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颐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000)
在关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社会经济领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性。如何结合新时代新特点把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我国社会经济层面的论述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展示了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砥砺前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的决心。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必须正确把握好“市场与计划”、“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国内与国际”之间的关系,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真正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涵。
新时代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就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好“市场”与“计划”的关系。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经过实践探索的经验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是正确的,必须毫不动摇、继续坚持、实现新发展。换言之,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市场”与“计划”之间的关系,不能重回传统的“计划经济的老路”,走向纯粹“计划”一端,也决不能忽视“市场”本身所固有的缺陷,陷入绝对放任的自由市场趋向。
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曾提出“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即采取已经被人类社会发展过程证明了的市场经济方法管理经济。换言之,就是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使之在资源配置中起到积极作用,进而调动每个“现实的人”的积极性,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经济领域的能量,推进社会经济有序开展。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调动社会每位成员的积极性,主要是依赖自身的市场经济机制。首先是“价值决定”的机制。由于市场上利益主体多元化,而每个市场主体的本质意愿都是在条件所及范围内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其行为目标就在于实现所占有的资源、商品等的价值形态的转化。但是,商品价值的实现毕竟要受到一系列市场竞争活动的影响,还要受到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市场主体必须为实现商品的价值转化,或者说在市场竞争中获取胜利,而调动一切所能调动的能力,包括资源、技术、信息等多方面。其次是市场经济的动力机制。正如马克思曾提到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因此,每个市场主体在市场交往活动中都会根据市场上供求情况不断调整自身的劳动,或者说生产消费等经营活动,以获得更多的价值。当所有的市场主体都是按照这个要求来提升自我时,那么,在客观上整个市场经济水平因而也将受到激励。再次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如果说,前面的“价值”、“动力”机制还主要从每个市场主体的角度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竞争”机制实际上就是从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角度来推动更大范围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单个市场主体而言,其行为准则在于实现商品价值、占有更多的利益。但毕竟每个市场主体的情况不尽相同。而另一方面,就市场本身而言,它又必须要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来进行,这就导致矛盾的出现,即如何处理平等的市场与不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换言之如何实现市场的机会平等。但是,每个市场主体由于自身先天后天条件的差异,因而不可能绝对平均地占有市场,那么,为了在均等的机会中抢占先机、获取利益,这就形成了市场竞争的机制。当然,市场主体也会清醒地意识到自身的优缺点,认清市场现实,从而为赢得竞争,而结成合作的共同体。正是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市场主体乃至整个社会形成了一定的秩序,这正是“市场”的调节作用。
新时代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必须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其一,要充分认识“市场”的特点,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使之行之“有效”。我国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新阶段。所谓“新时代”主要体现为我们国家的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新时代之“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是紧密联系的,无论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是“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都反映出社会生产以及人民生活全过程中所呈现的“特殊性”、甚至是“个体性”的特点,即在市场交往过程中各个主体的差异性,以及不同地域发展存在的特殊性问题。这些就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调节生产,提升企业生产能力、人民生活水平、不同省市的发展水平。同时,“新时代”之“新”,从社会经济方面来说,还体现为随着社会发展进入“工业4.0”阶段,社会生产生活数字化、智能化趋向日益明显,信息量不断增加,且逐渐以碎片化方式存在。因此,发展“市场经济”有助于借助市场、社会的力量,通过分散且独立的诸多市场主体及其之间的内在协调,应对瞬息万变的复杂市场情况,从而以点带面,推进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当然,“市场经济”由于其固有缺陷,也可能导致“市场失灵”现象的出现,这也是为什么资本主义社会采取“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式,直到今日依然不可避免出现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原因所在。虽然“市场”默认的市场经济基本行为规则便是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恰恰是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每个主体同他者形成了纷繁复杂的社会交往关系,因而每个个体又无法完全孤立地存在,而必然要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这样便产生了同单个市场主体相对立、具有整体性的社会。结合现实,每个个体都主要是从自身的角度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由于个体条件的局限性,很难真正做到站在整个社会高度来理解问题,因此,市场的调节作用终究是局限性的。况且,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循环本身也会产生信息迟滞等问题,即时间的迟滞造成空间的浪费等,因此,单纯依靠市场无法完全平衡推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单纯依靠市场机制不可能解决整个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也无法做到合理调整整个国民经济结构,无法解决“外部不经济”等问题,即无法超越自身的特殊市场主体利益,无法对环境、资源、生态等人类生存的基本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结合社会政治等方面现实,市场经济本身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平竞争、社会公正等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本质上呼唤“有形的手”——政府的出现。
其二,要克服市场缺陷,就要合理发挥政府的作用,保证其有为得当。比较典型的是我国政府在控制2020年初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中的积极作用。从经济层面而言,作为深度不确定因素的代表,“抗疫”需要“市场”提供重要的物资支持,但同时,单凭市场的自发性调节作用显然不够,在涉及国防、生态等领域时,人民生命安全、国家总体安全是第一要务。但是,在突发的、类似“新冠疫情”这种深度不确定性因素面前,单凭市场很难实现总体供求平衡。因此,这就需要有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根据国家总体情况进行调配,这就是发挥“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当然,“新冠肺炎”属于典型的极端特殊案例。而从长远角度来看,我们国家在完成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后,在由“第一个百年”向“第二个百年”迈进的过程中,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上,要将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的目标,这就更需要政府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合理的作用。只有认清楚这一点,才能真正领会新时代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才能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社会主义”的特点,也即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政府的“有为性”。第一,政府确实要“有为”。政府必须对市场予以正确引导和调节,为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证。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的“自由”的市场经济的重要方面。政府的“有为”主要是通过实施宏观调控来实现,其中经济手段居于首要地位,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财政、金融以及经济发展计划这三种方式来实施调控,当然计划又是其中主要的方面。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的方式,从整体上推进整个国家经济社会更加平衡地发展,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有为”政府的目的在于实现“善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有为”的意义在于克服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避免“市场失灵”,从而避免整个社会受到市场缺陷所带来的损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突出的政府“有为”方面,要求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不能缺失,决不能像资本主义所实行的“自由”的市场经济那样,将市场经济推向自发运动的方向。与此同时,“有为”政府绝不等于“过度干预”,也不是回到传统的“计划”方式,而是实施绝对统一计划管理。“有为”政府是为给市场搭建更多平台,做出合理引导,同时还要对其加强监督治理,从而实现市场的风清气正,提升市场效率。
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还必须构建新发展格局,处理好“国内”与“国际”双向发展的关系。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征程之中,面临国际国内复杂局势时,就经济领域不断发展所做出的新的判断,是我国在提升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过程中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选择,是维护我国在参与世界经济合作与竞争中优势地位的重要战略决策。
所谓“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正是突出了对于经济领域“国内”与“国际”两个的统筹把握。正如同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对立统一规律所强调的,同一个“矛盾”内部蕴含着对立统一两个方面。这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从宏观的角度讲,作为经济主体的国家,一方面要保证经济发展的独立自主;另一方面,在当代全球化的现实中,任何经济体都不可能纯粹地孤立地存在,都必然处在诸多经济关系、经济交往活动之中,并且与其他经济体相互依存、紧密联系,换言之,其经济发展决不可能脱离“国际循环”,或者说,是要依赖于各种国际竞争与合作,因此,还必须重视自身在外部循环中的可持续发展。前者是经济体自身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更为后者的实现提供了可能的依据与保证;后者是对前者的延伸与发展,同时,也是在面临世界竞争与挑战中的底线。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保障、相互补充。因此,在经济活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两方面各自形成循环,并且“双循环”相互促进。此外,运用“矛盾特殊性”原理,还要注意在“双循环”中“国内循环”所占有的主体地位,构建起独立自主的安全产业链,从而带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与发展。落实到具体经济事实、产业发展中,“国内”循环就是要注重自身经济循环建设,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基础实力。与此同时,在对外经济合作交流方面,依然重视同国外企业、团体等的贸易、交流合作等行为,加强国际贸易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双循环”不仅是经济领域的战略抉择,更联系着整个国家在处理对内对外事务方面的发展布局,由此反映出整个国家在战略上的重大调整。在未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上,我国将依然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但同时也会更加重视自身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内部产业链的完整发展,更加重视自身实力的提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各国走向开放、走向合作的大势没有改变”,“中国将秉持开放、合作、团结、共赢的信念,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这些表明了我们党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及当今世界发展方向的深刻分析和重大判断。另一方面,国家的发展,特别是作为决定性方面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发展,更关乎人民群众的安危等基本诉求是否能够满足,这是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双循环”中“国内大循环”占主体地位,是关乎维护国家主权、稳定安全、根本利益等诸多问题的重要所在,直接关系着国家整体抵御各种风险不确定因素的能力,关系维护国家总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