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 倩
(西昌学院,四川西昌 615000)
自然保护区生态管理,在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生态旅游理念的推广,让人们对自然保护也有了新的认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压力的增大,不少人都愿意将业余时间投入旅游中,在旅游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甚至出现部分地区过度开发旅游资源,而引起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现象。所以,如何提高环保意识和环保力度,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发展的主题也从经济建设转为提倡以环保为重的可持续发展。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人们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快速增长,部分在当年种下的恶果已逐渐体现出来,越来越多的物种濒危,水土流失,生存环境遭受污染,对人们的健康带来巨大威胁。因此,国家在各地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和濒危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处,自然遗迹存在的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如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濒危物种、珍稀动植物的目的,为构建和谐美丽的家园贡献了巨大力量。
作为一种新型产业模式,生态旅游基于旅游服务业,遵循生态效益管理原则,以生态旅游为导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从这一理念诞生后,不少学者都站在生态平衡角度对其进行深入剖析。虽然就目前来看,在对概念的具体理解上尚未达成一致,但已在对其的深层次分析中达成共识,即这一理念同时兼顾了旅游地的经济效益、居民收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详细说来,就是在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应同时考虑到经济效益的增长和对当地传统建筑、自然景观的保护这两个方面,尤其应重点保护自然环境,以防因大规模的改造而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出现。此外,还应加强对景区周边产品的开发,打造一整条旅游服务产业链,以提高当地生态旅游的价值,优化现代旅游管理体系,更好地吸引游客。
当前,自然保护区旅游已取得一定成效,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但在旅游开发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到旅游业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资源的盲目开发,以及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撑等方面。不少自然保护区在开发时,并没有预先做好调研工作,未能设置合理的开发计划,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过度、盲目开发,导致当地自然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开发前未能合理规划资金,使得开发过程中资金断裂,对当地经济、环境均造成不利影响。部分开发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在自然保护区内大肆建造人工景观,随意搭建寺庙,使得保护区原本完整、原始的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失去了保护区开发的意义。这些都是由于不够重视环境保护,未能正视旅游资源开发对自然保护产生的不良影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款,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不少地区政府为追求经济效益,不惜违背自然生态开发原则;而且,在对开发商的违规处罚方面仍不够严格,造成不少开发商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仍然继续盲目开发,导致生态破坏程度不断加剧。
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内容较复杂,所涉及环节较多,对技术的要求也较高,从调研、评估、测评到开发建设的一整个管理流程,均应处于严格的制度管理和专业技术的支持下。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自然保护区并没有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开发,在未对当地生态、经济环境进行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就进行盲目开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也不符合实际需要,没有根据实际条件展开合理设计,导致基础设施原本应有的功能缺失;项目开发者因缺乏足够的环保意识,没有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对旅游资源开发过于盲目,导致大量的资源被浪费;缺乏整体布局和统一管理,未能将当地旅游业建立在自然原始资源的多样性基础上,充分发挥当地旅游资源优势;缺乏专业的生态旅游管理人才,造成实际管理中杂乱无章的局面,直接威胁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生态资源的再生。
站在生态旅游角度来看,这种旅游模式以尊重生态平衡、不对当地自然资源造成破坏为前提,是对保护区资源的综合利用。这一模式不仅能提高当地在旅游业中的知名度,还能提高自然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而若站在旅游管理角度,不同自然保护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管理模式,以促进当地经济、生态的共同发展。
根据以往调查来看,不少自然保护区都有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尤其反映在基础设施缺乏上,其原因在于落后的管理模式。生态旅游管理为当地居民收入提供有力的保障,还能促进对自然景区的改造,将其中一部分收入投入环保工作中。这种管理模式不仅符合当地发展需求,也更受到大众认可,有利于增加用于保护区建设的资金筹集渠道,进一步促进保护区的经济发展,实现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之间的良性循环。以往,用于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方面的资金主要有国家、地方财政拨款,私人投资及当地自筹资金等,基于当地旅游巨大的发展潜力,今后,必然会有更多的私人资金参与到生态旅游开发建设中,促进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传统的旅游模式,一直处于产业革命的管理思想下,掠夺式开发旅游资源,不仅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也未能充分展现出旅游价值。生态旅游理念,赋予了旅游业丰富的文化内涵,让游客充分了解当地自然、历史知识,短时间内即能获得回归自然的精神享受。通过将环境教育、管理相结合,生态旅游管理融合了历史文化的熏陶和自然风光的观赏,比传统的旅游形式层次更高,更容易受到大众青睐。同时,这种旅游管理模式应向普通大众推广,只要游客能自觉主动保护环境和资源,愿意主动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知识,都可以成为生态旅游的对象。在这类旅游活动开展中,通过导游对保护区环境、自然资源的宣传,可最大限度提高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就目前已开展的生态旅游项目来看,不少景区中,游客都自备垃圾袋收容自己在旅游过程中产生的果皮垃圾,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在逐渐减少,大众环保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因此,若全国自然保护区均推行这种管理模式,可促进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大大降低环境资源遭受破坏的概率,有效解决可能存在的环境破坏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涉及运输、餐饮、住宿等多个行业,且一旦当地生态旅游在业内拥有较好口碑,在旅游市场中拥有良好声誉,将会带动更多的周边产业,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可大大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虽然在20世纪50年代后,已开始建立较为正式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但因不少地区政府并没有予以其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对环保问题展开充分的宣传,大众并没有形成足够的环保意识。改革开放以来,生态旅游管理模式逐渐推广,自然保护区成为游客观赏自然美景的重要旅游点,通过游客自发的传播,政府的大力宣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前往自然保护区游览,且在未来将会有更多游客涌入,在自然保护区这个远离世俗喧嚣的环境中,感受到大自然的安逸和舒适。为让游客更好地享受到大自然的美,生态道德教育非常关键。导游将生态教育贯穿旅游全程,既有利于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平衡,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区内经济效益,实现保护区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间的协调发展。
自然保护区管理内容众多,环节复杂,且呈现出多头管理的态势,导致具体管理起来,无法明确各部门权责。所以,健全管理规范非常重要。要成立专门的生态旅游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内所有事务实施统一管理,对以下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监督,确保整个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效的协同作用。让当地政府、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到管理、监督中来,调动他们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以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为基础,各地政府应结合自己辖区内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促进当地的生态旅游发展。
进行保护区资源开发时,应结合可持续发展目的,对其中各个功能区进行合理划分,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体系的目的。可将保护区分为核心、缓冲、实验三大块区域。其中,核心区应被重点保护,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缓冲和实验区用于开展各类实验活动,用于学校、专家、学者等群体进行参观、考察、教学、实习。这样一来,既可对当地生态环境实施有效保护,也能获得经济和生态效益。在自然保护区中,应以保护为主、旅游为辅,形成合理而科学的管理体系。这就需要在开发资源中,应将各项工作实施均处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和发展。制订旅游规划时,应预先进行考察,对当地的资源、条件进行客观评价,确定客源市场和目标,合理安排旅游产品开发的时间、空间,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保措施,控制当地旅游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并在国家相关条例的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对资源开发、建设实施针对性政策。
对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来说,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是关键。各地保护区在开发旅游项目时,还应合理安排各种功能分区,规定区域内的生态旅游容量,制定每日客流量和客容量标准,科学安排旅游项目,通过工作人员的口头解说或物品展示,帮助游客更好地了解和认识当地的自然环境,建立起生态保护意识。此外,还应尽可能使基础设施生态化,以确保保护区的原始状态,并号召周边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到生态保护和监督中。
应根据不同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和类型,制订多元化的旅游方案。保护区内动植物在不同季节中有着不同的发展规律,对客流量限制要求也不同。比如,春季时,不少植物都发出新芽,需要在呵护下才能更好地成长,整个保护区的承载力较弱,需严格限制客流量;夏季时,植物多已枝繁叶茂,承载力明显提高,这时,可适当调整客流量标准。进行资源开发时,应兼顾开发和保护两个方面,尽量减少人工建筑,保护区内原生态环境,避免因人为操作而引起的环境破坏。
生态旅游应以维护生态平衡为优先,在旅游中始终贯穿生态理念,向游客普及生态知识,让游客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更好地感悟、认识和欣赏自然。只有在维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发展,才能维持两者间平衡,实现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