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利平
以文化理解人的行为是人类学的研究取向,礼物研究通常以关注非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交换与消费行为为主旨。已有研究显示,礼物根植于地方社会,受特定社会文化规则的影响而呈现差异。中国的礼物研究沿袭西方礼物研究主题,探讨“礼物流动”背后的社会关系,对比了中西方“礼物”的差异。但无论是杨美惠,还是阎云翔都将礼物研究的背景定格在20世纪下半叶经历社会改革和变迁进程之下的中国社会。此时的社会主义实践导致社会关系网络呈现私人化和非正式化趋势①干咏昕:《礼物、礼物交换与文化——评阎云翔的〈礼物之流〉》,《民俗研究》,2000年第1期。,进而带来对礼物关系的改造:关系学是“人情走样”②杨美惠:《礼物、关系学与国家》,赵旭东、孙珉合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4页。,礼物主要用于“私人关系网络培养”③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李放春、刘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29页。,关系网背后则是被“解放”后积极行动的个体。因此,在他们的研究中,中国礼物极具个体化和工具性色彩。
中国素以“礼仪之邦”著称,中华文明缘起于“社会生活的礼制化”④王铭铭:《物的社会生命?——莫斯〈论礼物〉的解释力与局限性》,《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体系,而礼是理解中国文化的唯一途径。⑤参见费约翰:《唤醒中国:国民革命中的政治、文化与阶级》,李霞等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106—107页。可见,理解以伦理组织的中国社会,礼是不可忽视的窗口。在传统礼俗社会,礼的实践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民间的礼物往来中就有丰富的礼仪文化,当传统的血缘、姻缘关系之间“有事”时,常常以礼物表达诸如忠孝伦理等仪式礼节。这种礼物往来常常以家庭为“行礼”的核心单位,也始终存在着互惠性和表达性的分类与功能。这在以往的研究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阎云翔所描述的是社会结构高度原子化的北方乡村,那里的农民似乎冲破了传统家庭制度和规范的约束,走向了完全个体性和自主性的道德体验方式,但这并不能代表中国农村的普遍状态。①桂华:《礼与生命价值——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宗教与法律》,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21页。中国乡村在经历转型变迁后,礼物交往中确实有更注重实惠利益的方面,但传统权力网络制约下的交换行为是否还在继续②杨念群:《礼物交换的本土精神》,《读书》,1997年第2期。,其实践状态如何?既有研究并未对此做出具体回答,本文拟通过对川南兴文地区以文艺演出作为礼物消费习俗的田野考察,尝试对此做出回答。
在四川南部宜宾、泸州两市所辖乡村地区,近年来广为盛行将文艺演出作为婚丧嫁娶等民俗场景中的礼物馈赠(简称“演出礼物”),尤以泸州市泸县和宜宾市兴文县等地为盛。当地演出市场成熟、规模庞大,影响辐射周边地区,演出礼物不仅跨越行政边界,也跨越族群边界,已经成为当地苗汉等族群共同接受的地方风俗。③泸州、宜宾是川南苗族聚居区,其中兴文县是四川省最大的苗族聚居县。访谈显示,演出作为礼物馈赠始于21世纪初,随着当地经济水平提升,民俗演艺市场需求旺盛,演出的种类和形式日益丰富,已经成为当地人人情往来中表达拜贺庆吊的必备礼物,演出同其他礼物一样记入礼账作为家庭日后礼尚往来的重要参考。据调查,当地当前盛行的演出礼物主要有乐队、舞狮、鼓乐歌舞等多种类型④乐队指专业舞台型现代歌舞演出;舞狮原是传统节日期间的表演项目;鼓乐歌舞是指以军鼓、锣、钹等乐器演奏与歌舞表演的结合,是传统丧葬锣鼓的演变。,演艺团体及从业人员众多,已经形成了较大产业规模,成为一种服务于地方红白喜事礼俗消费的礼物经济。人情往来是“礼制乡村”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它既非日常性,也非可选择的个体活动,而是具有情境性、互惠性和礼节性的交往活动。⑤陆益龙:《后乡土中国》,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86页。
在兴文地区,当前演出礼物的馈赠主要围绕当地人热衷操办的诞生、结婚、寿庆、葬礼和乔迁新居五个重要家庭事件展开。这些受当地人重视的仪式庆典传统是一个持续时间较长的过程,但都有一个集中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隆重的宴客和相应的仪式活动。相比于县城在酒店饭馆包席宴请,乡村地区在自家举行的“坝坝宴”更具特色,不同于城里仅操办一天、宴会一餐的庆祝方式,乡村地区的仪式操办大多会持续2—3天。在此期间,与该家庭有人情往来关系的所有家庭都要派代表甚至全家出动相帮、赠送礼物表达吊贺,主家则需备席酬客,举行隆重的仪式活动。作为礼物的演出就出现在这些民俗场合最重要的仪式时间,即宾客最多的时段,演出由请家(送礼人)提前购买,在“办事”最隆重的当天,由演出队携设备和演员前往办事主家(收礼人)在仪式现场众多宾客的集体见证下完成演出活动,是为演出礼物的赠送和消费。
礼物作为人类社会关系范畴,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和取予关系。⑥孟悦、罗钢主编:《物质文化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1页。川南地区的演出礼物揭示了怎样的社会关系,又如何流动呢?在兴文,操办红白喜事收到的礼物都要进行标注,即礼物都要贴纸条或直接标注送、收礼人的姓名及其亲属关系。依据这些标注结合访谈分析发现,当地人将与自家有人情往来关系的人群大致分为“自家屋头”“嫡亲”“亲友”和“邻友” 四类,他们分别在红白喜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自家屋头”是指家庭中男性这一脉血缘亲属关系群,是最为亲近的亲属,包括源出同一高祖的男性子孙所组成的家庭群,在一定意义上有家族的意义。“嫡亲”①在地方观念中,“嫡亲”并非一般意义上血缘关系最接近的(亲属)。则是指因缔结婚姻(嫁出或娶入女性)或拟制血缘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群。“亲友”是指以上两种亲属范围之外的远亲,即超过三代以后的沾亲带故。“邻友”则主要是指基于地缘上的靠近而并无亲属关系的群体。一个家庭的人情往来圈及其所重视的亲属关系在红白喜事期间通过大量的礼物往来展现得最为明显,以不同的礼物种类、价值或数量表达关系的亲疏远近和重视程度,是一种有着严密伦理逻辑的民俗文化行为。那么,兴文地区的演出礼物展现了怎样的伦理逻辑呢?笔者以跟随当地某演出队参与的五个仪式演出为例,将演出礼物关系列表如下。
川南兴文地区五种仪式演出礼物关系表
案例中出现了当地盛行的所有演出礼物类型,当亲戚家办事时要不要送演出、送哪一种演出(类型和价格),不仅要“看是办啥子事”,还要“看跟他是啥亲戚关系”。
1.演出礼物与仪式场景
不同仪式场景对演出的要求不同,红事以欢乐喜庆、热闹、祈福为主,而葬礼沿袭“重殓厚葬”的传统,礼制规范严格,最受当地人重视。服务于此的演出队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不仅发展出多种演出类型,更对演出的形式和内容做专门设计:“舞狮”节目固定,但舞狮人会根据仪式场景送出不同主题的“四言八句”(吉祥话);“乐队”则设计了适合于不同仪式场合的舞台风格、节目和“仪式”①所谓“仪式”是演出队根据不同场景,结合传统与现代礼仪设计的需要送、收礼人参与,包含在演出中的仪式活动,主要有婚礼仪式、拜寿仪式、追悼仪式等。;而鼓乐歌舞则是地方葬礼鼓乐传统的延续,只服务于葬礼。不仅演出礼物视场合不同,送礼人所赠的其他礼物也不相同:满月酒送母婴用品,婚礼送寓意美满的匾额、对联,搬家送家具家电,贺寿送寿星衣物,葬礼送丧葬用品,这在过去实物礼物时代更为明显。可见,“因事施礼”是传统礼俗的基本要求,送礼前根据仪式性质备礼,礼俗场景不同所赠礼物不同,实物礼物如此,演出礼物也一样,也因此服务于礼俗消费的文艺演出才发展出适用于不同场合的多种类型和仪式区分。
2.送演出的“嫡亲”
演出礼物的选择不仅依据礼俗场景,还依据与收礼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一般而言,同一个礼俗场景中演出礼物的价格越高,表示亲属关系越近。案例可见,五种民俗场景的演出礼物送礼人涉及了包括仪式当事人和仪式操办者在内的三代家庭成员因姻缘和拟制血缘建立的亲属关系,即当地人所谓“嫡亲”。访谈中,对“谁请演出?”的回答,村民们表示:“嫡亲请,也不是说只有他们请,干儿干女、朋友、同事也可以请,但正儿八经该请的还是嫡亲”②受访者:曾尚丙,男,65岁,时间:2021年5月1日,地点:兴文县僰王山镇太安村某寿宴演出现场。,“只要关系好愿意花钱都可以请,但是嫡亲请的还是占多数,演出贵,其他人也没必要花那个钱”③受访者:黄丛芳,女,58岁,时间:2021年5月3日,地点:兴文县古宋镇川龙村该村民家中。。与演出从业者的访谈也表明,一般而言演出礼物的送礼人就是“嫡亲”,尤其是与仪式操办者同代的嫡亲。演出相对其他礼物价格高昂,乐队作为价格最高的演出,送礼人都是仪式操办者的同代嫡亲,其他价格相对较低的演出则由其他嫡亲根据亲疏远近赠送。案例中有多场演出礼物的场合,嫡亲关系的亲疏直接通过价格呈现:婚礼演出的乐队和舞狮分别由新郎的两位姑妈(6600元)和舅舅(3000元)赠送(夫方礼重于妻方④当地人普遍认为“男方亲戚要比女方娘家亲戚更亲一些”,这种亲疏关系通过礼物价值直观表达。);搬家演出的乐队和舞狮分别由男主人的两位姐姐(4000元)和女主人的三位姐弟(3000元)赠送(同样夫方礼重于妻方);葬礼作为当地最重视的仪式,礼物最规范,发展出来的演出类型也最多,案例中价格最贵的乐队分别由三位女儿(5000元)和十位仪式操办者的同事⑤“同事”送演出并非礼俗传统,因此这场演出没有安排仪式,演出时间也被安排在非重要仪式时间。(4000元)赠送,价格稍低的两场舞狮(2000元)分别由两位干儿干女和两位孙女赠送,6支锣鼓队(600—1000元不等)则分别由外孙女、侄女、儿媳娘家、外侄、姻侄、干孙子等按照亲疏远近赠送。舞狮人认为:“送啥子演出一般按照嫡亲关系(远近)来定,我们这个(舞狮)比乐队稍微便宜点,那就是比女儿女婿稍微再远一点的嫡亲请,比如舅舅、姨妈、孙女、外孙女。”⑥受访者:舞狮人杨洪,男性,51岁,时间:2021年9月22日,地点:兴文县古宋镇周家苞谷酒门店。从事乐队演出十几年的报道人也表示:“如果还有其他亲戚请(乐队),女儿女婿请的(乐队)一定是安排在最好的时间(宾客最多、最重要的仪式时间),必须有追悼仪式,因为女儿女婿最该请,是‘正份儿’,原则上一定也是请价格最高的演出。”①受访者:资深演员胖妹,女性,48岁,时间:2021年9月20日,地点:兴文县山城胖妹演艺公司。在当地人的人情往来圈中,一般来说存在嫡亲关系的家庭之间走动频繁,是当地红白喜事中最为重视,也是最重要的礼物交换者②“嫡亲”作为价格高昂的演出礼物送礼人揭示了地方社会的聚合机制和联结方式:兴文是明末清初以来才逐渐形成的移民社会,没有庞大的家族依靠,原子化的家庭之间除了少量稳固的血缘亲属外,通过婚姻和拟制血缘缔结广阔的社会关系成为建构家庭社会支持网的重要方式。访谈和地方礼账分析表明,当地的礼物传统及其所表达的亲属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红白喜事中“赶大礼”的一直都是这群嫡亲,嫡亲之间走动频繁,无论是亲属数量还是礼物价值都在家庭关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地方俗语“嫡亲赶大人情”就表达了当地人对嫡亲关系的强调和重视。,其中又以仪式操办者的同代嫡亲礼物最重,超过三代较为疏远,地方俗语“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认不到”就是对这种嫡亲关系亲疏的形象表达。这也明显地体现在演出礼物的价格上,出现在同一仪式场合中不同价格的演出礼物,是送礼人根据与收礼人嫡亲关系的亲疏做出的“礼性”选择,遵循着“因人施礼”的礼物往来规则。因此,从当地的礼物观念和实践看,根据场景和关系选择不同种类、价值的礼物是不言而喻的“常识”,这种常识就是乡村内生的“礼俗规则”,符合礼书中对“行礼资藉”(礼物)的大小多少,依据“地”“时”“人”“情节”而制宜的规范。③李安宅:《〈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12页。
3.演出礼物的合赠
从五个演出礼物案例中的送礼人数量看,演出礼物几乎都是合赠之礼④演出礼物的单独赠礼只是因为没有其他同等亲疏的嫡亲可以合赠。,这些礼物合赠者显然都与收礼人有着同等亲疏的嫡亲关系。合赠的实现主要通过同等亲疏的嫡亲之间在赠礼前就演出礼物的类型和价格等进行协商,赶礼时一同前往,演出中所有合赠者的名字都被印制于舞台背景上并由演员反复口述,而礼账上合赠者的名字则被并排记录并以连字符号标注,遵循着礼物往来的集体性原则。从礼物种类看,演出并不单独成礼,而是与其他礼物一同赠送,演出费用由送礼人平摊,而其他形式的礼物可以合赠也可以单独赠送,但因送礼人与主家之间亲属关系相同,因此礼物价值大同小异。案例中不仅演出礼物合赠,现金、生日蛋糕、家具、丧葬用品等其他实物礼物也采取合赠的方式。在过去实物礼物时代,合赠的实物不仅要贴条标注或直接书写所有送礼人的姓名及其与收礼人的亲属关系,还要堆放在仪式现场,是无声的“宣礼”。当地人表示,合赠礼物不仅是为了平摊高价,更是为了“好看”“姊妹送的都一样,不会让谁难堪”“别人看到也好看,表示亲戚多、关系和睦”。同等亲疏的亲戚之间即使不合赠,礼物也应价值相当,而不同亲疏的亲属之间则赠以不同的礼物(类型、数量、价值等)以示区分,远亲不能超过近亲才合礼节,遵循着礼物往来的不可逾越性。这在演出礼物最多的葬礼案例中展现最明显,价格最高的乐队一定是女儿合赠,价格稍低的舞狮是由与死者关系稍远的嫡亲合赠,锣鼓则由相对更远的嫡亲合赠。演出礼物的合赠表明,当地的礼物往来遵循着集体性与不可逾越性原则,这在“还礼”中也有体现。
演出礼物在仪式最隆重的当天送来并当场消费,演出队在主家进行的演出活动仅限一小段时间,表面上看似乎演出队是“突然”出现,收礼人对此只能“被动”接受,而实际上演出礼物的赠送是收礼人提前知晓,甚至与送礼人反复协商、配合的结果。
1.演出前送、收礼人的“协商”
在仪式庆典的筹备阶段,是否邀请演出,甚至邀请哪一支演出队,一般情况下是送、收礼人共同商议的结果,即使不商议,收礼人也提前知晓,是双方一致同意认可的赠礼行为。首先,收礼人大致能够通过自家的嫡亲关系以及礼物往来记录预知演出礼物的到来,更常见的情况是在仪式筹备阶段,请家(送礼人)会提前告知主家(收礼人)赠送演出事宜。一般情况下,主家会客气地表示接受,如果已有其他演出,尤其是同类大型演出也会告知请家,双方就具体的演出时间进行“协商”,以便通知演出队。在约定演出后演出开始前,送、收礼人都对演出表现出极大的关心,除了协商时间,甚至插手节目安排,因此,他们还会与演出队反复沟通、协商,直至演出当天。
2.演出中的多方配合
演出当天,当演出队抵达后,送、收礼人积极提供后勤保障,包括饮食安排,提供休息室和化妆间,组织人员帮忙搬运演出设备、搭建舞台,仪式主持人还有现金红包。在最为盛行的“乐队”演出过程中,送、收礼人还需要集体登台参与演出中的仪式环节,收礼人还要致答谢词。演出安排在宾客较多的时段,而仪式则安排在宾客最多的时刻,成功的演出还需要演出方的努力与现场宾客的集体见证和参与配合。演出队在节目和设备上花心思,演员精心准备节目、锻炼口才调动现场气氛,作为观众的宾客则参与互动积极配合演员的表演,有的观众和送礼人还自备节目。可见,演出礼物的消费离不开仪式当天所有人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其中任何一方的缺席都将导致演出的失败,这将带来社会关系的彻底破坏。
演出礼物的“还礼”,包括还不还、由谁来还以及怎么还的问题。原则上还礼应该由收礼人进行,而演出礼物是合赠且非唯一的礼物,同时收礼人包括了仪式当事人与操办者,因此实际的还礼情况较为复杂。送礼人认为:“我们本就是一家人,也是我的父母,(我)请演出就是一起花钱给父母办事,不需要还礼。”①受访者:丁俊芬,女性,53岁,时间:2021年12月6日,地点:兴文县大坝镇六合村丁家葬礼现场。送礼人虽然强调送礼是自己的义务,但收礼人不止仪式当事人还有操办者,仪式操办者则认为:“这个也讲礼尚往来,是要请回去的,你请一个赶我这里来,下次你办事我也请一个赶你那里去。”②受访者:黄从启,男性,47岁,时间:2021年7月31日,地点:兴文县太平镇川农村该村民家中。而所谓“还礼”,从原收礼人的角度看也是“送礼”,因此,不仅要参考礼物往来记录,什么时候送、送什么、送多少乃至如何送同样要依据仪式场合以及与收礼人的亲属关系确定。从事乡村演出多年的报道人认为:“还礼是肯定要还的,但不一定是同样的演出,要根据办啥事,跟对方是啥关系,以及当时的礼金水平来定。”③受访者:资深演员胖妹,女性,48岁,时间:2021年9月20日,地点:兴文县山城胖妹演艺公司。葬礼案例中,死者丁某的三位女儿合赠了“乐队”演出、祭猪等丧葬仪式用品,以及烟花和现金,合计四千余元/家。半年后,丁家大女儿的婆婆去世,丁家姐弟三人合赠了“锣鼓”演出、丧葬用品、烟花、现金,合计一千余元/家。显然,两家的礼物往来在种类、数量和价值上都是不对等的,因为两家的亲属关系本就不对等,礼节要求自然不同:在丁家葬礼上,丁女是死者的女儿,是仪式操办者的姐姐,作为丁家最重要的“嫡亲”理应按照传统礼节赶大礼;而在丁女婆婆的葬礼上,丁家姊妹只是死者其中一位儿媳的娘家嫡亲,因此,只需按照娘家嫡亲礼节赠送相应的礼物。
可见,演出礼物在兴文地区的流动表明,礼物依然是对社会伦理阶序,即“礼”的表达和维系,是受传统“礼制”①礼虽含义丰富,但其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和规则得到学者们的一致认可。近年来,张士闪等研究认为,民间之“礼”(俗)虽与国家礼制有异,但以“礼”规范的乡村生活实践同样是具有地方社会秩序规范意义的文化制度,在这个意义上“俗”也是“制”,礼俗也即礼制。相关研究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71页;李安宅:《〈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5页;赵世瑜、张士闪主编:《礼俗互动:中国社会与文化的整合》,济南:齐鲁书社,2019年;张士闪:《礼与俗:在田野中理解中国》,济南:齐鲁书社,2019年。(礼俗传统的制度性规范意义)规范的行为。礼物往来不仅遵循着“因事施礼”的情境性、“因人置礼”区分亲疏的礼节性,还遵循着集体性、不可逾越性和不对等性。即礼物行为是送礼人根据仪式性质、与收礼人亲属关系的亲疏做出的“礼性”选择,不仅礼物的场合,具体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甚至赶礼的方式都遵礼规定、依礼而行,是为“礼制性礼物”,这也揭示了一个不同于既往研究呈现的礼物世界。
莫斯的礼物研究重点在于关注背后的社会,但也一直纠结于对“回礼动机”的追问,并最终将其归结为礼物之灵“hau”的催促,必须回礼就在于礼物的这种神秘属性。②[法]马塞尔·莫斯:《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8页。物之灵被解释成为礼物动机,却因其宗教神秘色彩遭到激烈批判,之后的回礼动机分析趋于世俗化:在马林诺夫斯基、萨林斯等人是经济维度的“互惠”③[英]马林诺夫斯基:《原始社会的犯罪与习俗》,原江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2页。和“利润”④[美]马歇尔·萨林斯:《石器时代经济学》,张经纬、郑少雄、张帆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185页。,在古德利尔(1996)是社会维度“团结依赖社会关系”⑤[法]莫里斯·古德利尔:《礼物之谜》,王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0页。的想象。在地域广阔、文明复杂的中国社会,阎云翔的研究认为是“收礼的荣誉给送礼提供了一个永恒的动力”⑥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第168页。,而得出这一结论的背景是社会主义实践带来的个体化转型。全世界都有礼物现象,所有的礼物都不是“自行移动”的。川南的个案显示,除了学者们提出的观点,截至目前,在广大乡村传统礼制依然用严格的社会和文化意义“规定”着人们的礼物行为,礼物的三重义务既是责任,也是权利,这种礼制规定就是礼物往来的动机之一。当与自家有亲属关系的某家办事时以恰当的礼物表达吊贺是“该有的礼节”,兴文人用“该”字表达了这种规定是无需言说的“天经地义”,他们用行动对此做出了明确的回答。礼物的赠送、接受和还礼都是依礼而行,而人们甘愿依循这种并不对等的礼物往来机制则在于孔子“释礼归仁”⑦李泽厚:《由巫到礼释礼归仁》,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第31页。的儒家思想,将有着“亲亲尊尊”等级伦理秩序的礼制执行与每个人的社会角色与自我价值关联。礼成为完成每个人之所以为人该尽的本分⑧李安宅:《〈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第16页。,成为调节和包装这种等级阶序关系的文化机制,使得原本不对等的礼物往来合情合理并得以延续。可见,在此既无神秘或人格力量,也无需经济理性计算,亦非抽象的社会想象,依照礼制规定进行礼物交换,既成就了个人履行社会角色的基本责任与义务,也维护了伦理社会秩序,就是礼物行为发生的元动机。
从礼物的属性看,莫斯之后的西方礼物解除了物本身的神秘灵力,但肯定了礼物与人的不可分割性,延续了莫斯的礼物整体观。20世纪80年代韦纳的研究认为礼物具有“某种充盈于人的生命力”①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第11页。,因此礼物仍然是具备送礼人人格灵力的整体概念。即使今天的西方社会,人们花心思挑选礼物被认为是具备送礼人个人特质的物品,对他们而言,现金无需花费任何心思,没有凝聚送礼之人的“灵力”而无法成为礼物。对比中国社会中的礼物,阎云翔的研究阐明了礼物本身并不具备任何灵力,物与人之间也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礼物只是人与人之间“人情”表达的载体。②同上,第209页。中国情境中的“礼物”一词由“礼”和“物”两个字组成:“礼”是仪式、礼节以及诸如忠孝道德理念的仪礼性表达,“物”是承载着文化规则(礼节)的物质的东西。③同上,第43页。可见,物之所以成为礼物是因为礼,“礼”才是中国礼物的精髓。然而礼作为一种制度规范性存在,要依附于一定的物质才能得到呈现④关长龙:《礼器略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在礼之起源的远古祭祀,除了规范的动作和虔诚的态度外,人们还将一些独具意义的物品作为牺牲向神灵表达敬意,后世之“礼”的本字“豊”在商代甲骨文卜辞中大多是指具体的器物。⑤参见胡新生:《礼制的特性与中国文化的礼制印记》,《文史哲》,2014年第3期。可见,早期的“礼”便具有物质的成分,礼的表达需要以物为媒介。而作为礼之表征的“物”依然受到礼制规范,具有严格的符号意义,通过什么物品将其可视化,在不同时空中都有严格的规制。这在过去以物质实物为主的礼物传统中极为鲜明,什么场合送什么、什么关系送什么是不能随意选择的,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甚至颜色、性别等属性(礼物的“物性”)都有严格规定,是民间礼俗生活中严格遵守的礼制仪节。在川南的个案中,演出作为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礼物,彰显了乡村礼俗的变迁,礼的物质性在此发展到了非物质的阶段,但依然遵循着较为严格的符号意义,不同亲疏的亲属之间通过不同类型、价格的演出做出区分。
中国传统社会是讲究长幼尊卑的伦理等级社会,既往研究认为等级情境中的礼物往来总是为送/收礼人创造或复制再生产社会地位,因而存在着面子与声望的单向收获。川南的个案表明,礼制规约下的礼物往来与个人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履行相关,礼制乡村的人情往来不仅具备获取资源的工具性价值,更涉及熟人社区中每个人社会角色和价值实现的“社会性生存”。在兴文地区,红白喜事熟人聚集的场合是面子和声誉诞生的公开场域,演出礼物的赠予和消费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接受所有观众的评价。访谈中,村民们根据办事现场是否有演出礼物及其演出效果,对送、收礼人双方都是有评价的。对收礼人而言,“有人请(演出)是受人尊敬,给(他)面子的行为,请的人多,嫡亲就多”“还要看关系处得好不好,有些即使是姊妹,关系不好也不会有人请(演出),关系好又认可对方的为人,请(演出)的就多”。可见,演出礼物事关收礼人做人和为人处事的能力评价。而对送礼人来说,花得起钱邀请动辄近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演出,也是其懂礼知礼、经济实力雄厚的体现,“那家办事闹热哦,儿女都有出息,女儿给他请的演出花了好几大千。”可见,演出礼物对送、收礼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在演出礼物的流动中,不仅收礼人收获面子和声望,送礼人按照地方礼制规矩履行赠礼义务也成为彰显其能力以及遵从伦理礼节的表现,这与传统的当场“宣礼”意义无二。也因此,演出礼物的送、收礼人会就演出事宜进行协商,积极为演出队提供服务,在仪式环节参与演出,也才会有送礼人在演出前叮嘱演出队“你们要给我演好哦,出好名还是坏名就看演出了”,演出结束后,也有收礼人对送礼人表示“感谢你们给我敷了面子了”。人情往来在礼俗社会是收获面子与声誉的重要方式,无论是送礼人,还是收礼人,他们都通过礼物交往获得积极的社会评价。礼物交换的意义深深根植于地方道德世界①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第243页。,在这个范围内利益追求与社会责任的履行同样重要,因此,礼制礼物的价值在于它维系着社会生活的秩序。
此外,在演出作为礼物的场景中,来自本村及周边地区观看演出的宾客众多,对演出队来说不仅是本次演出需要讨好的对象,更是将来的潜在客户。演出队以此为获得业务的重要契机,卖力演出赚取口碑声誉,成为收获的第三方。
人类学所研究的“礼物”是一种创造持续社会联结的文化机制,物的流动带来的是社会关系的生产、延续及再生产。既往的研究认为,个体行动成为转型时期改造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力量,礼物交换是个体之间的“一对一契约”②杨美惠:《礼物、关系学与国家》,第146页。。川南演出礼物的流动则揭示了传统礼制约束的表达性礼物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代际延续的复数礼物关系。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的设计不同于西方的个体自我定义,中国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由人伦与集体角色才能实现定义自我。③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6—29页。在乡村社会,一个人要进入家庭才有人伦,依托家庭才能参与、发展和维系人情关系④桂华:《礼与生命价值——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宗教与法律》,第55页。,个人在婚前依附于家庭,婚后(即成家)接替父母延续家庭的人情往来。显然,这种礼物的往来常常是以家庭为“行礼”的核心单位,而不是既往研究中简单的个体间礼物行为。在男性家长权威的中国家庭,礼物的往来可能会以男性家长的名义进行,礼账上登记的个人代表的是一个家庭而非个体,是涉及整个家庭中由所有家庭成员发散出去的血缘、姻缘、地缘等关系。
川南的个案还表明,礼制乡村的人情往来是对社会伦理阶序的表达,同等亲疏的亲戚之间礼物相当,不同层级的亲属以礼物的“物性”(种类、数量、价值等差异)“定亲疏”。即礼物的表达性是对“差序格局”的维系,而差序格局又是多层的立体结构⑤阎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具备相同亲属关系的群体构成一个层级,不同层级构成整个立体结构,礼物往来遵循着集体性和不可逾越性。如舅舅(们)和外甥(们)的礼物往来,外甥给舅舅的礼物应大致相当,不可偏重其中某位,又或者其中某位外甥的礼物大大高于或低于其他外甥,反之舅舅给外甥礼物也应遵从此理,否则将带来双方关系的彻底破坏。这进一步揭示了,礼制乡村的礼物往来绝不是简单的一对一单数关系,而是“一对多”“多对一”甚或“多对多”的多元复数关系。
礼物交换存在于所有地方,尽管未必在所有地方都一样。⑥[法]莫里斯·古德利尔:《礼物之谜》,王毅译,第1页。传统中国乡土社会在经历了革命、改革、现代化等一系列转型和变迁后,熟人社会确实出现了如一些学者所观察到的变化:关系网络开始发生裂变,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和价值等正在失去强大的约束力,在礼物交换中表现为更注重实惠利益的“工具性”特征。但这并非乡村的全貌,这些局部变化并未完全瓦解传统社会的关系与制度,并不意味着传统乡土性的彻底消失。如果说阎云翔所描述的下岬村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完全冲破了传统家庭和礼制规范的约束,那么地处中国西南的川南兴文地区演出礼物的流动则显示了传统礼制规范的延续。礼制中国语境下的礼物精神是“礼”,具体而言,以伦理组织的传统中国社会以“礼”规范的是人们之间基于血缘、姻缘等形成的伦理秩序关系,而礼物则被用于表达这种礼制关系。即是说,礼制中国的礼物所表达的是伦理阶序的社会结构,礼物实现社会联接的机制在于以“礼”对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在川南个案中,礼制规范下的演出礼物表达的是受地方社会重视的“嫡亲”关系亲疏,尽管物质形态的“礼”在此发展到了非物质的阶段,但对用于表达伦理亲疏的演出礼物有着同样严格的符号意义规定。
可见,虽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礼尚往来”“亲亲尊尊”等传统思维观念和行为规则在今天仍然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传统礼制依然延续着中国的乡土本色。乡村生活中的礼制规范依然是建构地方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传统礼制将人们安适在各自的社会生活中,社会秩序得以可能,成为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