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兵
习主席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让法治精神、法治观念落地生根、深入人心,就要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培塑作用,深刻认识法治教育训练是提高官兵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基本途径。基层单位要准确把握法治教育训练的特点规律,不断增强法治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
备战打仗是部队的中心任务,一切工作都应聚焦提升部队战斗力这个中心。基层开展法治教育训练要始终将着眼点放在服务保障战备训练上,要立足演训场,面向训练一线、任务一线,在构建复杂敌情、社情、战情的背景条件下提升官兵的法理运用能力。
一要坚持为战向战导向。要围绕服务备战打仗的中心任务开展法治教育训练。基层单位作为最末端的执行组织,在担负战备、演训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时,遇到的法理问题往往复杂多样,稍有不慎就会陷入纠纷、引发舆情甚至直接影响任务的完成,这对一线官兵的法理临机处置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基层法治教育训练在内容上要紧贴备战打仗需要,在大纲要求的法理斗争课目训练内容基础上,重点突出战争法、武装冲突法、人道保护法等法规制度,让官兵掌握基本的交战规则、武力运用原则,避免在法理上授人以柄、陷入被动;在技能上重在法治思维培养和法理运用训练,加强取证、留痕等环节的训练,为开展法理斗争发挥好一线的“千里眼”“顺风耳”功能。
二要紧密结合职能任务。不同单位、不同阶段部队的职能任务不同,官兵的法治需求也相应不同。要紧贴基层官兵所担负的使命任务,围绕战备演训、抢险救灾、联演联训、维和护航等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专题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法治教育训练时刻贴着单位任务教、跟着当前形势训、随着部队行动练。
三要聚焦法理骨干培养。法理骨干是基层法理斗争一线的主要力量。要积极采取有力举措加强法理骨干的培养、保留和使用。一方面要精心挑选人员,选拔具有一定学历基础、专业背景人员进入法理骨干培训队伍,更好破解法理专业“高门槛”的难题。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军队院校的相关培训班次,加强和地方司法机构的交流共建,重点研学部队急需、作战急用的法理问题,通过专业化的培训提高法理骨干的法治素养和法理斗争能力。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部队官兵更应走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前列。基层法治教育训练作为普法的关键环节,要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紧盯时政热点、紧贴官兵实际、创新方法手段,让法治精神融入官兵血脉和日常养成,成为一种思维方式、工作理念、生活态度。
一要内容均衡覆盖。基层法治教育训练在内容上容易出现重军事法规轻一般法规、重义务轻权利、重日常管理轻战备训练等倾向。因此,在制定基层法治教育内容上要周密安排、合理规划,克服因内容“失衡”引起的“供需”矛盾。军事法规是部队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基层法治教育必须以军事法规学习为重点,做到反复研学、熟练掌握。同时,要增加《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官兵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培养官兵事前想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此外,还要适当增加《国防法》《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增强官兵对依法履行责任义务的认识和依法维护国防军队利益、自身权利的能力。
二要紧贴时代特征。随着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许多原有的制度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大量新制定的法规制度相继出台。基层法治教育训练要紧跟部队调整改革步伐,对照上级有关的法规制度解读要求做好基层官兵的答疑释惑。积极利用好军报、军网等官媒,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更新完善教育内容,避免出现老规定、旧说法、陈年案例仍出现在教育中的问题。同时,要紧盯国内外时政热点,适时就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组织官兵讨论,让官兵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提升法治教育训练的时代感。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探求丰富多样的方式方法是基层法治教育训练创新的突破口。为基层法治教育训练注入新活力,是激发基层官兵积极参与法治教育训练热情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要力戒基层法治教育训练中存在的简单化、形式化问题。法治教育训练是一个长期的法治信仰培塑过程,不是上几堂课、看几本书就能掌握的,更不能以突击式、运动式心态抓教育,如果仅仅满足于念材料、抄笔记、背条令法条、查登记本是不能达到法治教育训练目的的。另一方面,要注重教育方法的综合运用。虽然基层受各种条件限制,但在运用方法方式上仍然大有可为。例如,组织官兵认真参加上级的法治教育宣讲;通过申请和协调,组织官兵到驻地公检法部门参观学习;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拍摄法制小视频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如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等,让官兵在学习法院的裁判文书中体会法律的运用,在网络庭审现场感受旁听氛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破解法治教育训练学用脱节、官兵学法用法热情不高的关键,在于把法治教育训练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只有使广大官兵切身感受到法治教育能够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才会认可法治教育,实现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
一是普及维权常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官兵、军属涉法问题越来越常见。如果不善于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矛盾,就容易衍生违规违纪问题甚至造成严重后果。要通过法治教育训练使广大官兵掌握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常识、处理程序,既不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更不能因为自己姓“军”就盲目蛮干或无理要求偏袒照顾。广大官兵不但要依法维权,更要做依法办事的模范。
二是加强现身说法。让基层官兵在教育中谈谈亲身经历的涉法问题,用身边的涉法案例与大家分享,使广大官兵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解决经过,这既是一种法治案例教育,也是一个经验交流和学习的过程。某单位一名士官在购买商品房最后交房时,涉及“交房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绝对值大于3%”的问题,房地产开发商以合同登记面积有误为由要求该同志补差价,该同志利用学到的有关法律知识据理力争,最终使开发商放弃了不合理的主张。这个真实案例在单位引起较大反响,进一步推动了官兵学法用法热情。
三是解决涉法纠纷。培塑法治信仰、展示法治力量,就要深入了解官兵家庭涉法问题,积极与机关对接沟通,充分依托军地涉军维权协调机制,通过地方人武部、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军事法院等途径寻求协调处理,或协调地方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通过认真为基层官兵解疑释惑、尽心解决维权案件,以“解兵难、帮兵困、暖兵心”的实际举措深化法治教育效果。
在施教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实现无缝衔接,关键在于精准对接需求,即“对症下药”。基层开展法治教育训练应当深入分析研究所属官兵的法治需求和特点,想官兵之所想、急官兵之所急,将官兵最需要和最紧缺的法治理论和技能列入教育训练计划,通过精准滴灌提高法治教育训练的针对性。
一要摸清底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准确掌握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是有效开展法治教育训练的前提。具体说,就是要运用各种方式,摸清所属部队在处于不同任务、阶段、条件下人员的法律需求,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对法治教育训练安排哪些内容、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进行更完善的规划,使法治教育训练更加符合单位实际,防止出现闭门造车情况。
二要区分对象。根据调查研究和分析梳理的结果,尽可能做到分类授课、因人施教,避免法治教育训练中出现“一刀切”“一锅煮”的情况。例如,可按照人员分类,士兵重点安排法规要求、权益维护相关教育,提升守法意识和依法遂行任务能力,基层干部在此基础上还应突出与基层建设相关的法律程序性知识的教育,重在强化法治思维和提高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可按照岗位分类,根据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训练,如驾驶员必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民法中有关法律规定;还可按照年龄和婚姻状况分类,给年轻同志多讲涉网乱交友的安全隐患,给将要结婚的同志多讲关于彩礼和有关赠予、商品房买卖规定等法律解释,给已婚同志多讲投资理财的陷阱和法律风险等。
三要注重反馈。加强反馈是检验法治教育训练效果的有效手段。通过收集整理基层官兵对法治教育训练组织过程的意见建议,形成教育—反馈—调整优化—再反馈的闭合回路和良性循环。要对照反馈结果和考核评估效果,认真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有效整改。不能把一次法治教育训练完成了当成一项任务结束了,要不断地调整、更新、检验,推动基层法治教育训练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