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同福 赖志勇
拥有武装力量的中国共产党,从掌握枪杆子之初就高度重视军人安置和抚恤工作。在以瑞金为中心的中央苏区时期,特别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就先后颁布《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执行红军优待条例的各种办法》《红军抚恤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优待红军家属耕田队条例》等,开始了对军人优抚安置工作的实践,且在扩红运动和巩固红色政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妥善安置红军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一苏大会)在瑞金召开,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设立的“九部一局”中就有中央内务人民委员部。内务部下设总务处、市政管理局、行政局等,1934年1月成立优待红军家属局,该局主要负责领导和管理红军家属优待工作。当时,中央苏区红军的社会安置有休养安置、退役安置和退休安置三种方式。
休养安置,主要是在军队设立卫生队,在地方设立休养所,安置红军伤病员。伤病员痊愈后,不必回部队而留在地方武裝工作。
1932年1月13日,《红色中华》第5版发布临时中央政府文告——一苏大会决议通过的《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1月27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五次常会讨论通过关于执行红军优待条例的各种办法的第9号训令,并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红军抚恤条例》第3条规定:在红军服务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自愿退职休养者,国家应补助其终身生活,其数目应按照当时当地生活情形而定,但每年不得少于30元;如本人不愿退伍,应另给优待费,每年至少24元。第6条规定:红军在服务期间,因伤残不能服务者,则送到红军残废院休养,其生活费应较红军生活费增多二分之一;其愿归田者,则给予终身抚恤金,数目以当时当地之生活程度而定,但全残废者,每年不得少于50元,半残废不得少于30元。
退役安置,根据《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第14条规定:国家设立残废院,凡因战争或在红军服务中而残废者入院休养,一切生活费用由国家供给。不愿居残废院者,按年给终身优恤费,由各县苏维埃政府按当地生活情形而定,但现在每年至少50元大洋。1932年5月,《江西省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对扩大红军的决议》提出:“对残废退伍的红军同志,地方政府要特别优待,能工作者分配工作,并经常不断的教育,如发现不好行为,须加以说服纠正。”
退休安置,根据《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第13条规定:在红军中服务5年以上,年龄满45岁者,可退职休养,国家补助其终身生活;本人不愿退伍,继续服务者,应得特别优待。
红军的优待政策反映了红军和根据地人民鱼水情深,当时就有“一颗花生两颗仁,红军百姓一家人;红军本是老百姓,百姓也就是红军”这样的歌谣在瑞金传唱。军人有了很强的荣誉感,军人家属也倍感光荣,对红军的发展壮大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保障红军给养
红军能够得到瑞金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是有渊源的。
1929年2月9日,从井冈山下来的红四军来到瑞金大柏地宿营。此时,红四军已精疲力尽,部队早已断粮。当天晚上是大年夜,大柏地群众家中都准备了油盐米面过年。但由于听信了国民党的谣言,红四军抵达大柏地时,他们全都躲进了山里。
虽然战士们又饥又寒,但军中有严格的纪律,宁可挨饿也不能随便动老百姓的东西。经过毛泽东、朱德批准,红四军战士才借用群众的食物饱餐了一顿。养足精神后,战士们在大柏地战斗中一举歼敌两个团,俘敌800人,缴枪800支,取得了“红军成立以来最有荣誉之战争”。
红军走后,老百姓从山上回到家中发现一张纸条,上面说明红军不得已吃了什么食物,价值多少,以后一定如数归还,并嘱咐房主人要妥善保管好纸条,当作还钱凭据。
几十天后,红四军重返大柏地。毛泽东亲自召开群众大会,向大家说明当时红军被迫向群众借粮吃饭的情况,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并兑现了所欠的款项。尽管有人撕毁或丢弃了欠条,但只要说个数目,红军照数付款,分文不少。这一次,红军共发出3500块大洋。红军维护群众利益的举动,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支持。
中国共产党在瑞金站稳脚跟后,建立了地方苏维埃政府,在地方设立粮食处、兵站。伤兵站“每站内设登记科(登记伤兵),疗治科(为伤兵上药),给养科(为伤兵弄稀饭及开水等),输送科(筹备柴米等),每站并设站长及政治委员各一人”。
1930年11月20日,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发布通告,提出红军的油、盐、米三项食物由地方革命团体、苏维埃政府和工农群众供给,“同时鼓动群众自动拿出米供给红军”。
1934年1月24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提出:“应该用一切办法去保障红军的给养供给与运输,苏维埃的财政机关与经济机关,军事系统中的供给运输与卫生机关,应该为着这个共同目标而努力。运输队的动员,应该克服过去的弱点,使红军不致因缺乏运输员而妨碍了运动与作战。”
为支持革命,瑞金群众购买了大量公债。1932年2月17日,《红色中华》第10期第8版发布人民委员会通令第3号《帮助红军发展革命战争实行节俭经济运动》。此后,有关节约粮食、支援红军、退还公债的报道几乎每期都有。
优待红军及其家属
“人民就是红军,红军就是人民”,这是红军区别于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
1930年1月,红四军《告国民党军队士兵书》指出,在国民党军队,军官克扣军饷,士兵缺衣少食,“一旦在战场带花,送入伤兵医院,那更是千百怪状,眼瞎的、足跛的、断背的,睡在床上不能动弹,那一面在哭,这一面在嚎,没有零用钱,没有医药,伤口流黄水臭得难闻,当兵带了花只有痛死”。红军则不然,“红军是士兵自己的军队。国民党挂着国民革命军的名称,骨子里是军阀的军队,军官有权,兵士无权。红军官兵好像师生的关系,弟兄般的亲爱”。
1931年12月22日,《二十六路军革命士兵委员会敬告全国士兵兄弟书》写道:“红军分得了好土地,还有人帮他耕种,红军内的生活官兵一律平等,没有长官的打骂与压迫,有些红军士兵居然做起苏维埃政府的委员。”
《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颁布后,为了落实红军的优待政策,1932年2月1日,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又发布《执行红军优待条例的各种办法》,要求各省、县设立优待红军委员会,对执行红军优待条例提出了具体办法和措施。
《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第5条规定:为执行红军优待条例起见,特规定凡未在红军中服务者,应实行无代价的“优待红军工作日”,每人每月帮助红军家属工作两天,时间与工作种类依红军家属之要求而定。
1932年3月15日,中共江西省委决议:“各级党团部要立即执行共产党礼拜六,省委工作同志即马上实行共产党礼拜六,替省委所在地的红军家属耕田作(做)事。”据《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一年间的工作报告》记载,江西“省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参加耕田队从上半年的插秧到秋收,每星期替紅军家属耕作一天”。
1934年春,中共中央、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连续颁布《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优待红军家属耕田队条例》。这些条例从法律上进一步确立了红军家属享受的优待,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在优待红军家属方面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尽的职责。
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闻天等中央领导和中央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带头执行优红条例,积极参加优待红军家属活动,帮助军烈属砍柴、挑水、耕田,促进各项优红条例的落实。在中央的带领下,省、县、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也积极参加优待红军家属活动。
1933年4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从叶坪迁到沙洲坝,毛泽东发现沙洲坝百姓都是喝泥塘里的脏水。他弄清楚了不打水井的原因:一是因为打水井花费大,贫苦群众打不起;二是因为千百年来,当地传说沙洲坝地底下有条“旱龙”,动不得。弄清楚问题的症结后,毛泽东破除迷信,立即指导军民打了一口水井,百姓自此喝上了甘甜的清水。
1934年3月,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带头履行《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召开中央人民委员会机关干部会议进行动员。会后,他在下肖区检查工作时,发现红军家属杨大妈生活很困难,连柴禾都只能靠捡些枯枝败叶对付。第二天(星期六)清晨,张闻天就带着警卫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上山砍柴。午后,他们挑着木柴、松枝来到杨大妈家。杨大妈见状,拉着张闻天的手说:“张主席,你看你这样忙,还记挂我的事……”张闻天应道:“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哪能忘呢?”张闻天帮助红军家属砍柴的事迹,被刊登在《红色中华》上,在苏区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继《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又颁发了《红军抚恤条例》。《红军抚恤条例》规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应制定患病休养证书、残废证书、死亡烈士证书,“上列各种证书,除死亡烈士证书给其家属外,其余皆发给本人,且限于本人有效”。“以每年一月为发给抚恤金与发给各项证书期间,各项证书,皆五年交换一次”。
1932年9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对赤卫军及政府工作人员参战而受伤残疾及死亡的抚恤问题作出决议案。1933年10月16日,中央内务人民委员部颁布《关于城市红军家属优待办法》。
1932年10月以前苏区江西省各县的拥军优属工作,卓有成效。从1934年春开始,苏区的拥军优属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成绩更为突出。
拥军扩红支前
“红军哥哥去打仗,我帮红军抬伤员。红军打仗为人民,我抬担架理应当。红军哥哥去打仗,我帮红军去运粮。红军打仗为人民,我帮红军理应当。”这首在瑞金广为传唱的歌谣,是苏区人民拥军支前的真实写照。
在红军第一、二、三次反“围剿”战争中,地方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除发动群众组织担架队、交通队,建立伤兵站、粮食处外,还组织地方赤卫队等打扫战场、收容安置敌军俘虏,组织妇女洗衣队到红军后方医院帮助护理和慰劳红军伤病员。
1932年4月,红军在漳州缴获两架敌机,准备将飞机转移到瑞金。为此,中央政府通告瑞金县发动群众修筑飞机场。瑞金九区群众热烈响应、积极行动,争先恐后报名参加。从5月15日起,每天常有两三千人以上修筑机场。
6月,中央劳动与战争委员会成立后,苏区群众的支前参战工作更加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苏区群众,不论男女老少,均按个人实际情况编入到担架队、运输队等支前组织中。他们为红军运送弹药、粮食,抢救伤员,慰劳部队,帮助抢修工事,打扫清理战场,侦探敌情,封锁消息,坚壁清野等。
为准备红军主力突围转移,1934年9月10日,中革军委下达《关于军团后方勤务组织的命令》,要求各军团组建野战后方部,下辖供给部、卫生部,统一指挥军团所辖医院、兵站、运输队、教导队、补充团、修械所等。《命令》规定,红一、三、五、八、九军团总计需要运输员3140人。这些准备随红军野战军突围转移的运输员,均从瑞金等县征调。在江西军区的组织指挥下,支前参战组织健全,队伍庞大。
1933年,中央苏区掀起扩红热潮。瑞金县仅6天时间就有4500人报名参加红军,瑞金模范师由此成立。瑞金模范师成立不久,即与东南战区模范团、红一军团教导队、瑞金中央模范团一起组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3师。同年10月,中革军委把红3师独立出来,扩编成立红九军团。
从1933年9月到1934年9月,中央苏区先后五次发动扩红突击运动。每一次赣南苏区各县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瑞金、兴国、于都等县多次受到中央表扬。
1934年6月6日,中共中央给各级党部和突击队发出指示信,要求在当月内提前完成3个月扩红5万名的突击计划。至月底,全苏区共扩大红军62269名,瑞金在扩红运动中名列第一,获得 “三月计划一月超过”的奖旗。
开展模范红属运动
1934年7月13日,瑞金城市区南郊乡召开红军家属联欢会,100多名红属到会。会上,大家纷纷就“亲人上前线,我们怎么办”的话题展开讨论,最后形成“要做模范红军家属、模范苏维埃公民”的共识。
与会者还提出做模范红属、模范苏维埃公民的7个条件,形成倡议书。下肖区官山乡的红军家属首先响应,和南郊乡的红军家属代表一同在倡议书上签名,表示要坚决做好模范红属、模范苏维埃公民的工作,并为此奋斗到底。
倡议书引起瑞金县委、县苏维埃政府的关注。为充分发挥红军家属参加战争动员、政府工作和生产战线的积极性,使红军家属完全成为模范的苏维埃公民,县委、县苏维埃政府决定在8月1日召开全县红军家属代表大会。
7月31日下午,各地代表集中到沙洲坝中央政府大礼堂,准备参加全县红属代表大会。第二天清晨7点,全体代表在大埠桥红场参加八一阅兵典礼。受阅部队有军委直属队、红军大学、彭杨步兵学校、公略步兵学校、特科学校、新编师、补充团、独立团、国家政治保卫队、中央机关赤少队、瑞金模范营等,连同各机关团体参加者,共两万多人。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博古等领导同志亲临阅兵场,对红军表示慰问,朱德主持抗日宣誓和授旗。阅兵场上声威雄壮,红属代表心情十分激动。
下午1点,瑞金县红军家属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大礼堂隆重开幕。到会代表250人左右,其中党团员占了大半,妇女多于男子。大会由筹备会代表作大会筹备经过的报告,选举了主持大会的主席团和名誉主席团。名誉主席团由毛泽东、博古、朱德、张闻天、罗迈、何克全、王稼祥等组成。
中共中央与中革军委代表朱德向大会致词。他赞扬了瑞金在红五月扩红突击和六月粮食动员中取得的伟大胜利以及红军家属在这两次突击中所起的领导作用,代表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向大会表示,希望到会代表领导所有瑞金红属落实模范苏维埃公民的各项条件,为粉碎敌人的第五次“围剿”和直接与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作战做出贡献。中央政府代表瞿秋白、瑞金县委、县苏维埃政府、红军大学、福建代表团、西江代表团的代表,在会上相继发言。
博古还于同一天致信大会表示祝贺,提出希望。他在信中指出,只有在苏维埃政权之下,红属们才是主人,也只有红属们自己起来做主人,苏维埃才能胜利。
大会进行第三天,与会者在听取县委关于形势与任务、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杨世珠关于优红工作的报告后,讨论各区的提案。大会议决了几个重要决定或提议、提案:秋收借谷计划;不要免除红军家属的土地税;全苏区在9月以前做10万双草鞋慰劳红军;模范红军家属的七大条件及模范的机关红军家属的九大条件。大会通过了给博古的回信,以及给前方红色战士電,给全苏区红军家属电。8月3日晚上9点,瑞金县红军家属第一次代表大会胜利结束。
大会期间,国民党飞机前来轰炸,造成代表和群众30余人死伤。面对敌机的骚扰,与会代表不但没有被吓住,反而激起反抗国民党暴行的决心。
1934年8月8日,《红色中华》第223期全文刊发了瑞金县红属代表大会给全苏区红军家属的通电。通电表示,参加大会的瑞金红属代表,愿以大会通过的模范苏维埃公民七大条件,向全苏区的红军家属挑战,“看谁最早、最完全的实现七大条件”。《红色中华》编辑部在文末写道:“全苏区的红军家属们,迅速响应瑞金红军家属的号召!”由此揭开了苏区模范红属运动的序幕。
瑞金九堡区的红军家属代表在全县红属代表大会上响亮提出,要比大会决定的时间再提前5天,到8月10日完成秋收借谷任务。山下乡的红军家属奋勇争先,红属妇女王立娇借谷65担、张祥云借谷10担、钟同君借谷35担。他们的行动激发了该乡群众的热情,全乡在两天内就超额完成借谷400担的原定计划。在山下乡的影响下,谢村、洋角、坝溪三乡也在两天内完成了借谷任务。其余各乡纷纷追赶,争取早日完成借谷任务。受瑞金县红属代表大会的鼓舞,兴国、兆征两县分别于8月25日至27日召开了全县红属代表大会。
模范红属运动在中央苏区的迅速开展,直接、间接地支援了红军长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瑞金县人民政府对革命烈士进行调查登记。资料显示,当年约24万人口的瑞金,共有11.3万人参军参战,5万多人为革命捐躯,其中1.08万人牺牲在长征途中,有名有姓的烈士有17166名。政府秉承苏区传统,对部分烈士后代安排了学业或工作。
为支持苏区建设和支援红军北上抗日的战略转移,从1932年至1934年,瑞金人民认购了68万元的公债,借出25万担谷子,长征时存在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的2600万银圆一并用于革命。
1951年8月,中共中央派中央访问团到瑞金访问。中央访问团的领导代表毛泽东和中央人民政府向瑞金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并将一面锦旗赠给瑞金人民,锦旗上绣有毛泽东的题词:“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
中央苏区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成为党和人民军队优良革命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至今,不断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