废料堆平整不彻底,造成了水土流失。

2.3.2 河道淤积

头屯河流域灵香山大桥乌-伊公路段,因长期的流水冲击,河道岸土壤经过不断地迁移、沉积,造成河道淤积,减弱了河流水体流动性,恶化了水生态环境。

3.头屯河水环境恢复和保护管理措施

3.1 水资源保护措施

(1)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在流城内通过农业节水和生活节水,提高用水效率。

(2)关闭中高山冰川、积雪水源涵养区内已建矿业。清理现有煤矿矿区尾矿库,废石场、渣场等一切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对矿区轨地进行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现有矿山及矿山道路两侧边坡实施土地修复与恢复。

(3)实施严格的草畜平衡制度,现状草场载畜量和非农业开荒耕作,对庙尔沟乡附件草场退化严重区域划定禁牧区,并实施草场阶段性禁牧,其中高山茱萸水源涵养区地实行季节性休牧,并分区轮牧和围栏封育,从而恢复草原水源涵养能力。

(4)头屯河上游高山区植被状况较好,实施封山育林措施对山区及河谷植被进行保护和育林更新,加强封育管理,增强该区域植被覆盖度。

(5)严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的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制定头屯河流域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限制纳污排放。

3.2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措施

编制《头屯河河道岸线利用综合管理规划》和河道确权划界工作计划,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和河道两岸规划发展。对重点河道、水域岸线、河道采砂进行动态监控,严格规范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旅游。

对重点河道、水域岸线、河道采砂进行动态监控,对违法违规项目信息及整改情况依法予以公布,建立河道管理信息报送制度。

3.3 水污染防治措施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监测,对污染源进行调查,摸清入河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污染,迫使流域内各地节流控污,促进污染减排,迫使流域内各地提高排污标准,迫使各地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加强河道监督和监管,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3.4 点源污染防治措施

河道岸线穿越村镇段是河道重点污染源,建立河道岸线封闭系统,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利用河道调坡、生态基流、防洪工程等,从多角度出发管理重点段河道。

3.5 面源污染防治措施

进一步落实流域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实施农业测土配和有机肥料的推广使用。

3.6 水环境治理措施

3.6.1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按照环境保护部新发布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建设任务要求如下: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建立水源区水体污染应急预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保护建设,完善保护区隔离防护并设置警示牌和标识牌,单一水源供水的应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3.6.2 对污染源实施源头控制

对头屯河流域上游区范围内封山育林,轮牧禁牧的措施,遏制区域内林地草地退化,禁止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煤矿固体废料堆放,生活污水排放。

3.6.3 水生态修复措施

1)头屯河水库下游生态基流保证,根据《水工规划设计生态指标体系与应用指导意见》(水总环移[2010]248号)要求,确定头屯河泄放生态基流为3600万m,满足河道生态用水。

2)水土流失治理。①根据总体规划任务,有重点、有先后、点面结合实施治理措施,杜绝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预防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应逐年增加,2020年使流域内重点区城水土流失治理率达60%,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开工兴建,宜林地基本植树,森林覆盖率大大提高,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当地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增强,人口、生态、经济发展基本协调,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大大改观,并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水资源得到充分调动合理利用;②针对矿区沉陷固体废料挤占河道、河道崩塌等现象,开展相应治理措施,建立生态堤防及河岸防护林,提高流域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维持河道相对稳定、防止河岸侵蚀和崩塌,具有控制水土流失,有效控制河岸崩塌、洪水及泥石流对河床侵蚀冲刷的危害程度,防止山洪和泥石流冲淘河岸,从根本上防止河谷及其流域的水土流失,减轻该区域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和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恢复矿区所在地的生态功能。

3)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通过对河段中游八钢工业园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淘汰落后产业,加强废气、粉尘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等方式,可有效消减区域工业污染源排放,同时规范固废料和加大采煤场工业粉尘的治理力度,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可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对头屯河水体污染。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建立并完善头屯河流域生态保护信息公开制度,乌鲁木齐市政府网、昌吉州政府网、农十二市网站设立头屯河流域生态保护整治信息专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的宣传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保护头屯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宣传,定期向社会公布违规企业和个人行为,利用社会舆论提高保护生态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头屯河流域环境保护中来,调动居民对头屯河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美好头屯河环境的良好风尚。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有利于创建生态宜居城镇,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协调发展,使头屯河沿岸成为水清、岸洁、有绿的,群众受益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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