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承
在人类还没有彻底能够实现虚拟生存时,人依然必须面对的还只能是那些不能尽如人意的生活现实。在2022年上半年的上海,不管舆论场上围绕元宇宙的畅想多么热闹,在还不能“遁入”元宇宙之前,我们还不得不在现实世界里与病毒和疫情作旷日持久的斗争。质言之,周遭的现实处境、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具体困难,仍然是我们当前最为重要的应对对象,这是一种“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现实。具体到个人身上,如何处理现实的人际关系和生存处境,如何在现实的居住处境中获得安宁与幸福,构成了个人日常生活的第一要务。在现代都市里,人们大多居住在某一具体社区,社区的生存状态、公共秩序以及人际伦理是我们常常要思考的问题。
就中国而言,在经历了声势浩大的城市化浪潮之后,“乡土中国”逐渐演变成“都市中国”,人们从村庄、集镇迁徙到都市,居住在一个又一个全新的城市社区。居住社区是现代城市人群生活汇集的基本方式,是由一定居民在一块被划定范围的土地上聚集式居住造就而成的生活共同体,是城市生活中最为基础的有机体。按照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述观点,中国传统社会是“乡土社会”,由于世代延续在某一块土地、耕地上,人们安土重迁,流动性不大,故而呈现出“熟人社会”的特质,即居住在同一片乡土的人多是彼此互相熟悉的人。与传统村庄、集镇的“熟人社会”不同,现代都市社区居民流动性较大,且无工作上的交集,故而人与人之间往往互不相识,即使能够辨认和判断出某人是否是邻居,但也不一定会有所交流和交往。可以这么说,社区居民虽然朝夕相处,但大多是形同路人。在一段时间里,人们常常将这种“共同居住却没有往来的邻人”称为“熟悉的陌生人”。
“熟悉的陌生人”,顾名思义,大致上指的是在同一现代都市空间中居住生活,能彼此熟悉辨认但却互不往来交流的人,基于这样的认知,社会学研究领域提出不少通过完善社区治理的方案来促进“熟悉的陌生人”群体和谐,伦理学研究领域则期望通过推动道德范式转型在“熟悉的陌生人”之间形成良好的人际交往与社群秩序。上述研究都基于一个前提性认知,那就是“熟悉的陌生人”之间充满了不确定性,缺乏信任和交流互动机制,故而有必要从社区治理和道德重建角度予以改善。应该说,在现代大都市里,由于人员流动性的不断扩大以及日常生活的无交集,上述社会治理和伦理道德意义上的不确定性的确存在,以至于常常出现即便是对门邻居也多年无交往、互相不知姓名的情况,人与人、家庭与家庭之间呈现陌生化、冷漠化态势,从而给社区治理和社会道德建设带来隐忧。
2022年上半年上海新冠疫情大规模爆发以来,由于整个城市按下暂停键,绝大多数人都以居家隔离的方式抗击疫情,在长达两三个月的时间里,人们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家与社区,在共同核酸检测、派发与接收物资、团购生活物品以及邻里之间以物易物等活动中,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发生显著变化,“熟悉的陌生人”的现象也有了改观。在居家抗疫期间,社区居民深度参与社区事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部分社区居民成为志愿者,参与核酸检测、抗原发放、快递收发以及政府物资发放等活动,为同社区人员提供志愿服务;为了应对物资的短缺,居民自发开展团购活动,纷纷充当“团长”,不分昼夜地联系商家、组织运输、分发物品,为大家解决燃眉之急;还有人主动为突发急病者、生活不便者、独居老人等联系医院、购置药物、提供物资。有人说,“这次疫情隔离的最大意义,可能是让社区的人际关系重新激活了”,还有人说,“疫情长期的‘足不出户’把小区凝结成为一个有爱而温暖的大家庭”,甚至有人说“2022年是上海的‘社区参与元年’”,而“感谢邻居”“感谢团长”的声音也在微信朋友圈、社区居民群里此起彼伏、不绝如缕。在疫情期间,原来很少或者从不交流的居民之间,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来“熟悉的陌生人”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尴尬局面,将潜在的居住共同体意识激发出来了。之所以出现这些新情况,主要是因为疫情给人们的社区生活带来新挑战,人们必须以新的生活方式来应对,于是,社区居民以居住共同体的姿态来防范疫情蔓延,并在隔离状态下维护一定的生活品质。由此,疫情期间的社区又从“陌生人社会”转而成为“居住共同体”。
按照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的论述,共同体是由血缘、地缘和精神意志等因素所形成的人的群体,是人际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形态。就此而言,居住共同体则是因生活居住的地缘性因素聚合而成的,在传统农业社会里,居住共同体的表现形式往往是村庄、集镇,而在现代大都市里,其主要表现形式则是居民社区。城市居民因房屋拆迁、购置、租赁等原因而居住在同一地块,接受同一物业公司的服务,享用相同的公共生活设施。但在现代都市的居住共同体中,这种居住共同体的公共性色彩因“陌生人社会”的存在而大为减弱,甚至居住共同体的意识也名存实亡,在实际上变成了一种潜在的或名义上的“共同体”。换言之,社区往往有着居民共同居住的客观事实,但在精神意志层面则不完全具备共同体之特质,这种居住共同体的意识被繁忙的职业生活、冷漠的人际关系所掩盖。正是因为长期以来的居住共同体意识的显著淡化,故而社区居民以“命运与共”的共同体姿态来应对疫情,才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具体到上海疫情期间所展现的社区居民的居住共同体意识来说,大致可以说是由3个因素直接激发的,这3个因素分别涉及人员、技术和思想意识。一是从人员上来说,年富力强的社会精英从职场回归社区,他们在社区居民聚合的组织上发挥了主力作用。疫情之前,职场精英的主要精力投放在社区之外的工作岗位上,早出晚归,其心力更多集中在职业活动和工作交流上,无暇对社区的生活事务予以关注。而疫情期间,职场精英大多需要居家办公,且此时的疫情治理关系到自身健康和生活品质,于是他们有时间也有动力将智力、精力投入社区事务。在上海疫情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职场精英发扬现代志愿精神,运用现代管理意识以及技术能力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社区治理的面貌。二是从技术上来说,信息化时代的社交网络提供了交流的便捷。长期以来的“陌生人社会”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没有形成有效的社区交往网络,即使天天见面,也依然没有形成人际交往。而社区微信群的建立、团购小程序的开发等使得人们在疫情期间不用见面也可以开展有效的社会交往,在这些社区线上公共交往平台上,居民可以表达意见、形成共识、开展交流,在此基础上还可以促成线下的互助服务、物资交流,从而推动居住共同体的凝结与发展。三是从思想意识上来说,命运与共、守望相助的意识也在重新唤醒。在突发的社会性危机面前,人们对于群体团结的渴望要比常态状况下更为强烈,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曾指出:“共同的不幸遭遇和即将来临的幸福一样,都能振奋集体情感,使人们团结起来。”在流行性较高的疫情形势下,个体无法“独善其身”,必须团结起来,形成共同的防疫屏障,才有可能有效阻断疫情的蔓延,在以居民社区、楼宇为防疫基本单位的情况下,社区居民、楼宇邻居必须协调一致才能完成防疫任务。同时,在生活物资的获取上,由于防疫期间的隔离措施,物资流动不畅,物资来源相对匮乏,大多数人没有购置物资的渠道,此时,那些有着稳定物资来源和相对畅通的购物渠道的居民就成为社区群众依赖、信赖的对象,而这些居民因担负着众人的共同嘱托,也会产生比较明确的责任意识,为其他居民提供志愿服务。在上述3个因素的激发下,在一定意义上,疫情期间的居住共同体意识得以形成和强化,也带来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抗击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上所述,居住共同体意识关乎社区治理效果以及居民人际环境,不仅能影响疫情期间的社区生活,而且对共同居住者的未来生活影响深远。如何不让这种难得的共同体意识流于昙花一现,如何将疫情时期的社区应急反应转化为长效的社区公共伦理,换言之,如何形成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居住共同体意识,这将是疫情之后的社区治理完善和社区伦理建设所需要思考的问题。在居住共同体意识的构建和巩固中,虽然可以考虑诸多因素,但如下3个方面的内容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
一是共同家园的认同感。在乡土社会里,由于受土地、耕地的制约,离开既有的土地将导致无法安居、生存,故而人们常常选择安土重迁,因此家园归属意识较为强烈,能够在情感上对世代居住的场所形成强烈的情感认同。在古代诗文里,表达故土难离、留恋家园的内容比比皆是,正是这种家园认同的丰富表达。而在现代都市里,人们摆脱了对于土地、耕地的依赖,能够依据自身条件在城市里相对自由地流动,可以参照房价、交通、工作、教育、自然和人文环境等因素来选择居住场所。在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们的流动性较大,“搬家”是很多人的生活常态,普遍的流动性造成了人们很难在一定时期内形成对一定场所的家园意识,而对居所的情感认同是家园意识的核心所在,如果对自己居处之地没有情感认同,就很难对其发展和完善投入较多的关注。人们如果将自己当成某一居所的“过客”,认为自己只是临时居于此地,就很难形成对居所的家园意识,更不会热爱和关心居所所在的社区。因此,要想在社区形成居民共同体意识,居民就有必要将自己所住的社区当成家园。实际上,无论是临时居住还是长期居住,人们此时此刻的生命都是与脚下的土地发生着关联的,当人们居住于此地时,此地就是当下的家园,因而应该对其产生情感认同和情感共识,并与他人一道维护、经营好共同的家园。
二是公共的秩序意识。共同体离不开其成员对共同规则的普遍认同,没有大家公认的既定规则,每个人各行其是,显然共同体将难以为继。传统社会以风俗、习惯、礼制、祖训、村规、民约等形式作为生活共同体的规则,而现代社会往往是以明确的法律、规章或者公约等作为共同体的规则。在都市社区里,除了全社会必须普遍遵循的法律、规章之外,还有很多社区的特定公约需要全体居民遵守,如社区门禁规则、垃圾分类规则、停车规则、房屋改造规则、豢养宠物规则、公共场域活动规则、公共绿地维护规则等,在疫情期间,还有很多防止人员聚集、流动的临时性规则,正是在这些公共规则的制约下,社区才能形成良好的秩序,一旦破坏这些规则,就可能会导致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近年来,因停车、遛狗、广场舞等引发的社区冲突屡见不鲜,有的还导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大范围的舆情,影响恶劣,损害了社区的声誉和人们对社区的家园认同感,更破坏了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安宁祥和。为了维护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居民常常通过业委会、居委会等工作机制达成对社区生活规则的共识,在普遍共识的基础上尊重、遵守规则。都市社区居住共同体的公共秩序意识,对于社区的长治久安和居民生活的安定和谐,具有不可或缺性。
三是互以对方为重的仁爱精神。生活中的人际冲突,往往都源于人们各自只重视自己的感受、关注自己的权益,而罔顾他人的感受和权益。中国传统儒家强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仁爱精神,这种人际关系中的仁爱精神,同样适用于社区的居住共同体。孔子曾说:“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论语·里仁》)人们在居住的地方要弘扬仁爱之德,如果不能在居住处弘扬仁德,那就是一种不明智的生活。儒家强调要在居住处发扬仁爱精神,西方人往往也有“爱邻人如爱自己”的宗教情怀,这些生活传统实际上都是在主张人们应以仁爱的精神对待共同居住者。在日常生活中,居住共同体的仁爱精神表现为邻里之间互相尊重、互爱互助,在遇到冲突时能够换位思考,能够做到梁漱溟先生所倡导之“互以对方为重”的伦理精神。举一个最常见的例子来说,在社区生活中,楼宇内部的噪声污染常常是引发邻里矛盾的一个导火索,如房屋装修的噪声势必给同一楼宇的居民带来严重干扰。这个时候,如果人们能够做到“互以对方为重”,如装修方能提前告知施工期限并取得同楼居民的谅解,施工规避休息时间,尽量采取降噪手段,而被干扰方如能想到自己家也有可能会制造噪音并因此能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这样就有可能会减少乃至消弭冲突。当然,居住共同体的仁爱精神,远不止于减少冲突和矛盾,更多的是积极主动地关爱他人、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在生活中互帮互助,遇事时共同商议,共同营造仁爱温暖的生活氛围。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倡导的这种推己及人的情怀,在考虑自己权益的同时兼及他人的权益,在关爱自己家人的同时关爱他人,在居住共同体中显得十分必要。在社区生活里,人们如果能够“互以对方为重”,弘扬仁爱精神,考虑他人感受,尊重他人权益,这对于构建居住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亲密意识将大有裨益。
现代居住共同体意识应该包含很多内容,如契约意识、公德意识、法治意识等,上文选择性地陈述了其中3点核心要义,即情感上的家园意识、秩序上的规则意识、交往上的仁爱意识,这3种意识对于构建良好的居住共同体具有一定的优先性:没有对社区的情感认同,就缺失了关爱社区的基本前提;不能形成对社区规则的普遍认同,邻里冲突和矛盾则难以调和;缺乏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关爱,社区生活将因为缺乏人情味而变得冰冷淡漠。在上海疫情期间,虽然人们对于疫情期间的封控举措的认识和评价不尽相同,但对于社区居民之间的团结互助大多是持积极认可的态度。之所以社区居民在共同困难面前能够互爱互助、有序应对,较为平稳地度过了长时间居家隔离的“非常态生活”,正是因为居住共同体的家园意识、规则意识、仁爱意识等得到了激发和弘扬。我们希望,在广大社区未来的常态化发展中,这种居住共同体意识及其所蕴含的社区伦理能够得到继续充实和深化,从而建造更广泛更优质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