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打响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后,湖北再出硬招、再下重拳,升级启动长江高水平保护。近日,《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公布,力争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2018年,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启动。截至2021年底,各专项战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湖北长江干流水质提升至II类。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为十大战役的深化延续和调整,既衔接统一,又突出重难点。
根据《方案》,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分为六大污染治理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均设置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其中,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将聚力补短板、产业提升,2025年底前完成剩余39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将实行“一口一策”,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明确,到2025年,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实施后,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不低于80%;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将形成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支撑我省航运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实施后,到202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将聚焦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到2025年完成造林绿化12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520万亩,建设国家森林城市3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将分别在武汉、襄阳、荆州、十堰和鄂州开展不同主题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试点;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明确,到2023年底前,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基本完成,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基本完成;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将开展集中清理取缔,维护河湖水系通畅。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