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启动新一轮全国范围的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监管和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防控工作,两个计划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将监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水产品兽药残留状况,共监测7种水产养殖禁(停)用药、2种常规用药、2种农药和地西泮。其中,地西泮为2022年新增的监测指标,标志着农业农村部对未经批准使用的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同时,计划还将排查市售用于水产养殖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未经审批投入品的安全风险隐患,监测特定海产品中风险物质含量。《202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将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种水生动物疫病进行专项监测,对3种水生动物疫病开展调查,对草鱼相关病害开展研究。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落实好产地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利用好监控成果,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全面掌握疫病分布和流行态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农业农村部将及时向社会通报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